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时候,胡闹和妞妞离开了白桦林,牵着手儿荡漾在麦田边,轻风拂煦,火烧云那嫣红如血的颜色染透了他们的脸庞。。。
“闹闹,快看那是什么?”
随着妞妞手指的方向,胡闹看到柴火垛里露出了几根细细长长的尾羽,暗褐色带点沉蕴的红,其上如同竹节一般点缀着黑色的斑点。
“这是野鸡。”胡闹一眼就认了出来,轻轻一扯妞妞的小手,俩人都有些兴奋,蹑手蹑脚的慢慢移了过去。
对于北大荒来说,类似于野鸡这样的野生资源极其的丰富。当地的民谣就曾这样唱:棒打獐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平时没事儿的时候,农场的知青们就喜欢扛着猎枪,在山林中游荡,到了晚上总会提着丰盛的猎物回来。还曾有几个知青和附近胜利屯儿的老猎人一起猎到过黑瞎子。
当然,民谣里所唱的那种现在看来有些夸张的语调只是早期在北大荒还没有建设时的情况。而北大荒被开垦建设以后,大家还并没有意识到保护野生资源的重要性,这些野生资源遭到了大肆的破坏,数量上相比较早期来说要少了许多。
除此之外,小鬼子也曾给北大荒的这些野生资源带来过毁灭性的灾难。当年小鬼子入侵中国,进入东北三省的时候,曾带着大队人马用机枪扫射,也不知道捕杀了多少野生动物。特别是獐子,公獐子的肚脐儿部位有一个可以分泌麝香的香囊,麝香那可是金贵的东西,价值比黄金还要贵重,这些贪婪的小鬼子又岂能放过。
“闹闹,我来捉吧。”妞妞捋起袖子,一脸的兴致勃勃。
胡闹捏着她的胳膊,把她的身子往自己的身后拽了拽,压低声音说:“别闹,这野鸡可不是家鸡,带着野性儿,弄不好就会被它伤着的。要是它那尖利的爪子在你脸上挠了几下,你可就破相了。还有那尖嘴,一戳就是一个窟窿,到时候你可别哭鼻子。”
妞妞虽然性子有些彪呼呼的,但毕竟是个小女孩儿,被胡闹这么一说就胆怯了。嘴上却有些不肯认悚,嘟着嘴瞪着胡闹哼道:“我不会捉,你会捉么?”
胡闹略显得意的一笑,说:“你不知道我和胜利屯刘老倌儿关系特好么?他可是带我打过好几次猎呢,捉野鸡对我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
妞妞哼了一声。说:“你别得意。我现在没有带着刺刀。要是有刺刀地话。我上去就给它几刀。看它还怎么挠人。”
胡闹有些无语。觉得这丫头有些偏执性暴力和血腥。
其实胡闹并不知道如何捉野鸡。刘老倌儿地确跟他关系很熟。而且是个经验丰富地老猎人。也地确带他打过几次猎。但是打猎都是用猎枪。没有谁会去空手捉野鸡。胡闹自然不曾从刘老倌儿那里学来这一手。
他之所以有信心。是因为上辈子在菜市场见过鸡农捉野鸡地架势。实则跟捉家鸡地方式没什么太大地区别。只是这野鸡地劲头比家鸡更猛一些。而且要防备着野鸡可能地攻击性举动。
在野鸡地躲藏地柴垛前停下地时候。胡闹和妞妞都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妞妞更是有些紧张地那手指使劲地搅着衣角。俩人都有些害怕这野鸡突然飞走了。那可就真是鸡飞蛋打一场空了。
胡闹定了定神。预测着距离。野鸡躲藏地位置比他地身高略高一些。所以必须得防备野鸡地爪子和尖嘴可能挠到脸。柴垛很松弛。手伸进去按住野鸡并不难。但是必须要计算好时间。保证同时按住它地身子和擒住它地脑袋。
经过一番思量以后,胡闹动了。迅雷不及掩耳的冲前一步,一手斜按住野鸡的背部,一手飞快的伸进去捏住了野鸡的脖子。野鸡发出了咕咕的声音,开始挣扎起来。而这时,胡闹已经飞快的将压在野鸡背上的那只手变为绞住了它的一双翅膀。另一只手将紧捏着的鸡脖子塞进了翅膀里面,固定住。然后将它慢慢的从柴垛中提了出来。没有了东西借力,野鸡的一双爪子虽然还踢腾个不停,但却已毫无作用。
