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宾馆三楼,一间专门用来办公的房间里。
钱文勇就坐在一张办公桌的后面,而孟缺和钱小诗则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
做为东道主,钱文勇并没让人上茶,而是一落坐,他就开始发问:“小诗,我知道钱鑫追了你很多年,虽然你一直没答应他,但是你二人之间的关系,应该也不是特别差吧?”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钱小诗是不太好回答的,但碍于钱鑫已死,对方父亲为大,便只好答道:“我其实一直把钱鑫当表哥一样看待,事实上从关系上来说,他也确实算是我的表哥,仅此而已。”
钱小诗回答的很巧妙,并没说她跟钱鑫的关系是好还是坏,这番回答模棱两可,很有技巧性。
钱文勇却是个明白人,听了之后,淡淡冷笑了一声,转而问向孟缺:“你叫嘉和是吧,姓嘉的,整个华夏貌似也不算多,阁下是哪里人氏?”
孟缺道:“我也算是个YZ市的本地人,只不过很小的时候离开了。”
“听说小儿跟你有闹过好几次矛盾?”钱文勇眼睛虚眯起来,就像是一双毒蛇的招子。
孟缺答道:“其实若说矛盾,也称不上,从头到尾,我只跟他比过一次车而已,结果是他输了,然后他不是很服气,就是这样。”
“呵呵,比车?你居然还能胜他?”钱文勇有些不敢置信,他儿子的斤两,别人不知道,他可是非常清楚的,钱鑫的车技在YZ市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了。
眼前这个姓嘉名和的小子,居然能够胜得了钱鑫?
“侥幸而已,说到底,是我的胆子比他大。”孟缺为了不让钱文勇怀疑,登时解释道:“我跟他是在去冷东公路上比的,在去往东县高铁站的那个方向,钱先生你也应该知道那段路并不好走。所以,就是在那段路上,我侥幸赢了他。”
“你这个侥幸,说得好轻松啊。”钱文勇显然不是很能轻易相信。
孟缺笑了一声,道:“我倒是没什么,无论是生是死,都是烂命一条,钱鑫公子的命可比我精贵,所以,他豁不出去,自然是输的。而我,赢得也光彩,并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这一点,钱先生你不用怀疑。”
钱文勇脸上的肌肉抖动了几下,道:“钱鑫从小到大,在普通人群里,貌似还从来没遇到过什么对手,哼,小子你倒是他头一个对手,而且是一个将他打败的对手,你真行。”
“过奖了,钱先生。”孟缺倒也不谦虚,理所当然地也就受了。
钱小诗皱着眉头在一边,很想阻止孟缺,想让他礼貌一些,毕竟钱文勇刚刚遭受丧子之痛,如此没礼貌地跟他对话,会很容易激怒他的。
钱文勇稍微顿了一下,目光又重新回到钱小诗的身上,道:“小诗,你也算是一个比较特别的姑娘,钱鑫喜欢你,一直喜欢了好几天,从来都没变过。他从小到大,我还从来没见过他对哪个女孩这么痴心过,可惜啊,你却从未答应过他。”
钱小诗歉意道:“对不起,伯父,感情之事是不能勉强的。没有感觉的两个人,是无论如何也走不到一起的。”
“哼,什么叫没有感情就无论如何也走不到一起?我这一辈,再上上一辈,所有的人谁不是父母之命、长者之言?”
“可是现在时代已经不同了。”钱小诗据理力争。
钱文勇的观点跟钱氏五老的观点一模一样,这样的观点让钱小诗很反感。在这样的观点之下,她感觉自己就好像是一个工具,活得一点也没自我。
钱文俊却呵斥道:“放肆!什么叫时代不同了?无论再过千年万年,只要你姓钱,那么你就得遵守钱氏家族的这个传统规矩。传统绝对不能坏,我告诉你,其实早在半年前,五大长老就已经将你许配给钱鑫了,如今他虽然死了,但是你这个媳妇,也须得继续算数。”
“伯父……你……什么意思?”
“哼,我的意思就是……”钱文勇忽地站起了身来,手一扬,撒出一把白色的粉末来。
钱小诗和孟缺在办公桌的对面猝不及防,鼻子一嗅到那白色烟雾,立即觉得头晕脑胀,接着视线发黑,仅仅几秒之后,二人就没知觉了。
而钱文勇这时,唤人来到房内,指着昏死过去的孟缺和钱小诗二人,道:“你们再去订两副棺材,此二人,一个是钱鑫喜欢之人,一个是他的敌对之人。未免钱鑫在地下寂寞无聊,便让这两人后天陪他一起下葬。”
进入房内之人,初听此言,甚觉惊讶,但却未多问半句。看了看昏死过去的一男一女,他一躬身,应了一声“是”,然后退出了房间。
却说孟缺这边,方才白色粉末飞来之刻,他确实没任何防备,这才导致那些白色粉末大量地被他吸入了鼻孔。
在他昏厥之时,他手心里头的两头神兽却是无比清醒,在孟缺朦朦胧胧没任何知觉之间,手掌心处散发着一团奇热的能量。
这股能量,顺着少阳筋脉,走三焦、过肩井,直达丹田。
一道浑浊而洪亮的声音在孟缺的脑海里不断响起:“人类,你醒来!人类,你须得醒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