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子被马大嫂的样子吓了一跳,情知之前杀人食尸的凶手一定便是此人。怒吼一声:“啊呀!原来是你!”话音未落,便一掌打碎了木窗,跳进了屋内。
马大嫂一骨碌站了起来,伸出了坚硬如刀的一双利爪,指尖还残留着血迹。大胡子怒气冲天,指着马大嫂吼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何做出食肉饮血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来?”
马大嫂阴笑道:“我这般小心没想到还是被你找到了,你说,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大胡子哪有心情和她闲扯,盛怒之下一刀砍了过去。那马大嫂单臂一挡,‘当’的一声,单刀从当中震断。大胡子见这一刀虽将这妖人的皮肉砍破,但并未见她如何疼痛,而且她竟然能将单刀震断,也不由心中大吃一惊。
大胡子将半截单刀往地上一扔,发力挥单掌拍了过去。马大嫂忙举双手格挡,但怎抵得住大胡子膂力惊人,直被大胡子这一掌震飞了出去,后背将房门都靠碎了。大胡子二话没说,紧接着拍过去第二掌,马大嫂无处可躲,只得又硬接了他一掌。咔嚓一声,马大嫂连人带门摔到了院里。
此时村民大多已被吵醒,都出来瞧个究竟,将马家门前围了个水泄不通。马大嫂打了个滚站起身来,双臂被大胡子震得有些抬不起来,瞪着血红的两只眼睛,露出了四颗钩子般的獠牙。
大胡子指着马大嫂,对村民们喊道:“大家来看,这便是那个吃人的真凶。她白天像个好人一般,到了半夜却变成了生吃人肉的妖魔。”然后指着马大嫂微微隆起的肚子说道:“看她那肚子,刘大伯的半个肉身就在她的肚子里。”村民们闻言都向前几步凑过来围观,有的大骂她是妖精变的,有的却一时还无法相信。
那马大嫂呲开獠牙,吐出一口寒气,向四周的人怒视着扫了一遍。此时天已大明,村民们清清楚楚的看见了她恐怖的面容,被她的样子都吓得又后退了回去,都催着大胡子赶紧将这个孽障杀了。
大胡子对马大嫂道:“你于数月之间,竟连伤十二条人命,喝血吃肉,禽兽不如。我问你,你到底是人是妖,在此蛰伏数年,残杀这些老弱妇孺到底是为了什么?”
马大嫂阴森森的回道:“你以为你有点本事就能制住我了?想得倒美,我今天既已现形,就要大开杀戒,先把你杀了,然后将这一村痴人全都咬死。”话音刚落,便挺身一纵,向大胡子扑了过来。
大胡子对此人是恨之入骨,使出十二分力气和她斗了起来。顷刻之间,便将那马大嫂打得皮开肉绽体无完肤。但大胡子越打越觉得奇怪,为何将她打的如此模样,她竟还能有力气和自己缠斗?大胡子见这怪物确实身有异能,不是寻常办法能够杀的死的。于是飞出一腿将她踢到,趁她还未起身,瞬间转到她的身后,将那怪物头颈抱住,用力一扳,这怪物才应声倒地。
怪物死后,村民都上来围观,看到她嘴里的四颗獠牙,开始议论起来。有人说这是僵尸,但有几个老者却说不对,僵尸乃是尸,尸有一口生人气,从而变化出来。虽说僵尸也分数种,但终归是尸,一眼就能看得出来。不可能和我们一起生活这么久都没人察觉。况且僵尸最怕阳光,这马大嫂白天整日的在地里干活,也从不见她怕光。虽然也有僵尸变魃的传说,但相传魃能飞天,能杀龙吞云,她直到被杀都不曾飞过一下,可见不是魃。
此时又有人说既然不是僵尸,应该就是什么妖精变化的。几个老者又说不然,妖精变幻化为人形确是有此传说,但相传变化的妖精被杀之后,必会现出原形。可你们看她如今死了,还是人形,必然也不是妖精所变。
也有人说可能是她不小心吸了坟地间的尸气而变得爱吃人肉,古时倒也有一些这样的故事。但为何吸了尸气能长出獠牙来,而且不怕刀砍斧剁这一点却是难以自圆其说。
