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两天,斯特里克兰太太派人送来字条,问我能否在吃过晚饭后到她家里去。我发现她家里就她一个人。她那条朴素得近乎肃穆的裙子暗示着她的凄凉遭际,当时少见多怪的我感到非常吃惊,在伤心欲绝的情况下,她居然还能够依照她对衣着打扮的理解给自己不得不饰演的角色配上合适的服装。
“你说过如果我有事求你帮忙你会答应的。”她说。
“我确实说过。”
“你能去巴黎找查尔斯吗?”
“我啊?”
我大吃一惊。我记得我只见过他一次。我不知道她想要我做什么。
“弗雷德准备去。”弗雷德就是麦克安德鲁上校。“但我肯定他不是合适的人选。他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我不知道还能请谁帮忙。”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我觉得我哪怕迟疑片刻也是全无心肝的表现。
“但我跟你丈夫还没说过十句话。他并不认识我。他很可能会叫我滚蛋。”
“那你也没什么损失。”斯特里克兰太太笑着说。
“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呢?”
她并没有直接回答。
“我觉得他不认识你反而是个有利条件。你知道吗,他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弗雷德,他认为弗雷德是个笨蛋,他不了解军人。弗雷德会暴跳如雷,他们会吵起来,事情不会改善,只会变得更糟糕。如果你说你是受我所托,他不会拒绝跟你谈谈的。”
“我认识你的时间也不长啊,”我回答说,“我不认为有谁能够处理这种家庭纠纷,除非他了解所有的细节。我又不愿意打探和我无关的事情。你自己为什么不去找他呢?”
“你忘记了,他不是一个人。”
我没有接口。我看见我自己去拜访查尔斯·斯特里克兰,递上我的名片;我看见他走进房间,用食指和拇指捏着它。
“请问你有何贵干?”
“我来找你谈谈你太太的事。”
“是吗?等你再年长几岁,你就会懂得别多管闲事的好处。如果你愿意稍微把头朝左边转的话,你会看到那边有扇门。再见。”
可以预料的是,我这次很难体面地全身而退,我真希望自己晚几天回伦敦,等到斯特里克兰太太解决了她的困难再回来。我偷偷瞟了她一眼。她正在沉思。这时她刚好抬起头来看我,她深深地叹了口气,然后又露出了微笑。
“我真是想不到,”她说,“我们结婚十七年了。我做梦也没想到查尔斯会是那种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人。我们的感情向来很好。当然,我有许多爱好和他不同。”
“你有没有发现那个”——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那个和他一起走的是什么人?”
“没有。没有人知道这回事。真是奇怪。男人要是跟女人好上了,通常会有人看到他们一起吃午饭啊什么的,总会有几个朋友来告诉他的妻子。但没人提醒过我——从来没有。他的信就像晴天霹雳。我原本还以为他跟我在一起很幸福呢。”
她哭了起来,可怜的人,我替她感到非常难过。但过了片刻她的情绪慢慢平息了。
“我不能让自己丢人现眼,”她擦干眼泪说,“我要赶紧决定到底应该怎么办。”
她接着说下去,说得有点颠三倒四,忽而谈到最近的事,忽而提起他们初次相遇和结婚的情形,但我慢慢对他们的生活有了完整的了解。我发现我原来的猜测并没有错得很离谱。斯特里克兰太太的父亲在印度当过文官,告老还乡之后住在偏远的乡村地区,但他每年八月总要带着家人到伊斯特本去换换空气;正是在那里,在二十岁那年,她遇到了斯特里克兰。那年他二十三岁。他们一起玩耍,一起到海边散步,一起听流浪的黑人唱歌;在斯特里克兰求婚之前的一个星期,她已经决定非此人不嫁。婚后他们搬到伦敦,最早住在汉普斯塔德,后来他赚的钱越来越多,就搬到市中心了。他们养育了两个孩子。
“他向来非常喜欢他们的。我原本以为他就算厌倦了我,也不会忍心抛弃两个孩子的。这件事真让我不敢相信。直到今天我还不相信这是真的。”
最后她把斯特里克兰写的信拿给我看。其实我早就想看了,只是不好意思提出来而已。
亲爱的艾美:
我想你会发现家里的一切均已安排妥当。你吩咐的事情我都转告安妮了,你和孩子回家就有晚饭吃。我不能在家迎接你们啦。我已经决定要和你分开,今天早上我会去巴黎。到了那边我就把这封信寄出。我不会回来的。我的决定不会改变。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完全没有解释或道歉。你觉得这人很没良心吧?”
