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李呦呦:“用变异巨牛看守,是又全是火系攻击, 如果我猜得没错, 这应该是‘诸神会议’的故事。”说到底, 这是书中世界, 《横行末世》的故事很有可能用上典故。
秦寒七:“诸神会议?”
李呦呦:“在‘诸神会议’中,普罗米修斯为了防止众人对人类提出苛刻的条件,他宰了一头牛,把肉分成两份。一份是被剃光的骨头,用牛油包裹, 另外一份则是牛肉和内脏,用牛皮遮盖。”
李呦呦指向那堆大一些的牛油:“它们看起来分量比较, 事实上应该是牛骨头, 而比较小的一堆牛皮,包裹得应该是牛肉和内脏。”
秦寒七:“所以, 应该选择牛皮?”
李呦呦摇摇头:“别忘了,条件是让对方满意, 神话中, 普罗米修斯故意让宙斯先选, 对方已经看出了猫腻,却还是选了包着牛油的一堆,等宙斯破开牛油,看到里面都是骨头后,才装着受到欺骗的样子,借故发难。”
秦寒七:“他做了什么?”
李呦呦:“他拒绝向人类提供火种, 并且囚禁普罗米修斯三万年。”
“所以,宙斯是故意找借口,不想向人类提供火种……如果按着这个故事的逻辑,我们选择那堆比较大的牛油包裹着的牛骨,将牛皮包裹着的牛肉让给对方,它就不得不‘满意’,进而把火种送给我们。”
李呦呦:“如果我们分析得没错的话,不过,这些都是我的猜测,我还是有些……”
“时间不够了,”秦寒七握住李呦呦的手,“我相信你的判断。”
李呦呦看向秦寒七,点点头:“好。”
两人在沙漏翻到之前,及时给出了答案。
那“复读机”充满遗憾的声音响起:“恭喜过关,勇士们,你们获得了火种,将是它的新主人。”
话音刚落,地宫的石门自动开启,一簇紫色火苗悬在半空中颤抖着,那火苗体积虽小,可温度却格外灼人,刚刚开启石门,李呦呦便感受到它的温度,烤得皮肤发疼,不由得后退一步,问:“该怎么把它取走呢?”
那“复读机”却开始装死了,“恭喜过关,勇士们,你们获得了火种,将是它的新主人。”
李呦呦:“我知道你有意识,能回答问题。”
“复读机”:“恭喜过关,勇士们,你们获得了火种,将是它的新主人。”
李呦呦:“你这是什么服务态度!我一定投诉你!”
“复读机”:“您上哪儿投诉我?”
李呦呦:“!!!我非拆了这破机器不可!!”
秦寒七忍俊不禁,“好了,我来试试。”
秦寒七没做任何攻击,只随意将手伸出去,他下意识觉得,这团紫色火焰不会攻击自己,而且反倒认为那火焰和自己产生了某种联系,竟然有些亲切,指尖碰触到那火焰时,紫色的小火苗便开始跳跃,火焰内蕴藏的巨大能量,透过指尖汹涌而温柔地灌注进秦寒七的体内。
“七哥!七哥怎么样?”
秦寒七再次睁开眼睛时,便见到李呦呦焦急的目光,他诧异道:“我没事,你这是怎么了?”
李呦呦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七哥,你刚刚吓死我了,整整十分钟,一动不动,眼睛还变成了紫色……”
秦寒七不可置信道:“十分钟??”那于他而言,只是一瞬间而已。
秦寒七看看自己的指尖,一簇紫色火苗自然地从升腾起来,仿佛已经和自己融为一体,他忽然想起从前看过的武侠小说中常说的“人剑合一”,自己这是和紫火“人火合一”了?
李呦呦却是一副受不了的样子,“七哥,快收起来,太热了!”
