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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天妒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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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美国的第二天,沈思淼又病了。即便在这里生活了快一年,她还是水土不服,加上一周内两次倒时差,很容易就卧病不起。

谢时钦瞧着心疼,喂完药,替她擦了额头的汗,坐在床边一直陪到她睡着,才轻手轻脚地关上门。

他下楼找到Burton,问他有没有什么好办法。Burton却说,这是个人体质问题,除了慢慢适应,加强锻炼,别无他法。

谢时钦发愁地叹息,这样隔三差五地病一场,沈思淼的身体迟早得吃不消。可她也没少跑步,他是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此时,昏睡中的沈思淼,又被那梦搅得不安稳。或许是前几天遇到了穆成晖的缘故,她再次梦见他的父亲穆国强。

这个以职业打假为生的男人,在又一次狠赚了一笔后,留了一半给妻儿过日子,便和狐朋狗友们一起花天酒地去了。

喝得烂醉的男人,脚步虚浮地搭着好兄弟阿坚的肩膀,摇摇晃晃地从酒店里出来。

听说阿坚买了辆新车,穆国强便跃跃欲试,想让阿坚给他开一回,过过瘾。阿坚也很爽快,他打着酒嗝,拍了拍穆国强的肩膀说:“穆哥,你尽管拿去玩儿,兄弟的车就是你的车。”

哥俩好的两人,就这么上了车,油门一踩,在不算宽敞的路上飙了起来。然而,还没疯上十分钟,急刹车刺耳的声音在寂静的夜空响起。

穆国强呆坐在驾驶座上,好半天才抖着手打开车门。等看到车前一片血污,被撞的人一丝生息都没有,他慌慌张张地又冲回车里,迅速调转车头,飞快地逃离。

“阿……阿坚,刚刚那条路上,没……没摄像头吧?”穆国强结结巴巴地问。

阿坚的舌头也打了结:“没,没吧。”

新车上路就遇到这么晦气的事,以阿坚的性子,是很不爽的。然而,他现在完全没空想这件事,脑海里充斥着恐惧。

不知道那两人到底死了没,醉驾,撞死人,还逃逸,万一被抓,有没有后半辈子都难说了。

可是,刚刚那条路人烟稀少,连路灯都没几个,应该不会有摄像头吧?只要不被拍下来,警察也拿他们没办法不是?

不过,这车是不能要了。

两个人连夜将刚开没多久的新车给处理了,然后找了家小旅店,后怕地枯坐了一晚。

直到第二天,本地新闻报道,一对年轻夫妻被撞身亡,肇事者逃逸,希望有目击者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两人才松了口气,悬了一整夜的心落回了肚子里。

没被拍到,万事大吉。

望着穆国强那张劫后余生的脸,沈思淼只觉得浑身都不舒服。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钻法律的空子,视人命如无物,胆大包天,肆意妄为。

她真的很难想象,他是穆成晖的亲生父亲。

再也不想多看他一秒,沈思淼挣扎着醒来,视线再次回到现实中,望着天花板,她觉得烦闷的心情舒缓了一些,只是心口钝钝的,仿佛遗落了什么一般。

谢时钦推门进来时,便看见她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当下不由得心揪成一团。

“淼淼,哪里不舒服?”他关切地问,手触上她的额头,试了试温度,随即抹掉不知何时溢出的汗。

沈思淼怔怔地望着他,忽然一把将他抱住。被子从她肩上滑落,她将脸埋在他的颈窝,手紧紧地抱着他的背,仿佛只有这样才会舒服一点。

谢时钦轻轻拍着她的背,没说话。沈思淼不是一个会将自己困在壳子里的人,要么是她能想通,要么是事实没那么严重。他只要静静地陪着她就好了,就像当初她静静地陪着自己一样。

两人这样相拥了半晌,沈思淼才抬起头。她的眼睛有点红,似乎是酸疼得难受。谢时钦轻轻吻上去,蜻蜓点水般,却格外温柔。

“做噩梦了。”她抓着他的胳膊,低声道。

他握住她的手,和她十指紧扣。“别怕,梦而已,都是反的。”他安慰着看起来十分委屈的女孩儿。

而沈思淼却在想,梦真的是反的吗?

那么她是否可以认为,前世谢时钦并没有想过要和自己分手?

可是,谢平的死呢?

难道都是自己害怕和谢时钦分开而臆想出来的吗?

倘若真是这样,为何那梦要做得如此神秘,而不是像梦到叶姒青、穆国强那样,清晰可见?

