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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屠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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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评说南京“贩夫走卒皆有六朝烟水气”,的确,这种简淡从容的烟水气质,在六朝古都南京,你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感受到那穿越千年岁月的沧桑,和积淀了许久的厚重历史感。

南京市玄武区,毗卢寺附近一个有些年头的小区,在其中一栋红色的旧楼房的五楼,朝南的阳台上摆满了十几盆颜色各异的花花草草,一个脸色有些苍白的女孩儿站在阳台上,望着窗外的天空,眼神中有一些向往,又有点无奈。

她的身后站着一个大概有一米八零的男子,二十七八岁的年纪,穿着十几块钱一件的T恤,鞋子和裤子加到一起可能都没有街上那些小情侣吃一顿KFC的钱多,但是这样一个即使放在现如今的农村也会被认为是困难户的男人,却带给人一丝与众不同的感觉。

这个男人很儒雅,是的,准确的说如果戴上眼睛的话,他非常像一个在象牙塔里沉淀多年拥有徐志摩气质的诗人。

很可惜,眼眸中偶尔闪过的凶气和代表着刻薄的嘴唇却出卖了这个年轻人骨子里的狠厉.

如果这个长相俊朗的年轻人开着一辆拉风的跑车出现在某个大学的门口,相信就算他不想问路也会有花痴一样的女人贴上来要求给他带路去宾馆的。

所谓通杀女人的爷们,大抵如此。

语气温柔的对站在那里的女孩说:“方晴,我要上班了。”

女孩转过头,微笑着轻声道:“下了班记得早点回来。”

男人笑了一下,点头。

走出房间,点燃一颗一块钱一包最便宜的烟,男人漫步朝着目的地走去。

现在他名义上是一家广告公司的白领设计师,小的时候他就常常自己幻想能够设计出属于自己的广告,让它在全世界同步播放。

不过幻想终究是幻想,因为它是不会被实现的。

他现在每天九点钟出门,晚上五点回家,这期间在做什么,恐怕方晴一生都没机会知道了。

走到家附近的公园坐下,躺在椅子上眯着眼假寐。脑袋下枕着自己花了一块钱买的报纸,不过看日期已经是前天的了。足足躺了两个小时,看时间已经是11点多了,他坐起来伸了个懒腰,然后慢慢的把报纸卷起来夹在腰间,缓步走到逸仙名居对面的一家酒店的花坛旁,一直到11点半的时候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搂着一个漂亮的女子乘坐一辆凯迪拉克轿车停到酒店门口。

一男一女,两个保镖兼司机。

就在男子下车的时候,等候了许久的男人霍然起身朝他们走去,夹在腋下的报纸也卷成圆锥状。

看出男人来意不善的两名保镖马上护在自己老板身前,刚张嘴还没等发出声音,陌生男人紧走进步一个炮锤顶在其中一个保镖的胸口上,就在那人弯腰的瞬间后脑就挨了一记重击马上不醒人事。

另外一个保镖在男人出拳的时候就向后退去,右手伸向了自己的怀里。只见陌生男人脚下一使劲噌的一声窜进对方的怀里,一拉一靠,整个身躯就在对方的怀里一震,然后那个据说给某个政治局常委站过岗的保镖就像一滩烂泥一样倒了下去。

混迹于南京黑白两道,至少拥有过亿身家的中年男人刚想说话,就被欺进身前的男人捂住嘴巴,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觉得腹下一凉。

“你要庆幸,有人只是花钱要你老实一下,如果他肯多处一万,那你的命就不是你的了。”

陌生男人沉声说道,然后松开手,在旁人惊讶的目光中单手支撑翻过一人多高的街道护栏,消失在川流不息的车潮中。

直到这个时候,中年男人身边那个早已经被吓傻了的女伴在惊醒过来,捂住嘴大叫不已。

一路返回的男人步履轻快的走到自家附近的一个小公园,在外人看来无所事事的坐到晚上五点再起身回家。

这就是他的真正工作,通俗一点的讲叫刀手,就是专门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打手。如果不是因为方晴的病需要钱,出身特种部队的他是绝对不会干这样的活的,因为,这实在是丢了他作为全军特种无限制格斗冠军的荣誉。

可是在现实面前,这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

在那个公园的树荫下,男人就这样躺着或者坐着度过了一个下午,或许在旁人看来有些没心没肺的他在虚度着大好年华,偶尔点起一颗自己两天才能抽完的烟,靠在树荫下的长椅上,仰望着蓝蓝的天空,熟读古往今来所有史书的他觉得自己现在的人生算不上什么大喜大悲,对于那些命途多舛的人来说根本不值得一说,所以他也就不会怨天尤人了。

只要能守护自己心爱的人,什么流血流汗,杀人放火,似乎心里也没那么难过。

方晴是一个白血病人,从小到大她最熟悉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家和医院。如果一个人从十岁起每周都要去两到三次医院做化疗,那么即使是一个白痴也能把医院的构造记得分外清楚了。

从前是父母带她去,后来就变成了从小是孤儿被自己爸妈照顾的青梅竹马的男朋友了。

没上过几天学的方晴即使再笨,也能从家里越来越少的东西分辨出自己的病究竟花了家里多少钱。她一点大场面没见过,但是每天在家里看着那些生生死死,山盟海誓的情感大戏,也明白有自己在的话,那个青梅竹马的他一辈子都不会幸福。

但是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说死亡能解决问题她不会吝啬自己那脆弱的生命。可是如果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离开,总局的对不起男友这么久的默默付出,更对不起闭眼之前把自己的双手交到他手里的父母。

或者,就像男朋友说的那样,只要能自己开心活着,对他来说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正在看着电视台关于南京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报道,门口传来了一阵门铃声,方晴知道这肯定不是男友,因为他出门自己会带钥匙的。顺着门镜看去,方晴认识这个男人是经常出现在男友抚摸的一张旧照片中的一员。

把男人让进了门,给男友发了一个信息,相信男友会在十分钟之内赶回来的方晴给来访的陌生男子倒上了一杯清茶。

说了几句话,男人还是忍不住张口问道,

“你是方晴吧?”

(感谢书友素质友情客串,感谢守在门外等纤纤jojo的打赏,小美求收藏,求点击,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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