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我们就住在了蒙古包里面,不止貂蝉和那两个尚未成年的小女孩,所有人都觉得很新奇,甚至还包括见多识广而且不近女色的刘能。我慷慨的拿出一半梅子酒当做礼物送给了这个叫做休屠的部落,大家都很高兴。部落首领金心水现在就坐在我的身边,大着舌头说:“远方的尊贵客人呀,再喝一碗,这碗酒里面有我们整个休屠部落对客人浓浓的敬意和大汉与匈奴之间长久的感情。”
休屠部落?!好熟悉的名字。我满饮之后问道:“武皇帝时,有位叫金日的……可是贵部的先人?”
“那是先祖的先祖的先祖。”金心水已经喝得差不多了,醉眼朦胧的又去倒酒。“当年先先先祖在你们汉朝为官,也是很显赫一时的,泽被后人。后来王莽乱政,先先祖不愿意和他沆瀣一气,于是又重新回到了草原。先祖们在这里重新扎根,牧羊放马、繁衍生息……一晃又是几百年了。客人呀,恕我直言,你们汉朝如今的局势恐怕还不如王莽那时候呢。”
“金日?”东方朔在一旁皱着眉头喃喃自语:“这个名字好生熟悉,我肯定是在哪里曾经听过的。”
匈奴人的残暴与好客同样出名,最后除了赵云和女眷以外我们都喝醉了。魏延躺在蒙古包里面,连眼睛都睁不开还在不断的要酒;张小让伏在他身上,嘴角流出长长的涎水弄湿了魏延的护心镜;东方朔靠在一旁,口中说着谁都听不懂的梦话;徐庶站在敖包中央,挥着手臂大声念着谁都听不懂的诗。赵云先把徐庶放倒,他晃了两下最后是没有起来,接着赵云把他们一个个放平整,然后自己找个地方睡了。我的情况则要好得多,一来是有仨老婆照顾;二来是在现代久经蒸馏酒的磨练,三国时那些度数偏低的发酵酒根本不算什么,就是感觉有点涨肚。
但酒的度数再低也还是酒。
我在蒙古包中央手舞足蹈,边跳边一件件往下脱着衣服;曹节和袁绮在我左右两边紧张的做出伸手欲扶的姿势;貂蝉跟在我身后将被我踢翻的椅子凳子罐子什么的一个个扶起来,口中不住的叮嘱的小心点再小心点。我说朕没醉用不着小心。貂蝉说我没说你我说她俩呢。我看了看两边的小老婆们,觉得她俩确实喝多了应该小心一点,没看她俩都在晃嘛。你看,还摔倒了,还俩人一起摔倒了……我的脑袋怎么这么疼?是撞到蓝天了吗?
貂蝉她们三个合力把我抬上矮塌时,我口中还在喃喃的说:“蒙古族也是我华夏子民,也是我们的兄弟,挹娄也一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朕对他们要一视同仁。”
第二天不但我们没起来,金心水也没起来。蒙古草原上部落之间的距离很远,要不是一早出发的话多半就要在野外过夜了。等我俩互道早安时太阳已经有西沉的趋势了,于是我们只好在休屠又住了一晚。
这时的草原还没有退化,牧草都有一人多高,真是像诗中说的一样风吹草低见牛羊。我们骑着马在草地上徐徐行走,欣赏着草原的秋色。正是候鸟南飞的季节,空中不断有雁阵掠过,行列很是整齐。我们的马车已经在金心水的建议下改成用牛来拉,他说反正草原上没有路,拉车的话牛马都走不快,牛的力气还大些,万一车轮陷到坑里还好办些。于是貂蝉她们现在就坐在牛车上,对四周的景色指指点点。
后来她们就坐烦了,都说要骑马。
曹操和袁绍的女儿(他俩分别的女儿,不是他俩在一起生的)会骑马我并不觉得奇怪,但貂蝉也会就让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了。看出我眼中的怀疑后貂蝉轻哼了一身翻身上马,却比我的骑术要精湛得多了。她有些骄傲的看了我一眼,在马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去追曹节和袁绮了,我坐在牛车上,懒洋洋的靠在那里,口中哼出了“敕勒川,阴山下……”
我是很好奇那些匈奴人是怎么在茫茫的草原上找到路的,在我眼里走过的所有地方都一样,就连偶尔出现的一个个小山包都显得是那么雷同,不但形状,就连颜色都一样,放眼望去全是黄绿色的枯草。难道他们和东方朔一样,也是靠鼻子嗅的?
