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加是中央大个很重要的国家,人口大约一千二百万,在中央大陆上人口数排名第二,民风淳朴,少有好狠斗勇之徒,这一方面使亚加的治安非常好,另一方面也使亚加的军队缺乏战斗力,所以有一个很久以前的亚加国王想了一个办法:每年举行一次比武大会,以高额奖金吸引世界各地的高手来参赛,比武大会的第一名会被聘请为军队的教头(请不到第一名就请第二名,再请不到就请第三名),其他来参赛的人也会以优厚的条件聘请加入亚加的军队。說閱讀盡在以外劳充实亚加军队的战力,但是现在大陆上已经和平了二三十年了(七年前的新月八十八国的战斗在这些大国看来只不过是「茶壶里的风波」而已),所以比武大会的奖金下降了很多,现在到底这个大会的水平怎么样我还真的不知道(历史课上学的)。
亚加的王城名为「枫叶」,是两条大河交汇之地,也是八十年前才筑成的新城,周围一片平原,土地肥沃,物产丰富,自然条件比亚曼可是好得太多了。
「枫叶城距离亚曼大约二百里,以一天走五十里计算,大约要走四天。」马利这样对我。
「但我可是『最强的圣骑士』」
「那又怎么样?」
怎么样?圣骑士最重视的就是机动力,区区二百里算得了什么。我祈祷:「居住在太阳上的至高之神,活化你的信徒的神经,赋予我使人加快反应度之力,至高神法术之『敏捷』。」
我把敏捷放在自己和马利身上,这是为下一个法术作准备,然后我再祈祷:「居住在太阳上的至高之神,赐予我使人飞行之力,至高神法术之『飞行』。」然后我就把飞行放在两匹马上。
这样两匹马只要一跑步就会起飞,在离地面5~6米处飞行,而它们一放慢步伐就会慢慢降落。
「看来你是一个很强的圣骑士,不过你把敏捷放在我们身上干什么?」
马利惊奇的看着我,我笑了笑,在给马匹放飞行以前先给自己放一个敏捷可是以血泪换来的经验,当我还是一个圣骑士侍从的时候我单给马匹放了个飞行,结果摔得我鼻青脸肿的~~在天上,马利的马忽快忽慢,忽左忽右,还差上下掉了过来,把马利弄得狼狈不堪,五个时后我们已经看见了枫叶城,于是我们慢慢的勒停了马,降下地面(这样飞进城去不给守城的士兵射下来才怪。)马利双腿一碰到地面,就呕吐起来,我笑着对这个几乎重蹈我的覆辙的魔法师道:「你现在知道为什么要先放一个敏捷了吧?」
「我靠,原来马飞起来是这种死样子~~呕~~呕~~」
「马本来就不会飞的,现在忽然飞了上天,就会惊慌失措,就会一会儿向左跑,一会儿向右跑,还跑得忽快忽慢,要不是先放一个敏捷在自己身上,根本就控制不了这些飞马。」「我·#·¥¥·!#·!·,不过总算知道了飞马是怎么回事,下此不要再用这种危险的法术了!!」
「放心,一回生,两回熟,三回就**。」
「还三回呢,第二次我就没命了!!」
「你不会死的,我可是会最高级别的神圣治疗术『起死回生』,只要你的头没烂,我都可以救回来。」治疗术难不倒我的。
马利满脸诧异的看着我:「『起死回生』可是大祭司才会的法术!」
我叹了口气,连我这个「最强的圣骑士」都不知道,不过这也难怪,新月八十八国不是受关注的地方,而且教廷一向宣扬自己是和平的守护使者,但在这三十年间唯一生的可以称得上战争的事件中,大部份伤亡却是由一个圣骑士带来的,所以教廷也不好意思宣扬,我在教廷上层很出名,在下层都没什么人知道,更不用普通老百姓了。如果要认真解释起来很麻烦,所以我也没什么,只是和马利一起走向枫叶城的城门。
大城市就是大城市,我本来以为亚曼城已经不算了,可是和枫叶城比起来,还真是巫见大巫。我站在枫叶城城门外,为我和马利缴过路税,这个城门高八米,宽十八米,也就是,可以供九匹战马同时进出,据,枫叶城有一百座这样的城门!这座城市真的是非常的巨大,从这个城门望过去,望不到城市的另一边!街道上开满了装饰华丽的店铺,行人欢声笑语,衣服都很时髦,两条河横穿整座城市,每隔七八十米就有一条桥梁,河岸两边绿草茵茵,杨柳依依,真是一个富庶的都市呀,据这里是中央大陆上物价最高的地区,如果我有这样一个城市,收起税来岂不是要建一个像亚曼城那样大的金库?想着想着,不禁流下了口水。
