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中国人在自己国家的土地上需要办理暂住证早已经是一个遭人诟病的、极具争议性的问题,不仅仅是因为它作为限制公民自由的户籍制度的城市延伸造成了事实上不平等的国民待遇,更是因为它根本上违反了宪法规定的公民在自己领土上的自由迁徙的神圣权力,各地方政/府不论有千万条理由,其实都不能掩盖它事实上制造出的不公平现实。作为中国人,我们已经不能随便去中国领土的香港和澳门,更不用说台湾,令人悲哀的是,其实中国人同样也不能随便住到自己的首都北京,那里同样也会随时遇到警察查暂住证,没有此证会有麻烦,让人不禁想起了鬼子当年发给中国人的良民证。
眼看着中国人期盼的08奥运会不久将在首都北京举行,亿万中国人兴奋之余,却传出北京将开始大规模查外来人口暂住证的消息,所谓外来人口,其实就是北京之外的中国人,似乎并不包括外国人。北京晚报月8日报道自本月日起,北京警方已开始在全市大规模检查暂住证,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近日,本市一些外来人口密集区域的派出所已人满为患,出现了大量办理暂住证的群众。为了能及时拿到这张暂住证,许多人天还没亮就到派出所外排队了。拒不办理暂住证者,面临两类处罚:50元以下罚款或是警告。据报道,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透露的信息表明,本次北京全市范围内核查流动人口暂住证,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为其执法依据之一。该部法规写明,如不按规定申领暂住证,且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直接责任人或暂住人,可被警方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而《暂住证申领办法》同时规定,骗取、冒领、伪造暂住证,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法人或直接责任人,可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于是为了能住在北京或工作在北京,在京的外地人开始惊慌失措的大规模集中办理能在首都居住下来的这本"良民证",有人甚至"从家里扛上一条背子,兜里揣了半张烙饼"从凌晨一点开始通宵排队,按警察的说法,到他们下午下班时还"排成一条见首不见尾的长龙",可见人们对暂住证的极度恐惧和与之俱生的一种期盼。我们不禁要问,同是中国人,同是在中国的首都北京,这是为什么呢?
我想起了过去计划经济年代,中国人由于严格的户籍制度束缚,为了"便于管理人口",严格的控制人口流动,出门都得在口袋里揣一张"介绍信",坐车,住宿,甚至在街上行走,绝不能离开这要命的介绍信,否则就是犯罪,那罪名今天的人听来匪夷所思,叫"流窜犯",是要坐牢的,不是现在的遣返;后来改革开放,有中国人外出务工,一开始便被轻蔑的称之为"盲流",后来"盲流"们太多了,便称之为"农民工"或"打工者",到现在的外出务工者,名称虽然好听多了,但当地政府或当地人仍然不会忘记要认真的划分这些外来的中国人与本地中国人的明显区别,划分同是中国人的"种族标志",那标志就是让人觉得刺眼的"暂住证",或者说是事实上的良民证,在当地人看来,外地的中国很可能都是些不法分子,即使不是,那利用根深蒂固的户籍制度,制造一个暂住证,又可以趁机收取各种经济利益,尽可能多的榨取一点外地中国人的油水,何乐而不为?且美其名曰"便于人口管理""防患犯罪""加强治安"等等,殊不知,不知不觉中,此政策早已经引起了国人的强烈反感,不管其改名称为"居住证"也好,也是换汤不换药,人们不禁要问一句,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甚至是在中国人的神圣首都,我们为什么需要办一个暂住证,难道外地人就可能是罪犯?难道本地人就很安分?难道警察们就只能如此才能强化治安?难道仅仅是给外地人办一个"暂住证",北京就和谐了,奥运会就平安了?不免太简单,广州深圳早就严格实施暂住证制度,但谁又能否认,这两个地方是中国犯罪率最高的地方呢?
我们且不说办理暂住证的歧视外地中国人的成份,有本质上扭曲本应该一样的国民待遇的因素,想一想前几年,在广州打工的大学生孙志刚就是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当地人活活打死,还有联防队员们借查暂住证大肆敛财,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有人就总结出了暂住证的六大弊端,一是腐败行为滋生,暂住证从诞生之日就身兼管理与服务双重功能,而在实施过程中,管理职能被畸形放大,服务职能却得不到很好体现。换句话说,暂住证本身并没有太多的罪恶,有罪恶的是附加在暂住证上被异化的赤裸裸的创收手段以及各种腐败行为的衍生。因此,一旦管理功能被弱化,服务功能被彰显,便会得到社会认同。二是收费繁多,"办证收费"似已成为现实的潜规则,办理"暂住证"也不例外。相信收取工本费,大多数人能够理解并配合。但在办理暂住证上捆绑收取其它费用(比如:广州的"治安费"、"劳动调配费"),则缺乏逻辑依据。政府部门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有财政收入支撑,何以对"特定的人"再行收取"特定的费用"?三是效果不彰,许多城市坚持暂住证政策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维护城市安全。似乎,外地人都到公安机关去办了暂住证,城市也就安全了,事实真是这样吗?我实在看不出来,外地人是否从事犯罪活动,与他们是否办暂住证之间究竟有何关系。犯罪分子国法尚且可以不顾,又怎么可能会受制于一本暂住证呢?暂住证能对他们有什么震慑效果?一个简单的事实是,"仅凭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号就可以漫游全国"的发达国家,流动人口犯罪率也未见得就比我们高嘛。四是粗暴执法,查验暂住证的执法主体不明,随意检查,任意扣留人员,以各种名义收费,并以暴力和野蛮方式"执法",这必将进一步加深城市流动人员对暂住证制度的强烈不满和激烈抵触,同时也让暂住证制度成为法治时代侵犯人权的方便借口和"绿色通行证",背负更多的罪恶,这是法治社会所不能容忍的,这等于加速了暂住证制度退出历史舞台。五是涉嫌歧视,目前暂住证制度中包含了过多的强制和管理因素,而缺少甚至几乎没有服务和权利保障的内容,不仅使城市流动人员极为不满,产生"二等公民"的自卑感,因此排斥暂住证制度,拒办暂住证,使暂住证制度的实施严重背离制度设计的初衷,充分暴露了这一制度的先天缺陷,这是彻底改变甚至废除这一制度的重要基础;六是助长城乡对立,而所谓的"暂住制度"又在不合理的制度上,制造新的不合理,由此将会导致"城乡差距"的拉大,甚至还会衍变为新的"城乡对立"。
以上六大存在的现实问题,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认真重视和研究,尤其不要让中国人产生一种"中国人为什么要暂住在自己的国土上?"的不舒服的感觉,有一种二等公民的不爽,虽然也许地方政府确实有"善良的愿望",不存在公民歧视,但事实上就是给人一种歧视的感觉。
我想,其实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不发达地区人口向发达地区移动,出现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本来就是中国走向工业化的正常和必然趋势,而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或所谓的发达城市,理应该有更宽容的胸怀,有更理智的选择,用一种合理的方式来解决面临的矛盾,让宪法规定的公民在自己领土上自由迁徙的自由权力得到彰显,甚至最终消灭户籍制度,这才是政策的的方向。而一本暂住证,又能真正解决什么问题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