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会府平日繁忙, 从司会到属吏,都在府中有住处。阡陌的新住处也在司会府里, 一间小小的后院,安置着司会府唯二的两个女人, 一个是阡陌,另一个是煮食的仆妇,对面,就是庖厨。
对于这样的结果,阡陌并不感到意外,楚王一直在成全她,分开来不见面, 对两个人都好。寺人渠一个劲数落她, 对着她的房子啧啧摇头,说要是他被楚王从高阳宫发落到这里,就投井算了。
阡陌却不为所动,她觉得自己的这个屋子很好, 典型的楚国干阑式样, 虽不大,却颇有趣味,背靠一座山丘,开了窗便是满眼的翠绿。
它原本是个放杂物的小仓库,为了安置阡陌,特地腾了出来。阡陌跟司会请了假,自己动手, 把房子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木板被水擦干净之后,露出拙朴整洁的模样。
阡陌在铜山待过,知道这样的地方缺点在哪里。她去找寺人渠,死皮赖脸地讨来一些高阳宫用剩的雄黄,洒在屋子的底下和角落,驱赶蛇虫。夜晚,艾草燃烧的味道弥漫,阡陌冲了澡,坐在屋檐下晾头发,望着天上的星星。
两三个月来,这大概是她第一次可以自由地安排自己的时间。在高阳宫的时候,这个时间,楚王用过了膳,会在案前看简牍,等到差不多就寝的时间,就更衣洗漱。她必须时刻伺候在旁,听着他“阡陌”“阡陌”地吩咐,一步也离不开。
现在,他大概也在做这些事吧,只不过换了伺候的人。
你可以有许多人陪伴……
她仍然记得自己那时对他说的话。
阡陌躺在木板上,望着天空。夜空朗朗,没有月亮,星星缀了漫天,好像无数人在对她眨眼睛。
忽然,流星划过,在视野中留下一道光痕。犹如那日江上,夕阳里,那人发间坠落的水滴。
*****
楚王似乎真的不打算再理会阡陌。
一连几天,阡陌跟着司会府的其他人一样,起居、工作,很有些上班的味道。期间,除了寺人渠和荚会跑来看一看,无人打扰。偶尔,阡陌会听到众人议论起楚王,某一件国事,楚王说了什么,大臣说了什么。她听到楚王的时候,心会跳一下,然后,变得平静。
而当她开始慢慢习惯这样之后,阡陌觉得,自己的心轻松了许多。
司会府的事务涉及各处官署,阡陌时常跟着到处走。许多人见到司会府里居然有这样的年轻女子,好奇不已,知道她的身份之后,亦多少有些意味深长的神色。阡陌对待工作十分认真,每一份日成和月计都细细审过,做上备注。发现不明之处,立刻向管事的人询问,核对清楚。她大方识礼,说话有理有据,条理清晰。官署的人见得她这般,都有些诧异,态度上也放得谨慎几分。
阡陌不断地评估自己的能力,发现自己计算方法的确比别人好一些,但是从前学的知识跟这个时代有差距,比如记账的方法之类,并不适用。她把自己的问题总结出来,向计官请教,夜晚,则把记录下来的东西带回去,作为功课温习。
同院子的仆妇在王宫服侍多年,十分壮实能干,说话嗓门大些,对阡陌却是不差。
她看阡陌白天做事,晚上也做事,十分好奇。
“你一个女子,却晓得识字,还可像男子一样入官署做事。”她问,“看你年纪也不小,成婚了么?”
阡陌窘然,摇头,“不曾。”
仆妇讶然:“你不像是寻常人家的女子,家中竟不曾为你操办?”
“不曾。”阡陌答道,“我一个人在楚国。”
仆妇目光怜悯:“怎这般狠心。”
她也有两个女儿,都嫁走了,见阡陌孤独一人,便时常照料。她负责司会府的膳食,阡陌闲下来的时候,也会帮她摘菜洗菜。
官署中出入自由,阡陌还去过荚的家里,也看过他祖父传下来的那处逆旅。楚国雄踞南方,郢都是楚国最重要的城邑,四方来往频繁,旅业也应运而生。阡陌看了看这处逆旅的位置,觉得荚的祖父其实是个很有眼光的人。它就在郢都最繁忙的街上,来郢都办事的人,如果没有亲友投靠,又住不进官府的客舍,就可以住到这种民间的逆旅之中。
只是,旅业在这个时代还不算发达,旅馆的概念,也不过是有个地方睡觉吃饭,馆舍十分简单,铺盖都没有。
荚解释说,这是因为出门的人,一般都会做好露宿的准备,自带铺盖。如果逆旅中置办被褥,要花掉一大笔钱不说,还要人力清洗,得不偿失。
阡陌知道布在这个时代有多值钱,再看看这旅馆破旧的房子,也不好再说什么。
荚的父母除了荚以外,还生了好几个孩子,他最小的弟弟还蹒跚学步,母亲的肚子已经又隆起来了。阡陌来之前,已经问清楚了情况,在街上给他们买了礼物。给孩子们的是一些些小食,给荚父母的是一小卷布,他们拿在手里,皆是高兴。
荚的父亲听说阡陌是司会府里的女史,对她亦是刮目相看。闲聊中,阡陌说起荚当初随楚王征伐,救了她性命的事,荚的父亲叹了口气。
“此事怨我,若非负债,断不会将荚抵给石促那恶人。”他自责道,“原本说是让他做些力役,岂知他竟会让荚去充役。”
阡陌听荚提过这个石促,是个有钱的贵族,也是他们家的债主。
“如今荚已赎出,留在了王宫中,亦是好事。”她安慰道,“我看这逆旅有地利,只是旧了些,子何不修葺修葺,有了宾客,自然会好起来。”
荚的父亲摇头苦笑:“我本不擅经商,为了这逆旅,一家远离田土,早觉得不好,多年来,不过苦苦支撑。石促的债还未还清,他早有意收我这逆旅,我看实在撑不得,便索性与他,一家人回乡中去。”
这话出来,荚和阡陌都讶然。
“不可与他!”荚皱眉,气愤地说,“那是恶人,当初借债时便未安好心!”
