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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章 小厮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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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画作为郑家少奶奶陪嫁的贴身大丫头,现在的身份那自然也是水涨船高的。

自家小姐现在可是怀着郑家的小少爷的,在永和伯爵府中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所有的丫鬟婆子都要看她的脸色行事,这让如画有一种大权在握的感觉,走路都有点发飘了。

自幼就跟随着大小姐,她可以说是没少跟着看白眼和吃苦。

也就是小姐嫁到郑家了,她才感觉自己活的还像个人。

当然,她也不是那种仗势欺人的角色。

她只是很享受这种被人尊重,被人重视的感觉。

连带着小厮吕三宝都跟着地位涨了起来。

吕三宝是郑家老太爷收养的孤儿,赐姓吕,打小就跟在大小姐身边伺候着,赶个车,跑个腿啥的。

大小姐出嫁,他作为身边人,自然也是跟随在侧的。

这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可是随着一个叫马三宝的小厮到来,就有点尴尬了。

两个人都叫三宝,一个是伺候婉儿,另一个则是照应小七。

马三宝母亲自从被小七救治后,他们母子二人以及师傅周广义就在郑家庄园留了下来。

他们自然是对小七是感恩戴德的。

当小七彻底的放手厨房事物以后,看着婉儿姐姐身边都有两个人伺候着,她的攀比心顿时就起来了。

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郑家的媳妇,身边怎么能没有个使唤的人呢。

于是马凤娘、马三宝母子以及周广义就被接来永和伯府,留在她的身边伺候着。

她现在身边可是有三个人呢,婉儿姐姐才两个,虽然一大堆的丫鬟婆子围绕着,可不是为了照顾她的身子吗?

谁让她现在有了少爷的孩子呢?

如果除去这一帮丫鬟婆子的话,自己还比婉儿姐姐多了一个伺候人呢。

这让小七感觉心里平衡了起来。

马三宝作为小厮,周广义作为车夫,马凤娘作为贴身的女仆,她倒是享受起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了。

她现在一门心思的憋着赶紧怀上少爷的孩子,怎么着也不能落后婉儿姐姐太多啊。

除了这点的攀比之外,小七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心眼。

郑长生很头疼啊,人皆道齐人之福是为人生一大乐事。

可是殊不知的是齐人之福并没有那么好消受的哦。

婉儿现在有了身子,就不能参与大被同眠了,她现可是国宝级的待遇啊,给母亲保护起来了。

现在只有小七的房间还允许他进入,婉儿的房间白天可以进入,一旦太阳落了山,就没有自己的位置了。

哎!没有必要搞的这么隆重吧?

郑长生哭笑不得。

不过他还真是忽略了在古代女人怀孕生产的艰难了。

这个时候的医疗水平低下,婴儿早产或者夭折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要不然的话,李秀英也不会如此阵仗,如临大敌的样子了。

女人生孩子就相当于是进了一次鬼门关,弄不好就是一尸两命,这不是玩笑的。

郑长生迈步进了小七的房门,凤娘自是很识趣的离开。

疯娘是感恩的,如果不是当初小七的临危出手,或许儿子早在金宁县就已经死了。

她虽然早就认出了小七和郑长生,但是并没有把话说明。

无他,自己的死鬼男人张黑虎,当年的事情震动了整个金宁县,虽然现在音讯全无的,但是她可不敢表露出来。

罪囚家属,这个名声可不好听,尤其是想到了儿子。

要是儿子知道了他的身份的话,幼小的心怎么能够承受的住?

思来想去的,还是隐瞒不提为上。

尽管周广义大哥是知道的,但是他是不会不征得自己同意私下里告诉儿子真相的。

小七救了她们母子二人的性命,这份天大的恩德,是无法用言语去表达的。

她只有尽心尽力的伺候好小七姑娘才能够稍微的获得一点心安。

她轻轻的关上了房门,径自回屋去。

郑长生刚坐下来,小七就奉上香茗一脸讨好状。

“说吧,有什么事情?”郑长生一把拥过小七,顺势小七坐在了他的腿上。

“少爷,你说家里有两个三宝,是不是不方便啊,有时候叫起来两个人都答应,闹了不少的笑话了。”

小七吐气如兰的轻轻说到。

郑长生眉头一皱:“你意欲何为?”

