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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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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不如郝超跟同学们熟悉的速度快,但我在曹柯的引见和推动下与班里的同学也逐渐熟悉起来,也认识了不少学校的各界精英。

相同的背景和际遇也让我和李强熟悉起来,李强的父亲是部队的,驻扎在附近城市的炮兵二十八师师长,老家也是跟我同一个乡镇,离我们村二里路。

李强肉乎乎的,城市里养尊处优的生活让他过早地胖起来。

营养充足也使李强的性征比较明显,两撇小胡子在上嘴唇上,加上胖乎乎的身材,曹柯笑称,“再加上一顶瓜皮帽,就是个小地主了。”

李强没住在学校宿舍,可能感觉条件太差了,是住在学校南边镇街上的农机修理厂,单独自己一间宿舍。

可能是他父亲起了作用,虽说有些特殊待遇,但条件也是很简朴,只是一张木床,一个三抽桌,两把椅子。有个破衣柜。

但就算这样,也是让我和郝超眼红,毕竟不漏风,没有臭脚味,比较卫生。

李强手头宽裕一点,他妈妈每个礼拜都会派人给他送点苹果啊,罐头啊什么的。

在那个年代是不可多得的美味,李强也比较大方,基本都跟我们哥几个共享了。

我们的团队越来越大,贺方安父亲是县法院的,也是体委贺方超的叔兄弟,张建地父亲是县交通局的局长。总之,都是非农业户口,

那个年代,在农村,非农业户口像神一样的存在,优越感爆棚。

大家也是各种各样的原因被自己的父亲发配到这个乡镇高中,但父辈们的用心只有一个。

都期望各自的孩子在这个艰苦的环境中,能够锻炼自己,在读书劲头比较高的氛围下,影响各自的孩子进步,能够考上大学。

但我们所有人都令自己的父亲事与愿违,失望了。

如父辈们愿,我们确实适应了艰苦的环境,但没有把心思都用在学习上,而是快乐地玩到一起了。

在农业户口的同学们拼命改变命运的时候,我们却丝毫不为未来担心。

考上大学对于农村的同学是换一种活法,脱离这种恶劣的环境,甚至有同学说考上大学离开后,永远也不想再回来。

而对非农业户口的我们,考上大学不过是锦上添花,让父母开心。

对自己的生活无甚影响,我们甚至不想改变自己的生活。感觉一切都好,只是想赶快毕业回家。

实践证明,多年后,我身边的同学,走上领导岗位的,成为各界精英的,还是以农村出身的同学为主。

他们通过当年的努力,真的改变了自己的命运,甚至现在已经有能力在改变别人的命运。

学校食堂的饭只有单调的馒头,勉强填饱肚子,我们几个连咸菜都没有,根本就没打算真正融入到这种生活,也融入不进去。

因为不管远近,家都不在镇上,父母再严厉都会体恤到,所以我们每个人的多少都会有点盘缠。于是,集中力量就可以办点大事。

譬如那个年代就开始AA制到镇上仅有的几个饭店撮一顿。

镇上最大的饭店是在公路和镇街路口的供销社饭店,因为是国营的,所以也数这个饭店服务态度差,饭菜口味差,我们饿唠唠的,成那样了,但看见供销社的饭菜还想吐。

我们第一顿就是从供销社饭店开始的。

饭店服务员是几个五大三粗的老娘们,因为在国营饭店工作,可能在心理上也有许多的优越感。

看到顾客进门,不是开心,而是生气。因为有没有人来吃都有工资,不会多也不会少。

所以有人进饭店吃饭就影响到她们嗑瓜子聊天,还要跟着忙活,这就是去给她们添乱。

大厅里挂着一个小黑板,上面永远写着,今天饭菜:面条、水饺、馒头、各种炒菜。

面条永远是一种,西红柿鸡蛋面,面条是挂面。水饺永远只有一种,白菜馅水饺,几乎找不到肉。

