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咕!”
黄昏,天空一片潮红,一只白鸽在这片潮红中飞着,突然,它好像看到了什么俯身向下飞去,落在一袭白衣的胳膊上。
“小白?莫非师父她……”南宫逸云将小白脚上的信笺取下,只见信笺上写着:
逸云,烟儿的脉象乱了许多,恐怕撑不过六日,这已经是第三日了,如果你在两日之内赶不回来,烟儿就没救了。
——秦紫馨
“遭了,师父的病情恶化了,我得加快步伐了。”南宫逸云看了看天空的夕阳,微微皱眉,“申时已过,酉时已至,时间又短了,看来无论如何何我必须在明日辰时之前取得土灵珠。”说着,便往鬼市方向奔去。
赶了一个时辰的路,南宫逸云终于到达了鬼市,看着前面腐朽的牌匾,上面刻着“凤都”。
“凤都?”南宫逸云轻声念道,“想必这里以前定是一个繁荣地带,如今却荒凉成这样。”
“年轻人,你来这里做什么?来喂鬼的吗?”突然,从南宫逸云身后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南宫逸云闻声转身,看到的是一张饱经沧桑的脸—— 苍老的皮肤,饱经风霜的脸上,一条条的皱纹,双手双脚微微颤一抖,嘴巴一开一张,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嘴里已经没有一颗牙齿了。一双眼睛里,被风吹过,眼睛深深向里凹进,时时流着眼泪。骨瘦如柴,手上已经皮包骨头了,脸上的颧骨高高隆起,清冷的月光下,显得有些渗人。
“老人家,为何这样说?”南宫逸云问道。
“呵呵!”老人冷笑,“年轻人,你肯定不是这儿附近的人,只要是在这儿附近居住的人没有一个不知道这是一座死城。”
“晚辈倒是听说过这里的别名。”
“哦?说说看。”
“敢问前辈,这里是不是鬼市?”
“哈哈哈哈!”老人听到南宫逸云的问题发笑道,他的笑声并不好听,但是却让人觉得脊背发凉,让人浑身不舒服,“年轻人,看来你还是知道些什么呀!”
“晚辈并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只是听一位朋友说这里被人叫做鬼市,敢问前辈,凤都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问凤都发生了什么?呵呵!凤都变成这样还是因为这里的人各个自私自利,心怀鬼胎,害人害己,最终都落得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成为这凤都的孤魂野鬼,一直在此游荡。”
“前辈,晚辈想了解一些这里发生过的事。”
“你?想了解这里发生的事?我说你小子这么晚不回家睡觉竟然在这鬼市门前问我这里的过去,小子,你不怕鬼呀!”老人对南宫逸云挑了挑眉。
“晚辈从不相信这世间有鬼。”
“你不相信这世间有鬼?年轻人,我告诉你,这世间有鬼,而且就在这鬼市里!”老人一边说着一边指了指鬼市。
南宫逸云看了看荒凉的鬼市,又看了看老人,心想:已经入夜了,这大半夜里怎么会突然出现一个老人,这老人和鬼市一定有关系。
“既然你想听,那我便讲给你听。十年前,这里还是一片繁华,可是,这里的繁华被城里这些个自私自利的小人给毁了。”
凤都,十年前。
“来来!瞧一瞧看一看嘞!新鲜的水果!”凤都内,大大小小的吆喝声连连不断,城里的百姓们都安居乐业,自由自在的生活着,城内尽显繁华。
六月十五这天,城内来了一个奇怪的人,那人一身紫衣,喜欢徘徊在城内最大的宅子前,整个凤都的人并不了解这家人,甚至从未见过这宅院的主人,只知道这家宅院的老爷有一女儿,这位老爷会在他女儿生辰的那一天晚上办花灯会。这位老爷经常派下人给穷人们发放银两和粮食,而且还为城外的难民们搭建粥棚,所以说这位老爷是整个凤都的活菩萨,人们虽然没见过他,但是都很敬重他。
“老爷,今晚的花灯会已经准备好了。”一个下人打扮的人毕恭毕敬的对一个中年男子说道。
“嗯,好,夫人和小姐呢?”
“夫人和小姐在粥棚。这些天温城大发洪水,有许多难民都来到我们凤都避难了,夫人和小姐正在给他们施舍粥水。”
“哦?那米粮可够?”
“够。米粮很充足。”
“那就好,她们只要在申时赶回来就行了。”
“是,那属下这就去通知夫人和小姐。”
“嗯。”
下人来到粥棚,只见一对母女在粥棚内忙碌着,冲她们喊道:“夫人,小姐,老爷让你们在申时回去。”
“知道了。”小女孩抬起头,露出她那天真无邪的笑颜。女孩看似五岁大,却生的一副好皮囊,是个美人胚子,年仅五岁就看得出长大后绝对是个绝色美人。
申时已至,妇人和小姐回到府中,只见女孩刚进门便看见中年男子站在那里,上前一把抱住,笑嘻嘻的对他说:“爹爹,女儿今天救了好多好多人!”