怎么找到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找到路!俺刘能可不想迷失在这苍茫而富有诗意的草原上。尽管我知道如果出现意外,未来的史书一定会大肆讴歌俺刘能以帝王之尊深入草原去拯救自己子民的壮举,但什么都不如活着重要。再说俺刘能虽然经常自称孤家寡人,但现在身边却带了三个如花似玉的大小美女……还是别给陈寿这个机会的好。
但历史往往与人所设想的结局大相径庭,就算是帝王之尊也不能控制它的发展。如果给陈寿一个机会……
帝携三妃奔,迷于草原,数日,薨。《三国志》陈寿
至于野史会怎么写……那就不是俺刘能的想象力所能达到的高度了。不过看以金心水为首的几个匈奴人始终神情自若,时不时的还会喝上一口酒,我觉得应该是没有迷路才对。现在,我和几个大小老婆的命算是保住了,史学家也就少了许多发挥的空间。
果然,黄昏时分,我们到达了下一个部落,他们的首领不会讲汉语,但在听完金心水的介绍后对我们很是热情。于是重复了唱歌跳舞喝酒宿醉的过程之后,我们又耽搁了两天才能重新上路。金心水说这是草原上的常态,按这个行进速度我们下雪之前也许能赶到王庭。
虽然有人写诗说胡天八月即飞雪,但那也未免太夸张了一些,基本上第一场雪还都在九月份。越往草原深处走人迹便越是稀少,有两天还因为没能找到部落而不得不露宿荒野,好在我和老婆们都可以在牛车里过夜,随行诸人身体也都很棒,倒是没人生病。终于,当第一场雪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时,金心水举起马鞭向远处彤云密布的地方指去,满怀向往的说:“那里就是王庭了,我匈奴左贤王现在就驻跸在这里。”
我顺着马鞭望去,只见厚厚的云层下面隐隐有一大团黑乎乎的东西,离得太远看不真切,也许就是金心水口中的王庭吧?单看规模比起俺刘能的宫殿那是要差得太多了,远远达不到能容纳三千粉黛的基本要求。
俺刘能作为一个不近女色之人,住那么大的房子是不是显得有点太奢侈了?
“那今天晚上还是唱歌跳舞喝酒这套流程吗?”我问。
“今天不会了。”金心水说。正当我以为毕竟王庭和普通部落有所不同时,他又补充说:“今天下雪,所以不能在外面跳舞,但喝酒是肯定要喝的。左贤王的酒量,在匈奴的英雄里面可是大大的有名,客人您正好见识一下。”
说实话我已经有点喝怕了,再淡的酒也不能每天都喝水一样喝呀。这些匈奴人虽然每次都比我先醉,但第二天起来就像没事一样……这个自我修复的能力是我实在难以望其项背的。而这个左贤王还是匈奴中喝酒的英雄……我该不会出师未捷身先死吧?
“小金呀。”现在我和金心水已经很熟了,面带难色的说:“你们左贤王是十几个部族的首领,而我就是一个商人……这身份地位也不匹配呀,实在是高攀不上,还是不喝了吧。”
“那有什么?”金心水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我们匈奴没有你们汉朝那么多的繁文缛节,您从远方来,自然就是我们的客人,作为主人又怎能不尽地主之谊呢?再说,我们匈奴人最是敬重英雄,你要是能在酒量上展示出超人的实力,以后生意也会好做得多。”
“难道只要能喝酒才算英雄吗?就没有其他方面能体现出来我的英雄气概了吗?我可是多才多艺的。”我挽起袖子,一边努力的展示着自己微微凸起很有型的肱二头肌一边颇为不解的问到。
“当然也有。”金心水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却根本没看我的胳膊。“还有骑马、射摔跤和决斗。尊贵的客人啊,您想选哪一个?”
“那让我的随从来比试可以吗?”我还是不死心的问。
“不行,除非你让你的随从来做生意,然后你当随从。”
……那还是算了吧,虽然我不介意当赵云或者魏延的随从,但我不太相信他们这种狭隘的民族主义者能够处理好与异族的矛盾,万一引发了战争俺刘能客死异乡事小,破坏了大汉与匈奴之间的传统友谊事可就大了。金心水见我不再接话,以为我还是不肯放弃主人的身份,哈哈笑了两声走到前面去了。我连忙拍马跟上,胃里已经开始感觉到酒精的烧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