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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布玛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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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巫——一种拥有血肉,并且保留着生前记忆的不死生物。

如果说黑武士是不死生物当中的战士,那么妖巫就是不死生物当中的魔法师。

所有的妖巫,生前至少都是高级魔法师,他们临死的时候把灵魂奉献给黑暗之神,从而获得永生的能力。

在遗弃之地,妖巫按照实力的高低可以划分为巫奴,大妖巫,巫王和巫神。

布玛自称是一个大妖巫,他的魔法实力大体上相当于人类世界的大魔法师的级别。布玛能够召唤石头巨人参战,生前很可能是一个土系大魔法师。

雷命令手下停止向石头堡垒攻击,因为堡垒大有塌陷之夷,里面的穆法沙正在惊恐万状的嚎叫呢。

“我知道这头傻龙对你很重要,你如果不想要他被挤成粉末的话,我们最好坐下来谈一谈。”

布玛一边说话,一边挥舞手臂,遗弃之地上那些完全由骨头渣滓组成的泥土纷纷向石头堡垒涌去,堡垒很快变成了一个大土堆,所有的缝隙都被泥土占据了,就连穆法沙的嚎叫声也听不见了。

紧接着,上千支石头长矛从土堆上生长出来,大土堆变成了一个浑身是刺的庞大怪物。

这个时候,即便是雷下令攻击也很困难了,因为战士们首先面对的是锋利的石茅。

“首先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布玛很满意自己的魔法,站在土堆顶端说道:“六千多年前,我是土系大魔法师布玛,现在,我是大妖巫布玛,一会儿之后,我就会成为你的朋友布玛。”

“为什么做朋友?”雷已经搜索了有关朋友的记忆,他认为这个布玛并不符合朋友的概念。

“因为我们彼此需要。”布玛说出了他的理由:“你的扩张已经引起了大领主胡佛的注意,他对你的贪婪感觉到很不满,也很不安,正准备消灭你呢。”

“我也准备和他进行决战。”雷的回答很干脆。

雷已经吞并了数十个骷髅领主的领地,也经接受了数十团传承之火的洗礼,他对于这片骷髅聚集区的了解已经很多了。

雷知道,在这片区域内存在着三个实力十分强悍的骷髅领主,他们的名字分别叫做胡佛,泰蒙和猜霸。雷的这一次军事行动,就是针对一个叫做猜霸的大领主采取的。

根据最后一团传承之火的记载,猜霸的领地距离此地大约一百多公里,他的统治面积大约三万平方公里,手底下黄金骷髅战士的数量大约在两千个左右。

虽然预料到即将发生的战争是一场十分惨烈的战争,雷也没有必胜的把握,但是雷还是决定攻击猜霸的领地。

这样冒险,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灵魂献祭,更重要的是根据传承之火记载,在大领主的古墓内雷可以得到更多的关于遗弃之地的知识。

“就凭你?”布玛哈哈大笑,似乎雷的回答十分幼稚。“你知道胡佛的真正实力吗?”

这个问题雷无法回答,因为所有的传承之火除了记载胡佛是大领主制外,并没有任何关于他的实力的信息。

不过雷并不在乎,他简单的认为既然是大领主,一定和同样是大领主的猜霸差不多。

“从大范围上说,你们所在的这个区域是一个纯骷髅的领地,在很久以前是一个人类国家,面积四百三十多万平方公里,其中存在着大大小小一千一百多个骷髅领主。胡佛,泰蒙和猜霸是这一区域内最强大的骷髅领主,而你——领主雷暴大人,已经成了这一区域内的第四强者了。”

布玛在遗弃之地生存了六千多年,所知道的事情比雷多,更比雷准确:“但是你知道第一和第四之间的差别又多大吗?”

“有多大?”雷的确不知道。

“你已经吞并了三十五个骷髅领主的领地,控制面积四万多平方公里,骷髅五百多万,大体上和猜霸的实力差不多。”布玛依然列举了大量数据:“可是泰蒙的实力至少比你大十倍,而胡佛的实力却比你大一百倍以上,你还认为你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击败胡佛吗?”

这些数字的确骇人听闻,如果布玛说的是真的,那胡佛拥有的实力简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比雷还要强大一百倍,那岂不是仅黄金骷髅的数量就有十多万了啊!

“我打不过胡佛,难道你能?”

