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教的眼中,旗帜从左往右依次是代表富贵的领地旗、信仰的弥撒旗,若旗子左右颠倒位置,便是屠杀。
初次读到枫叶林这章时,杨义都怀疑这枫叶林的守关人也莫不是同自己一样,可又想到自己的处境,倒最后也不了了之。
就在此地呆了两天,第三日旗子的位置才交换。
进入枫叶林酒馆之后,才发现酒馆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只是在睁开眼时,却发现自己躺在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入眼的便是一片蓝天白云。
在未央国流传着一句话:少年,没事就走的更远些吧。
这个世界处处遍布着机遇,传闻三千年前一个农家少年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不久就成了一个风发绝代的大侠。
探险,永恒的话题。
杨义记得七夜问自己为何活着。
当初的自己答道:活着就是为了见识,走更多的路,见识更多的精彩,死了也不遗憾。
有时杨义自己就在想,自己出门做最好的待遇就是骑马,也与自己当初的回答有关。
可仔细一想,若那是自己便是自己,那杨毅的记忆又是从何而来,那么完整,完整的连一个细节都会记得。
可若多想想,倒最后反而会忘掉更多。唯一不冲突的便是记忆中有一场大火,仿佛那是一切的起源。
也不继续躺着,便起了身。
“你在看什么”
七夜不答话,杨义随着七夜的目光望去,只是仿佛间天空飘过一阵血光,在望去,就只见的一个模模糊糊的山丘。
“死人”
“去还是不去”完便望着七夜。
几秒钟之后,便迈着步子向前走去,七夜亦步亦趋的在身后跟着。
天空中偶然有几只鹰飞过,在杨义的记忆中,能在草原飞翔的动物要么是雄鹰,要么是秃鹫,当然还有雕。
七夜瞥了一眼,便又老老实实的走着。
虽后世交通发达,可对于一部分来,草原、出国或是简简单单的旅游,那都是梦想,这就是杨义最真实的生活。
忽然,吹来一阵轻风,还没来得急感叹时,血腥味便顺着鼻子流入了五脏六腑。
就在前方不远,一片光秃秃的地皮漏了出来,还有一个大坑,血腥味一直从大坑中源源不断的用出来。
“不走近去看看吗”
杨义只是遥遥头,完从另一个方向走去。
看着杨义意兴阑珊的杨义,走在身后的七夜终究还是冷冷的道,“你用不着可怜他们,死后,不露尸荒野,已是一种幸运”
走在前方的杨义忽然停了下来,转过身子道,“我活着,你不许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