一边的妞妞看的的心花怒放,拍着小手,毫不吝啬的夸道:“闹闹,你可真厉害,咱们抓到野鸡喽!嘻嘻,晚上让妈妈给我们做红烧鸡。”
回到家的时候,胡闹的父母也刚从大田里了干活回来,一身泥一身汗。胡闹的妈妈吴凤娇正提着篾制的水瓶往面盆里倒水,胡闹的爸爸胡振华则是用面巾拍打着身上的尘土。
“爸妈。”胡闹甜甜的叫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喊出这两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称呼时,胡闹的心里总是有一股暖流在缓缓的游动。
妞妞也急不可耐的从胡闹的身后跳了出来,扬着小脸喜滋滋的说:“叔叔阿姨,你们快看,闹闹捉了一只活的野鸡。是我在柴垛里发现的呢。”
妞妞说着,有些得意的翘起了下巴。仿佛她发现野鸡的功劳比胡闹捉住野鸡还要大。
胡振华停住了拍打的动作,看着儿子提在手里那不断扑腾的野鸡,有些吃惊的说道:“儿子,厉害啊,野鸡都能捉住,看来晚上有下酒菜了啊。”
妞妞不乐意了,走过去,捉住胡振华的衣角嚷道:“叔叔,叔叔,这野鸡可是我在柴垛里发现的呢。本来我想捉的,可是被闹闹抢先了,哼。”
说着,回头嘟嘴瞪了胡闹一眼。
胡振华摸摸妞妞的脑袋瓜子,翘起大拇指说:“对,还是妞妞的功劳最大。”
妞妞一听,乐了,小下巴又得意的扬了起来。跑过去邀功似的捉住了吴凤娇的衣角,说:“阿姨,野鸡可是我发现的呢。”
吴凤娇放下水瓶,也笑着摸摸妞妞的小脑袋说:“妞妞厉害,闹闹可比不上你。”
胡闹自然没心思跟妞妞这小丫头计较谁的功劳大,看着手里不断扑腾的野鸡,无奈的朝胡振华说:“爸,我手都酸了。你赶紧找个绳子来将它给绑住,不然我手一松,它可就飞跑了。”
胡振华兴冲冲就要去找绳子,吴凤娇却是拉住了他,白了他一眼说:“急什么,赶紧洗脸吧。我去找绳子,顺便将这鸡给杀了。”
说着,又转头对妞妞说:“妞妞,回去叫你爸妈过来,晚上一起吃饭。”
妞妞应了一声就要往外跑,刚将面巾浸入面盆的胡振华急忙补了一句,“别忘了,叫你爸把那高粱酒带上。”
※※※
晚上俩家人在一起聚餐,主食就是胡闹捉来的那只野鸡,佐以高粱酒,女人们聊的痛快,男人们喝的正欢,俩小孩儿夹在其中就拼命的吃鸡。
“爸,我经常听老乡们唱什么棒打獐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这都是什么意思啊?”席间,胡闹朝喝的面红耳赤的胡振华问道。
胡振华敲着筷子笑着说:“这些你可得问你的朱叔叔,他可是老荒人了,这里的事情他都熟。”
妞妞就拿胳膊捅着他的爸爸,嘟着油汪汪的小嘴说:“爸爸,你给说说啊。”
妞妞的爸爸叫朱启明,和胡闹的爸爸一样,喝酒都是伤脸的主儿,几杯高度的高粱酒下肚,脸红的跟关公似的。
“行,那我就给你们说说。”朱启明清了清嗓子说:“先说这棒打獐子吧。你们应该都知道咱北大荒的冬天那是满山遍野的皑皑白雪吧。遇到有太阳的天气,那些积雪多多少少会融化一点,但是等到了晚上,融化的雪水又会被冻住,形成了一个坚固的冰面儿。咱们平常走在上面的时候不会下陷,那些动物走上去也不会陷下去。但是等到他们受到惊吓的时候奔跑起来,由于四肢拼命的踢腾就很很容易被陷住,而且一旦陷下去就很难再拔出来。”
“为什么很难拔出来呢?”妞妞打断了爸爸的话。
朱启明在妞妞的小脑袋上轻轻的弹了一下,笑道:“笨丫头,那冰层下面可是又松又软的积雪。动物陷下去以后,靠着这些厚达三四尺的积雪也借不上力,毕竟它们的四肢也就那么长嘛!所以肚皮被冰面托着,四肢就在下面的积雪中瞎折腾,挣扎半天也跑不出多远。这时候追赶捕猎的人,很轻松的用木棍棒子给他们几下,便能捕捉到这些动物了。”
胡闹有些疑惑的问道:“叔叔,那为什么说棒打獐子呢?是不是獐子比较好捉一些?”
