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凤找了好几个时辰, 也没有看到沈百终。
他找了一处方坐下,长叹一口气,得确认他们确是分开了。
有时候你越担心什么, 就越要发生什么。
陆凤坐了一会儿,喝了几口水,就又站了起来,他得检查一下自己的骆驼。
沙尘暴过去, 骆驼已害怕,陆凤请朱停做的盒子和水袋都好好挂在骆驼身上, 短时间内, 陆凤想要渴饿都太可能。
只要找到绿洲, 就可以找到沈百终。
想通了一点, 陆凤就又觉得愉快起来, 他本就是一个容易悲观的人,越是可怕,越是困难的情况下,他就越会给自己找乐子。
生活已经很困难,又何必自己为难自己呢?
又过了三四天, 陆凤的视野里还是没有出现半点绿色。
他禁有点怀疑自己的图, 沙漠里的河流本就容易改道, 沙漠里的植物为了水分也向来生长的很快, 等河流改道的时候,它们也枯萎的很快,所以绿洲时常会有变化。
图上的绿洲会会早已消失?
陆凤道。
他从没有来过沙漠, 他现在做出的一切行动,都只是靠着他积累的识和身体的本能,也许是对的, 也许会出现一错误。
错误在沙漠里已非常可怕,更何况是一错误。
过陆凤还是照原路决走下去,既已弄明白该怎么做,索性就按计划来,结果总会比更差。
一天以后,陆凤总算见到了绿洲。
他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就察觉出对劲。
天色已晚,可绿洲里却灯火通明,人声鼎沸,隐隐有烤肉的香气和酒气飘散过来,陆凤爬上沙丘一看,竟还看到了几块大红布。
难道绿洲里竟有人结婚成?
绿洲里有许多人已足够稀奇,谁又会专门跑到绿洲里来娶新娘子?
有能力在沙漠里聚集么多人的只有昔日的札木合和如今的石观音,又会是谁在里?
陆凤把骆驼安置好,等到天黑后,就趁着夜色悄悄摸了进去。
绿洲里有好大的一个湖,水色清冽,在月光下泛着银色的光点,风吹过时,有树叶落在水中。
外是冷风习习的沙漠,又干又冷,里却有一个如此大的湖,对比之下,倒显得像是天堂一般了。
陆凤打晕一个仆役,套上他的衣服顺着湖边往前溜,样热闹的婚礼,人们一会聚集在厨房和火堆附近,湖边是会有太多人的。
只可惜陆凤次想错了,湖边有人,人还是一个高手。
一个敛息的高手。
陆凤没有到一丝动静,他却在暗处借着月光看到了风一般掠过的陆凤。
个人敛息功夫巧妙,就连轻功也无比高绝,一瞬间就跟上了陆凤,过几瞬,竟隐隐要抓住陆凤的衣角。
除了司空摘星和沈百终,陆凤还从没有见过样厉害的轻功。
他是谁?
难道他早就在里等着陆凤?场婚礼是是也只是针对陆凤的一个陷阱?
陆凤转身与他交起手来,两个人谁也没有话,只有破空声响起,别人也许看出怎么回事,他们其已交手几十招,只是僵持之下,谁也奈何了谁。
个人的手似乎很灵活,可陆凤也绝会差,他的灵犀一指有谁能比得上?
哪怕是沈百终,哪怕是西门吹雪,他们的手指头也绝可能比得上陆凤的手指。
夜风吹过,陆凤忽然嗅到了一缕香气。
一嗅到缕香气,陆凤的动作就迟缓下来,而那个人好像也确认了什么,动作也立刻变慢。
最后两个人竟都停下手来,对站着动了。
“是郁金花的香味。”陆凤笑了,“你是楚留香!”
楚留香也笑,“灵犀一指,你一是陆凤。”
“你怎么会在里?”陆凤问,“你的红颜己找到了?”
“还没有。”楚留香摇摇头,“我们的水袋被人刺破了,只有进里的绿洲来。”
“我和沈百终走散了,也只有到里来。”
“你们竟会走散?”楚留香诧异道,“难道你们已遇上了石观音?”
