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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七十七章 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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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房间后,安夏将那本已经有些残破的书放在了桌上,拿着纸巾将书的封面仔仔细细地擦拭了一遍。

书的封面是硬制封面,边边被磨损得很厉害,起了一层毛边,封面上也有很多原本不属于这个封面的印记和划痕,一看就年代久远。每一次搬运,每一次磕碰,都在上面留下了痕迹。

时隔多年,这本书又回到了她手中。

安夏深吸一口气,将书打开,又将那张已经有些泛黄的信纸拿了出来。

信纸是那个年代很流行的彩色信纸,虽然颜色已经脱落了不少,但是还是可以分辨得出是她最喜欢的淡紫色,信纸的右下方画着一丛薰衣草,充满了等待爱情的希望。

看着信,安夏的心情很复杂。

是蔺迟的字迹没错,是蔺迟给她写的信。

每一个字都写得很认真,她脑海里甚至已经想象出了蔺迟在对待这封信时,认真谨慎,小心斟酌的样子。

安夏逐字逐字看得格外认真。

蔺迟的这封情书和一般的情书有所不同,他抄写了一首诗,是她特别喜欢的一首诗。

“我向白雪的林间抛出一捧更白的雪

鸟雀儿相继飞起

浮世的风物止语

躁动的和灵动的都渐渐远去

这让我怀念起夏日里向心湖投下的石子

也曾惹得众荷生动不已

石上的苔藓都开花

竞相渲染一点就破的心绪

然而黑羽毛的清晰

和白花瓣的摇弋

都不是我无端抛洒的目的

多少羽翼纷纷

多少花笑频频

都未曾在意

我仅仅

我只想

惊动你”

安夏读完这首诗,嘴角泛起了一抹甜甜的笑意,这是她和蔺迟都特别喜欢的一首诗,诗名叫《无端么》,作者是一名虔诚的佛教徒,叫扎西拉姆·多多,她写得诗,有种超凡脱俗的美。

他们在一起读到这首诗,安夏还对蔺迟说过,她如果要跟谁告白,就抄上这首诗送过去。

蔺迟抄了这首诗给她,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蔺迟的字很好看,诗很美,这张信纸摆在眼前充满了艺术感,就像是一副完整的艺术作品一般。

诗的下面还有一段英文:Listen,myheart,tothehispersoftheordithhichitmakeslovetoyou.(听,我的心,那世界的低语是对你爱的表示。)

这段英文蔺迟用的美体英文写出来的,格外好看,就像是印刷在上面的英文字体一般。

蔺迟就是这样,从小到大,样样都很出色,连英文都可以写得这么好看。

安夏选择大学专业,填报英文专业,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蔺迟。

因为蔺迟的英文很好,安夏特别喜欢听蔺迟说英语,低沉的嗓音格外好听,带着正宗的英式强调,有一股很特别的味道。

安夏希望能够像蔺迟一样,所以在填报专业的时候,选择了英语专业。

安夏的右手大拇指的指腹在右下方的署名上轻轻抚过,盯着“蔺迟”两个字发起了呆来。

这封信,蔺迟八年前就给了她,她却没有看见。

她小心翼翼地不敢表白,害怕被蔺迟拒绝后连朋友都不能做,却没想到,原来她喜欢的人也一直喜欢着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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