朱启明点点头说:“是啊,冬天的时候,相比较而言,獐子更容易捉。因为獐子的活动范围和其他动物不一样,比如说狍子和鹿,大都是在山上活动。而獐子则是喜欢在草甸子的小树棵里活动。猎取的时候,先扛着雪踏板四处追赶獐子,看到獐子往冰面儿上跑去的时候,便穿上雪踏板,握着棍子,顺势滑行。雪踏板在冰面上的滑行速度很快,而且不会陷下去,木棍可以控制方向和速度。等到獐子陷在雪中的时候,就可以拿棍子打獐子了。”
“爸,那什么是雪踏板啊?我好像都没有玩过啊!”妞妞又问道。
胡闹也没听说过什么雪踏板,但他倒是见识过滑雪板,看这俩名字如此相近,会不会就是同一种东西。便问道:“叔叔,这雪踏板应该就是滑雪板吧?”
朱启明摇摇头,笑着朝身边呶呶嘴说:“这个你问妞妞她妈,当初她可是亲手做过这雪踏板呢!”
妞妞的妈妈叫戴雪梅,她轻轻搂住了女儿的小身子,摸摸她的脑袋,笑着说:“雪踏板可不是滑雪板,我当初也是跟本地老乡们学的。用弹性好的核桃木或者水曲柳木做板材,形状较滑雪板更宽更短,前端向上翘起。行走在比较松软的雪上时,会不那么容易陷在雪中。而要从高处往下走时,就可以当成是滑雪板来滑行了。因为它比较短,在树林中可以比较方便地转向,所以当地人都叫它雪踏板。”
“妈,那你可得教妞妞做。”妞妞在妈妈的怀里不安分的扭动着身躯。
戴雪梅慈爱的点点头。
“叔叔,你继续说吧。”胡闹又期待的看向朱启明。
朱启明跟胡振华对抿了一杯酒,亮底以后,笑着说:“这瓢舀鱼和野鸡飞到饭锅里,是说这两种动物在北大荒的数量太多,实则就是隐喻北大荒的野生资源丰富。只要有水的地方就有鱼,夏天的时候在排水沟就能抓到鱼,冬天的时候砸一个冰窟窿也能捞到鱼。而野鸡这玩意儿在早些年的时候那可是跟麻雀似的一大片一大片的,中午撒上“药豆”,到晚上的时候得用麻袋来背这些死掉的野鸡,可见数量之巨大。”
说完,朱启明叹了一口气:“不过可惜啊,现在可不能跟以前比了。现在这些野生动物比以前可要少多了。我跟你爸上次去打猎,转悠了半天也就打到了三只野兔子一只野鸡。那些体型再大些的,一个也没遇上。”
胡闹知道这时候的人还没有资源环保意识,没有节制的捕猎,这些野生动物的数量又如何能不下降。想到这里,嚼在嘴里的鸡肉也变得无味起来,心里有些感叹。野生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浪费了毁灭了,以后就不会再出现。即便能再出现,也得在封闭式的条件下,休养生息不知道多少年。
一灯如豆。
胡振华喝得有些多,早早的洗漱躺在床上已经进入了梦乡。胡振华睡觉有个优点,就是不打鼾。反观隔壁妞妞他爸朱启明,那鼾声跟打雷似的,隔着一道墙都能听的清清楚楚。
虽然已经是六月份的天气了,但因为北大荒受东北季风的影响,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是有些冷。吴凤娇轻轻的替胡闹掖着被角,摸摸胡闹的额头问道:“闹闹,今天育红班的考试怎么样?”
“放心吧妈妈,没有问题的。”
吴凤娇微微一笑,俯下身子在胡闹的额头上亲了一下。自从两年前儿子高烧病愈以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以前体弱多病的身子慢慢的变得强壮,脑袋瓜子也是越来越好使,无论什么字,看一遍就能写就能记住,算术题更是从来没出现过失误。对于儿子的转变,吴凤娇自然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只是她不可能会想到,两年前,她的儿子就已经换了一个新的灵魂。
门被轻轻的敲响,吴凤娇捏捏胡闹的鼻子,让他乖乖睡觉,便起身去开门。门打开后,外面站着的却是妞妞。吴凤娇有些奇怪的问道:“妞妞,你怎么还不睡觉?闹闹可都已经睡了,你要是找他玩的话,可得等明天。”
妞妞摇摇小脑袋,抱怨道:“阿姨,我不是来找闹闹玩的。我是过来睡觉的,爸爸打呼噜的声音太吵了,我睡不着,想过来跟闹闹一起睡。”
吴凤娇轻轻一笑,耳畔传来的呼噜声的确不小,相比较而言,自己丈夫的睡觉习惯真有些难得了。
妞妞钻进胡闹的被窝以后就不安分的攀住了他的身子,胡闹头疼的很,睡个觉这小丫头也要黏上来。这还让不让人安生了啊?
胡闹转过身子,任凭妞妞如何折腾也不搭理她。妞妞毕竟还是小孩子,一会儿就累了,呼吸慢慢的变得平稳。
灯灭了,除了那连绵不断的鼾声,一切都安静了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