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不知是来到新的地方,有些水土不服,还是因为什么,少年六七点就醒了。
下楼去餐厅吃了早餐,给徐从打电话说了一声,便只身一个人,想要去纽约转转。
一直都很想去看看纽约的时报广场。
广场位于百老汇剧院区枢纽,被称作是“世界的十字路口”,亦是世界娱乐产业的中心之一。
听说这里是纽约曼哈顿最繁华的地带。
说走就走。
没错,是走。
凯瑞酒店离时报广场也不过半个小时的路程,在途中还可以观赏一下纽约的风景风貌。
阿九:……宿主,打个车可好?走丢迷路可不是说着玩儿的,别忘了我可以未卜先知。
郁倦在手机上的地图,设置了目的地,最终跟着地图的路线走。
这里有很多金发碧眼的本地人,同时也有一些应该是从外地过来旅游的中国人。
倏尔,嗅到什么烤肉的香味。
循着味道看去,顿时目光被远处推着餐车的金发老人夺去。
疾步向前,来到餐车面前。
那老人热情道:“Areyouese?Wow,youareveryhandsome!(你是中国人吗?哇,你长得真帅)”
少年听着,眉眼弯了弯。
今天,被第二次夸长得好看了。
“Thankyouverymudwhatisit?(谢谢,这个是什么?)”郁倦指了指他餐车上,摆放整齐的快餐食物。
看着有点像热狗,但是外面夹着面包,还有一些生菜,番茄酱也是十分新鲜。
在国内没看见过。
少年水墨色的眸子里有几丝好奇。
五官精致的容颜,在阳光照耀下,似乎在发光,晶莹剔透,好看璀璨。
“Oh,itisPink'sHotDog!(它是粉色热狗)”老人微笑着解释道。
郁倦眨了眨眼,神色有些许不解。
粉红色的热狗?
“Iwantone.(我想要一份)”
余光瞥见蜷缩在街角的一个流浪汉,似乎不是本地的,因为那脏乱不堪的头发是黑色的,虽然蓬头垢面,但仍可看清他的黄色皮肤。
竟然是中国人。
随即连忙又对餐车老人道:“wo.Thankyou.(不,请给我两份,谢谢)”
接过老人递来的两份粉色热狗,付了钱便走向那个流浪汉。
走近才发现他周围都围绕着散发着恶臭的苍蝇,也隐隐闻得到臭味。
郁倦微微蹙了蹙眉。
并不是嫌弃,而是他实在想不到,中国人在国外,竟然沦落到如此地步。
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会来到美国呢?
蹲在男人面前,递出手上其中一份热狗,用着标准的中国普通话:“给你。”
那流浪男人有些受宠若惊,可以看见他污浊的眼里,浓浓的惊讶和感动。
手有些轻颤,伸出来想接过食物,后知后觉才发现自己的手太脏了,一时顿在空中。
少年察觉,直接将食物杵到男人面前。
自己纤长如玉的手微微碰到他的手,沾了些许黑泥,后者颤颤地接过了热狗。
“谢谢……”
郁倦微微一笑,“不用。”
远处,一个带着口罩的摄影师,用手中摄像机,拍下了阳光中这抹温馨柔和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