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客厅沙发走到卧室,一共需要九步左右,平均耗时4.1847秒,但是林荷溪今天足足走了一分钟还没有走到,尤其是在临近主卧门口的时候,她的速度更是降到了0.0284公里每小时,和静止状态基本上没有差距,比截瘫病人的爬行速度都慢。
身体异常缓慢,林荷溪的脑补活动却是比平时活跃了8219倍,大脑皮层神经元疯狂悦动,无数想法在她脑中翻腾。
他终于明白了?可是这也太快了吧?他要是真提出那种要求来,自己是该拒绝还是接受呢?这样就接受的话好像也太快了吧?可要是拒绝的话,他会怎么想?他会不会生气?是不是就没有以后了?……
其实仔细想想,真要说快的话,也不能算快,人家认识一天就上床的多得是,结婚的都有,他们怎么说也是认识了一年多了,还相处了这么久,是有感情基础的。而且在这个圈子里待多了,她也知道这个圈子里的很多人普遍都是比较开放的,这是大趋势,沈欢作为这个圈子里的老人了,思想上稍微突进一些,好像也正常,对他来说可能这已经不算快了。
但是这对她来说确实有点太快了,他们连接吻都没有过呢。而且他也不说先露出一点征兆来,让她知道一下,好提前做做准备,她这边澡都没洗呢,脸上这还化的是演出妆,后来直接回家也就懒得再收拾,好像都有些浮粉了,口红好像掉了不少。而且这里面的衣服也不能看啊,都没精心准备过,都是平常的一套。话说她房里还真有一套好看、甚至有点性感的内衣,还是在沈瑶指导她的恋爱攻略之后撺掇着她去买的,说是大杀器,要是能偷偷地把那弄出来先换上倒是不错……
不对,她想什么呢!
林荷溪猛地摇了摇脑袋,觉得自己越想越不靠谱了。
她感觉自己还是无法接受,这也太突然了,根本没个心理准备的,一会儿欢哥要是真那样,她一定要委婉地提出自己的想法来!
林荷溪肯定下自己的这个念头,狠狠地点了点头,给了自己鼓励,这就要准备进去卧室,可是回过神来之后才发现,她不知何时又从主卧门口走回了客厅里,还不知不觉中把包给打开了,将一些放在包里的化妆品都翻了出来,现在她的手上就拿着一个小镜子呢,已经打开了,她的面孔正映在镜子里,红彤彤的,跟个红苹果一样,娇艳欲滴,都不用打腮红了。
虽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这里的,也不知道是怎么把这些东西拿出来的,不过既然都拿出来了,那就顺手再用一下吧。
于是林荷溪立马飞快地补起妆来。
看着好像还真是有点浮粉了,赶紧按照化妆师教过她的,拿海绵沾了乳液把浮粉处的粉底擦掉,又用带着的一瓶乳霜型的粉底轻轻涂抹起来,最后再拿粉扑和周边的皮肤自然衔接起来。睫毛好像也有点塌了,赶紧再夹一下,口红确实是个大问题,刚才回来的车上打了个瞌睡,似乎是睡觉时无意间舔掉了许多,也要赶紧再补……
林荷溪也是挺勤奋好学的,在当初听过沈欢这个“美妆博主”的大纲指导之后,在这方面还真是勤学苦练过一番,现在化妆技巧已经是越来越娴熟了。
“人呢?”
她可能是在外面耽搁的时间太久了,沈欢催促的声音从房间里传了出来。
“来了!”
林荷溪赶紧大喊一声,看着差不多了,最后喷了一下口气清新剂之后,赶紧把东西都放下,也不管不顾了,一股脑儿全部粗鲁地扫进了包里,这就站起身,就要向卧室走去,可是脚步刚刚迈开,却又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赶忙转了一个方向,快步走到鞋柜的方向,匆匆忙忙地把脚上之前穿上的拖鞋换成了一双她最喜欢的高跟鞋,最后才终于向着主卧走去,一边走还一边下意识地整理着自己的头发和衣服。
这次比刚才要快不少了,只是在到主卧门口的时候,她还是停了下来,感觉自己的心都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毫无意义地深呼吸了两下后还是没有帮助,这时候沈欢的声音又从里面传来:“你在干嘛呢?”