还是有什么她不知道的吧。

此梦非彼梦,它到底是不同的。

那些暗示、警醒,究竟想要表达什么?

沈思淼猜不透,她无措地想,自己还是太没用了。

“阿钦,我们不会分开的吧?”她定定地望着他,眸中满是期待。

谢时钦不明白她何出此言,他低下头在她额头上印上一吻:“不会。”

他会一直牵着她的手,只要是她,也只能是她,只会是她。

沈思淼似乎安心了不少,她搂住他的脖子,又闷声依偎了许久。

自始至终,谢时钦都安静地陪在她的身边。

沈思淼病好后,又重新投入了忙碌的学习与实验中。除此之外,她又新添了一件事,阅读谢平生前发过的所有论文。

沈思淼研究的是植物地理学领域,而谢平则专攻微生物方向,虽然同是生物科学,但愈往高深处研究,差别就愈大。

因此,她研读起来十分费劲。

幸亏她现在重读本科,虽然跟着Lambert教授做课题研究,但正常的课还是要上的。

故而,回国过了一个春节后,Lambert教授发现,自己的弟子不知何时对微生物学也十分感兴趣了。尽管谈不上痴迷,但那股认真劲儿,却是以往都没有的。

“Estelle,你是想同时攻克两个方向吗?”Lambert教授问她。

虽然以沈思淼的聪慧,即便真的这么做,也不是不可以,但作为她的老师,好不容易发现了这样一颗明珠,自然是希望她能全副身心都投入到自己所教授的领域。

专注地做某一件事,成果总是会比一心二用要更值得期待。

沈思淼犹豫了一会儿,道:“只是有点兴趣,我舅舅就是攻克这个方向的,教授您知道的。”

Lambert教授了然。

沈思淼又道:“您放心,我不会耽误在您这里的学习的。”

毕竟,植物地理学的研究才是她毕生的追求,她不会顾此失彼的。

而另一方面,付清朔在听说她的新举动后,主动提出可以帮她分担一些。沈思淼觉得这样麻烦他不太好,然而,付清朔的话又让她犹豫了。

闲云:小沈,我毕竟在国内,对于学术界的一些新进展新动态,要比你了解得快一点。

闲云:何况,你现在还是学业为重。反正我工作还算清闲,权当是业余学习吧。

水何澹澹:付哥,大恩无以为报。

闲云:[惊]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下一句是“只有以身相许”。

水何澹澹:……付哥,你难道不知道,这种事也是要看脸的吗?

只有面对帅哥,那些娇羞的女子才会说“英雄救命之恩,小女子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而对方若果是个五大三粗的莽汉,她们则会说“英雄救命之恩,小女子无以为报,唯有来世做牛做马,报此大恩。”

由此可见,看脸这种事,实在是人的本能。

闲云:[白眼]难道我不帅吗?

水何澹澹:没我家男朋友帅。

闲云:啧,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啊。小沈啊,你就不怕我翻脸?

水何澹澹:这样可不好,白眼翻翻还行,这脸要是翻过来,可就真的要变丑了。总不能让美女们都倒着看你吧,你又不是手机,随随便便就能180°旋转。

付清朔被她这一番歪理说得差点吐血。

这丫头的毒舌功力,真是日益深厚啊。

水何澹澹:好吧好吧,付哥你还是帅的,至少比你那表哥要帅。

闲云:那还用说?

水何澹澹:不过,你居然都没告诉过我,方先生是你表哥。

闲云:这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也就那家伙喜欢多嘴。

那天方志恒特别欠揍地跑来告诉他,他把他们俩的关系告诉沈思淼了,然后用手肘碰了碰他,问:“会不会影响你们的关系啊?我看那小姑娘还不错,长得挺漂亮的,不过配你这种大叔有点可惜了。”

付清朔反手将方志恒的两条胳膊给拧到了背后,差点没让他脱臼。

“少在那儿乱点鸳鸯普。”付清朔横了他一眼。

他可是正人君子,没有夺人所爱的癖好。再说了,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他总不能连兔子都不如,朝自己好朋友下手吧。

“还有,我是大叔,你是什么?爷爷?”付清朔反讽了一句。

方志恒自知说不过他,只好连连告饶:“行行行,我不说了。不过,以后姨妈再催你找对象,我可不帮你顶着了。”

想想他们表兄弟二人也是凄惨,明明长得都不赖,收入也比较可观,怎么就没女朋友呢?

果然是,天妒英才吗?

方志恒特别自恋地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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