“额,少爷,看你。你还以为人家是跟婉儿姐姐吃味啊。人家就是想把马三宝这孩子正式的收入郑家。

顺便改个名字而已。”

额,郑长生尴尬了,他还以为小七要和婉儿两个女人要玩“宫斗”呢。

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两个人都是他的最爱,怎么着也不能让两个人人之间有了隔阂。

后院不稳,这是大忌啊。

“既然你想收他,他母亲同意吗?进入郑家奴籍就要用郑家的姓氏了。”

要知道古人对于祖姓可是很看重的,改姓易名,这就相当于是数典忘祖,就是大逆不道的事情。

“恩,凤娘是没话说的,三宝这孩子跟随母姓,也不知道他的生身父亲是谁。

看凤娘欲言又止的样子,她一定是有故事的人。

人家也不好追问她的身世,不过呢,她既然同意了,那就没有问题的吧?”

郑长生点点头:“好吧,既然这样,少爷我就让人去官府给她们入籍,就叫郑和吧。

希望咱们家永远都是一团和气。”

郑长生意味深长的在小七粉颈上香了一口。

小七嘤咛一声就倒在了郑长生怀里,忽闪着两只大眼睛,一副待宰羔羊的模样。

额,郑长生长呼一口气,抱起小七进入了里间

对于马三宝改名入籍之是,很快就传到了吕婉容的耳朵里。

吕三宝现在也是郑家的人了,虽然是自己娘家带来的,但是现在入了郑家,那也就是郑家的奴才了。

于是乎,郑长生行文给官府之时又加上了一个名字郑顺。

两个三宝一个叫郑和,一个叫郑顺,取其和顺美满之意。

改了名字,自然就不会再闹出笑话了,一叫三宝两人皆应的场面是不会再出现了。

郑和岁,郑顺十三岁,两个人虽然分属于不同的夫人身边,但是私下里两人可是很要好的朋友。

甚至都被郑长生有意的分在一间房里住。

这下子两个人,更是无话不谈了。

郑顺跟在婉儿身边自是识文断字的,可是郑和就不同了,自幼跟随母亲流浪,如果不是师傅周广义收留他们母子的话,能不能活下来都难说。

就更不用提念书识字了。

不过现在不同了,有了小七和郑长生的点拨也是能够识得一些文字,通俗一点的话本也能勉强读下来的。

就拿永和伯府上请戏班子这事儿,就是他跟随师傅周广义去办的。

戏单上的戏码摆在他的面前,他大眼一扫就知晓是什么戏。

找了三个戏班子,唱的戏码都不合适,唯有这个春喜班的戏码是唱才子佳人大团圆的。

好吧,就春喜班了。

另外这名字一听就喜庆不是?

春喜班,多好啊。

这一定是符合少爷心情的,他由是判断。

在说了,再过几天就要过年了也能给家里增添喜庆讨个口彩不是?

就在他刚要付定金的时候,一个蓄着狗油胡,长着三角眼的家伙走了进来。

“春喜班是吧,听说你们当家的花旦叫小银铃可对?”

春喜班主富春喜一看来者不善啊,这家伙穿的溜光水滑的,手上还戴着金戒指。

明晃晃夺人二目,耀人眼球。

说话的神态也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鼻孔都要冲到天上去了。

富春喜点头哈腰的上前招呼,久经江湖风雨,饱受压榨欺凌的人,怎么不会察言观色?

“这位老爷,您说的对极了,敢问老爷有何吩咐?”

”哦,那就对了,我家少爷很喜欢小银铃的戏,收拾东西走着吧。“

啊?来个呛行市的,郑和不干了,自己都跟戏班谈好了,这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来,实在是太可恶了。

这总得有个先来后到的吧?上来连问都不问,就要把戏班子带走,实在是太仗势欺人了吧?