阡陌问荚:“不知这债有多少?”
荚答道:“羊二十只。”
阡陌默了一下。二十只羊,在这个时代,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财产。对于她而言……她看看这逆旅,沉吟了一会,对荚的父亲说,“子且莫着急,我在官署中也识得些人,可与子问上一问,若有人愿买下,岂非更好。”
众人听得这话,皆是面露喜色。荚的父母对阡陌谢了又谢,阡陌寒暄几句,看天色不早,与荚一起回去。
“陌!”路上,荚兴奋地问,“你在官署中认得许多人么?”
阡陌点头:“算是。”
“愿意亦二十只羊买那逆旅?”
阡陌苦笑:“也许。”
荚听了,笑嘻嘻的,高兴不已。
*****
阡陌有点心虚,她其实对荚撒了一个小谎。
她到官署的日子不多,认识的人十分有限。而且,想买逆旅的人,是她。
这些日子,当她意识到自己有了些自由了之后,开始有了一点计划。自从离开了高阳宫,她的生活水准直线下降,从吃的到用的,只能说比在铜山时好了一些。
她深刻地意识到,无论哪个时代,没有靠山,就要有钱。
所以,她想做些事。
平日跟荚聊天,阡陌问过一些逆旅日常运作的事,觉得并不复杂。而几日前,她在司败府,看到城门每日进出的外来人口之数有万余,不禁咋舌。这么多的外地人,在郢都一定需要落脚的地方,于是,又查了城中馆舍的数量,发现并不算多。
直到今天出门逛了一圈,她明白过来。这个时代,穷人占多数,夜里有着遮风避雨的地方就可以了,睡得舒不舒服,他们并不在乎。贵人则有地位有钱,在郢都没有房子也有有亲友,还可以住到官办的客舍里去。所以,对于民间的逆旅而言,主要的客户群是进郢都经商办事的平民,有点小钱,但又没有亲友,也住不进客舍的人。
从前,荚的祖父开明,生意为上,这逆旅做得还算红火。可到了荚的父亲接手,他认为自己出身士人,不可与庶人为伍,便不再接待平民。由此,客源大减,逆旅经营一年不如一年,而钱财匮乏之后,屋宅维护也跟不上,最后落得这般田地。
阡陌明白这些原因之后,很是欷[。但人各有志,她对这个逆旅很感兴趣,想接手过来。
唯一的障碍,是她没有钱。
那么,就要借钱。
跟谁借呢?
她认识的最有钱的人,毫无疑问,是楚王。阡陌只想了一下,就把他从名单里划掉了。
司会府里的人,虽然每天算这钱,但据那位仆妇八卦,其实家境都一般,不然不会来到这个辛苦的地方。二十只羊,对于一般有钱的人来说,属于拿得出来,但肯定不会轻易去投资的数目,游说他们借钱,也会很辛苦。
很快,阡陌想到了另外一个人。
伍举。
她听寺人渠说过,伍举家中富庶,他本人也得到了椒地为封邑,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户。
阡陌心中敞亮,却又咬起指头。话虽如此,怎样可以向他借到钱呢?
*****
思绪在脑子里打着转,阡陌回到司会府,才进院子,就看到仆妇在洗着什么,走过去看,却发现那一段一段白花花的,竟是几只鸭脖子。
“怎会有鸭颈?”她问。
仆妇笑笑,道,“我方才去高阳宫,那边的庖人给的。大王今日与大臣共膳,要做野鸭,偏偏大王最不喜食鸭颈,要去掉。我恰好见到,便要了来。”
阡陌了然。回忆起来,楚王吃的鸡鸭,似乎真的是没有脖子的,她那时以为这是什么风俗,不想原来是他挑食……
她收回心思,问“你如何烹煮?”
“还可如何,熬汤。”仆妇道。
阡陌忙道:“交与我来做,如何?”
“你?”
“正是。”阡陌莞尔,“你不是问我,我家乡有何美味?鸭颈便是其一。”
*****
夕阳如火,在天际坠落。
高阳宫中,灯火通明。楚王端坐上首,乐声缓缓而悠扬。
来自樊国的游聃父,奉樊君之命出使楚国。前番庸国擅动诸蛮夷作乱,楚国四面受敌,樊国虽是近邻,却未曾参与,令楚王很是赞赏。此番游聃父来到,他亲自设宴款待,可谓给足了脸面。
寺人呈上食器,打开,肉香扑鼻。
“今日宴上野味,皆出自云梦。”楚王道,“卿且品尝。”
游聃父忙谢道:“云梦富饶,余在樊国亦是久闻,如今得大王款待,实乃幸甚。”
楚王笑了笑,让寺人为宾客匕肉。
正说话间,一名寺人前来,在楚王耳边低语两句。
“去了城中?”楚王看他一眼。
“正是。”
“为何?”
“似乎去探望荚的家人……”
“知晓了。”楚王淡淡道,喝一口酒,脸色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