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之后,发现地点还是他当初找到这个戒指,并且第一次打开空间门的地方,时间也依然是清晨,连周围的景色都没什么大变化。如果不是身上的灰色长袍假辫子,还有兜里的银元都真实存在的话,他真以为是做了一场梦。
顺着小路回卫生室确认了一下时间,果然,之前他已经离开了整整一天,为此,卫生室的张主任,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儿还训了他一顿。
李志高并没跟他解释什么,毕竟这老头儿在这呆了那么多年,要能力没能力,要关系没关系,关键连医德也没多少,早把村卫生室当成他们自己家开的,大搞一言堂,而且整天贪小便宜乱开药,赚那点医药回扣,也就是地方小,才至今没出事儿。
当然,他这辈子估计就只能呆在这发发威风了,自己以前是没办法,只能听着,但现在么,何必再受他气呢。
果然,没等那张主任训完,李志高就打断了他的训词,然后在对方诧异的目光下,平平淡淡的辞了职,反正本来他就是个没正式签合同,换句话说是没编制的临时工,要走也容易。
离开这里后,李志高先回自己在小河村这边租的房子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又吃了两碗泡面,这才骑着自己的军绿色二手长江750三轮挎斗摩托,一路风驰电掣的回了城,并直接到了一家比较气派的,名叫金盛典当的典当行里。
“嗯,这是1893年的墨西哥鹰洋。”那个姓赵的老师傅经过一番鉴定之后,对李志高点点头,“是真货,品相不错,也没被洗过,看样子是保存的挺好。不过这种鹰洋最近的行市却一般化,嗯,如果你要卖给我们的话,这枚我算你四百八十元一枚,如何?”
“呵呵。”李志高笑了笑,收回了银元,并没答应,哪怕对方开出五百元一枚,也依然是摇头。
实际上,李志高并不是来卖银元的,他只是想试一试,看这东西是不是真的,顺便看看行情罢了,现在知道行情了,自然就心满意足。
刘润生先前给了他两枚银元,他之前已经住店的时候,已经事先给了客栈老板一枚当作住店的抵押,就剩下这枚。这个银元,他还打算留着,以在那边做不时之需,甚至留作纪念,自然不能随便花掉。
如果不是在这里买银元太贵的话,他真想多买点先回去用,不过很显然,从现代社会买银元去清末民初花销,这并不是个好主意,反过来的话,就比较合算了。
出了典当行,他又去了银行,把自己的全部积蓄都取出来,算了一下,手头一共不过才五千两百多元。
看到这个数字,李志高苦笑了下,这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穷,五千多,这年头还不如人家十天半个月的收入。
不过想了想倒也正常。他家里并不富裕,之前也只是个学生,大学时代虽然打过不少工,但收入并不高,加上期间还谈过女朋友,花销自然是大,基本没什么存款。毕业后,他去当乡村医生,收入一样不高,赚的钱能付生活费就不错了。能有这五千多的存款,大半部分都是他后来在网上写小说赚的。
实际上他写小说期间,赚的还是可以的,远远不止这五千,不过他那时候过于年轻,赚了钱就不知道怎么花,结果掏出大部分去买了个挎斗摩托车,也亏得那时候他女朋友跟他分了手,自己也因此而性子变稳了,平时花销很少,才能剩下这点存款。
“不过,那都是过去式了。”李志高摸了摸小手指上的黑指环,“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接下来,就是要大采购了。
之前他就想好了,以他目前的能力,不适合搞太大,应该是先以赚快钱,积累资金为目的,而在清末民初那个时代,有什么东西比药品还暴利的?