本来以为他是某个大老爷呢,,感情就是一个奴才,跟自己的身份一样,有什么好牛气的。

还你们家少爷喜欢听小银铃的戏码,那我家少爷还喜欢呢。

郑和顺手就把一锭雪花白银放在桌子上了:”富班主说好了啊,我家少爷就在家里等着您咯!“

其实啊,戏班子多了,郑和要是不选春喜班,或许还能有更好的选择。

不过他就是看不惯这厮仗势欺人的样子,况且从这厮脸上露出的不怀好意的笑,他就能大概推测的出是什么意思。

恐怕他口中的少爷,不是喜欢小银铃的戏码,而是喜欢小银铃这个人。

多年的漂泊流浪的生活,使得他对小银铃的命运感同身受。

戏子乃下九流之贱籍,命如同蝼蚁一般低贱,随意的被人碾压、欺凌。

这在阶级分明的封建社会里,屡见不鲜。

一个有权有势的富家少爷,霸占、蹂躏一个低贱的戏子太正常不过了。

郑和是幸运的,他能够结束漂泊的生涯,能够有了一个避风港湾,还倍受主家的器重和赏识,无疑他的命运是比小银铃要强到天上去了。

人就是这样的,身为弱者的时候,有些事情是无能为力,只能是任由被人欺凌。

可是一旦有了能力之后,再加之心怀慈悲就对这种仗势欺人的行为,就有抵触和仗义之心了。

郑家少爷是什么身份?

那是皇上亲封的永和伯,整个大明唯一不是军功封爵的人,在皇上面前都是红的发紫的大人物。

正是有了郑长生的加持,这才让郑和有了一较高下的勇气,和解救小银铃的决心。

春喜班主可苦逼了,这可咋办?

刚才跟这小厮都谈好了,而且人家出手又这么大方,并且看这小厮的穿着打扮来说,应该也是大户人家出身。

这可是上好的雪花白银,这是官银啊。寻常之家能会有?

可是这一边一看那管家牛逼哄哄的管家模样的人,又咄咄逼人的样子。

他哭都没地方哭啊。

管家模样的人看了郑和一眼:”哪来的小兔崽子,敢跟我们蓝府抢人?活腻歪了吧?“

如果认识的人都知道这家伙是大将军蓝玉家的管家叫蓝福,大将军永昌候蓝玉的疯子将军的名头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打起仗来不要命,手下的将官尽皆是这样的主。

可以说蓝玉是老朱手底下最能打的战将之一了,蓝疯子在大明的武将之中也是鼎鼎大名了。

就连徐达、汤合都给他三分薄面。

他的身份特殊啊,蓝玉为常遇春的妻弟,而常遇春是太子朱标岳父,所以作为太子妃舅父,他可是铁杆的太子拥趸。

是老朱留给太子朱标的班底啊。

但是不要忘了,郑和可不知道蓝府究竟是何等高门大户。

他一个穷小子出身的人,怎么会对朝堂上的事情知晓呢,让他一个初来乍到的小厮通晓京师权贵的名单,这也太难为他了

郑和一仰脖子:”明明是我先来订下的春喜班,你却偏偏来抢夺,这不是欺负人吗?“

”小兔崽子,敢跟爷爷顶嘴,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来人啊,把这不开眼的东西拿了。“

话音一落,呼啦一下进来十几个亲兵。

这都是蓝玉的亲兵护卫啊,没有想到一个管家竟然胆敢待在身边,招摇过市的用作打手仗势欺人。

郑和傻眼了,这家伙怎么如此的蛮横跋扈,怎么如此的无礼?

”我是永和伯府的小厮,你们也太欺负人了吧?“

蓝福愣了一下,永和伯?没听过开国公爵有这么一号人物啊。

这也是他有点孤陋寡闻了,也跟他最近一段时间跟随夫人去省亲有关。

他是刚回的京师,还把夫人的娘家侄子带回来了,这小爷也不知道咋听说了小银铃的名声,非要弄到手里不行。

蓝福并没有想那么多,再说了军中的悍将,立下战功的人他几乎都认识的,就算是不认识也是听过其大名的。

可是这他娘的哪里冒出来一个永和伯啊?

大明的勋爵制度,非以军功不授予爵位,虽然倒了后期有所改变,但是目前是洪武朝,老朱是最看重军功的。

这突然只见冒出来一个非军伍之人,而且还是没有听说过的人,他怎么会看在眼里。

”冒充勋贵,此乃大罪,带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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