“考虑到你们的情况,这封信确实很奇怪。”我回答说。
“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他变了。我不知道让他鬼迷心窍的女人是谁,但这女人已经将他变成另外一个人。他们显然已经偷偷摸摸地交往了很长时间。”
“你有什么证据吗?”
“是弗雷德发现的。我丈夫每周有三四个晚上会说他要去俱乐部玩桥牌。正好弗雷德认识那俱乐部的一个会员,他曾经跟那人提起查尔斯很喜欢打桥牌。那人很意外。他说他从来没在牌室见到过查尔斯。事情现在水落石出了,当我以为查尔斯在俱乐部的时候,他其实正在和那女人鬼混。”
我沉默了半晌。然后我想到了他们的孩子。
“这件事肯定很难向罗伯特解释清楚。”我说。
“唉,我没有跟他们两个人说起这件事。你知道吗,我们回到城里第二天他们学校就开学了。我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我对他们说父亲到外地去出差了。”
她怀里揣着从天而降的秘密,却能够安之若素,装出高高兴兴的样子,而且还要把各种事务都打点好,让两个孩子舒舒服服地去上学,这应该不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斯特里克兰太太又是泣不成声。
“这两个可怜的孩子将来怎么办呢?我们靠什么生活呢?”
她拼命想让自己镇定下来,我看见她两只手忽而握拳,忽而又松开,像抽筋似的。她的心情真是极度痛苦。
“我当然愿意到巴黎去,如果你认为我能帮得上忙的话,但你必须告诉我,你到底要我去干什么?”
“我想要他回来。”
“我听麦克安德鲁上校说你已经决定要跟他离婚。”
“我不会跟他离婚的,”她突然激动地说,“请把我这句话说给他听。他永远别想跟那女人结婚。我就像他那么固执,我永远不会和他离婚。我必须为我的孩子着想。”
我想她补充最后这句话是为了向我解释她的态度,但我觉得她不肯离婚是出自天生的妒忌,而不是母爱的关切。
“你还爱着他吗?”
“我不知道。我想要他回来。如果他肯回来,我会既往不咎的。毕竟我们是十七年的老夫老妻了。我是个宽宏大量的女人。他做这种事只要别让我知道,我是不会介意的。他必须认识到他的热恋是持续不久的。如果他愿意现在就回来,事情还有挽救的余地,还能掩盖起来不让别人知道。”
斯特里克兰太太到这个时候竟然还如此在意流言蜚语,这真是让我浑身发凉,因为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在女人的生活中,别人的看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让她们最深挚的感情也蒙上了不真诚的阴影。
斯特里克兰的住址倒不是秘密。他的合伙人写了言辞激烈的信,寄到他开户的银行,指责他像缩头乌龟般躲起来。斯特里克兰回了封阴阳怪气的信,光明磊落地把他的住址告诉了他的合伙人。他显然是住在酒店里。
“我没听说过这家酒店,”斯特里克兰太太说,“但弗雷德很了解。他说那家酒店很贵。”
她气得满脸通红。我猜想她仿佛看到她丈夫在豪华的酒店套房里安顿下来,到一家又一家的漂亮饭店去用餐。她想象她丈夫过着白天赛马、晚上看戏的浪荡生活。
“他都这把年纪了,不能老这样啊,”她说,“他毕竟四十岁了。如果他是年轻人,那我还能理解,可是我觉得他岁数这么大,孩子都快成年了,居然还做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可怕了。他的身体也撑不住啊。”
她心里悲愤交加。
“请跟他说我们的家呼唤他回来。家里一切还是原来那样,但也跟以前不一样了。没有他我活不下去。我很快就会自寻短见。跟他说说我们的过去,我们共同度过的那些年。如果孩子问起他,我该怎么对他们说呢?他的房间还是他走的时候那样。他的房间正在等他回来。我们都在等他回来。”
她把我该说的话都教我了。她设想了斯特里克兰可能会说出的每句话,并教我怎么巧妙地给予回应。
“你会尽力帮我的吧?”她可怜兮兮地说,“告诉他我现在是什么状态。”
我看得出来她希望我用尽浑身解数去打动他的同情心。她涕泪滂沱地哭着。我感到异常难受。斯特里克兰的冷酷无情让我满腔义愤,我承诺会尽量把他带回来。我同意第二天就出发去巴黎,事情没有眉目绝不回来。然后,由于天色已晚,而且我们两个人都已身心俱疲,我就离开她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