她不是在撒娇,不过几秒钟的功夫,已然热得出了一身的细汗,李呦呦一连后退了好几步,还是忍受不了似的,边用手扇风,边下意识去扯自己的衣领,露出精致的锁骨,再往下就的白.皙,也因汗湿而将饱满的弧度勾勒出来。
秦寒七:“我觉得热点也挺好。”
李呦呦顺着秦寒七的视线倒回去,脸上一红,不退反进,对刚获得了“神火”的高阶异能者暴力相向。
秦寒七甘之如饴地挨了几下之后,才将如自家媳妇所愿,把那紫火收回了体内。
“说正经的,”秦寒七有些讨好地揽住李呦呦的腰,“我的火系异能好像又升级了。”
“那真是太好了。”李呦呦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嫌弃道:“难怪这么热,别贴着我。”
秦寒七:qaq
…………
那倒霉的“复读机”一直装死,两人从地宫出来后,峡谷之上已经站满了落日的人。
两人爬上“悬崖”,第一眼见到的是朱屠。
朱屠那张万年没有表情的脸,居然瞬间迸发出激动的喜悦,“七爷!猫姐,你们还活着……”
“啥啥啥?”光头大老远跑过来,“朱屠你说啥?卧.槽!”
光头激动得无语轮次,“卧.槽七爷!!猫姐!你们可算出来了,再不出来,我们都要准备棺材了。”
“别他妈瞎说!”金刚一巴掌打在光头锃明瓦亮的脑袋上,“人都回来了——你瞪什么瞪,我说的没错吗?多不吉利!”
两人打打闹闹地互怼,气氛倒是挺欢乐,李呦呦则走到朱屠身边,没忍住笑意,“朱哥,谢谢你这么担心我们。”
朱屠别扭地别过头,“没什么。”
秦寒七也拍拍他的肩膀,两个男人相视一笑,李呦呦闻到了基情味道,夸张地把自家男人拉回来,惹得朱屠没忍住终于露出笑容。
独眼、陆导等人也闻讯赶了回来,见到秦寒七和李呦呦全须全尾地出现,都不由得松了口气,秦寒七将自己和李呦呦在峡谷之下的奇遇告知了落日等人,也才得知,落日众人在秦寒七只身去极乐基地寻找李呦呦之后,极乐便遭遇了大火。
他们第一时间赶往极乐,奈何,火势太大,根本冲不进去,而且那火邪门得很,不止普通的水无法扑灭,连水系异能者制造的水都毫无效果——基地内另外一位水系异能者兽医已经因为异能消耗过大,躺倒在落日——几天以来,两人杳无音讯,他们干脆倾巢出动,势必要找出两人的尸体。
万万没想到,不但找到了,还都全须全尾,并且得到了奇遇,实在是惊喜。
“这几天,落日运转的还正常吗,有被大火影响到吗?”
独眼:“七爷,那火几天前突然灭了,幸好还没有烧到森林,落日并没有收到损伤。”
“不过,最近新区和本部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昆虫骚扰。”
秦寒七:“昆虫?”
陆导:“对,昆虫,a4纸那么大的蝴蝶,拳头大的蜜蜂,瓢虫……最棘手的还要数蜜蜂,已经蛰伤了不少兄弟。”
李呦呦听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最怕虫子了。”
秦寒七悄悄握住她的手,“平日也见过这些昆虫,它们是攻击性变强了吗?”
“应该也不算,就是数量变多了。”光头愁眉苦脸地说,“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成片成片地往咱们这儿飞,尤其是瓢虫,那味儿,老臭了。”
李呦呦若有所思:“……大面积迁徙。”昆虫大面积逃走是灾难即将爆发的标志,大面积往落日的地盘上迁徙,难不成落日是一块宝地?
“不过不止咱们,它们守望同样遭殃,全靠人工防御,还不比咱们落日呢。”金刚幸灾乐祸道。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回了落日,便听到男人的嚎啕大哭声,听着声音有点耳熟,是兽医?
“兽医不会是被蜜蜂给蛰了吧?怎么哭得这么惨,咋的,医者不能自医啊?”光头大大咧咧地说,忽而一拍脑门,“操,把他给忘了,他还不知道你们没事,看咱们全回来了,是不是以为确定七爷和猫姐出事了?”
