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之后,除了日本军队投降、盟军登陆接管日本之后,接下来的重头戏之一就是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即东京审判。1946年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根据1945年12月16—26的莫斯科会议规定,发表了特别通告,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同时颁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其内容与英、美、苏、法4国在伦敦签署的《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基本相同。这里的《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是盟军审判欧洲轴心国战犯的国际法庭。
盟军中,美国、中国、英国、苏联、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荷兰、印度、新西兰、菲律宾都派出了自己的法官。中国委派法学家梅汝璈为法官。美国为约翰?帕特里克?希金斯,英国是帕特里克?德富林勋爵,苏联是伊凡?密切叶维支?柴扬诺夫将军,加拿大是爱德华?斯图尔特?麦克杜格尔,法国是亨利?柏奈尔,澳大利亚是威廉?韦伯爵士,荷兰是贝尔特?罗林,印度是拉达宾诺德?巴尔,新西兰是艾里玛?哈维?诺斯克罗夫特,菲律宾是德尔芬?哈那尼拉。由11国检察官组成的委员会于1946年4月29日向法庭提出起诉书。被告28人,除松冈洋右等3人已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外,实际受审25人。起诉书控告被告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
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开始,到1948年11月12日结束,前后持续两年多,共开庭818次,有419名证人出庭作证,受理证据4336份,英文审判记录48412页。整个审判耗资750万美元。从1948年11月4日起宣读长达1231页的判决书,到12日才读完。判决书肯定日本的内外政策在受审查的时期(1928—1945年)内都是旨在准备和发动侵略战争。东京审判28名被告前十位是: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板垣征四郎、广田弘毅、武藤章、木村兵太郎、荒木贞夫、平沼骐一郎、重光葵。国际法庭于1948年11月4日开始宣判:判处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及武藤章绞刑1948年12月23日执行。
除了这七位被判处的绞刑的之外,还有一些战犯被处以其他的刑罚。从1945年12月中旬起,中国也在一些地方设立了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从1945年底至1947年底,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件2435件,已判决的318件,不起诉的661件,经国防部核定判处死刑的110件(其中包括对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日军第6师师长谷寿夫判处死刑、绑赴中华门执行枪决)。也有自杀的,像陆军大臣阿南惟几、东部军管区司令官田中静一等。另一类自杀就是像杉山元等人,在被宣布为甲级战犯嫌疑人以后自杀,这种就纯粹是“畏罪”的逃避行为。还有几个没撑到审判完,前外交大臣松冈洋右和前海军大将永野修身病死。
除了死刑之外,还有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16人处以无期徒刑(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贺屋兴宣、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鸟加山旁)田繁太郎、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铃木贞一);对2人处以有期徒刑(东乡茂德20年,重光葵7年)。除东京审判外,盟国还在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伯力等地,对乙、丙级战犯进行了审判。据统计,被盟国起诉的日本各类战犯总数为5423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被判处死刑者941人。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一些人被宣布无罪,这其中也有中国的影响。由于蒋介石、何应钦等人出于利用日军力量进行*内战的考虑,对侵华日军战争罪犯的审判竭力施加影响,中国军事法庭对很多战犯从轻从宽处理,甚至免于追究罪责。制造“济南惨案”的主犯并在中国推行“三光政策”的日本方面军司令官和日本在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于1949年1月被南京法庭宣判“无罪”而释放回国。由于美国的对外政策转向反苏、*、反对中国革命,急欲把日本变成*的东方前哨阵地。因此,美国占领当局竟不顾中国和全世界人民的反对,对日本战犯竭力庇护和大批释放。到1958年4月7日,所有未服满刑期的战犯都得到了赦免。
1956年4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同日,*发布命令,予以公布。1956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对在抚顺和太原关押的335名(其中抚顺在押者295名)职务低、罪行轻、认罪表现较好的次要战犯免予起诉,立即释放。1956年6月21日,第一批被免予起诉释放回国的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羁押的日本战犯共计295名;1956年7月15日,第二批被免予起诉释放归国的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羁押的日本战犯共计296名;1956年8月21日,第三批被免予起诉释放回国的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羁押的日本战犯共计306名。1959年,我国政府又根据服刑战犯的悔罪表现,先后宽释了所有在押战犯。
按理说,作为战犯,即使侥幸逃脱了惩罚,也应该用余生去忏悔,但是由于美国在战略政策上出现转变,一些原本的战犯又重新粉墨登场。当时,盟军的总司令麦克阿瑟发出的所谓“战犯假释”的指令,岸信介等战犯因此被释放和减刑,之后又撤销了各种“褫夺公职”的法令,这些战犯和曾经被清洗的人再次担任了公职。比较著名的岸信介,这个曾经的操纵伪满的五大头目之一,在日本投降后,被定为甲级战犯关进监狱的他,在1953年当选为众议员,同年加入自由党,甚至在1956年出任外务大臣!这还不算完,在1957年的时候,甚至还当上了日本的首相!!!
在这,要向大家说一下中国代表梅汝璈在远东国际法庭上的一些事迹。当时的中国积贫积弱已久,而且西方国家的法官对日本认识不足,甚至主张没有死刑!梅汝璈始终坚持法律原则,有礼有节,在“法官席位之争”、“起草判决书”和“坚持死刑处罚”等关键时刻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赢得了世界的赞赏与尊重,出色完成了任务,周总理就这样评价过他:“他为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为国家争了光,全国人民都应当感谢他。”
第一是法官的座次问题,开庭前预演时庭长韦伯宣布入场的顺序为美、英、中、苏、加、法、新、荷、印、菲,把中国法官的座次排在英国之后。梅汝璈立即对这一安排提出强烈抗议:“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且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再者,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接着,他愤然脱下象征着权力的黑色丝质法袍,拒绝“彩排”,他说:“今日预演已有许多记者和电影摄影师在场,一旦明日见报便是既成事实。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仁中并无很大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由于他的据理力争,庭长当即召集法官们表决,结果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按日本投降各受降国签字顺序安排。这次预演虽然推迟了半个多小时进行,梅汝璈终于为我国争得了应有的位置,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
在对战犯量刑方面,再次发生激烈的争辩。一些来自未遭到日军过多侵略践踏的国家的法官们不赞成处以死刑。为了伸张正义,梅汝璈根据审判过程中两年来收集的日军暴行,例如在南京大屠杀中就用了砍头、挖心、水溺、火烧、砍去四肢、割下生殖器等令人发指的暴行,较之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单纯用毒气杀人残酷百倍,主张对首恶必须处以死刑。表决结果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把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等七名首犯送上了绞刑架。
东京审判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撰写起诉书。但撰写起诉书首当其冲的问题是:控诉这些被告犯罪行为的时候,从什么时间算起?国际检查局内部对此发生了严重分歧。一种意见是:应该将1941年12月7日,日军偷袭珍珠港事件作为被告犯罪日期的起点。另一种意见是:应该将1937年7月7日,日军在卢沟桥发动的全面侵华战争作为被告犯罪日期的起点。中国代表团的提出应以1928年1月1日日本制造“皇姑屯事件”为对日本战犯起诉的起始日。国际检查局内部经过郑重的讨论,赞成中国代表团的主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指控被告的犯罪行为从1928年开始到1945年为止,总共约18年。
梅汝璈,真乃国士无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