面条两毛钱一碗,水饺一块五一斤。

我们懒得看她们那几张永远嫌弃人的脸,一般除了一两个人饿极了的时候去喝碗面条,吃点水饺,其他时候不去。

最常去的是在学校东边,靠公路边,在供销社饭店北边不远的一家小饭店,那是对夫妻开的,那么早就自己开饭店了,估计到现在早已经发达了。

我们六七个人,一般都是四个菜,炒芹菜、炒豆芽、炒蒜苔、炸花生米,这是几个主打菜。

炒蔬菜基本都是一块钱一盘,即便会有些肉丝,肉片,但不会管够吃。炸花生米五毛钱一盘。一瓶醉八仙白酒,八毛。

再吃点馒头,这一顿酒席基本四块五到五块钱就解决了。我们几个都是你一块,我八毛地凑起来。

白酒基本曹柯和李强,贺方安、张建地他们几个喝了。记得第一次聚,我还要啤酒,曹柯直接给否了,这地方不可能有啤酒,就是有也太奢侈,费钱。

他们几个尽管是非农业户口,但也深受农村乡土文化所熏陶,小小年纪划拳都划得不错了。我、李强和郝超都只有在旁边当观众的份,都不会。

曹柯自告奋勇要当我们三个人的师傅,教了半天,感觉我们都太笨,对划拳没有天份。

所以为了我们几个外来的也能积极参与到团体活动,想了个折中办法,“压指头”,就是大拇指压食指,食指压中指,以此类推,小拇指压大拇指。

这个简单,但是我出无名指不好出,就商量以拳头代替。

小酒盅是那种小小的,三钱的,三盅还不够一两。一轮拳一盅酒,一圈下来能喝二两酒。

这样划着,闹着,笑着,几圈下来酒喝得差不多了,菜也成菜底子了,光剩菜汤了。

菜底子的菜汁是好东西,有人喝酒喝饱了,喝酒少的就要几个馒头,吆喝大家都分一半,蘸着菜底子吃了。

然后互相搂着脖子,横排走在公路上,那时也没车,晚上漆黑一片,静悄悄的,我们一起大叫,引得附近村里的狗也叫了起来,此起彼伏。

我们几个在那种艰苦的环境下,日子过得也算逍遥自在。

六十六

一个学期过得很快,天渐渐热起来了,我和郝超受罪也受到头了,终于不用挨冻了。晚上睡觉小穿堂风刮着,那是相当的舒适。

不过随着天越来越热,蚊子也越来越多,窗外的尿骚气也逐渐显现出来。

我们俩买了一个大蚊帐,把两个上下床对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相对大的空间。

晚上一听到窗外有动静,马上起来大声赶走,此处禁止大小便!

我俩在艰苦的环境下,努力维护自己的一方净土。

曹柯不住宿舍,每天不同的宿舍窜着住,甚至都没有自己的铺盖。

尽管后来熟悉的同学越来越多,但曹柯和郝超仍然还是我最好的兄弟。

快放暑假了,父母没让我回去,因为知道我回去后又会重新跟那边朋友汇合,他们上班也没空掌握我,不如让我在二叔家。定的是过年让我回去一起过年。

我也熟悉了老家的生活环境,有了不少朋友。农村有麦假,麦子成熟的时候,放假让学生们回家帮助家里人一起收割小麦。

农忙的时候,时节性比较强,麦子熟了,要抓紧时间收割,还要抓紧时间晾晒,阴天下雨的时候,还得提前抓紧时间回收,都需要人手。

尽管二叔家劳动力算不少的,二叔二婶正值壮年,大姐,堂兄,小义都可以搭把手,都算大半个劳力了,小顺还小不算数。所以加上我也算是补充一下实力。

二叔二婶不让我干,说我没干过活,不会。

但我想,我吃住生活在二叔家,就算二叔家一份子,连小顺都跟着打个下手,我已经身强力壮的了,不能袖手旁观。

下地,在老家叫上坡,小义套上驴车上坡的时候,我也跳了上去。

那年我穿了一件在初中时买的花衬衫,绿色底,点缀着好些五颜六色的小丑的形象。打眼一看,花花绿绿的,在清一色灰、蓝、黄三色的农村相当扎眼。

坐在驴车上,受到了大姑娘,小媳妇们一路指指点点。

二叔听到了风言风语,中午回家吃饭的时候,很严肃地跟我说,“海超,你这件衣服你爸爸让你买?”