“那倒没有。”陆凤叹气,“若是遇上石观音还好,我们是遇上了沙尘暴!”
“确是没法子的事。”楚留香也跟着叹气。
两个人默默无语间,都觉得自己很是倒霉。
陆凤正准备叹第二口气,就看到了近处的湖,他一看到湖,就想到了天一神水,一想到天一神水,就忍住要笑。
“楚留香,我要告诉你一件事。”陆凤忍住笑,严肃道。
“什么事?”
“你在沙漠的段日子,我和沈百终已解决了金鹏王朝的案子。”
“恭喜。”
“幕后之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们边也没什么太大的损失。”
“难道是很好么?”
“可那个人确是被毒的。”陆凤道,“仅他是被毒的,金鹏王朝的上官飞燕也是被毒的!”
楚留香已有详的预感。
“你道毒他们的是什么?”陆凤问。
“我道。”楚留香勉强笑道,“世上的毒药那么多,总可能是天一神水吧?”
陆凤赞许看着他。
楚留香也笑出来。
他仅笑出来,还想一头栽倒到湖里洗洗脑子。
“世上能偷得了天一神水的,似乎只有我和司空摘星。”
“没错。”
“司空摘星那段时间恰好在北镇抚司,件事一会是他做的。”
“当然是他。”
“就算是司空摘星,水母阴姬道他是你的朋友,也会追究件事的。”
楚留香越想越苦恼,“我刚解决了一个黑锅,竟还有一个黑锅要往我头上扣,莫成我上辈子是个厨子?”
“一。”陆凤一本正经安慰他,“你一是个厨子,也许是个卖锅的贩!”
话刚完,陆凤就忍住笑了。
楚留香也笑,并是那种懊恼的、痛苦的笑,而是轻松的、愉快的笑,管怎样,在种令人绝望的大漠里能见到熟人,当然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里是龟兹国王的绿洲。”楚留香道,“里正在办他女儿的婚礼。”
“看来我赶上了一个喜庆的日子。”陆凤把身上属于仆役的衣服脱下,又变成了那个风流潇洒的陆大侠,“样的阵仗,是公主在嫁人,就是王爷在娶亲。”
“嗯。”楚留香点头,“位龟兹王似乎急着要用江湖人士,惜用自己的女儿来做引子,也要留住我们。”
“留住谁?”陆凤问,“莫非是你要娶公主?”
“当然是。”楚留香摇头,“是胡铁花。”
“就是别号花蝴蝶的那一位胡铁花?”陆凤摸摸胡子,“我记得你和他是很好的朋友。”
“没错。”楚留香道,“次和我来大漠的仅有他,还有姬冰雁。”
“他们愿和你来大漠,明他们一把你当作很好的朋友,他们已愿为了你拿命去冒险。”
“对。”
“胡铁花一想到陪朋友走一趟,还能多出一个婆来。”陆凤笑了,“岂是很划算?”
“确很划算,过里也是那么简单。”
楚留香带着陆凤走近绿洲中心的三个大帐篷。
里本来只有三个帐篷,因为公主要办婚事,就又临时在旁边搭了一个的。因为要招待楚留香和他的朋友,帐篷旁还有一个更的帐篷。
虽是比帐篷还的帐篷,它却也已有普通人家的房子大,只是和大帐篷比起来值一提罢了。
帐篷中的空处聚集了许多人,沙漠里的汉子豪爽,姑娘也差,喝酒喝到兴头上,他们早已分少,分男女,手拉着手跳起舞来,四下里到处都是欢笑声,和外的沙漠简直如同两个世界。
几个只穿着裤子的男人抬进来一个大铁架,铁架上放着一只香喷喷的烤骆驼,骆驼在火光下冒着油花,散发出浓浓的香气来,一个姑娘拿着碟子正给它刷着酱料。
所有人都在大笑,所有人都在唱歌,就连龟兹王也例外,是以竟没有一个人发现走近的楚留香和陆凤。
“一就是他们用来招待贵客的食物。”陆凤忍住瞅了几眼,任何一个人从沙漠出来,都会忍住被样的烤骆驼吸引的。
陆凤为了赶路,已连着好几天只啃又干又硬的饼,现在看到样的烤肉,口水都要流到上去了。
“我样的骆驼里会有一匹马,马里会有一只羊,羊里有一只鹅,鹅里又有一只鸡,鸡里会放一个鸭蛋。”
“没错。”楚留香笑道,“我倒是对点很有自信,因为我今天下午已忍住去看了他们的厨房!”