「武兄?武兄!」我忽然听到马利在叫,我连忙回答:「什么事?」
「你在傻笑什么?」马利奇怪的看着我。
「这个~~其实我在感叹至高神的伟大,造就了这么富庶的城市。」我连忙掩饰。
马利的神色转为暧昧,道:「其实你在**街上的少女吧?」
「我那里有**!」我是在想钱,不是在想女人。
「不用不认了,你看走过来这个穿红衣服的女孩不错呀,就是腿短了些。」
我顺着马利的目光望去,什么眼光嘛!「什么不错,你的经验就是少,其实那个女孩子胸腰粗颈又短,你被她的衣服骗了。」
「不会吧?」
「你看她用紫色围巾围住脖子,其实只要量一下她下巴和锁骨的距离,就可以看出她的颈很短,其次你看她的步伐和胸部晃动的幅度,就可以知道她用了胸垫,再次你看她专门穿了腰部很宽松的衣服,但只要认真观察,就可以看出她的腰很粗。」我向他揭示假象背后的真实,我们圣骑士可是追求真实的先锋,易容可是绝对瞒不过我的!
大概我的声音太大了,那个女孩经过我们身边的时候狠狠的瞪了我一眼,马利一脸的崇拜,道:「厉害,真是厉害,师傅!收我为弟子吧?教我怎么看女孩子!」
「这些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我以当年我的启蒙者对当年的我的那种故作高深的语调道。
眼看圣骑士&魔法师二人组就要堕落成色狼&变态二人组,可是腹中的饥饿感及时把我从不正常的状态中解救出来,「至高神」果然没有放弃他的信徒,我感动得热泪盈眶。(喂喂,和至高神有什么关系呀?),「这些事慢慢再研究,现在先找个地方住下来吧。」(因为比武大会六天后才截至报名,所以不必急着报名。)「听这里的旅店都很贵呢,我的钱快花完了,你还有没有钱呀?」不会吧?穷鬼碰上穷鬼,据富人会相互排斥,但贫穷会相互吸引,难道这是真的吗?
我以前没来过枫叶城,不过作为一个势力庞大的神的信徒,有一个很方便的好处,我对马利道:「我的钱也不多,不过我有好去处?」
「难道你在这里有情妇?」
这子想到那里去了?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有当然好!……不对,我这样虔诚的圣骑士是不可能有情妇的!」
「那去哪里住?」马利的声音满是失望。
「至高神的神殿!」
至高神的教廷是中央大陆势力最高的宗教组织,在教宗所在的国家摩尔,至高神的神殿遍及每一个村庄,在亚加,每个城市起码有一个神殿,在枫叶城的神殿主管整个亚加的至高神信徒,是最大的至高神神殿之一。枫叶城我以前没有来过,所以我也不知道枫叶城的神殿在哪里,于是就只好挥人类互助互爱的精神,问路。
马利挑了一个看上去很和气的中年妇女:「这位大婶………」
话音未落,那位大婶就从鼻子里出好像是「哼」的音节,接着就走了。
我叹了口气,看来这一位也是冒险新手呢,但是我以前也向那些经常冒险的师兄弟请教过,我把我以前听到的出来:「真是没有技巧,问男的,不论多丑都要叫帅哥,问女的,不论多老都要叫姐。」
马利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道:「哦,怪不得我经常问路都没人搭理我,我以前还以为我太帅了吓着人呢。」
我不理他,挑了一个大叔,问道:「这位帅哥,你知不知道至高神的神殿在哪里?」
那位大叔果然很热诚的道:「从这里向前走两个十字路口,就会看到一条巷子,那条巷子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里面是赌场,在那条巷子前面向东边走三个路口,一个是十字路口,两个是三叉路口,你就会看到建国英雄纪念碑,这个碑可是大有来历,你不妨去献一束花,在建国英雄纪念碑向北走………最后经过第三十七菜市场,就会远远的看到神殿了,然后你就对着神殿去就可以了。明白了吗?」
