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入宫觐见当日,爱德蒙伪装得尤其谨慎,心态倒很平静。
临出门前,他还顺手处理了一份贝尔图乔加急送来的事务。
和他在英国的私人驿站有关。起初发现有人形迹可疑在驿馆附近丈量观测,查探后得知是里德侯爵为了扩建自己的庄园,计划买下附近的土地。
私人驿站是他跨境同时处理各地事务的保证, 可以节省很多无意义的奔波,总之牵一发而动全身,重要性不言而喻。
让人把建筑修到跟前, 还在附近活动, 不免会引起注意, 增大暴露的可能,再加上这位侯爵地位不低, 不太适合和他起正面冲突。
爱德蒙思索半刻,做出了回复。
——找个合适的理由, 抢先围着驿馆范围,再往外买二十英里。
等他写完, 马车已经备好, 金发的勋爵拿了手杖刚踏上垫脚,在进入一个封闭空间前,出于习惯扫了一眼四下的环境, 看到隔壁别墅廊柱后自在抽旱烟的哑仆, 脚下差点没踩稳,被一边的英国管家扶住了。
确定那就是阿里,爱德蒙还是定神坐进了车里, 抱着一丝希望问:“隔壁的房子又被卖出去了?”
管家知道雇主的性格,所以早就趁着公证人离开时, 塞钱打探过了,自如应答:“是,新住客是一位姓班纳特的年轻绅士。哈福德郡人, 剑桥大学在读,是个很活跃的青年演说家。”
——他和克里斯班纳特只隔着一栋墙。
这些部分他比眼前的人还清楚得多,只是太过惊讶,爱德蒙还是听了一遍。
他保持冷静说:“我交代过,如果那对老夫妇搬走转卖,你就将这栋房子买下来的吧。”
符合“威尔莫勋爵”身份的伦敦住处,最贵的选择就是摄政街,它是当今国王做摄政王的时候修筑的林荫大道,建筑风格自然也都是国王得意的杰作——联排别墅。
这种建筑群看上去整体美观、简洁大方,却不像独栋别墅那样有私密性。
所以一年前,爱德蒙特意挑了整个苑内只有两栋的这一排,计划日后将隔壁也买下打通,因为当时住着一对年迈不便行动的男爵夫妇,后来他又临时出国,便将计划搁置了。
管家无奈说:“勋爵,会被您这样的富豪看中,谁都知道这里地段好啊。外交大臣特意嘱咐了租下来的房源,我实在不敢替您去争——啊,这位外交大臣,就是班纳特的老师。”
“外交大臣一开始就相中了这一间?”爱德蒙心下警惕起来。
他心中还是觉得太巧了一些,不由担忧是不是在侯爵夫人面前露面,导致漏了马脚,于是被这位对弟子一举一动都观察着的老师注意到了。
“当然不是,侯爵阁下还没回国,他的律师就在全城搜集过了,遇到条件非常好的房子就直接预约租下(空置着挣钱谁不愿意呢)。依我看,您既然想要进入上流社会,也可以与这位新邻居多走动走动,他这么受一位国务大臣的器重,日后前途一定不可小视。”
为了学生心细到这种地步,爱德蒙高兴的同时,又控制不住担忧起来。
房子尚且如此,未来要成家时,这位控制欲如此强的严师,恐怕也会从一群英国的贵族小姐里筛选一番,然后让年轻人在里面相看妻子。
——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
马车踏上圣詹姆斯大街时,他已经冷着脸戴上了手套。
爱德蒙的引见人是克拉伦斯公爵,即威廉王子,作为国王三弟,威廉王子十三岁就参加了英国海军,之后的大半辈子漂泊在海上,言谈举止都带着很重的水手习气。
因为黑尔先生的案子,爱德蒙与他搭上了线,几次通信后,凭借威尔莫勋爵“自小跑船在外”的经历,很轻松就和这位怀念海军生活的王子找到了共同语言,趁着三王子回到伦敦进行了会面交谈,得到了今天觐见的机会。
宫中侍从将他们引到一间接待室,让他们稍等。
在前往询问后,侍从折回来,请他们随自己过去。
国王站在一个巨大辉煌挂满了衣帽的房间里,正对着一排完全崭新的精美衣服,托着下颚思索,等他们进来才缓缓回身,受了他们的礼。
面对自己的弟弟和一位勋爵,国王很自在随意,抬手请他们落座。
和行伍走过的三弟完全不同,因为长期不健康的饮食习惯,国王很胖,坐下来后尤其明显。即使六十多了也非常在意自己的形象,围了好几层领巾来挡住双下巴,好让自己的脸小一些。
爱德蒙连信仰都崩塌,更加没将一国之君放在眼里,应对态度很自然。
水手唐泰斯曾和被流放的拿破仑见过一面,还有过短暂的交流,那位曾使得整个欧洲大陆臣服的法国元帅,当时虽然意气风发,但也看得出来受过一番挫折。
而命运的转变也开始于此,这短暂的会面谈话,使他被陷害为拿破仑党人入狱,出狱之后的几年里,爱德蒙为了获取一些地位和消息,又见过了无数国王皇帝。
爱德蒙逐渐领会到,曾经看上去遥不可及的帝王将相,说到底也只是人。
是人,就有弱点。
眼前的胖子国王也算是经历过不少风雨了,在他任内,英国打败了拿破仑,发展成为第一强国……
虽然这些成就没一个是这位国王做的。
没有政治头脑的国王有一颗艺术心,喜欢画,更喜欢大兴土木搞建筑。