“我也打不过他。”布玛地回答也很干脆:“如果率领数百万骷髅直接攻击他的古墓,你一点获胜的希望都没有,所以你需要我的帮助。”

“我们两个的力量加在一起,也没有胡佛强大。”这个布玛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拥有能够击败数以十万计黄金骷髅力量的妖巫。

“你的实力和猜霸相差无几,如果加上我的帮助就可以顺利击败猜霸,然后我们向胡佛敬献猜霸的灵魂之心,在他接见我们的时候,趁机杀了他。”

布玛明目张胆的说出了自己的计划,一点也不避讳,因为他知道在不死生物中不存在间谍,也不会出现叛徒。

根据传承之火的记载,雷知道在遗弃之地,小的领主经常会向大领主敬献自己得到的好东西,以此来保证自己的领地不会遭到大领主的攻击。

当初曼西特拉达冒险抢夺汉巴斯的强者亡灵,其实并不是为了自己享用,而是打算把汉巴斯的强者亡灵敬献给大领主猜霸。

大领主虽然强大,但是他强大的是拥有的领地面积和战士的数量,却并非他自身的实力。

当一个骷髅进化到黄金骷髅的水准的时候,他就拥有了接收传承之火的能力。如果他有幸得到了一片领地,他就会成为一个骷髅领主。

但是高级黄金骷髅是领主,低级白银骷髅是领主,同样是领主,个体的战斗实力差距并不太大。

胡佛也好,猜霸也好,他们之所以称之为大领主,完全是因为他们占据了大面积的领地,获得了为数众多的灵魂献祭,在作战的时候,他们无边无际的骷髅军团不是一般强者能够突破的。

雷如果获得接近胡佛的机会,在小范围内形成实力优势,对他采取突然袭击,获胜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布玛说道:“胡佛在乎的只是一颗大领主的灵魂之心,以及他领地内的灵魂献祭,至于这颗灵魂之心是你的还是猜霸的,他并不关心。”

“我已经知道了方法,我完全可以自己带着猜霸的灵魂之心去见胡佛,为什么要和你合作?”要成为这一区域最强大的骷髅领主,雷还是认为没有和布玛合作的必要。

“因为我是胡佛的使者,只有我才能带着你去见胡佛,否则的话只要你敢靠近胡佛的领地三百公里以内,胡佛的大军就会将你毁灭。”

得到猜霸的灵魂之心是一回事,成功送到胡佛面前,并且得到胡佛的信任是另外一回事。

布玛告诉雷,其实他就是胡佛派来的。按照胡佛的本意,是要布玛协助猜霸击败雷,获取雷的灵魂之心送到他面前去。

但是布玛违犯了胡佛的旨意,决心背叛胡佛,帮助雷对付猜霸。

在遗弃之地,骷髅和僵尸是两种具有领地概念的不死生物,他们以领地为界线,可能终其一生也不会跨出领地一步。

然而妖巫却没有领地的概念,他们常年在遗弃之地内游荡,除了少有的几个妖巫收留几个巫奴之外,大多数妖巫都是孤身一人。

因为妖巫的灵魂已经奉献给了黑暗主神,因此他们的灵魂之心没有能量,其他的不死生物对他们不感兴趣,他们也不会吞噬不死生物的灵魂之心,所以即便是他们进入一片陌生的领地,也不会遭到领地主人的反对。

有的妖巫偶尔会杀死领地内的主人,在领地内作威作福一番,而另外一些妖巫却会和强大的领主合作,成为领主的幕僚。

布玛就是这样一个妖巫,已经在胡佛的手下上千年了。布玛跟随胡佛,主要的任务就是在胡佛沉睡的时候巡视他的领地,发现异常情况就唤醒他。

一百多年前,当布玛第一次在领地内看到雷的时候,就对雷的进化速度之快产生了兴趣。

一百多年后,当布玛再一次偶然遇到了雷,却发现他不但已经成为了一个领主,而且还征服了一个黑武士城堡,拥有了一个具有魔龙灵魂之心的骷髅骨马。

布玛大为惊奇,于是停下来仔细观察雷的活动。因为布玛是一个土系大魔法师,可以把自己伪装成石头或者是土包,再加上他没有灵魂波动,因此一直没有被雷发现。

“带着黑武士作战的骷髅领主,你绝对是第一个。”布玛平静地说道:“能够使用魔法的骷髅,你也是我一生中见到过的第一个。更重要的是,你竟然可以在人类世界和遗弃之地之间往来穿梭,这绝对是一个另类。因此我决定帮助你,而不是帮助猜霸。”

“和我合作,你想要什么好处?”说了老半天,但是雷依然认为布玛没有充足的理由来帮助他。

“签订一个召唤契约,你是主,我是从,怎么样。”布玛看着雷,充满了渴望。

“为什么?”雷不理解,怎么可能有主动做仆人的不死生物呢?

“我需要你把我召唤到人类世界去。”布玛激动地说道:“六千年了,我厌倦了这片寂寞的土地,我要重返人类世界。在哪里,我有许多事情要做,我还有许多财宝需要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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