「大概,好像,似乎明白了。」
两个时后,天渐渐黑了。
「那个大叔在这里怎么转来着?」我问马利「他向西。」马利疲惫的回答「我知道要向西,但这里有三条路都是向西的!」我烦躁起来。
马利掏出一个指南针,量了量,指着中间那条路,道:「这条最接近正西。」
再两个时后,天彻底黑了,「我们怎么走到城门来了?」(另一个城门,不是我们来的那一个。)「不定至高神神殿在城外。」马利心不在焉的回答。
「至高神神殿怎么可能在城外!!再问路!」
马利忽然转过头去,兴奋的叫:「呓?一群美女耶!」
我真是没他这么好气,「都什么时候了,还顾着看美女!再找不到我们就要露宿街头了!!」
马利脸上写满了「这还不开窍」,「向美女问路!!」
「好主意!」我一边一边跑到那群美女的面前,向那群美女问:「美女,至高神神殿怎么走?」美女们同时指出了指头,不过一个指东,一个指西,还有指南的,指北的,指东南的,指西北的,美女们互相对看了一眼。
「从这里到神殿是从北山女皇三路再转东林路吧?」一个穿着绿色衣服的美女道。
「那条路远了,进路是从湖山二路转商业五路再转东北路再到东林路。」一个穿着紫色长裙的美女道。
随便哪一条都可以,只要能去就行了~~我正想这样,可是还没开口,一个大眼睛美女就抢先开了口:「胡,那样还不如从湖山二路转堤岸路,再转商业四路再到河南路。」
于是那些女孩子之间就争论起来,越吵越大声。
最后一位高挑美女大声道:「姐妹们,我们一起长大,一起逛街,一起买衣服,一起砍价(怎么不一起嫁给我),怎么能为了一个男人吵起来?(不要用这么容易令人误会的措词好不好?)」
于是其他美女纷纷以深情的目光看着彼此,最后她们得出了结论:「不管你们向哪一边走,走上十天半月的总会碰到的。」完美女们就很不负责任的走了。
街上灯火辉煌,熙熙攘攘,一片繁荣的背后,吟唱着无数悲伤,其中两个悲伤的人,就是要露宿街头的我和马利………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用飞行术找呢。」我有些后悔。
「对哟,为什么你不早用?」马利有力无气的道。
「经常飞来飞去容易和人民群众脱节。」(事实是我没来过枫叶城想好好游览一下)。
马利的眼神忽然亮了一下,道:「那现在你飞上去看看呀,反正这座城市在夜晚那么明亮,应该可以看得到神殿的。」
「至高神居住在太阳上!!现在太阳都下山了还飞个屁呀。」(太阳下山以后,可以获得的至高神的力量只剩下百分之一,大部分法术都用不出来,这也是为什么我要成为圣骑士而不是至高神祭师的原因,在晚上我还可以抄家伙上,至高神祭师就只有挨打的份了。)眼看着街上的人流越来越少,我们只好去住出了名昂贵的枫叶城旅店。
在一家看上去很旧但还整洁的旅店(太高级的不敢去)里,店里的掌柜一脸奸笑的看着我们(自我感觉)道:「一天半个金币,先交两个金币押金,每天十二结算,毛巾,牙刷牙膏,热水,早午晚三餐~~全部都不免费。」
我和马利都倒吸一口凉气,亚曼城的旅店才十个银币一天,这里真#¥的贵。
我愤慨了:「这个价钱未免贵得离谱了些吧。」
掌柜的不急不躁,道:「哎呀,这位客人,现在来参加比武大会的人可是把附近的旅店全住满了,今后几天人还会更多的。」
我拿出自己最恐怖的眼神瞪了掌柜的一眼,就交了两个金币。
好不容易住下了,「明天我们十一半结帐走人,然后再去报名,报名以后去找神殿。」我恶狠狠的道。
「都是你,这么快赶来干什么,如果找不到神殿的话,明天还要住一天,后天比武大会才开始免费招待参赛的人。」
「既然有免费招待,为什么那个掌柜的还有这么多人住旅店?他是在骗我吗?」
「免费招待的水准都很差的,睡吧,我很困了。」
我还有一个疑问:「对了,我好像听亚加的比武大会是团队比赛的。」
马利开始打哈欠了,他有些不耐烦的道:「有团队的也有个人的,个人赛奖金一万,团队赛奖金五万。」
五万金币!!
