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被附身”费云帆沉吟了一下,继续说道:“民间传说黄皮子有妖气,能够附到人的身上。被附的人就像疯了一样,行为很是怪异。不过,也只是传说。”
长宗好奇的问道:“难道这不是真的?”
“当然不是,要是黄皮子有这本事,人类早就灭绝了。”费云帆说着“嘿嘿”笑了一声,继续道:“当然,要是黄皮子灭不了人类,人类肯定把黄皮子灭绝了。”
“那倒也是。”
说起来,人类在这颗星球的优越感是通过一代代努力换来的,凡是有人生活的地方,附近就不会存在任何威胁,否则狮子、老虎这些食物链顶端的动物也不会这么稀少了。
二人解决晚餐之后就回到宾馆。
“长宗,你一个小时后到我这里来一下。”费云帆吩咐长宗之后便回到房间,并马上拨通了王兴明的电话。
“兴明师弟?我是费云帆……对,我已经到了……有两件事情,第一件就是奇城有个叫老王太太的人,我怀疑是萨满教……既然机没见过,明天我去探探虚实。另外还有第二件事情,就是问问你那边进展的怎么样……好,好,我等你消息。”
二人说着又闲聊了一会,刚刚挂了电话的费云帆,便听到长宗的敲门声音。
长宗入座后,费云帆先行言道:“明天早上起来,你可能要到银行提些现钱,等我睡醒之后,咱们去会会那个老王太太。”
“要多少现金?”
“先准备五万吧,看看能不能靠买东西撬开老太太的嘴。不过你要多跑两家银行,一次五万可能提不出来。”很多银行都有每日最大取款额,要是超过数额必须要提前预约,所以费云帆率先提醒了一下。
“没问题,我明天一早就去办。”长宗说道这里,忽然想起些事情,故而问道:“你不说没有黄皮子俯身的事儿吗?怎么还去见她?”
“嗯……我怀疑忽然发狂的人应该沾了火麻,那人能轻描淡写的去了火麻的毒性,应该不是一般人,总之听我的没错。”
“好的。”长宗点了点头,表示肯定办妥。
“然后是另外一件事,我刚才与师弟通过电话了,兴明已经追踪到山民,并且交了手,不过被他们两个逃脱了。以兴明的本事,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抓住活口。所以,咱们也要在做好准备,可能要随时动身与兴明会和。”
“哦”长宗想了一下,说道:“这里火车不是太方便,又没有飞机场,要不咱明天租辆车?”
“也行,看看能不能租的到,实在不行的话就买一辆,能跑山路就行,不用太好,旧车也无所谓。”费云帆说道这里,想了大概一分钟,继续道:“嗯……就这两件事儿。”
“好的,明天一早就去办。”长宗看了看时间,觉得时间还早,就提了一个问题:“对了,今天晚上又是黄皮子,又是火麻的,到底怎么回事?”
“等见了老王太太便知。”
如果存在有问题的地方,希望大家帮忙指正,我会挑着能看懂的改。。。
第六章奇城轶事
绝大部分时候,人们都喜欢按照既定的规则做事,而这些规则是从哪来的呢?说到底这些只是人们对未来的期许罢了。说到底,不断的意外才是真正的人生。
第二天,李长宗一早上起床后便出去办事,顺便也领略下风土人情。不过他没有惊动费云帆,如非特殊情况,乔大少爷一般会睡到午饭前才起床。
既然如此,李长宗只要自己解决早饭便可,同时也看看风土人情。
说起来,这座城市很干净,即使路边摊也没有不卫生的感觉,或许是汽车少的缘故,总之很舒服。不过,这样的城市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相对闭塞,映照了地广人稀的说法,而且城市中配套设施也不是很齐全。如同费云帆他们昨天找酒店一样,找了很久也只能“矮子里挑高的”。
“老板,给我来两根油条,一碗豆浆。”长宗走到银行前面,发现因为时间太早,银行还没有开门,只能坐在门口的早点摊先吃点东西。
小摊的老板闻言走过来,言道:“不好意思大哥,咱这没有油条,你看看来点别的?”
“没有油条?那是什么?”长宗说着指向摊子里金黄色的油条言道:“那不都是吗?”
“哦,哦,媳妇儿,赶紧给大哥哪两根大果子。”
长宗一听就明白了,感情这里把“油条”叫成“大果子”,这种事儿就只能求同存异了,没必要争执。
“还有什么吃的?”
“油炸糕。”
“什么馅儿的?”
“豆沙。”
“给我来俩。”
这油炸糕是长宗小时候常吃的一种食物,是黄米包裹豆沙煎炸而成。黄米遇热油后外层会变得酥脆,而内侧则有些像糯米,很是弹牙,再辅以中心甜甜的红豆沙,刚好能够解掉油炸黄米的油腻。虽然这种食物不算高级,但确实是值得一吃之物。
不过可惜的是,自从长宗常住京城以来,就没有机会再吃到这种小吃了,今天在千里之外能碰上儿时的回忆,说来也是上天赐予的一种缘分。
现在是早上八点多一点,早餐摊基本上已经没人了,长宗看老板也没什么事,就拽过来聊一会。
“老板,你们这摊子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这季节还挺好,不冷不热的,吃的人也多,能赚个一千四五吧。”
“不多啊,你们这一天没闲着的时候吧?”
