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着眼睛了?刚才并没有起风啊?”
墨子染也顾不得追究刚才有没有起风,为什么林歌儿好端端地会迷着眼睛这个问题了,“歌儿,我帮你吹一下,把东西吹出来就好了!别乱眨眼哦!”
墨子染果然当得上如意夫君的标准,为女子吹眼睛、描眉,这可是非常细心体贴温柔浪漫的男子才会做的事。
林歌儿很幸运,前一句才说了迷眼睛,后一句就有人来吹眼睛。
眼睛看不清东西,墨子染可以帮自己吹一下。心里看不清东西,他也能帮自己吹吗?
林歌儿发现,自己越来越多愁善感了,很小的一点事情,就能引发出这样那样的慨叹。
“歌儿,好了吗?眨下眼睛试试?”
墨子染的语气温柔得像是对刚出生的婴儿说话。
林歌儿试着眨了几下眼睛,眼睛里本来就没有任何脏东西,眨几下就眨几下。
不过,却有晶莹的泪珠流了出来。
泪珠顺着林歌儿白嫩的脸颊,缓缓地滴落到她的衣服上。
“歌儿,这里可能有些细小的飞蚊,我们还是回屋去吧,如果大婚那天,新娘子的眼睛被飞蚊弄得红通通的,那多不好呀?呵呵……”
墨子染先是伸手擦去林歌儿脸上的泪痕,然后轻轻扶着她,慢慢地回屋里了。
轻轻靠在墨子染的胳膊上,林歌儿心里一动,突然想起一个人来。
漠风。
不知道,现在的漠风怎么样了?
林歌儿知道,自己不该也不能再去想他。但是,一个人的心神,很多时候自己都无法掌控,想忘掉一个人的时候忘不掉,不想想起某的人时候,某人的身影却总是浮现在眼前,令人不得不想。
城东的“杯莫停”酒楼,是整个城里最大最豪华的一家酒楼。
来这家酒楼饮酒的客人,不是权势过人的王候贵胄,就是富甲一方的巨富大亨,寻常的百姓可来不起这种地方。
不过,在一楼临窗的一个位子上,却有一位衣衫污秽、容貌邋遢的男子,正握着一个白瓷酒杯,眼睛像看入了迷似的,怔怔地盯着酒杯。
他的嘴角,还悬着一丝耐人寻味的笑。像是自嘲的笑,又像是冷笑。他的笑,就像一首看不懂的古诗,让人捉摸不透。
他就是九王爷漠风!
不过,现在没人知道他是九王爷漠风。
九王爷漠风,在天底下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中龙凤,来这杯莫停酒楼喝酒不足为奇,但怎么会衣衫如此污秽,不修边幅地来饮酒呢?
曾经有人怀疑他是当朝九王爷漠风,因为他的背影和九王爷的背影十分神似,但是一看他这邋遢不整,甚至痴痴呆呆,经常握着白瓷酒杯傻笑的样子,立刻就知道这人并不是九王爷漠风了。
漠风现在心里很痛苦。
他已经喝了很多的酒,桌上的小酒坛的数量要比菜碟子还多。漠风固然是好饮的人,但这么多的酒,平时是三天也喝不了的,现在却一个下午就喝得差不多了。
人的酒量变大,只有两种情况,不是逢结婚生子的喜事,就是逢分手散伙的愁事。
漠风的酒量变大了,自然是后者的原因,他遭遇了分手散伙之事。
林歌儿的离去,对漠风来说,是个极大的打击。
得到时不曾珍惜,失去后才追悔莫及,对这句可以让人自扇耳光的话,漠风终于是有了深刻的体会。
漠风就是这样的人,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觉得。
“女人啊女人,林歌儿啊林歌儿,你就是一杯毒酒,我也要把你喝下去,咽到肚子里!”
漠风嘴里喃喃着,旁边几个桌上的客人隐约听到了什么,都互相摇摇头,嘲笑着这位自言自语,有些疯癫的醉汉。
“林歌儿,你是我的女人,你跑不掉!”漠风骨子里那种天下之大,万物唯我所必得的气质又暴发出来了,手里紧紧地握着酒杯,昂头又把杯中之酒饮尽!
漠风就在这里坐着,隔上许久饮上一口酒,任时间飞逝,不知不觉就坐到了下午。
桌子上始终只有两样菜。一样是花生米,另一样是青椒炒豆腐。
这绝对是杯莫停三层楼共六六三百六十桌上,最简单最寒酸的两样菜。这花生米和青椒炒豆腐,就像大包子饭铺里的小咸菜似的,是免费供应给豪客们的,而九王爷漠风却当了主菜。
甚至,两个很寒酸的小菜就让他喝了一下午的酒。
而且现在还意犹未尽的样子!
“喂,小子!拎着你的酒瓶和小菜,到外面找个墙角喝个痛快吧!”
漠风还在独酌,突然一个十分刺耳的声音钻入了他的耳中。
“小子,没听见么?说你呢!还喝!”
