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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二章:我是来泡妹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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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斯维加斯快到了,小子,你可以背上降落伞了。”杰拉德兄弟擦汗道,那里已经打的一片混乱,这俩货居然连降落都不敢了。

其实我也想跳伞,因为担心,也因为今晚的风很小,我完全可以直接降落在战场上方,可问题来了,血狐依旧昏昏沉沉的,飞机上又没有大型伞,我没法抱着他一起跳。

要不……用樱空舞?

“……!!!”

虽然某个毫无节操的大婶,已经把某本小说从都市杀手流写成了战斗超人流,但我还算是有自知之明的,从飞机上直接启动樱空舞往下跳?那我和血狐绝对摔成压缩饼干了。

“小狼,你不用管我的。”血狐挣扎道,他知道自己的状况,这一战绝对打不动了,但至少他不想拖累我,也知道此刻的情况有多危急。

“要不我一个人下去?你跟着他们去附近的其他城市再降落?”我试探性的问道,又瞄了瞄杰拉德兄弟,两人立刻忙不迭的点头。

“好。”血狐笑着答应。

“小狐狸放心,听说秋山信也快到了,这一战我绝对赢给你看,你到了以后立刻找个医院处理伤势,否则你的腿我怕……”

“好,我知道。”血狐依旧笑眯眯的,拍了拍我的肩膀示意放心。

我这才舒了口气,飞快的把降落伞扣在了身上,却没发现血狐的眼中始终带着不舍,不甘,更多的还是不放心。

他把手伸入怀中,捏了捏兜里的一个小东西,一个决定似乎逐渐成型,只是他并没有告诉我,因为他知道我不会答应的。

他的腿伤真心太重了,如果再乱来,我着实怕他会……可问题是他更怕,怕就此失去我,毕竟敌人的强大是我们众所周知的。

“让开让开让开!”随着一连串的怒吼,场中众人齐齐变了脸色,包括陈殇,因为他看到一个身影疾奔而来,那气势简直狂暴,连他都为之一颤。

陈殇的拳头轰出去了,却没有砸在慕一天的身上,而是猛地改变方向朝来人轰去,慕一天也总算捡回了一条命……

一声闷响,那是拳头相撞的声音,夹杂着一阵清脆,那是骨骼彼此摩擦,发出扭曲的声音,黑影刚刚扑到就嗖的跃了回去,落地后又是接连两步踉跄,两声闷哼,那毕竟是锋殇的拳头啊,就算是他,抗的也极其幸苦,一只右手已经开始发抖了。

“NO1就是NO1,果然与众不同啊!”男子咬牙道。

陈殇愣住了,因为发抖的不仅仅是对方,他的左手也颤了颤,甩了甩,一阵麻木,也因为对方居然会是……

“NO4秋山信?你怎么会来这里?”锋殇愕然道,他不明白。

炎黄之血和秋山信素来毫无瓜葛,充其量是早年争夺排行榜地位的时候有过一丁点摩擦,根本不构成敌对的立场,何况秋山信和晨曦组织什么时候牵扯到一块去了?

其实早先在哥伦比亚,胡夏倒是禀报过秋山信的出现,当时让锋殇着实惊愕了一把,事后却查出胡夏是借故推脱,又查出秋山信仅仅是和那几个毒贩有仇,才机缘巧合踏入战局,锋殇也就不以为意了,可如今又算什么?

“你是来做什么的?”陈殇茫然不解。

“我是来泡妹子的!”秋山信趾高气昂。

楼上的窗户推开,某个女人笑眯眯的抛了个媚眼,某人一口血喷在了地上,打死陈殇,他也想不到秋山信会突然爱上立花罂市……

表情逐渐开始阴冷,其实如果换了陈锋,估计又要开始笑了,笑着调侃几句缓解下气氛,他们并不想在此刻和秋山信为敌,至于立花罂市……

锋殇并不一定要杀这女人,至少今晚不需要,他们完全可以卖个面子给秋山信,让这货带女人走,只带她一个,其他人嘛……当然就不关秋山信的事了。

虽然秋山信和我和血狐的关系都处的不错了,但真要用命去拼,何况是对抗如日中天的炎黄之血,怕始终要顾及几分的,而且我俩都不在,场中的其他人和秋山信都不算熟。

可陈殇却截然不同,他和陈锋一直扮演着同一个人,却代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陈锋是笑面虎,陈殇则散发着阴冷森然,陈锋相对稳妥,陈殇则较为果断,他……

其实就算今晚让秋山信带走立花罂市,炎黄之血最终还是要去一趟非洲杀掉这女人,连带着把秋山信也干掉,因为非洲的生意一直被这NO4所阻挠着,否则……那些军阀的混战中,炎黄之血时不时的插入战局,绝对可以赚到大把的黄金和钻石。

陈殇开始盘算战力问题了,此刻炎黄之血势如破竹,立花罂市已经挡不住了,而那些保镖……对这点陈殇也很是郁闷,那些中国的保镖不要命了?整天被炎黄之血压着打,居然还敢跑来拉斯维加斯和他做对?罢了,不成气候的一群玩意,一起干掉就是了。

连秋山信他都想一起干掉了,这货虽然曾和他同为杀手榜前三,实力与锋殇和胡夏算是平级的,但今晚却有所不同,他有血天使!