“可不是嘛,早上三点多就得起来,九、十点钟把摊子收了,回家歇一会还得磨豆沙,准备黄米面,忙忙活活的天就黑了。”
这时候忽然来了两个客人,老板热情的赢了上去,长宗也没在说话,结了账就到附近走一走,感觉刚才吃的有点多。
其实,长宗这一顿饭只花了两块钱,油条五毛钱一根,油炸糕三毛一个,两个算五毛,一个特大碗的豆浆是五毛。不过,可不要看花的钱少,长宗已经撑得有些走不动了。
走来走去,有意思的一幕发生了,那就是——长宗迷路了。
本来他只是想走走,随便走一圈消消食儿,然后回到银行取钱,没想到这城市的道路设计过于怪异一些,走着走着就忘了来时的路。
这倒也不怪长宗,奇城是山中的盆地,但盆地终究不是平原,也有些高高低低的地方。城市规划的时候无非是为了控制成本,尽可能在好修的地方修路,如此也造成了奇怪的交通环境。
“您好,请问下建设银行怎么走?”长宗无奈之下只有找人问路。
“别跑,包还给我。”这时候就看到路对过一个人飞奔而去,而一个女人紧随其后,嘴里呼喊着:“抢劫啊,帮忙啊。”
这时候路人倒是显得有些冷漠,与长宗这两天所遇到的热情形成了极大反差。然而,长宗却没有如此,他好管闲事的毛病永远都改不了,这也正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
就看到长宗一个健步窜了上去,五六秒的功夫就追上了抢劫者。
而那贼人也是凶猛,看到长宗追了上来,便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反身便贴了过去。长宗见势已然避无可避,只好一手自下而上扶住抢劫者的手臂,再用力向上一托,就这样,刀刃便轻轻拂过长宗的面门。
之后长宗一个跨步,让后背居于抢劫者的腋下,并用肩膀猛地往上顶,此时那人已经失去重心,长宗便深处手按住抢劫者的大陵穴,用力一捏,刀便脱落下来,而后一个转身,将他制服在地上。
整套动作看起来一气呵成,但是却凶险万分。
长宗将抢劫者的手臂背过来后,用力向上一提,并用自己的膝盖压住,此时那人纵然有一身武艺,也难以翻身。而长宗则是上下其手,在抢劫者身上翻找抢劫的财务。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没有刚才那一段,恐怕更多人会认为长宗才是抢劫者,毕竟动作实在是专业。
“你他妈敢管老子的事?”那人虽然被制伏,但仍旧趴在地上叫嚣:“你知不知道我是谁,老子是跟三爷混的。”
这三爷名叫赵三,是本地的黑社会头目,而且也算得上黑白通吃的人物。
不过长宗可不知道三爷是谁,故而没有理会,同时用一只手代替膝盖压住他的手臂,膝盖则顶住腰部,手则抓住手臂向上抬。那抢劫者由于疼痛难忍,也只好顺着长宗的力道向后挺背,长宗的另一只手则将跨在他身上的女士背包摘了下来。
这时候失主已经跑到近前,四周也多了很多围观的人。
长宗将包递给女失主:“这是不是你的包,看看有没有少东西。”
那女人翻了翻,又从包里掏出钱包看了一眼:“没少,没少,真谢谢你。”
就在这时候,长宗听到声音:“让开,让开,怎么回事?”
人群分开后,迎面走来一个警察。这事儿也是说巧不巧,电光火石的功夫,难道还有人报警不成?
不过也确实没有人报警,那警察跑到单位点了个卯,然后就找借口溜出来吃早饭,没想到饭还没吃,竟然碰上这档子事儿。
警察走到近前,蹲在了长宗面前,对着地上趴着的人道:“呦,这不是李斌吗?怎么着,现在不偷了,改抢了?”
地上趴着的人一看到警察来了,马上就服了软:“嘿嘿,王警官好久不见,都是误会。”
“好久不见?咱前天不还在局子里面见着了吗,怎么了,脑子里进水了?”那王警官看了看长宗:“哥们好身手啊,还得请你帮个忙,压着这人跟我回趟局子。”
然后转过身来对女失主道:“麻烦你也配合下工作,跟我去录个口供。”
“我就不去了吧?”还没等长宗回绝,那女失主率先开口,并走到警察面前悄声道:“他说他是三爷的人,我不敢得罪。”
警察一听噗嗤一下笑出声来,又蹲在原来的地方,用手拍了拍李斌的脑袋:“怎么这回又说三爷了,你上次不说你是钱市长的侄子吗?”
众人听闻也是哄堂大笑。
不过,女失主最终还是没有去警局,毕竟这穷乡僻壤的地方,也很难最终定罪,要是能管他坐牢还好,关不了的话,倒霉的还是自己。
既然失主不愿去警察局,长宗自然也没必要去了。
看看时间现在已经九点多了,长宗问清楚路之后便赶到银行。果真如费云帆所言,他为了这五万块竟然跑了好几家银行。
之后长宗又去打听租车的事儿,不过不仅租车的没找到,卖车的也没找到,无奈之下只有先返回招待所。
“事儿办的怎么样?”现在十一点多,不过费云帆还是一脸睡意,双目无神的盘腿坐在床上。
“钱取回来了,不过没有找到车,只能下午再去问问。”
费云帆听闻后,无奈的道:“也只能这样了。等我洗漱完了,咱们就出门。”
出门后二人现在门口解决了午饭,然后就打车去西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