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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丝微光从卡玛大陆的地平线升起,虽然没有给常年烟尘缭绕的贫民窟带来多少光明,但终究是为盘踞在这里的罪犯们传递了天亮这样一个讯息。
黑暗的巷弄逐渐变得昏暗,贫民窟顶上覆盖的巨大古树树皮在氤氲中被染上了一层灰黄色,古树皮覆盖下下那些不计其数的棚屋则因为树皮的遮掩而分不到多少光芒。
矗立于贫民窟中央的巨大古树残根死气沉沉,这里还是一如既往地那么不详,阴暗的气息弥漫在四周。
生活在这里的人们逐渐起来活动,将自己居住棚屋门前饿死的流浪汉抬去西边的墓地是他们要处理的第一件事。
抬着尸体骂骂咧咧向墓地走去的粗汉们对死者没有丝毫的怜悯。
一个、两个、三个...
嗯,今天又有三个人终于从这比地狱还不如的鬼地方去了地狱。
东边的天空卷起黄沙,那是联邦政府的灵术师们布下的大地结界,为的就是把贫民窟的人们与他们所在的地带隔离开来。
又是一天,快些到尽头吧,人们麻木地想着。
贫民窟渐渐热闹起来,充斥着低级舞女浪荡的调笑声和罪犯们斗殴的声音。
"抓住那小混蛋!"
随着一阵急切的脚步声,身着联邦士兵服的男子一边狼狈地在贫民窟狭小而又逼仄的巷道中奔跑一边怒吼着。
"他娘的,敢偷到老子头上来了,今天就教会你怎么做人!"
周围衣衫褴褛的人们懒懒地交换了一下眼神。
哦,是「那里」的大人啊,难怪这一身光鲜亮丽的制服在此处显得如此的格格不入,准是时涤那小祸害又惹祸了吧。
男子的声音很快淹没在贫民窟特有的嘈杂之中,没有人为这个小插曲有丝毫的停顿。
被男子追逐的少年正是人们口中的时涤,虽长着一张人畜无害的娃娃脸,体格却已经是十分挺拔,一头黑色短发因为绑在额前的赭黄头带而竖起,褐色眼眸中闪烁着狡黠的光芒,斜挎着的黄牛皮包正随着他的奔跑而起伏。
若不是左手的钱袋和右手的匕首揭示了他盗贼的身份,倒算得上是个好看的少年。
而此刻这个好看的少年正紧紧握着手里的钱袋,灵活地在各个巷道来回穿梭,嘴里还哼着常哼的小曲,足见他游刃有余而且心情不错。
笑话,这可是他的主场,还有谁比他更熟悉这比迷宫还复杂的贫民窟。
逗这蠢货也逗够了,是时候回院子了。
这么想着的少年突然停下了脚步,转身一脸讪笑地朝男子递出钱袋,一边大口喘气一边嚅嚅地说,
"这、这位长官,小的、小的实在是、实在是跑不动了,长、长官不愧是联邦的精英,是小的不长眼顶撞了长官,求长官大人有大量,放小的一马,这钱袋还给长官,您看看,一个子儿都没少。"
那男子不过是个入伍不足半年的下等兵,听到少年一口一个长官,又夸他是联邦精英,心下不禁有些飘飘然,想也不想就伸手去接那钱袋,有些得意地哼道"现在求饶已经晚了,看老子一会儿把你绑了交给城卫官,教你知道老子的厉害!"
"就你这蠢货也想绑小哥我,等下辈子吧!"
少年突然语气一变,转身跑了个没影。
男子低头一看,钱袋里哪里还有他今天刚领的八个金币饷银,早就被替换成了小石块。刚想抬腿去追,却发现马靴不知何时被某种不知名的黏液牢牢粘在了地上,竟是抬也抬不起来。
等到他气急败坏地脱了马靴往少年逃跑的方向追去,已经怎么也找不到少年的踪影了。
当士兵以比他来时更狼狈的姿态光着脚咬牙切齿地走出贫民窟时,身后传来了阵阵嗤笑,那些一贯被他居高临下俯视的人们仿佛对此情此景司空见惯。
贱民,士兵狠狠地啐了一口,脸上划过一丝与挺拔制服不相称的阴狠表情,小混蛋,别让我逮到!
"时涤,又在哼曲,看样子是有所收获喽!"
时涤刚掂着金币走进院子门,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转过头去,可不正是他自小到大的好兄弟塔默么。
与时涤身上那说不上是机灵还是狡猾的古灵精怪劲儿不同,塔默可称得上是卡玛大陆上相貌出众的那部分人,银色长发,碧色眼眸,鼻梁挺拔,整张脸棱角分明比例完美,足见造物之主在塑造他的时候下了些功夫。
难得的是,虽与时涤一起在这贫民窟的孤儿院长大,多年来塔默却没有沾染上任何这里的气息,他永远那么温文尔雅,对谁都彬彬有礼,虽穿着破旧的粗布衣服,却掩不住身上不俗的气质。
他似乎比那些联邦政府里的贵族更加不适合出现在这里。
此刻他正轻轻擦拭着自己的木弓,这名年轻的弓箭手显然十分爱惜自己的武器。
"塔默!"时涤一把搭上塔默的肩膀。
"今儿可算把我前两天发明的「dd44」给试验了一把,效果不错,瞧我今天的收获,八个金币呢,除去家用还能攒上两个金币,要不了多久咱们全大陆冒险计划的旅费就凑齐了!"