事实证明,光头猜得没错,兽医看到秦寒七和李呦呦两人都健健康康的,并没有受伤之后,又是哭又是笑,搞得两人又是感动又是好笑。
是夜,李呦呦坐在窗边,托腮看着夜空的星光,“七哥,我觉得好高兴呀。”
秦寒七懒洋洋的声音从浴.室传来:“怎么?”他刚洗完澡,头发湿漉漉的,水珠沿着碎发经过肌理结实的胸肌、腹肌,一路滑落,这是李呦呦最喜欢的情形,他故意没擦干净,想表演一出“美男出浴”,吗,没想到自家媳妇连头都没回。
“有这么多人关心我们,我真的好高兴……末世刚爆发的时候,我就一直一个人生活,屯粮、抢资源,看惯了易子而食的惨状,就更喜欢独来独往,直到遇到你——”
秦寒七从背后环住李呦呦,在她发丝上落下一吻:“你现在有落日的兄弟们,更重要的是有我,永远不会孤独。”
沐浴后特有的清新味道,在鼻端蔓延开来,李呦呦觉得幸福极了,即便末世中生活富足,她也偶尔会有“这只是书中世界”的想法,如今,却觉得好满足,他们才不是什么rpg,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尤其是她的七哥。
如今,落日已经基本实现了“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现代化生活,秦寒七一个响指,一个小小的冰球凭空弹出,按在白织灯的开关上,室内便恢复了昏暗,唯有窗外的星光洒进来,叫他看得清李呦呦精致的侧颜,他声音沙哑,“来做一点爱做的事情吧。”
李呦呦回吻住他,一夜缠.绵,岁月静好。
…………
落日基地内展开了大型的全民杀虫活动,一部分异能者被派往“新区”,主要杀具有攻击性的蜜蜂、马蜂,以及对农作物有伤害的蝗虫。
而落日本部,则全员出动,见虫子就杀,大伙已经受够了这些虫子的骚扰,已经打出了“为全虫宴”做准备的口号。
据说虫子蛋白质很高,或烤或炒,吃起来嘎嘣脆,肌肉味儿,还是云南的名菜,不过,李呦呦对此表示敬谢不敏,除了色彩斑斓的蝴蝶,她一概见到都浑身起鸡皮疙瘩。
而当她看到放大了的蝴蝶那几千只复眼时,对蝴蝶仅剩的欣赏也付诸东流。
李呦呦干脆独自躲在别墅里,关紧门窗,甚至拉上窗帘,眼不见为净。
而与此同时,如火如荼灭虫大军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居然是竹林里养的动物们,老虎进宝、狮子发财,兴奋得不能自已,见到飞虫一定要扑下来,进宝是速度异能,再加上本身猫科动物的天赋,很容易成为“扑虫小能手”。
它的乐趣似乎只在于扑杀,对虫子肉没什么兴趣,不过半天功夫,战果就十分可观了,而狮子发财作为力量变异,就显得笨拙了些,它被蛰得猪头一样,整张脸都胖了一圈,然而,屡败屡战,并不服输,竹林充斥着它的怒吼,甚是热闹。
最怂的要数落日变异动物的骄傲——雪鸮棉花糖,它身形最大,可胆子和李呦呦一样小,被虫子吓得满天飞,硬是不敢落下来,把落日众人逗得忍俊不禁,它虽然没出什么力,可居然是最累的那一个。
而最无用的,就是鹦鹉郑启帆,它是光头捡回来的变异鹦鹉,因为太聒噪,实在受不住,便扔到竹林,任由它骚扰竹林的饲养员们。
鹦鹉郑启帆一口川普格外流利,出口成脏,主要负责在精神上压倒入侵的昆虫们——简而言之就是用嘴骂。
更令人头疼的是,那“绿毛鸡”还会对人指手画脚,实现帮倒忙的壮举,它从前和“青蛙”队长结下过旧怨,如今贱兮兮地飞到青蛙身边,对着他便是一连串的国骂,气得青蛙还要分神对付自家基地的鸟,一边骂“扁毛畜生”,一边被防御变异蜜蜂,被蛰得猪头一样,受得伤也最重。
自从青蛙的任务小队解散之后,他便被降级成了落日的普通成员,只能做这些粗活,偏偏还放不下.身段和新的队长相处,于是就被穿了小鞋,派到昆虫最多的竹林,没想到这里不但昆虫多,还有鹦鹉的语言攻击,气得他险些犯了心脏.病。
这些倒也是不算是最精彩的,最让人感到意外的还是,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没有显露过人之处的大熊猫秦富贵同学居然立了头功。
要知道,动物变异是要先于人类获得异能的,在狮子发财、老虎进宝、雪鸮棉花糖相继展露出异能后,大熊猫秦富贵同学依旧是一只整天只知道吃吃吃的吃货,众人都打算把它当做吉祥物来养着,它带来的惊喜不可谓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