“哦?有多少人呀?”男子宠溺的摸了摸女孩的头。
“有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七个……哎呀!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女孩嘟着嘴,扳着手指查着。
“哈哈!女儿真棒!”说着男子便把女孩抱了起来。
“老爷,今天女儿救了这么多人,是不是……”妇人说道。
“哦哦!对对对!女儿呀!今晚爹爹就带你去湖边放河灯。”
“嗯嗯!”女孩可爱的点了点头。
说着一家三口带着些许仆人来到湖边。
皎洁的月光装饰了夏天的夜空,也装饰了大地。夜空像无边无际的透明的大海,安静、广阔、而又神秘。繁密的星,如同海水里漾起的小火花,闪闪烁烁的,跳动着细小的光点。田野、村庄、树木,在幽静的睡眠里,披着银色的薄纱。山,隐隐约约,像云,又像海上的岛屿,仿佛为了召唤夜航的船只,不时地闪亮起一点两点嫣红的火光。湖边,灯火阑珊,星星点点的映在水面上,湖面上粼粼波光。
女孩拿着河灯走到河边,慢慢放入水中,只见河灯渐行渐远,女孩开心的笑了。
花灯会结束了,人们也都回家了,女孩和父母回到家中,就在准备睡觉时,突然天空中下起了箭雨,男子将母女俩护在身后,抵挡这箭雨,“谁?”
“哈哈哈哈!”空中响起一阵邪笑,只见从上方慢慢落下一个黑衣男子,“你不用知道我是谁,你只用知道你害了整个凤都!”
黑衣男子话音刚落,只见从大门处冲进了一大批手持锄头的百姓,大多数都被男子救过。男子看着眼前这些曾经被他救过的人,各个凶神恶煞,狠狠地盯着他们。
“就……就是这个人,他根本不是什么活菩萨,他……他在我们凤都养了一个妖女!”其中一个百姓说道。
“什么?”男子很是奇怪,自己的女儿怎么会是个妖女?
“他……他的女儿……他的女儿不是人!是妖女!”
“我的女儿做了什么事,为什么这样说我的女儿!”男子有些恼怒。
“……对!你的女儿……是个妖女!她的手臂上……手臂上有凤都的禁忌之花!”
“就凭这一点,你们就说我的女儿是妖女!”
“别跟他废话,杀了这个妖女,凤都会更加繁华!将来会有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享不尽的荣华富贵!”黑衣男子说道。
此话一出,引得百姓们齐齐冲向他们,男子将母女俩护在身后,他只是带着她们抵挡,并没有攻击那些百姓。
“夫人,带着女儿先走!”
“夫君!我不走!”
“走!”
妇人还是听力他的话,将女孩带到后院,趁女孩不注意打晕了女孩,交给一个仆人,让那仆人带着女孩先走,而自己就和自己的夫君一起抵抗。
经过一阵厮杀,府内已经血流成河,倒地的尸体,多半为府内的人,最后,府内只剩下夫妇二人和那些忘恩负义的百姓,黑衣男子利用人性的贪婪继续蛊惑着他们杀害他们。
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这些百姓贪婪到不可理喻的程度,他们被贪婪的心控制着,慢慢包围他们,黑衣男子见其情景,嘴角的弧度越来越明显,只见他将手持弯弓,射出的箭由一支分为三支,直射向那对夫妇。
“夫人,小心!”男子将夫妇人推开,自己受下来三箭,遂即倒在地上,睁着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那群百姓和黑衣男子,他不甘心,他不甘心就这样死了!他不甘心!
“夫君!”妇人连忙跑到男子身边,看着已经气绝的丈夫,抬头死死盯着眼前的百姓,狠狠地说道:“你们这群忘恩负义的混蛋!你忘了我们是怎么对你们的了吗?你们都忘了吗?你们这些忘恩负义的小人!不得好死!就算我死了也要恨死你们!”
“杀……杀了她!”那些个百姓听了妇人的话不禁有些慌了。
手起锄落,血洒夜空,染在这些人的素衣上,妇人倒在血泊中,终不瞑目,她死前依然狠狠地盯着他们……
百姓们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夫妇,他们的眼睛死死盯着他们,紧盯着他们的两双眼睛引得他们脊背发凉,众百姓回头看了看黑衣男子,问道:“大……大侠……他们已经死了,您说我们这些普通百姓真的也会过上达官贵人的生活吗?”
“当然,这家人一死,整个凤都的混浊之物也就除去了,明日,便会有大量金银珠宝自己到达你们的家中,这些金银珠宝够你们享一辈子福了!”
“真的!谢谢大侠给我们这些穷苦百姓一条这样好的活路!”
“不必谢我,你们把尸体处理一下吧!”说完,便消失在夜色中。
那些人小心翼翼的将这夫妇俩的尸体抬起,扔在荒山上,随后便急匆匆的跑了。
次日,果真有很多金银珠宝出现在各家各户,百姓们高兴坏了,分分拿出去炫耀,谁知却因为财宝的多少引起了纷争,又是因为贪婪引得人与人之间相互厮杀,他们现在是彻底被贪婪吞噬了心智,他们为了眼前利益不惜除掉家人,因为自私,杀害身边的爱人,不久,这里到处都散落着尸体,无人生还。
紫衣男子再次来到凤都,看着眼前的景象,笑道:“呵呵!人就是如此,只要给他们想要的,他们就还会一再的索取,永远都不会满足。有时甚至为了自身利益不惜杀害身边的人,贪婪,自私,这就是人呀!”说完,便离开了。
“自那以后,凤都就变成了死城,由于这里的灵怨过多,导致晚上常有野鬼出没,所以有了鬼市一称。听说前些日子就有一个不要命的来这儿,结果撞见了那对夫妇的鬼魂,第二日就见那个不要命的七窍流血,死不瞑目,恐怕也成了这鬼市的其中一个怨灵了吧!”老人惋惜的说道,眼角有一滴难以察觉的泪滴,微微泛着泪光。
“原来是这样,那前辈您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我怎么知道的?在这附近居住的人都知道这个故事。”
“故事?”
“嗯,它确实是一个故事,毕竟自那以后凤都就没有活人,关于凤都变成鬼市这一说也就留下了这样一个故事。”
“那意思是它并不真实?”
“不,有时候你所听到的故事和传说,可能就是历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