大家众说不一,没人能说清这马大嫂到底是为何变成了这等吃人的怪物。议论了一番,也就不了了之了。大胡子将马大嫂的尸首掩埋后,此事算是告一段落了。
转眼夏去秋来,村里再次回复了宁静。虽然有些心重的老人对此事还是念念不忘,但既然原凶已被大胡子打死,除去了祸根,大家也就安心了许多。
且说这一日,大胡子正在田里收菜,忽见武家大小子连滚带爬的跑了回来。他告诉大胡子说刚才自己放牛的时候,看到马大嫂竟然从坟里爬了出来。
大胡子虽然觉得难以置信,但还是跑过去看个明白。一见之下便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那马大嫂果真复活,正脚步蹒跚的向远处走去。她的衣服已经烂的差不多了,裸露着的后背上,浮现出了那幅神秘的图案。
大胡子一声虎吼,叫住了那怪物。那怪物见大胡子又来,顿时双目圆睁,呲牙咧嘴,恨不得将大胡子马上生吃了才算解恨。两人不由分说,又动起手来。但那怪物死而复活,正是极其虚弱的时候,怎么打得过大胡子?欲待要跑,却被大胡子的拳脚罩住,无论如何也跑不出去了。眨眼之间,大胡子再次将那怪物的脖子扭断,那怪物至此又死了一次。
大胡子想想如果再如前般掩埋,怕是日后它还能复活。于是找了些柴火,将死尸烧成了灰烬。
在火化之前,大胡子仔细端详了怪物背部的图案,虽然想不出是什么名堂,但怕今后会有用处,就将这幅图深深的记在了脑子里。
此后的许多年中,大胡子也曾经到处寻访过血妖的踪影,但再也没有见到过其他血妖。他甚至逐渐的相信,血妖或许仅此一只,世上再没有这种吃人的祸害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就慢慢的放弃了寻找。
然而他却没有想到,八十年后,这凶残的怪物竟然再次被他遇到。在决心不诛杀这妖孽便不罢休的同时,大胡子也隐约觉得,血妖很有可能不止眼前这一只,既然在相隔了数十年之间他能见到两只血妖,那恐怕在这世上还存在着第三只、第四只,甚至数百只。为了不让村里那些乡亲们的悲剧再次重演,他发誓要找到血妖的源头,并且将它彻底毁灭,让这个世上不再出现这种害人的妖怪。
大胡子讲到这里停住了话头,他说:“此后的事你都知道了,不用再讲了吧。”
听到这里,我长出了一口气,没有说话。然后点了根烟,看着袅袅腾挪的烟雾,陷入了无尽的沉思中。
血妖断然在我们的生活中存在着,它们心思缜密,擅长伪装,它们吃人喝血,残暴至极。好在血妖的传播途径不是直接的咬伤,不然这世上每天每时不知道要增加多少只吃人的妖兽。
八十年前有血妖,已经被大胡子烧成了灰烬,八十年后,我又见到了血妖。我想这肯定不是一种定律,大自然不会每八十年自动产生出一只或几只血妖来愚弄世人。然而血妖究竟是如何出现的?它们到底生来就是妖还是后天转变的?它的传播途径到底是什么?这些对于我来说,都是不解的谜题。
可是现在,我觉得我有义务去解开这个迷,无论是保护我自己还是保护我的家人,甚至是保护那些与我不曾相识的人们。我觉得既然我见到了血妖,见到了大胡子,我得知了这个荒诞离奇的事实,我就应该做些什么,至少不能这样坐以待毙。我虽然不能像大胡子那样行侠仗义,济世救人。但我至少可以尽我所能去帮助他,如同我当初对大胡子夸下的海口一样,用我所了解的现代社会知识帮他去调查。这,也是我如今唯一能做到的了。
想到这我将手中的烟捻灭,非常认真的对大胡子说:“大胡子,我现在真的有点儿佩服你,你是个好人,真真正正的好人。”大胡子对我微微笑了一下,以示对我嘉奖的感谢。
我又继续说:“但是我得承认,这些天我其实没有认真的查找线索,之前的有些话,其实我是在忽悠你,这一点我向你道歉。但是听了你的故事,我很受感动。我佩服你济世救人的品德,也替那些无辜受害的村民们惋惜。并且,我也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现在我决定要做点什么,这次是真的要做点什么,不是忽悠你了。从明天开始,我要真正的帮你去调查。怎么查你不用管,可能说了你也不太懂,但我保证这次没有骗你。对***发誓,这次我真的没有骗你。”