手表?嗯,那个可以有,就是购买成本有点高,可以少量进点货当点缀,先试试行情。
钢笔?这个也可以有,自己在那个世界第一次交易就是用圆珠笔换的,不过圆珠笔有点小敏感,还是钢笔好,看刘润生的样子就知道,这钢笔之类的肯定好卖。
想到就做,他很快就骑车来到小商品城,去了一家比较熟的药店,他一比较要好的大学同学就在这工作,不会亏了自己。
去的时候,他同学不在,不过其他人都认识他,因此同学在不在的,也没啥两样,同样会给他优惠。因为都知道他在卫生所上班,连理由都不用找,就在药店批发了一批复方新诺明之类的磺胺类药品,都是找那种最便宜的来。
除了磺胺类药品,他还买了些链霉素,氟哌酸,青霉素等价格便宜的广谱抗生素,外加治疗肺结核的异烟肼、利福平等药物,这是他给刘润生老娘准备的,就算用不上,也是有备无患。
此外,消毒药水,碘酒,酒精,纱布,红药水等外用的,以及其他常用药,也都弄了一批,又把针头,玻璃制的肌注器,口罩,白大褂,橡胶手套,全套输液器,听诊器,体温计,水银柱式血压测量仪仪等医疗器械,都买了一套。
总之,这么一批连药带器械下来,开诊所未必成,但带着行走乡村,给人看看常见病还是绰绰有余的,要是去清末民初,那绝对是大杀器,横扫一切啊。
买完药品,他又在小商品城批发了两百支不锈钢外壳的钢笔,杂牌子,便宜货,批发价五块钱一支,但样子很好看,很能唬人,想必去清末民初应该会有市场。
买了这些后,李志高想了想,又去了一个搞演出用品的服装店,选了半天,终于租了一套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上流社会人物的演出服。
这套演出服,是一整套燕尾服套装,什么高顶帽,黑皮鞋,披风、上衣、裤子、衬衣、领结、粉手绢、白手套之类的都包含在内,大都是比较高档的仿真丝面料,其中还有许多小花边小点缀,看着就高端大气上档次。
除了燕尾服套装外,他还另加了一根装饰精美,杖头鎏金镶宝石的文明棍,当然,宝石自然不是真钻石,而是被称作苏联钻的立方氧化锆。这假钻石做工很好,又用现代工艺多面切割,不但外形典雅,而且光泽亮丽,奢华而不庸俗,以清末民初时候的水平,就算是宝石类的专家,不拿来仔细辨别,也根本分不出真假,更不用说普通人了。
李志高早就想好了,去清末那个时代,弄个假辫子戴着实在难受,而且也不保险,如果不想戴假辫子,又不想被抓,恐怕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当假洋鬼子,挟洋自重了。
他以前也看过不少写那个时期的小说,其中发现,那些洋派打扮的买办之类的假洋人,是不受清政府辫子限制的,而且还有各种优待。不过,清朝时期的一套洋装价格不菲,一般人也穿不起洋装,更别说燕尾服了,普通人还真没条件去做那个打扮。看看清末民初那些穿洋装闹革命的,有几个不是家里有钱的富二代富N代啊。
至于身份问题,他也想好了,就打算假冒留美归国人员。
要知道,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又很注重个人**,因此是没有身份证的,所以驾照就成了美国人的身份证替代品。而在二战罗斯福总统之前的时代,由于情报机关很不给力,美国人在个人身份的问题上更是隐秘无比,要查一个人,还是旅美华人的情报,基本是查不到什么东西,跟后来美国的强大情报能力相比,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而相反,当时的英国德国等列强国家,本身外来移民少,又已经是一战边缘,气氛紧张,国家机关对本国家人口的控制力还是比较强的,起码要查个华人还是比较容易的,再加上李志高的英语实际上带着不少美国味,因此,综合起来看,假扮留美生,是最好的选择。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上流人士在穿衣打扮上,跟英国人差别不大,区别只是一些细节上。比如英国人的穿着整体看起来更紧凑,或者说比较收身,穿起来要美观多过要舒服,而美国式的则略显宽松点,自由点,穿着更舒服。
