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村落很稀疏,邻居之间相隔非常远,最近的一家,似乎养了好几条狗,他们还没有走近,犬吠声便没再断过。
接着,灯亮了。
说话的人是一个老妪,声音沙哑,“谁啊?”
慕容天枫一听是个老妪,自觉不方便,便让费娇娇前去打招呼。
费娇娇尽量放柔声音说道:”婆婆,我们是过路的,错过了宿头,所以,想在您家借宿一晚,可以吗?”
老妪一听是个女子的声音,打开门,把油灯举高照了照,原来是一家人,看到三个孩子,老妪所有的疑心都没有了,赶紧打开门迎着他们进屋里来。
家中只有老妪一人,晚上也不便多问,天冷,就给他们多拿了几床被子,让他们先睡下。
费娇娇再也顾不上自己的洁癖,匆匆用冷水洗了脸,就上床睡了。
房间很大,除了一张大床,还有一张竹榻,长锦和慕容天枫睡在竹榻上,费娇娇陪着两个孩子睡在床上。
布帐放下的那一刻,慕容天枫低笑道:“费娇娇,你还真不像是一个大家闺秀。”
费娇娇自是明白他为何讥讽自己,奈何现在双腿酸软,浑身无力,只想躺在床上睡觉,他爱说什么,就由他去了。
不一会儿,费娇娇就进入了你梦乡,甚至微微打起了鼾声,这是之前她的生活中绝对不可能出现的事情。
慕容天枫表面上对她总是嘻哈讽刺,内心里,对这个不满十六岁的女孩的好感与日俱增,对她,有种与师妹不一样的敬佩,因为,虽然她没有武功,却远比一般的女子从容沉静,你永远看不到她最狼狈的一面。
现在,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他是为了师妹,还是因为感动。
天还未亮,公鸡就开始呼唤朝阳,费娇娇睁开眼,眼皮沉重的像是灌了铅,翻个身,又迷迷糊糊睡着了,再次醒来,是被初晴推醒的。
初阳抱着衣服去找慕容,慕容帮着初阳,长锦穿好衣服,可不能帮初晴穿衣服,毕竟她是一个小女孩。
费娇娇穿好衣服,又帮初晴穿上衣服,外间已经传来饭菜的香味,好像是红薯粥,有种甜甜的味道。
费娇娇有些不好意思,想着一会儿多给老人家留一些银两好了。
不对,她们现在除了金叶子,再无一个铜板,想要兑换,必须要大一些的城镇,村子里是不可能有兑换金银的地方。
费娇娇是从来不喜欢欠人人情的,这次,头疼了。
照顾三个孩子洗漱后,老妪招呼他们吃饭。
“婆婆,怎么只有您一个人在家?”
老妪端着饭碗的手一抖,落下泪来,“自从老头子死后,我就跟着儿子媳妇度日,去年大孙子做生意赚了钱,就把他们夫妻俩接走了,现在家中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他们为何不接走您?”
“他们说我年纪大了,城里开销大,等到死了以后,就是买棺材也比村子里贵很多,所以,他们给我留了点银子,就再也没有回来。”
老妪其实年龄并不大,或许是因为农村生活的比较清苦,再加上操劳,五十几岁的人,看起来像是七十岁的。
费娇娇看她手脚很利索,房间收拾得也很干净,不由的心中一动,“老人家,您愿意跟我们走吗?我自己照顾三个孩子,有点困难,如果您能跟我们走,我愿意给您养老。”
老妪摇摇头,苦笑道:“夫人一片好心,我本应领情,奈何故土难离,人老了,就越发惦记家,就算是是一个人,也不愿离家远走,更何况,老头子也需要我给他送纸钱,上香,不瞒夫人,后院的柴房里,已经预备好了棺材,我也跟街坊邻居说好了,日后死了,就帮我葬在他身边,这辈子,也就心满意足了。”
这种事情,是强求不来的,更何况他们现在还不能稳定,或许,带走老妪,并不是好事。
费娇娇没再坚持,吃过饭,又请老妪做了一些干粮,准备出发。
老妪听说他们要去唐州,便说村子里有户人家正好也要去唐州,家里有两架马车,或许可以稍他们一路,不过要出些银两。
对他们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好消息。
费娇娇自然是求之不得,慕容天枫跟着老妪去那家询问,费娇娇坐在家中等候,趁此机会,费娇娇拿了一片金叶子偷偷放在老妪的枕头下面,刚刚老妪说过,他们的儿子走的时候,给她留了一贯钱,虽说吃的粮食都是自家田地产的,但老人家的年龄一天天增大,走不动路的时候又当如何呢?在这个忠孝仁义的时代,居然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着实让人齿冷。
