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然间,宋勇就在床上睁开了眼睛。
他醒来之后的第一个动作,就是下意识的看一眼山洞口的位置那里。
此时,在大石块的缝隙间,并没有没有任何一点光亮透进来,而山洞中此起彼伏的呼噜声、磨牙声、打屁、说梦话的声音,显示着还没有到天亮的时候。
当然,在原始时代位面的冬日里,此时远远没到天亮的时间点上,宋勇就如此突然的醒了过来,其实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这一切,完全是被她心中回家的兴奋,给刺激成这样的。
是的,就是回家!
这一次来原始时代位面时间,都已经将近二十天了,这也是他首次在这个位面,一口气待上了这么久的时间。
这样一来,他开始对时空通道那头的城市和人,有了相当的眷恋和怀念。
连他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在心中已经将这离着他湘西南地区的老家,距离足有着七百余公里路程的城市,当成了自己的家。
哪怕他在这座城市里流浪、辗转了数年之后,依然不习惯这个城市的很多习惯。
比如说,这地方将洗澡叫做冲凉,但是宋勇从来都没有认可这个说法。
天热的时候洗冷水,那确实能用冲凉来形容这种活动;可是要是将时节,换成了寒冷的冬日了?
但是不管怎么样,宋勇还是习惯了这座南方城市的更多的生活习俗。
也在不知不觉之中,把这里当成了他的家;一个没有房子、没有本地户口,甚至差点就被饿死在这里的家……
尽量的放低了手脚活动的声音后,他先是给自己披上了羊皮大衣。
在原始时代位面,最少是雷野泽这里,宋勇还没有看到本地的原始人土著,有着多少衣物方面美观的观念。
在天气和温度还尚好的情况下,一众的原始人也不过是用兽皮,将身体的要害位置遮挡一下。
就是冬日里,他们更多的追求也是用兽皮,将自己包裹的更加温暖。
至于美观大方什么的,貌似还没有太多的这个概念。
所以这样一来,宋勇身上这块羊皮,就算是部落最为心灵手巧的栀帮他加工了一下,但是样子实在是丑的厉害。
为了更保暖,他都能学着一众土著的方法,在腰间用一个兽皮的带子扎紧。
穿好了羊皮大衣之后,宋勇将自己的双脚,塞进了被氓还回来的山寨运动鞋。
特么!自从上次这双跟随宋勇有些年头的可怜鞋子,借给了氓穿过了一次之后,差不多就算是被强行的报废了一大半。
原本非常合脚的鞋子,还回来的时候已经被撑到了严重变形。
当宋勇让人刷干净后再穿时,感觉双脚上哪里是穿着鞋子,而是根本是一双脚掌踩进了两条又大又宽的大船里。
之后的这几天的时间里,宋勇也就是往鞋子里塞了不少的干草,这才凑合着能穿上这双运动鞋。
只是那种脆弱的脚底板,不断被草梗刺到的感觉,真心不是一个好体验……
穿好了衣服之后,宋勇就向着山洞的深处走去,既然睡不着就早点洗漱一下,等到天亮后就能出发。
不过就算他放低的脚步声,还是将某个人惊醒了。
又或者换上一个说法,有人对他的一切特别关注,就连脚步声这些都是同样如此。
忽然间,一个带着梦呓般的声音,在宋勇的身后响起:“勇哥!你怎么这么就醒了,是不是肚子饿了?要是肚子饿了的话,我给你去煮点肉汤吃。”
宋勇回头看了一眼,只见是揉着眼睛的妹子栀,眼睛是从她的床铺上坐了起来。
也许是因为睡觉的原因,她没有穿的像是白天的那么厚实;所以从宋勇目前的角度看了过去。
只见着妹子腰背挺直,就算在刚睡醒的懒庸之中,都有着一种扑面而来的健康活力。
然而,不经意的一眼扫过之后,宋勇只想说上一句:“荒他家的小妹妹,真的已经是长大了!”
