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擦,我让你狂、我让你牛、逼、我让你欺负人。”肖长歌骑在二嘎身上,轮着胳膊就揍。
揍了一顿觉得不解气,起身对着二嘎就是一阵猛踢。
二嘎身体本来就不怎么壮实,根本就不是肖长歌的对手,被揍的叽里咕噜的满地乱滚,鼻子里,耳朵里也被打出血来,抱着脑袋满地乱滚躲避。
肖长歌见他满地乱滚,从一旁的树下拿过根木棒,跳起来就是一顿猛揍:“擦,我让你狂、我让你狂。”
一直把二嘎打的两手也不档了,喘气也费劲了,这才停下,二嘎已经被打的满脸满身是血了,趴在那松松软软的,全身都使不出力气。
罗武征夜里听到屋子外面有点动静,也没往心里去,接着楼老婆睡觉,不过后来他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那动静是从二嘎屋子那边传过来的,罗武征想了想,心里一惊,赶紧爬起来穿衣服出门。
到了二嘎的房子一看,果然二嘎不再屋里。
罗武征到了肖长歌的房子外面敲门:“肖长歌、肖长歌。”
里面传出洛佳琪的声音:“他不在,晚上的时候就出去了,不知道去哪里了。”
罗武征漫山遍野的找了起来,经过后山的时候,看到那边有一点火光在飘荡,就赶了过去。
肖长歌又叼上一根烟站在一旁,棍子也丢一边去了:“我也知道这样不好,不过就是忍不住,哎~”
罗武征到了近前,看到肖长歌站在那里抽烟,地上躺着一人,过去搬过脸来一看,不是别人,正式失踪的二嘎。
二嘎被他搬动身子,一口气缓了过来,喉咙里‘呃呕’一声,气儿就上来了,睁开眼睛看到眼前的罗武征,当时撇撇嘴就哭了:“武征哥,呜呜,他打我。”
这孩子哭的比较伤心,一抽一抽的哽咽着。
罗武征看着怀里的二嘎,满身满脸的血,整个脸都被打的变形了,如果不是自己跟二嘎非常非常的熟,换个别人根本就认不出来这人就是二嘎。
罗武征当时就哭了,看着二嘎被打的惨样,心里仿佛被刀子割了一般。
抬手探了探二嘎的脉象,罗武征轻轻的把二嘎放到树下靠着树,转头恶狠狠的盯着肖长歌,头也不回的对二嘎说道:“嘎子,看武征哥帮你报仇,我要他伤的比你重十倍。”
二嘎听了罗武征的话,抽噎的更是厉害了,眼里的泪水不停的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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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这本书的主角,洛正男,当然,也许你不知道我是谁,好吧,我小名叫二嘎。
我从小在枫林镇长大,真怀念小时候啊,那时候,我是那么的无忧无虑。
我爸是郭淮,我妈是王晓香,我家开了个油厂,专门压豆油、瓜子油什么的卖。
也许你并不认识我,但是你一定认识我哥,没错,我哥就是罗武征,响噹噹的铁血真汉子,我们枫林镇的第一帅哥。
小时候,我家跟武征哥家,是邻居,当然,以后的这些年,我们也一直是邻居,因为我们都没搬家,当然是邻居了啊!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第一次见到武征哥。
我依稀记得,自己还不记事的时候,好像有个温暖的哥哥,用手指捅我的脸蛋,然后咯咯的笑。
妈妈不止一次的跟我说,武征哥是好孩子,我以后要跟他一块玩,才不会学坏,武征哥能做的事儿,我就能做,武征哥不叫我做的事儿,我就不能做,武征哥一定是为了我好的。
没上学之前,那是我记忆中最美的一段时光,记得我们穿着开裆裤,武征哥带着我,一起踢毽子、跳皮筋、下河捉鱼。
整个枫林镇,没人敢欺负我,因为我有武征哥,有一次,我被隔两条街的一个孩子给打了,那天晚上,武征哥带着我,在镇外堵住了那个孩子,然后,我们把他推到了河里,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到那个孩子了。
武征哥跟我说,这事儿谁都不能跟谁说,就算我妈妈爸爸问,也不能说,不然就不带我一起玩了。这些年,我一直都没跟别人说过,因为曾经有一个人告诉我,不能说,我都记得,因为那是武征哥说过的话。
我们欢乐的童年,我们玩耍,我们无忧无虑,虽然我从小就长得不漂亮,但是武征哥跟我说,我是世界上最美的小孩,我信了,因为是武征哥说的。
就这样,我们无忧无虑的长大,我知道,武征哥为了我,不止一次的打过别的小孩,但他都不告诉我,而且还抢来他们的钱,带我一起去游戏厅打游戏。