说完这些话,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心中顿时轻松了许多。我对自己刚才讲的那些气宇轩昂的言论有些沾沾自喜,整个人好像飞升了一样,上了一个档次。有生以来我头一次感到,原来相互的坦诚,竟能让人的心情如此愉悦。
大胡子听完我的话,起初有些惊讶,以他那单纯的性格,当然不会想到我一连骗了他这么多天。等我的话全部讲完,他又释然的点了点头。
他说你能诚实的告诉我真相我很满意,人与人之间在互相不了解的情况下,有欺骗有隐瞒是很正常的。就如同我此前一直把血妖的事隐瞒不说一样,当时也是怕你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从而怀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血妖。现在我们一起生活也有几天了,我可以肯定你这人虽然有些玩世不恭,但本质不坏。你既然说真的肯帮我,那我们就好好合作,一起将这害人的血妖彻底除掉,也算慰藉那些冤死者的亡魂了。
我说帮你是帮你,但我还没升华到和你一起除妖的境界,我只是说帮你调查,除妖的事我可办不来,我也没那份儿能耐。大胡子点头一笑说:“一切随你,你能帮我调查已经是帮了我的大忙。”
这一晚是我第一次和大胡子推心置腹的谈话,大胡子也是自从认识我以来,第一次没有顾忌的和我交流。血妖的事在他心中埋藏已久,从来没有过倾诉对象,如今全盘托出告诉了我,并且达成了共识,他的心中自然也是欢喜的。
我一拍大腿,站了起来,心情愉悦的对他说:“好,既然今天聊的这么痛快,咱们就庆祝一下,我请你下楼去吃顿丰盛的。”大胡子一听到吃饭,显得格外的高兴。有时候我真怀疑他是饿死鬼投胎,长得仪表堂堂的,怎么就从来不会矜持一下?一提到吃就跟疯了似的,而且饭量还出奇的大。
虽然我口称‘大餐’,但因为近些天的开销太大,已经有些囊中羞涩了。为了节省点开支,我带着他在楼下的夜市坐了下来。不过对于他这种常年住在山里的人来说,夜市已经算是非常奢侈了。
我点了一些凉菜和几瓶啤酒,告诉大胡子,吃什么都行,就是不许吃烤肉,一看见烤肉我就想起那烧焦的尸体来,几天都吃不下饭。
大胡子起初推辞不喝酒,说自己很多年没喝过酒了,怕醉了出丑。我说你别装大尾巴狼了,估计你的酒龄比我爷爷岁数都大,今天聊的这么开心,哪有不喝酒的道理?来吧,今天咱爷们儿尽兴!
当晚我们两个酣呼畅饮,酒到杯干,彼此间的友谊由此又加深了一层。我本想把他灌醉,然后套套他长生不老的真实原因。但出乎我意料的是,这个自称酒量不行的大胡子不管怎么喝都像没事人一样,而我,最终却连自己怎么回的家都不知道了。
次日醒来,感觉头疼欲裂,口干舌燥。赶紧下床倒了杯水,边喝边向客厅走。大胡子正在沙发上看书,见我出来,微笑道:“昨天你喝多了。”我说那还用你说,你这厮太能坑人,明明说不会喝,却有那么好的酒量。本想把你灌醉,反而却着了你这厮的道了。
早饭时,我告诉大胡子,今天我出去找个朋友,问问朋友有关那幅图案的事。那个朋友是倒腾古玩的,兴许能问出点儿什么门道儿来。
我让大胡子别老在家呆着,没事出去随便转转,熟悉熟悉周边情况,也算是认识一下新的社会。老在山里闷着,消息闭塞,一准儿的孤陋寡闻。
早饭后我们一起出了门,我给他配了一把家门钥匙,嘱咐他别跑太远,免得找不到回来的路。然后就各自分道扬镳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