“你一是想吃那颗鸭蛋!”陆凤道。
“你为什么会样想?”
“因为我就是想吃的。”
有几步就要走出树林,陆凤和楚留香约而同停下来。
“我只是想找点东西。”楚留香道。
“什么东西?”陆凤问,“你是是在里找石观音想要的东西?”
“你怎么道?”
“你们若真的只是水袋破了,又何必拜见位龟兹国王呢?在湖边取水后立刻离开岂更省事?”陆凤睛去看坐在高处的龟兹王,“胡铁花既已可以娶公主,你们一已留了一段时间。”
“没错。”楚留香叹道,“愧是陆凤。”
“其我平时没么聪明。”陆凤样的话丝毫脸红,“只过我最近遇到的公主在多了点,遇到的国王也在多了点,对样的事我似乎已很有经验了。”
“你既然有经验,就来我几天遇到的事情。”楚留香笑道,“我们总归都是要对付石观音的。”
“我要先问一个问题。”
“请讲。”
“石观音为什么要绑架你的三位红颜己?”
“我道。”楚留香摇头,“也许是因为天一神水。”
“你认为天一神水是石观音拿走的?”
“我还是道。”楚留香叹气,“也许她只是害怕水母阴姬,所以一心要我顶罪,可她又害怕我查出真告诉神水宫,所以就要我在沙漠里。”
“会会是因为丐帮的事?”陆凤问,“无花和南宫灵也许与她有关。两件事在挨得太近,又都和天一神水有关,本就是一件事!”
楚留香沉思片刻,“你的有理。”
“我从少林的天峰大师那里得到一个消息。”楚留香接着道,“无花和南宫灵其是兄弟,他们的父亲就是来自东瀛的天枫十四郎。”
“消息我已沈百终讲过。”
“嗯。”楚留香点头,“他们的母亲叫做李琦,是昔日黄山世家的女儿,东渡后学来了一身忍者的本领,杀光了华山七剑的传人为家族报仇。”
“你认为……”
“我认为李琦就是石观音!”楚留香道。
“你有没有证据?”陆凤问道。
“我没有。”楚留香道,“是我有几个很模糊的线索。”
“很好。”陆凤道,“有线索就是一件好事,我们防乱猜一猜,猜错了也会掉下肉来,又有什么可怕的。”
楚留香微笑,他的两位朋友虽然都很好,论起查案子来,还是陆凤和他更对胃口。
“你现在妨一你的事。”陆凤道,“我已经等及了。”
“你等及要道?”
“我等及要去见龟兹王!”陆凤道,“他会把我当作客人,还会请我吃他的烤骆驼!我现在已恨得整个人追着活骆驼啃了。”
楚留香笑出声,“那你好。”
“快讲。”
“我们在沙漠里遇到了彭家的镖队。彭家五虎的镖局在江湖中一向很有信用,他们的人也一向很有能,很沉稳,可我们遇到的几个人却发了疯,拼命对着空气乱砍。”
“起来像是致幻的毒.药。”陆凤道,“我道的就有十三种,每种都可以达到你的效果。”
“我们当时已断水几日,并没有心思去查明他们中的毒。”楚留香道,“他们保的是一箱红货。”
“是什么?”