我们走过了幼稚园、走过了小学、走过了中学,我们一起慢慢的长大,我想,我们就会这样一直慢慢的老去,直到我们变成两个老头子,我们仍旧会珍惜彼此的友谊,在景山的山顶上,我们坐在一个躺椅上,慢慢的品尝着清茶,谈论那些年难以忘记的过往。
记得那一年,好像是中学毕业了,哦,我有点记不太清楚了,那一年,我考上了省城的高中,考试的前一天,武征哥为了我跟镇上别的孩子打架,住进了医院。
当时我们都哭了,我放弃了那个名额,在武征哥的帮助下,把那个名额卖掉了,过后武征哥问我后不后悔,我说,我不悔,为了武征哥,一切都是值得的。
那一天,风吹去了我们眼角的泪水,武征哥坐在大卡车的后车厢里。
我们用力的摆手,武征哥说,他要去追寻他的未来,为了我们的将来,让我一定要好好的在镇上等他回来。
那一天,我看了武征哥给我的信,虽然他是说让我交给镇上的阿花,不过我知道,那信是给我的。
只看一眼,我便泪眼涟涟,不停的念着最末的那句: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一转眼便是几年,武征哥回来了。
我们幸福的生活着,直到那天,为了一个叫肖长歌的男人,武征哥第一次对我动了手,我真的真的真的好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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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这本书的主角,我叫罗武征。
以前的都不说了,没劲。
我只说我这一刻的感受,看到二嘎那满是凝固血液憔悴的脸,我觉得我的心,都要碎了,全镇谁不知道,二嘎,是我罗武征的人,敢动二嘎,先要问问我罗武征答不答应。
虽然面前的这人,我怀疑他比我厉害,不过,那也不能成为你动二嘎的理由,就算打不过你,我也要,你死!
如若要问,谁在我心中最重,我说我不懂,但是我要你知道,动了二嘎,这代价,你、承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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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武征两眼紧盯着肖长歌,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不管,你、是谁,你动了、你不该动的人,我要、你死!”
说罢便要近身废了面前这丫的。
肖长歌抬手一比,开口说到:“虽然不知道你们是什么关系,不过看来你们的关系是不错的,现在撕破脸皮了,我想对你说。”
看着罗武征止住步伐,肖长歌开口骂道:“你、妈的,你们这个聚集地里就没好人,擦的,强买哥的东西,他玛德才给五百块,你娘的,一看没动乱的时候,值几千块的东西,你说东乱了不值钱也行,擦得,哥拿那么值钱的钱让你们帮哥盖房子,你们他玛德竟然又说动乱了,钱不值钱了。”
“你们认定事物的标准就是,你们占便宜就行,吃亏就要别人吃,还跟哥玩上双重标准了,你以为当时你跟他挤咕眼睛哥不知道是不是?今天不揍死你丫的,哥都出不了这口闷气。”说完肖长歌不等罗武征动手就先冲了过去。
罗武征也红着眼睛喊道:“别的我什么都不管,你动了我的嘎子就不行,我今天就要你死。”
两个人冲到了一起,罗武征抬脚便踢。
这里说一下,高手为什么都喜欢踢,很明显,如果对手的身手跟自己差不多的话,腿比胳膊长,能更快的攻击到对手,而且不用太近身就能打到,就算打不到,也好变招。
你知道,如果对手的身手比自己高很多的话和他近身,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肖长歌抬手拨开罗武征的腿,近身右腿就用了一招插步外踢。
从套路上来讲,如果肖长歌的反应速度快于罗武征的话,这脚刹过去踢到罗武征支撑身体的腿,就能把他踢倒。
一个躺在地上的对手,跟一个站在对面的对手,哪个更好欺负,你应该能懂,嘿嘿、、
罗武征也不含糊,借着腿势,单腿用力跳跃躲避掉肖长歌扫过来的腿,右腿落地,左腿抬起来便扫。
肖长歌也不格挡,直接后仰躲过罗武征扫过来的腿,左手对着他站立的腿点了过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