「那我们参加团队赛吧。」
马利大声嚷嚷:「大哥,我们只有两个人,团队赛是五人对打的。你想凭我们两个从来没配合过的人可以拼得过人家那些配合了十几年的老手吗?」
开玩笑,简直是侮辱我的能力,我用我真诚的目光看着马利,希望给他一信心,「我可是『最强的圣骑士』,团队配合我是最拿手的。」事实上人越多越有利,如果是千人群殴的话我赢定了。
马利很敷衍的道:「真的吗?」
我拼命贬低他原来的想法:「你也不想想,凭你一个会一杖术的慢魔法师能打得过格斗家或快魔法师?」
马利犹豫了一下,道:「但是我们只有两个人。」
我用哄狗的那种甜甜的,带诱惑的声音,「放心,我可是『最强的圣骑士』。」我这个「最强的圣骑士」,在教廷的圣骑士排位上位于第二,仅次于席圣骑士「完美之圣骑士」,在至高神的神殿拉几个想出名的圣职者应该一也不困难的。
马利的声音越来越:「那就靠你了,现在快睡觉吧~~呼~~呼」似乎在完的同时就进入了梦乡。
我也闭上眼睛,努力想睡觉~~睡不着~~数羊,一只羊,两只羊~~二百只羊~~两百只羊可以供一支骑兵队吃两百天~~一只羊三十五个银币,两百只羊七百个银币~~七百个银币就是七个金币,可以在这里住半个月~~睡不着~~想当年我纵横沙场,马革裹尸(章鱼:马革裹尸都死了的!),那时候可是倒下头来就打呼噜呀,当时还很奇怪失眠是什么意思~~整个城市都静下来了~~算了,转头看看马利,他已经睡得很熟了,出去吹吹风吧。
我走在很安静的街道上,夜已深,白天繁华的街道现在看上去非常阴森,到处都是黑暗的角落,每个角落似乎都隐藏着什么~~一阵冷风刮过,本来昏昏沉沉的头,忽然清醒,现街角墙壁上好像有两个人贴在一起,难道是在**~~做的事?我运起「神目」,仔细观察。(武:我不是变态)(章鱼:神目是通过提高眼睛的敏锐度的法术,来源于治疗法术,只需要很少的圣光,所以在晚上也能用。)哇,这是什么情景?一个极品美女把一个男的按在墙边,那个美女大约十七八岁,穿着一件紧身夜行服,蒙着面纱,可是普通的面纱又怎能挡住我的神眼!那美女瓜子脸,明亮的大眼睛,俏皮的鼻子,的,红润的嘴巴,三围目测达到86d,40,80~~等等,人类可能达到这种魔鬼身材吗?她的腰未免太细了吧?我更加仔细的观察,我用目光抚摸那美女的皮肤(武:再一次声明,我不是变态),她的皮肤细腻洁白,没有任何污,一般来皮肤太白的话就会看到青绿色的血管~她也没有。她的眉毛呈现出柳叶的形状,而且周围没有拔了毛的毛孔--也就是,这位美女的柳叶眉是天生的,她的脸隐隐透出一股红晕,不是胭脂,而是肌肤自然的颜色~~她的手臂修长,手指纤细,指甲闪着健康的肉色光芒,她的身体,肌肉和脂肪的比例刚刚好,身材高挑,又不会给人瘦的感觉,柔软的脂肪覆盖着每一个诱惑的曲面,又不会给人胖的感觉,每一个细节都完美无缺,这样的女性,居然真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至高神,把这个美媚给我吧~~真是可惜,如果是那个男的把那位极品美女按在墙边,我马上就冲过去英雄救美了,可是现在是美女把男人按在墙边,我只好静观其变。
我运起「神耳」(和神目类似),只听那位极品美女对那个男的道:「给我!」
那个男的坚决的道:「我不会给你的。」
那位极品美女用撒娇似的声音「人家要嘛。」
那个男的还是很坚决:「我不会给你的。」
那位极品美女用要甜死人的声音:「人家真的要嘛~~」难~~难道~~是那个美女要做~那个男的却不做?不会吧?
