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来得真是快。”李修贤心里暗暗惊叹,他攀登上来不过是几秒钟,能来的高手都赶来了。
他回头对二人说道:“出城吧,别暴露了身份,毕竟,所有人都以为我们昨晚上就走了的。”
“是!”两人异口同声应道。
然后李修贤就跳下去了,他跳下去了,下去了,去了,了。
权坚和北堂雪一脸懵逼,帮主大人,你别丢下我们呀,难道不是出其不意,杀向城楼下的的出口吗?那里有个小门出去的啊。
然而,没什么江湖常识的李修贤觉得,他们既然能跟自己飞上来,那一定也能跟他下去。
什么?李修贤不会怕?
他还真不怕,他可是每天在尸陀山练习飞刀、练习龙爪功、练习轻功,久而久之,李修贤对自己的轻功更加的自信,他曾经在两座小山峰之间,凌空跳过去。
也曾经在陡峭的小山上往下冲,他是不得不努力,因为他怕死,越怕死,越努力。
所以,眼下这城墙,李修贤虽然有些担心,但完全不怕。
可是,对于权坚和北堂雪来说,三丈高的城楼,直接跳下去岂不是要摔死?权坚自问是不行的。
北堂雪也很苦恼,她的轻功虽然了得,但需要借力,她还做不到凌空飞渡那种境界,而且缎带没有那么长啊。
李修贤越坠越快,有些心惊,不过他想到那么多人看着呢,不能怂,不能丢脸,他是星辰殿主!
眼看快要到了,他一咬牙,脚下一碰城墙,那下坠速度,导致他碰到城墙的瞬间,脚板和脚肌传来阵痛,可是他凭借这一踩,身体顿了一顿,虽然很轻微一顿,却足够他拔出傲雪剑狠狠插入城墙中,身体旋即猛然一停,差点没拉断他的手臂。
顿势还没去足,李修贤双脚再次一蹬,整个人如飞箭一样,横移飞扑出去,啪啪,双脚凌空一蹬,明明踩的是空气,但是他的身体却是向前移动飘荡,轻盈如飞燕,身体平稳的下沉到三米高度。
然后他看到江陵城外一片仰着头,目瞪口呆望着他的,等着进城的老百姓。
他们是目瞪口呆,而城楼上的锦衣卫、六扇门捕快、官兵,包括权坚和北堂雪已经完全看不懂了,愣是没打起来,就那么看着。
凌空飞渡,连闪两次,最后李修贤飘荡到一处空地,重重落地,他长吁一口气。
落地后,他转身回头,道:“别管这里,赶进渡河,权坚,船准备好了吗?”
可是李修贤说完话之后才发现,咦?权坚和北堂雪呢?
讲真,这场面,超忧伤的。
李修贤脸上大写的一个‘囧’字,我的天!你们两个慢吞吞的,怎么还在城门楼上啊?
其实李修贤仔细想想,有些事就是这么纠结,你晓得往上飞,但你不一定晓得往下飞,就好像孕妇能生孩子,那一定不能塞孩子。
一直以来,李修贤从穿越后的彷徨、无助,到进击临县时的逐渐适应,乃至现在敢于行走江湖,这历程里,他其实都是很自卑的,因为他本来就是个宅,说不好听的就是一个屌丝。
他这个人习惯了逃避,尤其看到星辰殿里的人,各个勇猛凶狠,心里渗得慌。
所以,他从来不觉得自己能做到的事,手下们做不到。
忽然间,李修贤发现,虽然他知道自己是一个不称职的殿主,是个没什么本事的拖后腿的帮主,但他没想到他轻功这么溜,比他一直以来都依靠的下属都要强。
或许,这就是他的求生本能吧。
但是,这可怎么办!李修贤整个人都‘思密达’了,嘴巴张大得可以放入三条黄瓜。
北堂雪跟权坚还在城楼上呢,他们底下是三丈,也就是十米高的城墙,直接跳下来很容易粉身碎骨的。
李修贤赶紧摸了摸脸上的乔装人皮和假胡须,因为想要进城的老百姓和一些江湖人士,纷纷好奇而聚过来了。
“前辈!”一个英俊不凡的青年走上来,他手持配剑做了一个鞠躬,很有礼貌的询问:“前辈轻功令人惊叹,莫不是江湖失传已久的凌空飞渡?敢问前辈尊姓大……”
哒哒哒,哒哒哒,李修贤看到那人,脸一红,赶紧跑吧。
没错,那家伙就是鸣少冲,右手手臂绑着绷带的鸣少冲一愣,怎么前辈的背影有些眼熟?
李修贤上次把鸣少冲斩伤,哪有脸见他。
说起来,鸣少冲是李修贤最佩服的一个江湖侠士,没有之一。
若不是他在临县以身抵挡了他的一道剑气,丐帮的张敬侠、青城派的余人王、唐门的裘万里,当时就死了。
他身上有一种敢于牺牲的正义精神,也有为了武林和平放下杀父仇恨的勇气,懂得原谅的珍贵,他是个令人值得敬佩的真正的大侠,所以李修贤才不好意思去见他,因为上次他毁誓言了嘛。
“前辈、前辈等等我……”怎料,鸣少冲还一个劲的追上来呢。
李修贤吓得赶紧捋了捋假胡须,这一捋不要紧,妈的,捋没了,擦。
望着李修贤远走的背影,北堂雪突然暴怒,城楼上她小手一巴掌拍飞了一个箭槽,石块飞溅。
“都是你们,都是你们!我跟殿主大人的春游……你们该死,该死,该死上一万次。”北堂雪丝发飘张,双眼竟然不由自主的转化为红瞳!
这不是美瞳,是她的眼眸子真的变成了红色,犹如入魔。
跟丢了李修贤,北堂雪仿佛失去了压制她心中杀欲的禁锢。
她张狂怒吼,纵身一跳,落入士兵群之中,刷拉拉,缎带一甩,十几个士兵咽喉被切,顷刻毙命。
北堂雪迎风而立,站于城楼上,手中舞动着那不沾血的缎带,天籁般的笑声,却是狰狞恐怖:“额,哈哈哈……爽,太爽了,已经三个月没杀过人了,哈哈哈。”
睥睨天下群豪的笑声中,北堂雪入狼入羊群肆意扑杀,举手抬足间就带走一条性命,很快城楼上就一片血色。
权坚在城楼到的另一边,他没有急于妄动,看到北堂雪的暴走,他回想起来了,北堂雪是被狼群养大,她的本性如此,嗜血使得她狂热和兴奋。
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们第一次见面。
当初他刚叛出太清门的时候,来到尸陀山,那时的北堂雪才七岁而已,刚刚学会说话,因为从小在狼窝大,还能短时间内学会说话,所以颇受器重。
可是,那时的权坚已经是江湖中小有名气的太清三杰了,就任青龙堂副堂主。
当他第一次看到这个仅仅七岁的,浑身脏兮兮的小丫头的时候,他是完全的轻视,觉得就像是少爷的玩物,一条狗,一条猫差不多,可就是仅仅一个轻视,不尊重的眼神,惹怒了她。
七岁的北堂雪把权坚当成了猎物,扑杀过来。那一战,权坚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喜欢的亲请务必、一定、求你不吝收藏。
投食、推荐票、月票、留言、签到能让小说长得更快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