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都,湖心公园。
这里是雷森和苏灵最常约会的地方。雷森作为在役士兵,经常在外执行任务,所以两人甚少像普通情侣那样逛街看电影,偶有时间见面,基本都是在这公园散步聊天、
苏灵似是有话要说,犹豫许久,才道:“你……快退伍了吧?”
雷森点点头:“嗯,还有三个月就要离开部队了。”
“那……退伍之后,你有什么打算吗?”
“没想好,一直都在当兵,也不知道能做什么工作。”
“啧,我不是说工作啦。”苏灵有些无语,低下头,声音细如蚊蝇:“我是说我们,我和你……”
“啊?这个……”雷森一愣,脸色发窘,不自觉间手伸到了裤兜里,抓住了那个一早准备好的戒指盒。
但嘴巴张了半天,脸也涨红了,雷森还是没能把早想好的、排练许久的台词说出来。
“真是个榆木脑袋。”苏灵不知雷森此时的窘迫,还以为他被自己问住了。干脆深吸一口气,扭头看着雷森。
“雷森……你看着我。”
雷森整个人向右转,站的笔直,与苏灵四目相对。
苏灵红着脸,清澈的双目带着期待。
“你愿意……娶我吗?”
雷森又是一愣,反应过来后点头如捣蒜:“愿意!当然愿意!”
说着,他终于把戒指盒拿了出来。苏灵看到戒指盒,也是短暂的愣神,俏脸更红,写满了惊喜之情。
两人,都不自觉地看着对方傻笑。苏灵伸出手:“笨蛋!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给我戴上?”
“噢?好好!”
戒指盒在雷森的一双大手中显得很袖珍,雷森生怕把戒指弄掉了,小心翼翼地打开,动作有些局促。
看着这个在别人面前,威风凛凛的铁血汉子,此刻却在自己面前如孩童般手足无措,苏灵的笑意也多了几分调皮。
雷森终于拿稳了戒指,牵住苏灵伸出的手,小心翼翼地把戒指往她的无名指上推。
苏灵满脸幸福,看着雷森满脸认真的给自己戴戒指,又忍不住调侃道:“诶!这么早就被我绑定了,你以后,可都没有机会牵别的女孩子的手了,会不会很遗憾呀?”
“没什么可遗憾的。”雷森毫不迟疑道:“对我而言,你就是最好的,也是我唯一想要的!”
雷森与苏灵在同一孤儿院长大,青梅竹马,最了解彼此,雷森也从不怀疑她是最在乎自己、和自己最在乎的人。
关于未来,雷森从没想过苏灵以外的任何人。
雷森把戒指推到苏灵左手无名指底端,语气坚定:“能牵住你的手,对我而言就是最好的结果。”
“真的吗……”
毫无征兆的,苏灵的语气骤然变冷。
“那为什么……你没有好好抓住我的手?”
雷森听着这话,一阵恍惚。再抬头。苏灵那张精致的俏脸,像是突然被抽干了水分,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苍白。
同时间,四周的环境也变得死气沉沉,天空变得灰暗,土地变得腐败,花草枯萎湖泊干涸,整个世界都变了样,一切都发生在转瞬之间。
那被雷森牵住,无名指上带着戒指的手,也变得像脆弱的石膏,感觉只要稍稍一碰,就会彻底破碎。
雷森惊骇不已,再看苏灵,清澈的双瞳已然浑浊,平日里灵动的光尽皆消散,只剩隐含绝望的死灰。
“你为什么……把我弄丢了?”
苏灵喃喃一声,不知何处吹来一阵冷风,这个雷森最在乎的女人,就在雷森面前,化为尘沙,随风而逝。
“不?不!不要!”
雷森绝望地呐喊,伸出手,本能地想抓住些什么。但苏灵已经彻底化为飞灰,向她伸出的手,最终,什么都没有抓住。
而雷森眼前的世界,也在顷刻间化为一片浑浊的黑暗。
……
好不容易,眼前终于又感受到光亮,雷森猛地睁开双眼想要寻找苏灵,但看见的,却是两张邋遢男人的脸。
一个满口黄牙的男人,和一个胖子,一左一右,正好奇地盯着雷森。
黄牙佬看雷森睁开了眼睛,冲出去同时呼喊着:“毛里斯!你老大醒了!”