这一声催促像是战斗的号角,林荷溪耳边仿佛可以听到自己“噗通噗通”的心跳声在响亮,最后深吸了一口气之后,已经僵住的脚终于迈了出去。
这间房的主卧灯光设计原本就是利于睡眠的温暖色调,显得有些黯淡,看在此刻的林荷溪眼中甚至觉得暧昧起来她在这房里睡了不知道多少晚了,还是头一次有这样的感觉。
沈欢正站在她的梳妆台旁边,低着头,手上在摆弄着什么东西。
林荷溪紧张地盯着他,视线防线可以从他那一头五颜六色的浓密假发上穿透进去,看到他的脑子。
“过来坐。”
沈欢听到她的脚步声进来,头也没抬,直接指了指他面前的梳妆台。
林荷溪慢慢地一步一步走过来,越是靠近,心跳得越是快,脸也愈加热,感觉都快要烤熟了。
“坐。”
沈欢也没多留神看她,见她到了面前后,暂时放下了手中的东西,随意地按住她的肩膀,把她在梳妆台前按着坐了下来,然后看着镜子里的她端详起来。
林荷溪也从镜子里看到了站在她身后的沈欢。
沈欢觉得自己是在“端详”,可是在林荷溪的眼里,在这种暧昧的氛围下,她对于沈欢的目光却有一种不同的理解。
含情脉脉。
这让她甚至都不敢多看了,而且沈欢现在的双手还按在她的肩膀上,即使是隔着衣服,她仿佛都能清晰地感到那上面的热度,好像又蚂蚁在上面爬一样,于是脸更红了,像是慌张的小鹿一样垂下了眼睑,不敢再和沈欢的目光对视,眼睛也快速地眨动着,愈发显出她的眼睫毛来了。
“这腮红不错。”
沈欢看着镜子里的林荷溪,由衷地赞叹了起来:“瞧瞧,这质感,多真实,多自然!买货就得买这样的。”
随口夸完之后,他又立马紧接着说道:“给你来个我这样的妆试一下,怎么样?”
“我觉得……”
林荷溪满脑子都是她自己的万千遐想,下意识地直接就顺着她的思绪说出来了,可是话刚出口,就发现了不对劲。
“……啊?”
欢哥在说什么?
“给你来个我这样的妆试一下,怎么样?”
沈欢又把他刚才的话再重复了一边,还补充了一句:“我看你的tt空间和签名,你好像对这也挺感兴趣的吧?正好等会儿带你去出去吃饭,化成这样可方便多了。”
“你也知道,你现在也大小是个明星了,特别是在建邺这块,认识你的人可不少了吧?你这要是就这样出去,很容易就被认出来,到时候这饭也吃不成了,还是伪装一下的好。就我个人的体验来说吧,这种杀马特造型的伪装力是真的强,又自在,真的是用了之后就上瘾几需体验三昏综,里就会和我一样,爱上介款妆容!而且你不是对这种文化很感兴趣吗?正好也试一试,深入地体验一下……”
林荷溪的心跳频率飞快地下降,脸上的红潮开始褪散,眼皮子也不再搭着了,目光呆滞地看着面前的镜子,无意识地应了一声:“哦。”
原来是化妆……
林荷溪你在想什么呢?!
太丢脸了!
小林同学的脸孔还没完全褪去红潮呢,立马又疯狂地红了起来,这一次却不是因为紧张羞怯了,而是因为害臊尴尬。
太尴尬了!还好她刚才什么都没说!
“那行,咱们就来吧,先把这点给你卸了……”
沈欢见林荷溪同意了,立马兴致勃勃地投入到自己的新工作当中,在她脸上折腾起来。
他化这种妆已经化出经验来了,动作还是很快的,只不过林荷溪本身就有妆容在,所以还是多费了一些功夫的。
在给林荷溪做造型的时候,他还闲着没事,跟林荷溪聊起天来。
“看来你把我的话听进去了呀,现在这梳妆台,总算是合格了。”
林荷溪无意识地应和了一声,“嗯。”
“话说你今天用的腮红是什么牌子的?我看着挺好的,推荐一下,以后拍戏的时候我让化妆试一下。”
林荷溪继续应和了一声,“嗯。”
“……三加四等于多少?”