"你认真的?我还当你随口胡闹,我们如果离开这里,库莎婶婶和其他小家伙怎么办?"
"我可巴不得这小祸害是认真的,他走了我耳根子才能清净点儿,小家伙们跟着他一个个全没好样。"
库莎婶婶抱着一床刚晒好的被子走了出来,顺口替时涤回答了这个问题。
"原来婶婶这样嫌弃我"时涤一脸落寞,怔怔地望着地面,居然真的掉下了几颗眼泪。
库莎婶婶瞥了一眼时涤那张五官堪称俊美的脸,心中感叹了一下真是浪费,一个暴栗敲在时涤头顶。
"别演了,准备开饭。"
这下时涤是真的要疼出眼泪来了。
自时涤有记忆开始就一直生活在这间小小的孤儿院,孤儿院位于联邦政府区边缘的贫民窟内,除了他和塔默还有五个孤儿生活在这里,只有库莎婶婶一个护育师。他和塔默都是十六年前被库莎婶婶捡回来的弃婴,都不知道狠心抛弃他们的父母到底是谁,对自己的身世来历一概不知。两个人一同在贫民窟长大,虽然并非亲兄弟,但感情却比亲兄弟还要好。能在这样一个修罗场生存下来实属不易,作为现在孤儿院里年龄最大的两个少年,他们还要肩负起保护其他年幼孤儿的责任,他们之间除了相依为命,更多的是生死相托,一般的兄弟之情自然比不上这种恶劣环境下催生出来的强烈羁绊。
这里说是孤儿「院」,事实上不过是贫民窟中心那棵枯死的巨大古树树干上林林总总的树洞中的几个罢了。那棵古树不知道存在了多少年,枯木的材质十分特别,经年累月也没有被风化,像他们这样以树洞为居所的人在这贫民窟中数以千计。
时涤十四岁那年不知从哪个倒霉的教堂弄来了些彩色玻璃,与塔默合力做成了树洞的门窗,又在「卧室」与「餐厅」之间打了条通道,这才使得孤儿院看上去像个整体。
虽然时涤与塔默铆足了劲儿想让库莎婶婶和孤儿院的其他五个小家伙们过得更好一些,然而八个人一起挤在这几十平米的小空间内无疑还是太勉强了,连孩子们好不容易捡来的玩具都搁不下。
年纪最小的卡里安娜哭了好长时间才让库莎婶婶留下她的洋娃娃,那个脏兮兮的娃娃甚至只有一只胳膊,却被卡里安娜视为珍宝,一刻都离不了身。
活下来已经不容易,还能拥有玩具,确实是奢侈。
贫民窟向来是各个势力都不屑插手的无法地带,这里肮脏、贫穷、满目疮痍,到处充斥着有法地带所禁止的黑暗交易与犯罪行为。
秩序?那是什么?悄无声息的死亡才是这里的常态。
贫民窟的人们把离他们并不遥远的联邦政府称为「那里」,「那里」的人与他们仿佛生活在两个世界中,「那里」灯红酒绿、夜夜笙歌,比天堂还要美好,与之产生鲜明对比的「这里」显然则比地狱还不如。
东边远处的夜空隐隐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芒,那是联邦政府辖区里红灯区车水马龙生意兴隆的象征。
谁说「那里」离他们并不遥远呢,分明就很远很远,遥不可及。
这里虽然一千个一万个不好,时涤还是在这个贫民窟混得如鱼得水,凭着一身人族最为擅长的坑蒙拐骗的本事,时涤不仅没有夭折,反而成了这里的人们津津乐道的小祸害,男人们喜欢时涤那张讨巧卖乖的嘴,女人们则喜欢时涤那副风流英俊的颜。爱屋及乌,连带着孤儿院的老小们日子也好过了许多。
我向往「那里」吗?时涤在心里问自己,看了看周围这个简陋的小院,再看看那几个狼吞虎咽还不忘闹腾的小家伙,时涤脸上露出了招牌笑容,答案很明显,他并不向往。
那么促使我想要离开「这里」的理由是什么?
是对了解自己身世的迫切愿望?
是对探索未知世界的内心渴求?
是天性使然爱好冒险?
还是远方真的有什么他一直期待的东西在召唤他?
也许原因比前面几条都要复杂得多,但时涤并不想花时间去探寻这样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的答案。
夜空中的满月颜色是看上去有些诡异的微红,这是卡玛大陆中部才能看到的景观。
不知不觉,夜已深。
?彩蛋小剧场?:
观众:dd44?什么鬼?
瓶子:是的你没有猜错,就是动动试试,也许以后还会有它的好机油44944出现哟。
观众: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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