“哦,买的时候,我爸不知道。”我回到。

“我说嘛,依你爸爸的性格不会同意你穿成这样!”二叔哼了一声说。

“这样,海超,咱家里农村没有穿成这样的,这样都属于不三不四的,咱家不出这样人。”

二叔仍旧气哼哼地,“下午,你把这件衣服换了,喜欢穿,以后回烟海穿。在这再不准穿了!”

从来没看到二叔对我这么严厉,我头也不敢抬,只有连连点头“嗯嗯”的份了。

下午换了一件灰色的背心,二叔很满意,但又关心地说道,“最好披上件衬衣,不然日头正是毒的时候,把皮肤晒爆皮了。”

“没事二叔,在家,夏天洗海澡时,经常晒爆皮,不怕。”我自信地回二叔。

“嗯,不信你试试,疼啊,晒破皮。麦芒刺着还痒痒刺挠。”二叔提醒我。

我不以为然。割麦子用镰刀,二叔安排堂兄带着我,再三交代,镰刀很快,尽量不让我用。

下午,晴空万里,烈日当头,坐着小义的驴车,上了一支,就看到一眼望不到边的金黄色麦浪,低垂的麦穗在热风中随风摇摆,像羞红了脸的少女,身姿诱人。

看着堂兄和小义熟练地割倒一片片的麦子,感到应该很有成就感,我也还是想试试。

堂兄细心地教了我,把住麦秸,一定要握紧镰刀从根稍上的地方用力割,一定不能胡乱砍来砍去容易伤到自己。

看着简单,实际操作起来技术含量还是蛮高的,手劲也不足,脚底站得也不稳,一用力割,没等麦子割倒,自己先东倒西歪站不稳了。

堂兄建议我还是换个工种,帮助捆麦子,说这个工作比割麦子还要重要。这样,我就比较心理平衡了,坦然接受了堂兄的建议,从一线退了下来。

捆麦子也是个技术活,大姐一捆麦子捆得又快又多,看起来还很整齐,熨熨帖帖的,排成一排看起来很舒服。

而我捆得都比较少,而且横七竖八,歪歪扭扭,麦子们根本不给初次干农活的我面子。

不过大家都在鼓励我,说我从城市回来,能下地一起干活就很不错了。

谁家的亲戚孩子从城市回来,睡觉都成天挑毛病,这里嫌脏,那里不干净的,更别说能下地干活了。

说得我还真挺不好意思,干活的劲头也更足了。其实心里想着,“我也怕脏,也不习惯啊,但我是真正拿老家当自己的家,就不那么在意了,自己的家有什么可以嫌的?”

打场真是个体力活,已经是半机械化了,二叔租来的脱粒机,我们家里人分工负责,二婶领着大姐,我和小义一起不停地往机器里塞麦子。

二叔和堂兄在出口端提着铁锹往外不停地铲,别堵了出口。

最后一起装麻袋,因为脱粒机是租来的,按小时计费,所以再累,中间也不能休息。休息就是白花钱。

那一夜我今生不忘,我们忙到半夜。终于把家里的口粮田全部脱粒完毕,脱粒机关上那一刻,感觉自己就像虚脱了,一下扑倒在麦粒堆上,躺在粮食上,那么踏实,那么自在,那么解脱。

第二天一早起来,二婶真情实意地狠狠表扬了我,二叔抽着烟坐在八仙桌旁不说话,但嘴角隐约可见笑容。

看样也是对我的表现给予肯定,对自己的侄子还算满意。没在二婶面前丢人。

这几天农忙,大家基本都没顾得正经吃饭,二婶蒸了一大锅馒头,二叔炒了两个菜,二叔喝了杯酒,大家狠狠地饱餐了一顿。小义依然不忘咸菜疙瘩,一手掐馒头,一手咸菜疙瘩。

到现在还在想念二婶蒸的馒头,大锅里,带着金黄的馒头饹,尤其这层饹,又香又脆,食之上品。

这次打场,也让我感觉自己是真正地融入了这个家庭。跟二叔全家人更近了。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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