这时候那个男的更加坚决「我真的不会给你的。」
那个美女委屈的道:「最多,最多我用钱买不行吗?」
这是什么世界呀~~和这种美女**~~做的事还有钱收,为什么这样的好事轮不到我?呜呜~~至高神呀,这不公平~~那个男的还是很坚决:「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尊严的问题。」
他还是男人来的吗?这都得出口?不过~~我以前听在大城市,有一种职业叫做「鸭」,像那些把身体卖给男人赚取钱财的可怜女子一样,这些人是把身体卖给女人赚取钱财,难道我眼前这个就是?能够令这样的美女用钱买,难道这个是「鸭」中的极品?我仔细观察那个男人,双眼细但眼光锐利,一部络腮胡子把大半个脸都遮住了,实在看不出他那里英俊,难道~~他「某方面」特别强,能过令到女人欲仙欲死?
我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个男的好像现了我,向我叫道:「那位兄台,救命呀!」
就像骑士有《骑士戒条》一样,圣骑士也有《圣骑士训令》,《圣骑士训令》是圣骑士必须遵守的规范,《圣骑士训令》其中一条就是「不准见死不救」,所以即使我怎么也看不出那个络腮胡子有什么危险,我还是得按章回答:「这位大叔,你有危险吗?」
极品美女转过头来,星目一寒,对我喝道:「不要多管闲事!」
我弯弓搭箭,同时祈祷:「万能的至高神,你的正义无处不在,『追踪』!万能的至高神,所有的生命都由你给以,也都由你夺去,『必杀』!」「追踪」是一个高阶法术,施放在武器上,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追踪敌人,「必杀」是一个禁咒,施放在武器上,根据使用者的法力,能够以一定的几率杀死被击中的生物,而不管这个生物的生命力和防御,只要击中就行了,现在是晚上,必杀几率大概只有十分之一,如果放在刀剑上,这么强大的法力会使刀剑一击即碎,十分的浪费钱财,但我是放在箭上,所以没有这个问题。这个是我在晚上能施放的最强力的法术。
我的弓上刻满了看上去是装饰但实际上用来帮助瞄准的花纹,在现在我到那位姐的这种距离下,我有绝对的信心可以射中一只蚂蚁,但前提是这只蚂蚁不会闪开。这位姐属于中央大陆最敏捷的生物之一,我不能确定她的度,所以加了个跟踪。我放禁咒「必杀」是有原因的,那个极品美女的头上有一个龙之封印,这个挥着效应的封印意味着我眼前这位美丽的姐,是一头龙!(封印,魔法的一种,把魔法元素以特定的序列排列起来以减被封印物体的力量,比如火魔法封印,就是把对方身体里的火魔法元素以特定的序列排序从而失去吸引同类魔法元素的能力,使对方不能召唤火魔法元素,放不出火魔法。因为要控制别的生物体内的魔法元素,所以封印是一种很困难的魔法,而且因为被排序的魔法元素逐渐死亡,新的魔法元素逐渐诞生,所以封印会逐渐失去效力,要破解封印的话就要杀死那些排了序的魔法元素。)龙之封印,是施放在龙身上的封印,极品美女身上的这个封印应该是一个拟人化封印,破坏掉龙原来的身体,使龙呈现出人的样子,是一个非常强力的封印。(虽然像是人的样子,但里面还是龙来的,皮肤,肌肉,内脏都和真正的人类不同)极品美女放开络腮胡子,转过身来冷冷的道:「必杀?你想赌命吗?」
龙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龙的强大在于坚韧的,巨大的体积,强大的精神。坚韧的除了使他们拥有快和巨力以外,还不害怕一般的物理和魔法攻击,巨大的体积使他们召唤魔法元素的度快过人类十倍,强大的精神使他们能够连续吟唱咒语十几个时。眼前这个龙女没有了巨大的体积,但还有坚韧的和强大的精神。如果在白天的话,就算杀死一条没有被封印的龙也没问题,但现在是晚上,我又不能见死不救,呜呜~~~不如先逃跑,等白天再来帮这位大叔报仇吧?如果现在这个样子,我和她的距离大概是一百五十米,放了这支箭以后,如果她没死就轮到我死了,而这支箭能杀死她的机会只是大约十分之一,这样的赌博我可不干。打架始终是不好的,我不如和她谈判吧。
二百年前天威大将军雷光率领二十万大军围困龙的原居地龙之岛,威胁龙们如果再到大陆上劫掠就要把龙赶尽杀绝,当时龙之岛上具有智慧的七百八十二条龙迫于无奈,与雷光立下约定:「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从此以后大陆上再也没有到处屠掠村庄,抢劫财宝的恶龙了。