“嗯。”
“……”
沈欢也算是看出来了,林荷溪现在有些心不在焉,不过他本来就是闲着无聊跟林荷溪瞎聊,林荷溪的这种状态还挺有意思的,他也没有去把她摇醒,而是恶趣味一起,作弄起来。
“我是不是你爸爸?”
“嗯。”
成了,官方承认了。
……
沈欢又玩了几个问题,玩得那叫一个不亦乐乎,可是他的又一个恶趣味还没有问完呢,一直就只是“嗯”的林荷溪突然发出不一样的声音来了。
“欢哥,你说作词作曲难不难?”
回过神来了?
沈欢一边把她给画着眉毛,一边答道:“难,怎么不难?要是不难的话,那岂不是满街都是词曲人了?怎么,你想往这方面发展?”
林荷溪看着镜子里的沈欢,又“嗯”了一声,眼神微微有些紧张。
她现在确实是回过神来了。
她的猜测落空了,这让她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隐隐有些失落,这种纠结的情绪在她心中翻腾纠结着,又让她冒出一个新的心思来。
“好事,”
听到林荷溪的心思,沈欢表示支持:“你要是想学的话,可以让老张给你请个老师来进行系统地学习,走公司的账,就说我说的。”
林荷溪盯着镜子里的沈欢她现在可以放心大胆地看了,沈欢的视线集中在她的脸上,并无法看到镜子里的她的目光焦点。
“其实我也有尝试过,编一段旋律出来,但是太难了,所以有的时候我总有一种不真实感,怀疑这东西真能够创造出来吗?我甚至怀疑过,是不是所有人其实都是在抄来抄去的,哈哈,所以那欢哥你给我示范一下行么?”
林荷溪的眼神更加紧张了。
“就用‘女朋友’作一首歌,或者一小段也行,让我见识一下。”
林荷溪的发音在“女朋友”三个字上加重非常。
她这又是在拐外抹角的暗示了。
沈欢则是一愣。
这什么逻辑啊?他怎么听不懂呢?怎么莫名其妙让他临场写歌啊?而且为什么她在“女朋友”三个字上用重音?
这也是职业病了,沈欢对于语气这种归属到台词的东西特别容易注意到。
他心里有点捉摸不定,还特意看了看林荷溪的眼睛,只是从他这个角度,这样看下去不大能看清楚她的眼神,所以只好抬起头来从镜子里看去,却正好跟林荷溪的眼睛对上了。
无意间两双对峙的眼睛,立刻让林荷溪的眼皮子瞬间又耷拉了下来,慌乱地避开了他的眼睛。
沈欢心里咯噔一下,隐隐有一种荒谬感生起来。
这特么不会是传说中的“我把你当女儿,你却想上我”的剧情吧?
是他想多了还是他最近真的走桃花运啊?可是这种桃花他不想要啊!
沈欢心中捉摸不定,不过他现在显然也不好明说些什么,孩子的东西最好还是要用引导的方式。
脑子闪电般地运转了一下后,突然一笑,手上刚刚停下的动作也重新动了起来。
“行啊。”
然后他还真就临时“写歌”,唱了起来。
“情人节下冻雨,撑着伞的情侣,和商店咬吸管的你,”
“咬到第六根半,我试着去搭讪,你说在等一个混蛋,”
“说身为你女朋友的她多半,”
“舔了北方的栏杆,”
“去南方避寒,”
“被袋装薯片里的空气吹成流感,”
“help me,help me,”
“完全停不下来。”
“在考场上犯了哮喘,”
“嗑死在酒馆,”
“也可能在来的路上遇到暴乱,”
……
林荷溪一开始还在认真地听,眼睛里满是惊奇和崇拜这样的命题写歌还真的能临时作出来啊!
不过听着听着她就目瞪口呆了。
她以“女朋友”为题,一方面是暗示,另一方面,就算是沈欢真去作了,也会是爱情的,又是进一步地暗示了,而且还能营造出浪漫暧昧的氛围来,可是她万万没想到,沈欢竟然能以“女朋友”为题作出这样的歌来。
这是女朋友?
杀父仇人也不过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