*****
明确的说明自己不饿,将栀赶回去继续睡觉后,宋勇完成了洗漱的过程。
返回了火塘周围后,他最后一次检查着自己的床边,那偌大的一个藤筐里,那些打算带回去的东西。
在里面,首先能看到的是十包用巨大的粽叶包裹住,再用小根藤蔓扎紧的包裹。
十包东西每一包的重量,都在十斤左右,光是这些东西的重量就是达到了最少一百斤。
这全部是这几天的时间里,灰兔部落所屠宰的两头成年山羊的肉块;并且这些肉块都在宋勇的指导下,切成了羊肉串所需要的那种小块。
也就是说,宋勇将这些肉块带回去之后,只要经过一番腌制之后,用竹签子窜起来就能营业。
而且就是竹签子的话,他都不用费事的带过来。
六指等残废的部落工匠们,以前也就是受限制于手头上简陋到寒酸的工具;只要给它们配上几把小刀,加工点竹签子出来还不是简单到极点的事情。
对比起上次的杀羊和剁肉,他营业的准备工作一下子就少了大半。
甚至在发现了这个好处之后,宋勇这货都在心里打定了主意,下次过来的时候一定要将腌制羊肉的佐料全部带上。
这样一来,当他返回现代位面的时候,都能直接带着羊肉串回去。
升起了炉子之后,就能马上的开摊赚钱,这样的事情岂不是美滋滋的……
在这个偌大的藤筐之中,宋勇打算带回去赚钱的材料,又何止这么一点;除羊肉块之外,还有着好些其他的东西:
一整扇的羊排,一根根都被切开分好,重量超过了三十斤。
两个羊腰子同样是被切成了小块,用大张的粽叶包裹好了,让宋勇只需要回去稍微腌制一下串起来就好。
一个重量超过了十斤的超大号猪肺,这玩意宋勇带回去倒不是打算卖钱的,而是打算自己来享用。
对于猪肺这种东西,无疑在很多人眼里是一种黑暗的食材。
他们认为猪肺不但很脏不说,还有着奇怪的气味,甚至食用之前的时候加工不干净,还有着中毒的可能性。
他们更多买了猪肺之后,是回家用来喂狗。
但是对于宋勇来说,却是知道猪肺要是精心的加工出来之后,绝对是一道鲜嫩无比的极佳美食。
他眼见着食物充沛起来的灰兔部落,这些家伙们都有点嫌弃这种味道极大的食物后,本着不能浪费好东西的理由,宋勇自然是打算带回去。
不管是卤制、还是炖煮,总能弄出一大锅的美味出来。
而藤筐中的最后的一样大件的物品,则是一大块被烤制的金黄的野猪肉了。
在宋勇对一众族人的说法中,以上的食材都是带回华夏部落,给华夏部落昔日的族人们享用的。
这个说法,也不能说有错!
那些守在他的烤炉面前流着口水,等着撸串的现代位面吃货们,可不正是华夏部落的族人。
哪怕是说起来,这个部落的体量和人数有点吓人,
而这一大块,份量超过了二十斤的烤猪肉,在宋勇的说法里是路上自己的口粮,那就完全是忽悠人的。
他带上这玩意的目的,完全是打算为了来时向独狼的那一句许诺:
等着!下次来的时候给你带点好吃的。
前前后后的打了几次交道后,他总算确定这头傲娇的独狼,对于自己身上的这一百多斤是没什么兴趣了。
这样一来,他倒是不介意与这头独狼搞好关系。
话说,与这样一头小牛犊子般的独狼成为朋友,想象还是蛮带感的。
最后的清点结束之后,宋勇越发对于回去的事情充满了期待;好家伙!这一大筐子的材料,可不得能让他卖出好最少好几万块钱那么多。
在那么多诱人小钱钱的诱惑下,这几乎接近了两百斤的材料,带回去的艰辛都被他无视了。
人嘛!就怕对自己狠一点。
大雪之下,他返回的时候,确实是没办法用共享单车来代步了。
但是,换成其他两百斤的东西让他带回去,他可能还很有点困难;可是这些能卖钱钱的材料,他相信自己带着不仅能走回去。
信不信?他都能小跑给你看看。
而在至始至终,宋勇都有意无意的无视了藤筐的最底下,那一小包东西。
那里面又是一根蓟特意准备,让他用来补身体的好东西;推辞不了,宋勇也只能选择带回去再说。
谁爱吃谁吃,反正他这么一个火力旺盛的小年轻,是不需要这玩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