等了足足一个时辰,才看到他们回来,看慕容天枫的脸色,这件事情,应该是成了。
这回,很顺利的上了马车,他们的马车很简陋,车棚是那种用芦苇编织的圆顶,两边用兰花布做成帘子,勉强挡风而已。
他们的行李,除了衣物,都留给了上一个村子借宿的那户人家,唯今之计,也只有多穿几件衣服了。
两架马车,男人坐在一起,女人坐在一起,费娇娇抱着初晴,听着两个农妇说着不着边际的八卦,真恨不得捂住初晴的耳朵才好,两世为人,她依然是个女儿身,听到这些,真的无法接受。
最初,他们还会和费娇娇了聊一两句,后来看她兴趣缺缺,便不再理会了。
在客栈住了两个晚上后,第三天中午时分,他们终于到达了唐州。
慕容天枫将金叶子兑换成现银之后,付了车马费,带着几个人进了客栈,现在他们都需要吃东西,沐浴。
一路上,尘土飞扬,他们早就脏得不像样子了。
沐浴后,费娇娇顿觉神清气爽,这一路到唐州,很顺利,顺利的让他们觉得有点像是做梦。
到底是大城市,唐州的客栈,要比他们在路上投宿的小客栈不知强了几百倍,三个孩子已经能够笨拙的自己穿衣服,虽然很慢,倒也像模像样,拥有优秀的基因生下的孩子,到底是不同的,聪明,适应能力强。
费娇娇觉得自己已经在变瘦了,衣服,就是最好的证明,奔波,忧虑,是最恶劣的减肥方式,也是最快的。
犹记得自己分公司的一个经理,因为离婚的打击,一夜白头,一个月之后,暴瘦到了70斤,一个身高一米七的女子,瘦到七十斤,真的是皮包骨,没法看了。
那个时候的她,春风得意,正处在热恋之中,怎么也不能理解一个女子会因为男人变得如此颓废。
多年以后,她终于明白,爱一个人,就是把他视作你生命的一部分,当他抽离了你的生命,自然会让你备受打击,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掌控,唯有爱情,是任何人都不能掌控的,因为,没有人能够看到自己内心深处,即使是面对自己,有时候,你的心,也会撒谎。很多人,在害怕面对现实的时候,就会自己骗自己。
费娇娇对减肥这件事情颇有信心的,她也希望自己变成窈窕淑女,她的心里,埋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也是她答应带着初晴初阳离开的原因之一,假使燕长卿他们真的成功了,她会设法联系到燕长卿,然后把孩子交给可靠的人,从此,她就可以永远的消失在别人的视线里。
她想要一份完全属于自己的生活,一份真正的自由自在。
只是不知道,若干年以后,这份梦想,会不会实现。
费娇娇摊开地图,唐州距离成都府还很远,自古以来,就有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之说,更何况她带着三个孩子,如何进入成都府,她还不得而知,对楚国成都府,她所有的知识,都是从书本文字上的来的,这些,不能代替现实。
门口传来敲门声,他们终于可以要两个房间了。
“进来吧。”
“又在看地图?”
“是,我还是想去成都府,唐州距离成都府,还真远。”
慕容天枫笑道:“当然很远,不但很远,路还难行,半年时间能到就不错了,我就不明白了,你为何如此执念,成都府到底有什么在吸引你?”
费娇娇无法告诉他,自己喜欢成都,所以想去成都府,她极力掩饰着自己的个性,还是被他看出了端倪,在慕容天枫面前,她无法伪装自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因为前方有太多的困难和危险,需要他们携手共同努力行进。
“费娇娇,你想在唐州停留几天?”
“我想做两身衣服,再给孩子们做几件衣服,然后准备一些东西,就可以上路了。”
慕容天枫点点头,脸一沉,叹息道:“你难道就只想着自己,想着那些孩子么?”
费娇娇顿时双颊绯红,慕容天枫只有这一套衣服,穿了很多天,连个换洗的衣服都没有,自己只想着孩子们,完完全全的把他忽略了。
“对不起,一会儿上街,我会给你定两身衣服,以你的身材,街上应该有成衣出售的。”
“算你有良心,记着每人再买一双羊皮靴子,要买厚底的。等孩子们醒了,我们一起上街。”
“我们都去?目标太大了吧?”
“没关系,我想他们暂时还没有追到唐州来,明天再停一天,我们就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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