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为慕容云海创造了逃跑时间。
慕容云海简直犹如是少年英雄小哪吒踩着风火轮,跑的那叫一个飞快,这种速度,去参加奥运会都不是问题了。
“怎么办?慕容云海跑了!”王元道。
“快!杀了这些人,去追!”杨小天沉声道,“她跑不了,今天她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插翅难飞!”
杨小天不急。
慕容云海跑的方位很明确。
耽误几分钟没什么问题。
凡有脚印,必有痕迹。
顺着痕迹找到慕容云海并不难。
杨小天已经下定了决心,今天就算把整个纽约城刮地三尺,也要把慕容云海给抓住,或者杀死!
噗!
轰!
卡!
几个高手倒在了地上!
有人残废!
有人失去了生命。
有人运气好,只是昏厥了过去。
杨小天麾下的高手,已经解决了拦路的慕容云海的高手,直接朝慕容云海的方向追踪而去。阿凡提带队,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阿凡提是超一流的猎手,而慕容云海又是他心仪已久的猎物,他是不会让他的猎物在他眼皮子底下溜走的。
杨小天再一看酒吧之中的战斗,洪门战士已经占据了上风,压着酒神帮的年轻人打,打的酒神帮的这些年轻人溃不成军。酒神帮的年轻人,气势已经不在了,除了几个有点功夫的家伙,大部分人已经落到了抱头鼠窜的地步。
尤其是那个角色扮演李小龙的家伙,整个人躺在地上,双截棍夹住他自己的脖子。他躺成了一个大字型,一直有酒神帮的人和洪门的战士在他身上踩来踩去,他已经面目全非不用说,身上的米黄色运动服也变成了黑色,看上去像是有二百年没有洗了。
杨小天一见这情况,就知道这边胜局已定,酒神帮的覆灭,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不过杨小天心怀慈悲,此时嘱咐众人一句:“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尽量还是不要杀人。你们几个,跟我一起去擒贼先擒王!”
说罢,杨小天挥挥手。
他一马当先,带着自己那几名撑着黑伞的保镖,也去追踪慕容云海去了。这整个酒神帮对于杨小天都没有任何意义,慕容云海对于杨小天意义重大!
杨小天不喜欢有敌人时不时恶心自己,尽管这些敌人不能对杨小天造成什么致命危险,但也足够恶心,扰人清净。想一想,一个夏天清凉的夜晚,你躺在冰冰凉凉的凉席上,刚喝下了一杯冰镇牛奶,正要进入梦乡的时候,一只讨人厌的蚊子突然在你的耳边嗡嗡嗡嗡嗡嗡个不停。更气人的是这蚊子还无时不刻想要吸你的血,咬你一口,固然这只蚊子是杀不死你,但是你难道就不想一巴掌呼死这只蚊子吗?
大凡是一个正常人,在面对蚊子侵扰的时候,第一个想法就是一巴掌把这蚊子呼死。如果这只蚊子不死,一个美妙的夜晚就会这只蚊子给毁掉。
慕容云海对于杨小天而言,就是那只讨厌的蚊子,虽然不能对杨小天造成致命伤害,但是却一只能恶心到杨小天。
不杀了这只蚊子,杨小天不舒服斯基。
杨小天就是这样一个人,不喜欢敌人存在,凡与杨小天为敌的人,都已经被记在了杨小天的仇人本本上。
一个个铲除,迟早可以铲除干净。
杨小天顺嘴慕容云海撤退的方向,进入酒吧后面的房间。
这居然是一个健身房,健身房里面器材齐全,古老的留声机还在播放着胶制唱片,音乐居然是《茉莉花》。不过声音很低,在健身房外面,基本听不见。
健身房里面没有路,但有另一个房间,杨小天的保镖很识趣的一马当先,为杨小天探路。
“没有危险。”保镖说。
杨小天走进这房间。
这房间昏昏暗暗。
一盏白炽灯照的房间里惨淡。
房间的地面,是一个又一个的井盖。
“我怎么觉得,这里有血腥味,很刺鼻很让人不舒服的那一种。”杨小天皱眉道。
“这里应该是酒神帮处理尸体的地方,这地下是纽约最深的下水道,杀了人之后,用强酸等腐蚀性液体,把尸体腐蚀之后,冲击下水道!”一名保镖指着墙角的水龙头上面绑着的水管说,“这应该就是冲刷尸体的水,墙角的那些塑料桶,也有残留的亚硝酸和硫酸的味道。这是罪恶的味道。”
杨小天颇感意外,道:“你居然对这这么门清,你之前干过这个?”
该保镖道:“我曾经是一名侦探。”
杨小天笑道:“我的队伍之中,还真是卧虎藏龙啊!这扇半开的门,通往……下水道?”
原来这房间之中,也没有路。
只是房间左边的墙壁,是一个设计精妙的机关,是一个伪装成墙壁的水泥门。现在这水泥门已经半开着了,要么是慕容云海逃跑的时候,来不及关闭,要么是苏叶等人故意留给杨小天的。
打开的水泥门里面黑漆漆的,传来一股腐臭的味道,借助白炽灯的灯光,杨小天能够看到,里面显然是下水道。
“纽约的下水道系统十分庞大复杂,甚至有不少人住在下水道之中。”刚才那名保镖又道。
“居然有人住在下水道之中?”杨小天有些奇怪。
“美国**公开的流浪汉数目是二百万人,实际上北美一共有五百万流浪汉,这种资本为王的国度,有钱人活在天堂,活在聚光灯下,享受一切的荣光。赤贫之人,就流落公园的长椅和城市的下水道之中。”这保镖说,“现在冬天到了,公园的长椅和帐篷都不堪用,晚上容易冻死人,地铁那边最近出现了杀人事件。于是暖和的下水道,就成了不少流浪汉最好的选择。”
杨小天叹息道:“资本主义国家,还真是残酷,我以后要在美利坚办点实业,给这些可怜人提供一些工作。生而为人,大家都不容易啊!呃,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那保镖道:“我叫李志,洪门成员,以前是私家侦探。”
杨小天拍拍李志的肩膀说:“我记住你了——对了,你带手电筒了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