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抛尸现场,对现场周围的环境有了了解,这趟垃圾站之行就结束了。顶点 23S.更新最快虽然谈不上多大收获,但总归不是两眼一抹黑了。
林子君让赤耀大贞把他们先送回了领事馆,华夏语版的卷宗,他也带着了。
洪成诚见林子君回来,笑着对他说道:“你儿子还真是好带,吃饱了就睡,睡醒了就吃,一哭就换尿不湿,一准错不了。”
林子君笑道:“呵呵,他这时候除了吃喝拉撒睡,确实也不会别的,出国了也不知道,幸亏你们帮忙,要不然可真是麻烦了。”
洪成诚摆摆手,说道:“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上次领事馆里有小孩子还是两年前的事了,是一家三口把证件丢了,来补办证件的。有小孩子在,还能多些快乐,你瞧她们俩一个抱孩子,一个冲奶粉、扔尿不湿,配合的多好。”
林子君看着两个女人时不时地逗下孩子,脸上的笑容显得那么开心,也觉得心情大好,嘴角很自然地弯起了弧度。
突然,林子君想到了洪成诚说的“一个抱孩子,一个冲奶粉、扔尿不湿,配合的多好”,脑子里面灵光一闪,想道:垃圾站扔尸块的时候,如果是两个或更多的人配合,一个开车,一个或者更多的人下车扔尸块,不就把时间省下来了吗?然后再回来带抛尸的人,不就可以了?
一念及此,林子君的心思又活泛起来。
这样的话,嫌疑人对警方的侦查手段可谓是太熟悉了,以这种方式避开警方的侦查实验,可不是谁都能想到的,针对性太强了。
难道,是名屋的警察干的?
林子君被这个念头吓了一跳,再仔细一想,却又觉得非常有可能。
名屋警方的工作态度那是没的说,那么多车辆都能结合通行时间全部过一遍,除了两人以上互相配合,貌似没有其它好办法能逃过警方的这种排查。
虽然很多罪犯的智商相当高,但林子君不认为一般的罪犯能考虑到这样的细节。
至于警察内部会不会有人做出这等人神共愤的恶行,林子君的内心深处是有答案的。
前世的时候,自己曾在治安大队做过几年的鉴黄师,对于倭国的小电影实在是太熟悉了。
倭国人在这方面的成就可是世界有名的,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只要有人能想到的奇葩行为,倭国的小电影里都能找到dvd高清版的。
想到这里,林子君决定第二天一早上就让赤耀大贞到领事馆来,不能再去名屋警察本部找他了,凭直觉,最起码,林子君相信赤耀大贞不会是嫌疑人。
晚上,为了好好休息,尽可能地把精神状态调整到最佳状态,早点破案回家,林子君没有带儿子睡觉,就交给了领事馆的两位女士。
在林子君的印象中,恢复精神力最快的办法就是听古琴曲,放松,入静。所以,他找洪成诚借了单放机和一片古琴曲cd。
他这是未雨绸缪,万一正常方法搞不定这个案子,就要动用回溯技能。
回溯到一个月之前,需要耗费大量的精神力,即使他感觉现在差不多能做到了,却依然担心精神力不够用。
常规的办案方法,是不是就真的就走入死胡同了?
林子君有点犯了执拗劲,一直在想着这个问题,竟然忘了要恢复精神力这事儿。
回想了自己办过的很多案子,尤其是近期的,林子君觉得自己似乎忽略了些东西。
国内现在的刑事案件侦查,正处在新技术和传统战法融合的阶段,比之米国、倭国等发达国家,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但在林子君小翅膀的扇动下,还是有了长足的进步。
尤其是视频侦查,比前世足足提前了好几年形成了战斗力,在刑事案件侦查中正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这其中的重要推手,正是林子君。他带着超前的意识和足够的细心,攻克一起起重大案件,让视频侦查手段提前列入了主流侦查手段序列。
细心,绝对是视频侦查中最为重要的品质。
林子君觉得,似乎,名屋的警察并没有把视频侦查发挥到极致啊。
真正不留下一点线索是不可能的,掩藏了一条,就会有新的线索,这是警校的教官反复强调过的。
如果自己的猜测是对的,那么,就算有嫌疑人开车在垃圾站门口停了一下,其他嫌疑人把尸块弄进垃圾站了,然后开车的人又把车子开走,从而避开了警方的排查。
抛尸的人呢?貌似不大可能靠两条腿离开垃圾站吧,那不成了主动给警方提供线索?要知道,警方调取的监控录像可不仅仅是垃圾站两边的路口。
夜晚出现在垃圾站附近的人,警方绝对不可能忽略的,那可不是商业区,是很偏僻的地区。
但警方既然没发现步行的人,说明抛尸的那个嫌疑人没有步行离开垃圾站,为了避免被发现的危险,他应该会坐车离开。
坐谁的车?总不会打车或者拦过路车吧,那还不如步行呢。答案显而易见,他的同伙再回来带他。
名屋警方的工作很细致,但还不够细致,这就象奥佩朋谋杀爱丽丝、菲朗普一样,林子君若不是反复观看监控录像,就很难发现爱丽丝与菲朗普的约会,更别说把奥佩朋揪出来了。
通过赤耀大贞的介绍,很明显,名屋警方用通过垃圾站两边路口的时间排查涉嫌车辆的做法失败了,因为嫌疑人非常清楚警方的排查手段,应该说,事先就已经预料到了警方会这么做。
那现在,是不是可以把排查的方向稍稍调整一下了?不排查车辆通过两个路口的时间,排查通过两个路口时,人数是否有变化,或者是否没到下一个路口就掉头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种情况,车子开到垃圾站门口,把抛尸人和尸块放下车,车辆继续前行,没到前面的路口就掉头了,那么,这个路口的监控里就看不到这辆车。车子掉回头来接了人之后,再返回,却会在另一个路口看到一来一回两次。
第二种情况,车子开到垃圾站门口,反抛尸人和尸块放下车,车辆继续前行,通过前面的路口然后再转回来,那么,前面的这个路口看到的车里,就少了个人。然后车子回到垃圾站门口,接了人,返回,比刚才的那个路口就多了个人。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推测,但却非常有用。
正常的办案思路,当然是先想办法查找尸源,确定受害人的身份,然后再针对受害人的社会关系和行踪开展调查,最终确定嫌疑人,破获案件。
但这个案子,真有可能不按这个套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