雷森摇摇脑袋恍惚回神,看看四周,身处的地方,分明是毛里斯的帐篷。
雷森这才意识到,刚才经历的一切不过一场幻梦。他还身处在这世道崩坏的残酷新世界。
苏灵,依然下落不明。
清醒的瞬间,雷森便感到右脑阵阵剧痛,显然,脑癌还在发作。
贴身的背囊不知道被谁帮自己取了下来,就放在雷森旁边。雷森挣扎着爬起来,左手伸进背囊捣鼓,翻出最后两片止痛药闷进嘴里。
喉头一动,硬吞了下去。
又躺着喘息了好一会,脑子的剧痛感才渐渐止住。
雷森这才发现,自己的腹部捆了一圈干净的绷带,那是在跟老妪老头交战时受的伤,已经被包扎好了。
“老大!你终于醒了?”
毛里斯的声音传来。他是坐在一辆板车上,被黄牙佬推进帐篷的;
毛里斯的双脚脚掌都缠着许多破布,像鸭子的脚蹼,显然是受伤无法走动,才坐在板车上。
即便是这样,他也不忘照顾婴孩。那婴孩
正在他怀里咿呀啼哭,毛里斯轻轻摇着他,一只手轻拍婴孩的襁褓。
雷森盯着毛里斯的两脚掌:“你这……怎么回事?”
毛里斯还没出声,旁边的黄牙佬就忍不住插话:“害,还不是为了把你这老大背回来。”
“毛里斯把你背回来的时候,鞋子都磨破了,两只脚都是血,啧啧啧,那叫一个惨,他让我们用罐头去黑市换了一点纱布,也全给你用了。我跟胖子还照顾了你一天一夜。”
“一天一夜?”雷森瞬间愣住,他竟然已经昏迷过去这么久了?
但更让他意外的是,自己竟然是被毛里斯背回来的?外骨骼一直没有脱下来,到现在还在雷森身上;外骨骼,加上自己本身的重量,那得是多大的负担?身材瘦小的毛里斯竟然能把自己一路背回来,从城外到这游民聚居地,这么远的距离,中途还要爬一个下水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环顾四周,角落里,还放着那把长刀。毛里斯竟然连这个也拿了回来。
这是在毛里斯应承照顾婴孩之后,他做的第二件,完全出乎雷森意料的事。
黄牙佬迟疑一阵,搓着手满脸殷勤地走上来:“那个……你是毛里斯的老大,那也是我们的老大。你看,我跟胖子照顾你也挺辛苦的,能不能……”
雷森明白他的意思,也不吝啬,从背囊里拿出一粒辐射药扔给他们。
“谢谢您嘞!”
黄牙佬满脸惊喜,带着胖子离开了帐篷,估计是到黑市里买什么想要的东西去了。帐篷里就剩毛里斯和雷森,还有那婴孩。
毛里斯看雷森沉默半天,忍不住道:“老大,你咋的了?没恢复吗?要不你再休息下?我去弄点吃的?”
“不用。”
雷森摇摇头,盯着毛里斯:“你为什么,要救我?”
“蛤?”毛里斯一脸懵。
“当时我已经毫无反抗能力,你完全可以趁那个时候,杀了我,再把所有有用的东西都拿走。那些辐射药片能让你很长时间不用饿肚子,还有我身上这个机械装备,甚至是那把刀,都能在黑市换很多东西。就算你不杀我,把这些东西带走,扔我在那里不管也完全可以。这对你来说都是真正有利的。”
“但你却选择把我带回来,还给我治伤.这么做,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那是为了什么?”