李志高租的这套演出服,如果真的穿去清末民初的话,那是绝对的吸引眼球。
正所谓佛要金装,人要衣装,穿这么一身闪亮套装过去,估计就不会再有不开眼的警察找麻烦了吧。
至于为什么是租,不是买,这个么,人家这套衣服虽然不是真丝,但用料做工都很好,加上那堆零碎,整套的价格依然是很贵的,他目前可买不起,但租还是可以的,顶多以后有钱了,再买下来就是了。
租好了衣服,觉得差点什么,李志高又去买了个复古的精美皮箱,以及一只样子精美,镶钻鎏金的复古怀表。
皮箱子实际上是人造革的,很便宜,只是外表看起来很实在而已;至于怀表,样子虽然很复古,外表用料也很讲究,但其实是石英表。
皮箱还好,但那个怀表,表面可都是鎏金镂空带镶钻的,看起来华贵无比,在设计风格上,属于古典中带着一些现代元素,不管怎么看,也都是同样的高端大气上档次,尽显奢华典雅的贵族风范,绝对配得上他那套燕尾服套装。
这怀表也就是表面光,虽然工艺不错,但上面的装饰品都是高仿假货,比如金丝不是真的黄金,钻石也不是真的钻石,看着好看罢了,当然,由于是石英表,时间上反而要比普通机械表准多了。
买了这些后,李志高这才想起来,只是买个怀表去那边装逼似乎太浪费了,这东西在那时候也是很值钱的啊。
干脆一咬牙,把剩下的钱,全买了十块不锈钢壳的机械手表。
这十块国产机械表的样子远不如那个石英怀表好看,没有镶钻,没有鎏金,只是普通不锈钢壳子,还是小厂杂牌子,但因为是机械表,做工不错,还能三十米防水,所以价格也不便宜,每一块表都比他的复古怀表贵,批发价最少二百二,十块表加起来一共花了他两千二。
本来他想买更便宜的,可惜这年头的机械表,就没有真正的便宜货了,跟廉价的石英表以及电子表远远没法比,他买的这批,已经是这里最便宜的机械表了,当然,不在这小商品城买,仔细网上搜,肯定还会有更便宜的,但他没那个时间等了。
不过想一想,这些手表是拿来卖给人的,自然不能搞石英表或者电子表那么高技术的东西,所以只能是机械表了。
弄完这些后,李志高看看也差不多了,再多,他的三轮挎斗摩托车就装不下了。
又买了一套护目镜,外加一顶仿德国M35钢盔之后,这才带齐东西,再次骑车回到他当初在小河村当医生时候租的平房里。
之所以还回来这个地方,自然是因为隐秘,毕竟穿越这种事儿还是保险点,别让人知道的好。
等回家之后,李志高就开始把买来的东西开始二次加工,也就是把一些敏感的包装啊,刻字啊,标志什么的去掉。
比如胶囊,他都给去掉胶囊皮,药瓶也撕掉标签,重新用笔写上成分,药片如果有英文字母,那也干脆都磨成粉。其他如钢笔,手表之类的倒是好说,毕竟他买的时候就选择过,顶多有一些英文字母的刻字,没啥敏感的,甚至更显档次。
等忙完这一切,天色也黑了,这就去饱饱的睡了一觉,等睡醒之后,发现戒指的穿越能力已经结束冷冻期,可以再次进行穿越了。
洗了澡吃了饭,穿戴整齐,又在屋子里把大包小包的东西都放在自己的三轮挎斗摩托车上。
什么?怎么不放进空间里?那是因为空间储物的收纳释放功能还没出冷冻期,而他却等不及了。
再说了,他上次穿越的时候,没用储物空间,但身上的衣服圆珠笔之类也跟着穿越过去了,因此他觉得可能自己身边一定范围的东西,也可以跟着穿越。
这次骑着摩托车,正好尝试一下,看是不是自己周围的东西能一起带着走,就算不行也没关系,反正自己衣服口袋里也放满了东西,不愁去那边身无长物。
看看准备的都差不多了,李志高这才骑上摩托车,念动咒语,一下子原地消失,向另外一个世界穿越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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