我张口想话,却传来一阵头晕,眼前的东西都出现了重影,完了,原来今天流年不利,我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放出「必杀」,引起体内魔法元素失衡,这七年来养尊处优的生活果然使我远离了至高神,等放了这支箭以后,三四个时以内都不能再祈祷,否则就会因为体内魔法元素失控而死,而且我的体力也因为魔法元素失衡而失去了绝大部分,现在随便哪一个练过三两天功夫的人都可以打倒我,何况是一条龙?这不会是亚加的陷阱吧?七年前的战争,有太多的蛛丝马迹显示亚加牵扯在内,毕竟谁也不放任在离自己都城二百里的地方出现一支强大的军队,我在七年前制造的冤魂,今天终于来索命了吗?可是现在情况未明,如果我现在就跑了去,我还能算是一名圣骑士吗?以后还能向至高神祈祷吗?(章鱼:其实主要原因是你现在这个样子绝对跑不过一条龙吧?)我定了定神,用意志控制着自己的舌头,努力不让它颤抖。
我眯起眼睛,慢慢的用这种情况下我所能表现出的最威严的声音对极品美女道:「人龙之约你还记得吧?」
极品美女了头,道:「我记得呀。」
我正想话,但又是一阵头晕,我用力一咬自己的舌头,嘴里顿时充满了咸咸的味道,出血了,但疼痛使身体镇定下来了,我努力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记得就好,那你为什么要~~」
到这里我不下去了,人龙之约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但如果龙要强*奸人~~好像没这条,以前最多是人和龙为了争夺财宝互相砍杀,从来也没听过龙会喜欢人类的美色的~~极品美女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道:「我只不过要买剑而已,没有违反人龙之约亚。」
阿?刚才都是我误会了?「买剑?」我出一个问句。如果我为了这种混帐事情死了,死后见到至高神,他大概会在审判我的罪恶之前先把我扔到炼狱里先关个百八十年来惩罚我吧?
这时候络腮胡子大声的道:「是呀,我都了不卖了,这条龙就是要买,这位兄弟,你见过这样强买强卖的吗?」
极品美女翻了翻白眼,道:「大叔,你是一个铸件师,铸好了剑不卖,你铸的剑拿来吃呀?」
络腮胡子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用斜眼看着极品美女,道:「去你m的,剑的价值在战场之上,谁不知道你们这些龙呀,都是有收藏癖的,我的剑卖了给你,以后就不用再见天日了。」
极品美女抓住络腮胡子的手,撒娇似的道:「我不会的拉,卖给我拉,我出的价钱很高的哦。」
络腮胡子甩开极品美女的手,道:「我都了不是价钱的问题了!」
我呸!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收起弓箭,转头就走。
背后传来络腮胡子的声音:「那位大哥,看你也是一个强大的圣骑士,你救救我,我送一把剑给你。」
剑?我现在用的剑是那种粗制滥造的大路货,而他的剑是龙也看上的剑,肯定不错,对比武大会应该有很大的帮助,可是这样也不值得和龙硬拼呀,对了,有办法了。
我走过去对极品美女道:「你想买剑?」
极品美女头,我对络腮胡子道:「你想卖剑但不想你的剑被收藏在不见天日的龙窟里?」
络腮胡子也头,我头道:「这就行了。」
两个人,不对,是一个人一条龙一起看着我,我对络腮胡子道:「你把剑卖给这位美女。」对极品美女道:「你拿剑加入我们队伍参加亚加比武大会团体赛。」
跟着对络腮胡子道:「你的剑就参加了一个很著名的比武大会。」对极品美女道:「你就得到了他的剑。」
极品美女想了想,道:「参加你们队伍?看你挺强的,我可以接受。」
络腮胡子也考虑了一下,道:「我也可以接受,不过我也要参加你们的队伍,我要看着我的剑怎么被使用。」
我心里想那就太好了,凭空就有两个人参加,五人编制一下子就有了四个。
「欢迎两位,我是圣骑士武·亚曼。」
「龙,罗拉。」
「铸件师,康·大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