这时候,婴儿又是一声啼哭。但毛里斯完全顾不上安抚他.雷森目光锋利如刀,仿佛要看穿自己,他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回答。
良久,毛里斯才叹了口气:“我……我也不知道。但我就觉得……看着你死在那,不太好,我做不到。”
雷森打量了毛里斯好一阵,目光最终停在他伤的不轻的两只脚上,良久,叹了口气。
“下次再有这种情况,就别作死了,保住你自己的命就行。”说着,雷森摸出一颗辐射药扔给毛里斯:“这个不是报酬,算我谢谢你,拖回了我这条命。”
毛里斯拿着药片无比惊喜,连连道谢:“谢谢老大!谢谢!”
雷森的心情很是复杂,毛里斯很懦弱,懦弱到自己甚至都有些瞧不起他,但偏偏危急关头,又是他救了自己的命,磨烂双腿把自己背了回来。
很难说雷森现在对毛里斯有多少感激,不过有件事是确定了,即便是在德文城查完了想查的东西,要离开了,他也不会像从前完成敌后任务那样,把利用完的向导灭口。
这时候,那只小橘猫也闯进了帐篷里,一跃跳进毛里斯怀中,随即在那啼哭的婴孩脸上脸上舔舐了两下。
婴孩被小猫舔了脸颊,好似有了安心感,竟很快停止啼哭酣然入睡。毛里斯满脸惊喜,另一只手抱起小橘猫亲昵地蹭起鼻子:“霍普啊霍普,你还真厉害呢,这么快就懂得照顾弟弟了。”
雷森没有心情感受这一幕的温馨,清醒过来的他很快陷入懊恼之中。
从老妪和老头的着装来看,多半和圣徒会脱不开干系,这也是雷森来德文城以后,距离圣徒会最近的一次。
可惜,因为脑癌发作陷入苦战,最终老妪跑了,老头死了,一个活口都没抓住。
这感觉就像是一个惊喜从天而降,都已经落在手里了,又碎了。雷森只恨自己不争气,偏偏在那么关键的时候病痛发作。
但毛里斯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雷森重燃希望:“老大,有个事情跟你讲一下。”
“昨天,城东那边有人给了我个消息,说是在一条巷子里,看到过穿黑袍子的人出没。可能就是你想找的圣徒会的人。”
“你说真的?”雷森腾地一下起身:“消息靠谱吗?”
毛里斯犹豫一阵,还是点头:“那个人跟我认识挺久的了……他说的,应该靠谱。他没说清楚巷子在哪,我带你去找他吧。”
雷森看了眼毛里斯的伤腿:“算了,你现在这样,就别跟我到处乱跑了。给你消息的人在哪,我自己去就好。”
毛里斯低头看着鸭蹼一样的双脚,也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你说得对,我还是不给你添麻烦了。”
“那人喜欢赌,每次都斗兽场开盘做赌他都会去,输多赢少,有一次输急眼了,偷斗兽场的东西,结果让人发现,还把右手的三根手指给砍了,就剩两根手指,所以我们平时就叫他二指。他就在城东大桥底下混,随便问个人,都能找到那里。”
雷森点头,捡起一
旁的大衣长刀,收拾一下便准备离开。
刚要出去,雷森又像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止痛药已经没了,万一再发作,被那样剧烈的疼痛和麻痹充斥身体,根本无法战斗。还是赶紧找到替代品,放在身上随时能拿到的位置,才最保险。
可是这种珍贵的药,如今去哪找呢?
雷森想了想,询问道:“你知不知道,德文城哪里有医院之类的地方?”
“医院?”毛里斯一脸懵:“那是啥?”
好吧,问也白问。作为一个从没经历过旧世纪都市的半文盲,毛里斯根本没有‘医院’这个概念。
‘医院’不知道,‘医生’又了解吗?
雷森已经不报什么希望,但还是换了种说法继续问道:“就是,如果你平时受伤生病,都会去哪里、去找谁给你治疗?”
“受伤还能自己处理一下,生病的话就……自己忍忍呗。”毛里斯理所应当道:“老大,如果你是想看病的话,黑市里有个老头子,在角落里摆摊的,你可以去看看。不过听说找他一次起码要三个罐头,我是扛不住,平时有些什么事,自己忍忍也就过去了。”
雷森扶额,果然是问也白问。毛里斯哪里晓得,寻常病痛还能忍忍,脑癌发作的疼痛,哪里是肉体凡胎的人类能硬扛的。
毛里斯看雷森满脸无奈,忽然道:“老大,其实不用那么麻烦的,我这里有个好东西,包治百病,你喝了睡一觉就什么都好了!”
