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看了这个名单后,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不过,陈志国已经看到了他欲言又止的表情。
陈志国说:杨明同志,有话就直说嘛!藏着掖着干嘛?
杨明道:我刚才看了一下,这个名单上换人的面积太大了。这种性质的调换干部,调换下来后,按规矩都应当要进入我们纪委的暗查名单。但是,这么多人,陈书记,我担心在人手上安排不过来。
陈志国说:人手问题,现在不谈。先议议方式方法是否合理。
林涛解释说:这次大面积的干部调换,其实也是法规要求下的无奈之举。从现在掌握的情况和线索看,我们还不能对名单上的人直接使用法律武器。因此才退而求其次,只能先把他们调离岗位,交给纪检监察部门使用纪检手段深入侦察。如果不这样办,长顺县的情况,恐怕很难在短期内改变。
这也是一条中国特色:在法律无力的地界,通过党纪政风的特别手段,达到对嫌疑人的强力控制和侦察。
杨明当然明白这个手段的合理性,他说:快速治病,必须首先切除病灶。这个道理,我是明白的。实际上,这个名单中有几个人,我们也一直在组织暗查,根据现在掌握的情况,对这几个人立即实行双规,也已经具备了条件。不过,现在这个名单,还是太大了些。对这个大名单,我有两点担心,一是人数太多,我们的工作很难做细。二是干部调离轮换的办法,也是治标的手段,终归不是长久之计。
陈志国道:杨明同志的考虑,我觉得有一定道理。反腐打黑,关键还在于制度建设。有了好的制度和机制,反腐才具有持续的力量,反黑也才有根本的保障。不过,根据长顺县的情况,必须采取短期强力打击和长期制度建设相结合的办法。我看,能不能这样,先把这个名单收一收,名单上的人,留大不留小,留强不留弱,关键单位和重要部门的人员要列入首批调换和暗查的名单。已经符合双规条件的,要立即实行双规。与此同时,可以考虑把长顺县作为县区级纪检监察制度改革的试点县,大胆推出新的纪检监察体制,为反腐打黑工作提供长久而有力的制度保障。
陈志国喝了口茶,干脆把自己长久以来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想法和盘托出:我一直在思考,我们现行的纪检监察体制必须改革,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纪委很难实施监督作用。比如你杨明,虽然是市纪委书记,就很难对我这个市委书记实行有效监督。为什么?不是你没有这个能力,而是你没有这个权力。以此类推,县里和乡镇也是一样。这当然不是能力制约的问题,而是体制制约的问题。在中国,阻碍我们前进的往往不是能力,而是体制。因此,只有改革体制,才能解放能力。其实,我们现行的体制中,早就有这样的范例。比如中央对各个部委,就是实施的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制,这种由上级党委授权的派驻机构,它对下级党委的监督,名正言顺,责权相当,这样才能真正实施监督功能。因此,我们不妨以长顺县为试点,学学湖南的醴陵模式和四川的南溪模式,在派驻制和片区制的结合上多做文章,探索出一套更加适合于唐州实际的新的纪检监察体制,为社会的持续全面发展保驾护航。这项工作,由于牵涉面广,探索性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要求高,长顺县的实践需求又很急迫,我建议由杨明同志全面负责,林涛同志和明莉同志配合。请你们尽快拿出一个实施方案,我准备召开一次临时常委会,待这个方案在常委会上通过以后,立刻行动。你们看,这样行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