此刻唯一僵持的局势就是范伍德那一边,似乎和慕家的几位打上了,但陈锋已经过去了,有他插手,慕家的老鬼头不管多强都会立刻败亡,毕竟慕长空不是轩皓霆!

“既然你找死,那就别怪我了,也好,顺便把非洲也纳入炎黄之血的生意范围吧。”陈殇狞笑道。

“去你么的!”秋山信是这么回答的,陈殇气的一阵磨牙,他着实很讨厌这个土包子,没事就喜欢暴两句粗口,一点高手的休养都没有。

虽然是同级高手,但锋殇其实很看不起秋山信,这就像某些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高帅富看不起屌丝一样,在锋殇面前,秋山信这货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屌丝,连泡的女人都……陈殇瞄了瞄立花罂市,老实说,他觉得秋山信口味挺重的。

慕一天和轩泷对陈殇来说已经毫无威胁,冷冷的挥了挥手,身后数名少年齐齐发动了攻势,陈殇也大踏步朝秋山信走了过去。

“你人多,老子人也不少!”秋山信磨牙道,数名黑煤球冲进了战场。

陈殇看的哈哈大笑,他带来的战斗机械虽然年幼,但全是炎黄之血的绝对精锐,而且算是高科技产物了,秋山信的小弟呢?那一个个穿的是什么玩意啊?乞丐装?还特么是用兽皮缝制的。

虽然拎着枪,但全是二战时期的货色,甚至有几个背后还背着长矛,这特么是来打猎的?

“小看他们的话,会吃亏哦。”秋山信冷冷一笑,战斗在刹那间打响。

当那群战斗机械踏入战局,孟虎和赵云峰带着的保镖和特种兵根本就扛不住了,那些小家伙的身手极强不说,悍不畏死的战斗风格逼得众人连连后退。

战斗力是差距,战意又是第二个差距,就算这些保镖和特种兵被炎黄之血逼得退无可退,不得不群起反击,但毕竟心理上带着很重的阴影,一旦局势不对……

退却,几乎是无法克制的。

原本的酒店正门已经快被攻破了,连孙兵都退了进去,他的个人实力根本无法挽回那股败势,可他不行,秋山信行,那群保镖的战意低迷,但那群黑煤球却各个英勇果敢。

就连实力上也……这世上最强的是什么人?从小经受训练的高手吗?不,是那些每天在生死线上挣扎,每天在枪林弹雨中拼搏的人们。

如今全世界都算一片祥和,只有非洲战火不断,秋山信带来的部下虽然装备差一点,但那股在战场中磨练出来的肃杀意志力,矫健的身手和反应力,却是不输给任何人的。

战斗开始了,谁也没想到吃亏的居然不是这群黑煤球,在那一声声古怪的吆喝中,被杀的节节败退,步伐踉跄退出大门的,居然是炎黄之血的战斗机械!

孙兵都懵了,他带的不是特工就是特种兵,全是首屈一指的佼佼者,孟虎带的也都是精锐级保镖,居然连他们都搞不定的敌人,被几个非洲土包子杀退了?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一个人的战斗力和你是否穿西装毫无关系,说明高帅富就算有钱有势,就算请著名拳击手做陪练,打架也未必拼得过那些从小生活艰苦的纯屌丝。

也说明了和平国度的高手,和战火中叱咤风云的死士,完全是不同的概念。

“你们觉得丢脸吗?”孙兵突然扭头问了一句,也不等身后那群面面相觑的部下回答,就冷着脸再次握枪扑了上去。

赵云峰什么也没说,紧随其后,孟虎则叹息道:“我们都是做保镖的,或是职业军人,或是保护身边重要的人,或是保家卫国……”

“可我们现在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要外人来救,我不知道老大如果看到这一幕的话,会是何种感想,我不希望老大走了之后,我们连他最后的信念都无法坚守,我不希望没了老大,这世上就再也找不到一个合格的保镖了!”

孟虎站了起来,擦了擦脸上的血迹,义无反顾的朝门外杀去,他的身后,一个个汉子从面面相觑到咬牙切齿,一抹抹鲜红在眼中汇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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