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波走后,陆良觉得这案子更有意思了,一个老板,一个售楼经理,一个劫匪,老板跟经理有暧昧关系,劫匪抢的是老板的钱,结果一起全部被老板搞的拆迁砸在出租房里,这叫一个乱。
那么另外一个人是干什么的?
胡志全从刑侦支队出来以后,一直平静地走出公安局的大门,等拐过一条街,把公安局的大院完全挡在身后,他突然发足狂奔。他觉得自己的心跳得快要跃出胸腔,刚才的强作镇静,让他背了太大的压力,特别是问他话的那个年轻的警察,胡志全觉得他的眼睛像两盏探照灯,可以把他心里的每个角落照得一览无余。虽然他相信自己表现得天衣无缝,但他知道,那个精明的警察,绝对不会就此放弃对他的怀疑。
街上的行人纷纷侧目,不知为何这个人跑得这么亡命,又没有人追,前面也没有人在逃。他觉得只有这样拼命的奔跑,才能把心里的压抑与紧张完全排泄出来,不然,他会被压迫得崩溃。他的压抑太重了,每次回到家里,一看到洪高丽那张脸,他就觉得说不出的难受。他挺奇怪,这个当初让他无比心动的漂亮脸庞,为何现在竟然成了邪恶的符号。
二人的恋爱,是他追的洪高丽,当时她刚来外贸公司,他比她早到一年,苏江平把她安排到他的手下,跟着他学业务。
当时这个安排,招致了多少的嫉妒啊,他能感觉得到,身边那些年轻同事的眼睛,看到他透露的都是羡慕与恨意。可是他不怕,他天生就不怕别人的眼光。近水楼台先得月,你们有本事,自己去争取。
他不掩饰,自己也喜欢上这个美丽又稳重的女孩子,并且已经决定对她展开追逐。情场如战场,他不可能轻易放弃到手的机会,有本事,大家来一场公开的竞争。
怀有美好感情的女人是最动人的,男人也不例外,自从洪高丽到了他的身旁,他不光从外表上注意起形象,而且言行举止,接人待物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努力把自己最好,最优秀的一面展现出来。
在业务上,他不厌其烦,手把手地交她外贸业务的所有流程,带着他接单,跑工厂,甚至把自己的客户让给她,帮着她很快就拿到了到公司的第一笔订单,对于新人,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外贸行业,这实属不易。
生活上他也是处处关心,关怀备至,细致入微,用一颗细腻的心,让她被一团温暖紧紧包围。
一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拥得美人归。
为了这不易得的幸福,他在外面拼命工作,就是为了能让她过上好的生活,减少生活带给她的重压。而她,对她亦是百依百顺,温柔体贴,他觉得,自己就是生活在糖水里,如果没有意外,他愿意为她全心付出,将这份幸福与温暖持续到终老。
可是,洪高丽却并非如她外表那样容易知足,时间一长,她开始要寻找自己的生活,要体现自身的价值。
这一点,胡志全完全不能理解,女人,就是应当被呵护的,干什么要出去抛头露面,去经风历雨。
二人刚开始还是相互交流,后来,胡志全看难以说服洪高丽,大男子主义就表现出来。他以命令的方式告诉洪高丽,老老实实在单位干着,如果出去另找工作,你自己想好了。为此,夫妻二人有了自认识以来的第一次争吵。
胡志全觉得自己以前对洪高丽的认识完全错了,他感觉自己对妻子的控制力逐步变弱,她,并不是自己轻易能够驾驭得了的。
经过无数次的争吵,洪高现还是成功跳槽。看着她每天拼命的工作,胡志全的心一天天的变冷,回到家里,再也感受不到以往的那种温暖。
既然控制不了,那么我干脆直接放手不管,他外表平时看着冷静,其实是一个容易走极端的人。
面对他的冷淡,洪高丽一开始还试图挽回,后来逐渐失望,夫妻二人,开始了旷日持久的冷战。
有时他也觉得自己心眼太小,心肠太硬,可是当他准备做一些缓和时,却发现,二人的关系就像不断前行的火车,已然起步,就很难止住,因为惯性太大。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为二人的关系雪上加霜,再无重新复合的可能。
一天,胡志全下班回到家里,洪高丽加班没有回来,初冬的天气,房间里异常的冷。面对着空荡荡的四壁,一直向往家庭温暖的胡志全,感觉心里像放进去一把锯子,不停地来回扯动。
他恨恨地骂了一句:“这他妈还是家么?”