说完,毛里斯用双手在地上扒拉,带着板车移动到墙角。
在帐篷角落的泥地里刨了一阵,毛里斯拿出一个瓶子:“老大!就是这个!”
雷森顿时傻眼,不就是酒吗,还以为什么好东西?
接过来闻了下,刺鼻程度连雷森都微微皱眉。好家伙,这都快赶上纯酒精了,这种烈度的酒,雷森一般都是用来制作燃烧弹的。
但眼下,似乎也没别的办法了,留着傍身也好。雷森也不客气,整瓶酒塞进了大衣里。
毛里斯傻眼,正央求雷森给自己留一点,雷森腰间的无线电忽地传出动静。
是斋藤的声音:“朋友,你在吗?”
帐篷中的两人齐齐陷入沉默,雷森迟疑一阵,最终还是拿起了无线电。
“说。”
“请你过来一趟,我的人已经过去接你了。”
说完,斋藤那边便结束了通讯。
毛里斯一脸惊慌:“刚刚那是斋藤的声音吗?老大,会不会是那天晚上的事情……被斋藤发现了?完了完了,要不我们跑吧?”
说起来,雷森那天晚上只杀了一个奴隶贩子,对斋藤操持的奴隶拍卖,应该还造成不了什么影响。
雷森稍一思索,便是摇头:“应该不会,不然,他就不是请我过去,而是直接让人过来……”
说着,雷森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毛里斯一缩脑袋:“那……他是叫你干嘛去啊?”
“不知道,去了再说吧,说不定,在他身上还会有别的收获。”
雷森径自走出帐篷。聚居地的角落,嘉铭还是傻呆呆地坐在那块石头上。他的嘴边还有罐头食物的残渣,看来毛里斯真的记住了雷森的命令,把食物强塞进了嘉铭嘴里。
雷森现在可没心思管他,径自走向不远处开来的那辆面包车。
十多分钟后,雷森再次踏入了斋藤的别墅。
斋藤正牵着那狗一样的白皙男生,大马金刀坐在大厅正中的椅子上,看到雷森出现主动迎了上去,态度还挺热情。
“哈哈,欢迎,我的朋友。”
“有什么事直说吧。”雷森摆摆手,一副懒得废话状:“如果又是让我去杀简夫人,免谈,我现在还想在德文城待下去。”
斋藤并没有因为雷森的态度而不悦,面上还是相当热情,一点都看不出曾和雷森在无线电里有过不愉快。
“我知道这个事情有点为难你了,放心,我们今天不是说这个。来来来,先坐下,我们慢慢谈。”
雷森在斋藤的引领下落座。那被当狗牵着的白皙男生,自始至终都是以四肢在地上爬行,从来没站起过。
“话说回来,你怎么知道我当时去了简夫人那里?”
斋藤对这劈头盖脸的质问也不逃避:“我跟她,斗争时间也不短了,彼此阵营里都有对方的人。不过……我的人这两天都没和我联系了,估计是暴露了。”
安插内奸,雷森倒是不意外,他也早才猜出大概。
“不说这个,你放心,我今天请你来,不是为了简夫人。”
斋藤收起笑容,脸色变得深沉:“城西街角有个旅馆,不晓得你知道吗?”
街角旅馆?艾瑞莎的旅馆?
雷森并不着急回答,扭头看着斋藤:“怎么?”
“那旅馆的老板娘,叫艾瑞莎。她是我要的女人。”
“四天前,那旅馆里住了个男人,听说,那是艾瑞莎的男人,失踪了好几年,碰巧住进去的。”
说到这,斋藤的眼神变得阴鸷,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对雷森道:“我要你去,把这个男人找出来,干掉他!”
斋藤神色无比认真,雷森这会想的却是另一个问题。
四天前,艾瑞莎的旅馆里好像只住了一个人。
那个人,正是雷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