耳畔的声音却是越发大了,竟像打雷一般震耳欲聋。
漠风终于确定,这个令人厌恶的声音确实是在跟自己说话。
漠风抬起头来。
只见面前站着四位人高马大的壮汉,四人不但十分高大,而且十分贵气,看身上穿的,脖子里戴的,就算不是王亲贵胄,起码也是富甲一方的主儿。
但是,天底下要比漠风这位当朝九王爷还富还贵的人,那就只有当今圣了上。而其他人再富再贵,怎么也不可能比得过九王爷漠风。
可惜的是,面前这四个人并不这么认为。
“小子,看什么?酒喝多了,想放点血是不是?”
“小子,快点让出这张桌子来!又不是白让你挪屁股,给你银子呢!”
四人之中,一位相貌十分英俊的公子哥儿,一边轻蔑地看着大醉的漠风,一边令仆人取出一锭银子来。
当的一声响!
就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似的,大银元宝丢在了桌子上,丢在了漠风的面前。
这个意思是,让漠风拿了银子后立刻走人,把吃饭的桌子让出来给这几人。
漠风抬头看了看一楼饭堂的四周,现在才像大醉初醒似的,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现在是晚饭的点儿了,不少客商来杯莫停用饭,而一楼中已经座无虚席,只有自己所占的临窗这一张桌上,只有自己一人。
一张桌子正好够四个人用,如果自己拿了银子让出来,那诚然是一件好事啊。
但是,身为当朝九王爷的漠风,可不这么认为。
没有人可以这么侮辱一位皇亲,不管这位皇亲现在心情有多差,醉得有多厉害,浑身上下有多么的邋遢,他的灵魂和人格都是高高在上的,任何人都羞辱不得!
漠风睁着醉眼,用少有的耐心逐个打量眼前这四位神态踞傲的人,鼻中轻轻哼了一声,一言不发,根本不理会他们。
“小子,酒没喝够吗?是不是想尝尝拳头的滋味?”
四人之中,一位脾气暴躁,颇有武力的人,一边说着话,醋钵大的拳头,一拳打在桌子上,震得漠风的胳膊动了一下。
“这位兄台,是否嫌银两少了?是这样,在下四人有急事相商,看兄**据一桌,是否可以酌情相让?”
又一位相貌斯文的人,好像是一位饱学之士,十分温文尔雅的样子。
又有一锭银子放在了漠风的桌前。
凭这两锭银子,不但能包下漠风从早晨到下午所吃的、喝的所有饭菜酒水,更可以买下这张饭桌来。
“三哥,像这样的酒鬼,何必跟他客气?让我把他丢到外面!”
“不要,不要!我看此人虽然容貌不整,但神华内敛,气质极是不俗,今朝虽然失意落魄,将来未必不能春风得意,呼风唤雨啊!到时候,我辈怕是仰望都略欠资格呢!”饱学之士十分认真地说道。
“哦?这位酒鬼能有这么玄?”很多人表示对饱学之士的话难以置信。
漠风现在的样子,也不怪人家轻视,自从林歌儿离自己而去之后,就像失去了魂,落下了魄似的,整个人都是一具行尸走肉,还谈什么仪容整与不整?
漠风的胡子很长了,额下甚至生出了髭须,一个胡子拉碴,又端着酒杯,眼神怔怔的人,说什么也不像是那种明朝可以翻云覆雨的人啊?
“我不缺钱,把银子拿走!”漠风指了指桌上的两锭银元宝,“像这种东西,我可以拿出十车来!”
“什么?哈哈,哈哈!”
一个像眼前的漠风这样的人,居然可以拿出十车银子来?
漠风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饭堂里所有人都笑了,就连身份低微得比蝼蚁差不了多少的酒保子,也忍不住露齿而笑,居然毫不掩饰地耻笑说大话的漠风。
虽然十车银子这话夸张了点,但漠风不缺钱这可是不争的事实。
但很遗憾,饭堂里这么多人,除了漠风本人之外,谁也不相信他的话。
“就凭你?就凭你吗?你要是能拿出十车银元宝来,我……我他娘的能给你生出一座金山来!”
“哈哈,是啊!一位家里有十车银锭的人,居然吃着这么寒酸的饭菜,只有区区两样菜哎!”
“而且,他连个随从都没有!他的衣服也很久没有换了!”
“是啊!你走近了闻,他身上除了极大的酒味,还有一股酸味!嗯嗯,难闻死了!比街上的乞丐,好像强不了多少吧?”
“看来,这家伙不仅仅穷,神智还有点毛病呢!掌柜啊,我觉得你有必要检看一下,看他身上有没有足够的银两支付他所吃的东西!”
听到耳边这七嘴八舌的议论和嘲笑,漠风真想拍案而起,大声告诉他们,自己是堂堂当朝九王爷!你们这些狗眼看人低的乡野小民,不治你们的死罪,起码也得把你们打入大牢,好好修理你们的狗眼。(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