他百无聊赖,万念俱灰,走到书房里,准备找本书来看。
他最近喜欢上了那本厚厚的《百年孤独》,百年孤独,孤独百年,这太符合他的心境了。所以,这本别人一打开来不会头错欲睡的大部头,却意外地成了他的手畔书,只要心情不好,就会拿来翻一翻。而这种办法效果却并不是很好,看着书的时候,拿小说的情节对照自己的现实,他痛苦,放下书,心无所寄,他更加痛苦,反正,看与不看都是痛苦,看书,只是一种消遣时光的方式。
他从书架上把书抽下来,他没有把书看完后随手放回书架上的习惯,都是洪高丽替他收好,所以,这本书在书架上的位置,永远都是不固定的。
这一次也不例外,书架上的书很多,他寻找着那熟悉的暗红色书脊,最后,在最上面一排找到,把他取下来。
书取下后,在书架上留下很大一个空隙,这本书还是有些厚度的。他不经意地瞄了一眼那个空隙,突然,发现一个红色的笔记本从空隙处露出一部分,这本笔记本原来是藏在这排书的后面,取书后的空隙,让他有机会发现了它。
胡志全重新站过去,踮着脚,搬开挡着笔记本的其它书本,把它从后面拿了出来。
这是一本现已经很少用了的笔记本,封面上还印着前任国家领导人的头像,应该是有些年代了。纸张也已经很厚,经过不知多少次的翻看,变得有些发黑。他打开封面,上面写着:一九八三年。
字迹是洪高丽的,一九八三年,胡志全算了算,当时她正好十八岁,那个时候的她,生活在跟他完全没有交集的世界里。
这么多年来,洪高丽一直珍藏着它,看来,这里面已经记载着对她来说很重要的东西。
好奇心驱使他翻开了这本笔记本,他知道偷看别人的笔记,是不道德的行为,即便这个人是他的妻子。
他跟大多数人一样,认知抵挡不了欲念的驱使。
他一页页翻过,里面记载的都是洪高丽日常的点滴,快翻到一半的时候,开始出现了她的感情,从时间轨迹来看,这应该是她的第一段感情。
任何人的第一段感情都是纯洁的,洪高丽也不例外,在日记里,她把这段感情讲述得如清风、如白云、如烈火、如狂风。胡志全看得,不知是酸涩,还是苦楚,但又停不下来。
翻着翻着,他突然像是迎头挨了一闷棍,日记里洪高丽竟然讲起了第一次经历,那种未发生前的憧憬,发生始的痛楚,及到最后的甘美,她讲述得让胡志全看了,如亲身经历。
接着,又有了第二次的记载,接着第三次、第四次,洪高丽对经历的幸福描写,却让胡志全如同坠入冰窖,看得他是字字血,段段泪。他一边看,一边在心里骂:“**,不要脸……”
到最后,她们发生了争吵,不断的争吵,然后,戛然而止。
胡志全如梦游一般合上笔记本,麻木地把这放回原处。看了看手上的书,《百年孤独》,百年孤独,他欲哭无泪,把书又重新塞回到原处,整整齐齐的一排书,把那红色封面的笔记本挡了个严严实实,可是,却挡不住他心里的感受。
他后悔自己看了这些东西,这个女人,现在已经让他失望透顶,痛苦不堪,却又用过往,在他的伤口上狠狠地戳了一刀,这伤口也许今生,都无望愈合。
他恨自己,怎么被她的外貌迷住了眼睛,那么多的好女人不选,却偏偏选了这么一个烂货,破鞋。
他知道,从这一刻,他与她之间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他决心,以后她所有的一切,都跟自己再无关系。
跟平时一样,洪高丽又是极晚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胡志全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感情,努力装作跟平时没有二样,而早就不再关心他的反应的洪高丽,也没有注意到任何的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