说到底,被称为“英格兰第一绅士”的乔治四世,只是一个拥有很高艺术才华,却偏偏因为出身当了国王,对很多事情心有余力不足,没有自控能力进而自暴自弃的普通胖老头。
爱德蒙在看国王的资料时,早在那些传闻轶事里就察觉到了,国王恰好是他最容易交好的类型。
果然,在他提出自己就住在摄政街,也非常喜爱欣赏国王的建筑风格,要赞助一笔巨额钱款后,国王当场就喜不自胜,说着要给他颁发好几枚勋章,被近侍好不容易才劝阻了。
自己的艺术得到赞赏,而且评论都说得非常到位精准,绝不是过去那些胡乱拍马屁的人能及,国王对金发勋爵感兴趣起来。
一番谈话后,国王更加惊奇发现,这个“海船上长大,在海外发财,四处游历做慈善,刚回国一年”的英国人,对各个时代欧洲各国的建筑风格都了若指掌,而谈到那些来源时,更让他相信,这个人对文学和绘画的鉴赏也非常在行。
国王由衷道:“下周我要去温莎城堡,我的多数藏画都放在那,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护照可以造假或者顶替,但英国的勋章却能替他彻底把这个坐实,爱德蒙自然躬身表示很荣幸。
更多艺术的话题可以下次再聊,国王便把注意力放回了三弟身上。
他们的父亲乔治三世是个难得专一的好国王,没有情妇,和皇后有十五个孩子,因此,兄弟之间关系说不上多么好,和睦还是有的。
一番寒暄和问候过后,威廉王子看向那排衣服,问:“陛下今日要出门吗?”
国王笑了:“来得正好,你前天也见过班纳特一次。我已经筛选过一遍了,你看哪一套更适合他?”
三王子在海军这么多年,实在不理解大哥年轻时爱打扮的文艺作风,现在年纪大总算消停,没想到又热衷起看人打扮了,无奈说:“陛下不如全送了。”
国王失笑摇头,决定不和没有浪漫细胞的人说话,转向刚刚说得颇得他心的勋爵,详细描述了一番克莉丝,将这个长相相当符合他美学的年轻人吹得天花乱坠,末了才加一句:“当然,也非常有才华。我无意在海德公园见到他的演讲,之后就隐藏在人群里,场场不落。”
而且觉得神话里“任性的神明很有意思”。
任性的国王想到这里,觉得年轻人更有趣了,愉快转向陷入思索的勋爵。
“你觉得班纳特穿哪件会更好看?”
“……”
克莉丝放下邀请函,瞪着眼前这套繁复花哨的男装,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可以放弃拼实力,直接靠脸取胜了。
这个时代的国王并不是完全是吉祥物,作为英国社会阶级鄙视链顶层,未来顶头上司,被他器重基本就是伦敦每日“头条”预定了。
当然,奔七的老人家肯定也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她很确定,国王是把自己当成了衣服架子,用来实现年轻时没能穿这些亲自参与设计衣服的遗憾。
克莉丝看过国王年轻(那时候还是摄政王)的画像,所有被他器重的御用画师,无一例外都是“p图高手”,摄政王不是胖吗,把场景变大,衣服变厚重,摄政王脸宽,那就画侧面,根本看不到脖子,肤色给您调得可白了,头发绝对浓密,唇红齿白,鼻子高挺。
王后也看过国王的“照骗”,结果在他们第一次正式见面时大呼上当。
克莉丝给欧也妮写信平复心情,才开始试衣服,她很快发现,就像小时候被苛待所以暴饮暴食一样,国王自己大半辈子没能瘦过,于是把这些衣服的腰封和袖子都设计得特别细。
仗着作为女性的骨架才刚好穿上了,她站在镜子前开始发愁。
选的这套衣服也太……小公主了点。
多层细褶,金线刺绣,蕾丝,荷叶边,宝石吊坠。
没想到国王陛下这么少女心。
克莉丝只能安慰自己,这些装饰本来就是男人发明给他们自己穿的,自己穿出去也只能说是复古,而且这几年流行化装舞会,偶尔看到街上穿什么模样的人都有,再说了,自己坐马车过去,不会被围观的。
到了一周后约定的时间,是难得的晴天,大学生心情复杂穿上了这套衣服,走下马车,仰头看恢弘的哥特风城堡,突然就什么都忘了,惊叹着倒退,突然撞上了一个人。
扶住失控的宽檐帽,唯恐对方被自己的高跟鞋踩到,克莉丝连忙道歉,有些艰难仰面,很快惊讶开口。
“……勋爵先生?”
假冒的勋爵只是看她,像是呆住了。
这个画面太过头了一些。
纱质堆叠的领巾,敞开的华丽披风里是紧瘦暗纹的短上衣,从领口顺着对襟刺绣了精致的花藤,十八世纪风格的深色厚外套的腰被收得很细,不堪一握,下摆却裙样散开,洁白的丝袜在套裤和稍高跟的长靴之间若隐若现。
被荷叶边衬得更细长的手扶着大大的宽檐帽,露出一年以来只敢在夜深饮酒时才去想念的面庞,明亮如星的眼睛受到惊吓一样睁大,专注看着他,帽上柔软洁白的鸵鸟毛像是长长的耳朵,随着风晃了晃。
这一下羽毛如同撩到了爱德蒙心里。
连着一年的给自己的暗示全数溃不成军。
——这个人,他根本逃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