“极乐之星。”楚留香淡淡道,“就是石观音想要的东西,也是龟兹王想要的东西。”
“极乐之星似乎是宝石的名字。”
“没错。”楚留香点头,“一颗宝石本没有什么特殊,只是大漠里传颗宝石指引着一个方,个方埋藏着龟兹国代代积累的财富,一旦王室遇到困难,就可以用笔财富来复国。”
“复国?”陆凤瞪大了眼睛,“位龟兹王也……”
“然他为什么会到绿洲里来呢?”
陆凤靠在背后的树上动了,“你道我现在想干什么?”
“你是要追着骆驼啃么?”
“我想了。”陆凤闭上眼睛,“我现在只想睡一觉,然后立刻拍拍屁股回中原去,等我一回到中原,就要去找一座庙好好拜一拜!如果庙里的住持师父同,我如就直接剃度出家得了。”
“因为你最近总是遇上落难的国王?”
“难道还够奇怪?”
楚留香也靠在树上,“我也该去拜一拜的,你一要叫上我,我常年住在海上,对中原的庙宇并十分熟悉。”
“因为你总是遇上被天一神水毒的人?”
“难道还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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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是太奇怪了。
即使是沈百终也已开始生气。
他已按照图走了好几日,还是什么也没有见到,没有水,没有草,没有花,没有树,最重要的是没有陆凤。
也许是做久了锦衣卫指挥使个位置,沈百终对自己的朋友和下属总有一种非同一般的责任感,就像是次。
皇帝刚刚登基时,残存的皇子和站错队的大臣道派了多少杀手过来,沈百终一个人抱着刀守在南书房的大门口,只用了一夜,鲜血就已需要整整八个宫人冲洗。
换班的宫人见到顺着白玉台阶流下的鲜血,甚至也吓晕过去好几个。
宫九要造反的消息对于沈百终来很重要,他还没有放在眼里,他很信远在紫禁城的皇帝,也很信自己。
所以次来大漠,沈百终第一想要解决的就是石观音。
他想要为孙学圃报仇。
帮助楚留香追回红颜己的事排在第二。
因为沈百终与楚留香还并熟悉,他们可以算是一半的朋友,孙学圃已成了锦衣卫的人。
锦衣卫的人,怎么能够让别人欺负?
陆凤万一遇到了石观音怎么办?
一个人着急的时候,就会忍住生气的。
沈百终牵着骆驼走在夜间冰凉的沙子上,他的表情还是很平淡,神色还是很冰冷,可你若是熟悉他,就能发现他已在握着绣春刀的刀柄。
苍穹中的星辰闪烁,夜风在黑色的衣角下吹拂而过,沙子在脚下发出轻微的摩擦声。
沈百终似乎已气昏了头,若在平时,他走在沙上根本会有半点动静。
沈前辈在沈百终还只有五岁的时候就开始教他练功,等沈百终十岁时,就已可以自由行走在太和殿的琉璃瓦上发出声响。
他本会离开陆凤的。
他们只要顺着绿洲找到石观音,杀了石观音,就可以打道回府,陆凤还要去京城找他的朋友李燕北住几天,他在京城的日子里,他们还可以一起去看几场戏。
只是那日的沙尘暴里,在谁也想到的角落里,射出了几十道暗器,那样大的风沙,本会有什么暗器可以直线飞过。
可那暗器被狂风吹过后,竟随之改变轨迹,划出一个半圆来要飞向沈百终,等他避开了暗器,就又遇上了另一批……
天亮的时候,别陆凤了,就连东南西北沈百终都几乎已要找到。
件事最好是石观音做的,否则她会愿道后果。
沈百终抬起头来看了看天上的星星。
管你在哪里,总有一两颗星星可以为你指名方位。
等他低头的时候,突然看到远方的平线上出现了一道白影。
沈百终几乎能信自己的眼睛,他就那样一动动任由那匹马走到了自己身边。
马尾上还有熟悉的明黄色绸带,马背上的包袱当然已经见,可谁也能否认就是他当初从紫禁城里牵出的御马。
马绕着沈百终转了几圈,又去蹭他的衣袖。
无疑是一匹好马,它懂得辨别主人。
可它怎么会在沙漠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