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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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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里揣了这么多钱,张哲辉特豪气,又是当着美女的面,气焰稍微嚣张了点。

现在正是后悔莫及啊!不过,就算重头再来一次,张哲辉也同样会挺身而出,眼睁睁看着娇弱的女人被男人凌辱,这样的事儿,他做不到。

心里说不出来的滋味,也不知道明天他还能不能在四九城待下去了,四大家族,林家?张哲辉没听说过,听起来应该很厉害。至少,他的偶像钱志高就不舍得买兰博基尼。

“呼!”

张哲辉略带责怪,盯着钟倩狐疑道。“看你这样子,也不像缺钱花,怎么钟老还要卖掉祖传的宝贝?”

钟倩虽然穿的比较简朴,但有林章这么个富家子弟追求,她还能缺了钱花?

这三年来,张哲辉绞尽了脑汁,变着法儿赚钱,辛辛苦苦省吃俭用才赚了三十万。一夜之间,被杨德成坑的毛都不剩。林章动不动就掏一百万塞往外丢,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林章是想着法子败家,他唯一的苦恼,估计是花不完钱吧!

钟倩带张哲辉钻进公园附近的巷子里,进了一家火锅店,这馆子装修简陋,但整理的还算比较干净。“这家馆子火锅很便宜,就是特别辣,待会儿你吃点试试,保管你以后会爱上麻辣火锅的滋味。”

钟倩避开张哲辉的疑问,“你会喝酒吧?”

吃辛辣火锅,就得搭配啤酒,饮料不解辣。

想想,在四川的冬天,天气严寒,山里湿气重。一群汉子围绕着一口大锅,光着膀子,手里抓着双筷子,从锅里夹着自己爱吃的菜色,大口大口塞进嘴里。辣的嘴唇鲜红,舌头发麻,浑身大汗淋漓。

再去冻骨的河水里把啤酒取出来,咕噜噜大口大口倒进肠子,那滋味这才是真正的冰火两重天。

心情不好的时候,钟倩常来这家火锅店,叫上一盆火锅,三两瓶啤酒,卷起袖子,像个爷们儿,架起脚。对一旁惊诧的目光视若无睹,甩开腮帮子,大口大口吞咽。

只有在这时,她才能忘记一切,感觉自己还活着。

钟倩痛恨自己,痛恨自己为什么生的这么漂亮?为什么不是个男孩儿?为什么上天要这样对她?

很小的时候,邻居家长们就规劝自家小孩儿不要跟她玩耍,说她是扫把星,克死了自己的爹妈。

好不容易摆脱了孤零零的童年,长大了,身边同样没有一个朋友。心里委屈,连个倾诉的人也找不到。

在幼儿园念书的时候,爹妈去接她,路上出了车祸,双双离开了人世。这能怪她吗?爹妈不在了,钟倩比谁都伤心。她一个小孩子,面对周边有色眼镜,除了在无人的夜里,抱着枕头无声的哭泣,她还能怎样?

爷爷是唯一疼爱她的人,一把屎一把尿,把她拉扯大。钟倩懂得感恩,她从小学习成绩就很好,终于熬到大学毕业了。爷爷已是满头银丝,迟暮之年,没几年好活了。

出来了。

钟倩眼巴巴拿着名牌大学文凭,满心欢喜去应聘。她想靠自己的能力,赚点钱,让爷爷在人生的最后这段旅程,能享享清福。

她甚至在某个夜里,梦到自己拿着第一笔工资,给爷爷换了一个新的拐杖。可是结果呢!两三个月,钟倩的脚步,几乎走遍了四九城的每一家公司,工厂,从总裁助理,到主管,经理,服务员,裁缝……只要人事单位有招人的,不管什么职位,她都去应聘了。

结果,处处碰壁,没有人愿意跟一个白血病患者当同事。

钟倩绝望了,拿到体检单那会儿,扑在爷爷怀里哭昏过去。如果不是爷爷还在世,钟倩早支撑不到现在。

她无数次不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如果是个男孩儿就好了,至少还能去天桥下拉板车,干点零活。

没多会儿,桌子底下的一箱空啤酒瓶又换了一箱满满的。

酒不醉人人自醉,钟倩拭去眼角的泪渍,自嘲的笑了笑。

“喝的有点高了,你别介意。”

看着眼前楚楚可怜的女孩儿,张哲辉真想把她揽入怀中,紧紧抱着,再也不松开。没想到,她外表丽质坚强,背后却有着这么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曾在跟钟老的交谈中,有听钟老说过,钟倩很坚强很开朗。想她,应该是不想给爷爷带来伤感,强颜欢笑吧!

真是个懂事的女孩儿。

张哲辉点燃一支烟,叼在嘴里,却被钟倩一把夺过,毫不避讳,塞进她自己嘴里狠吸了两口,呛的眼泪直飞。“你能跟我说,我很开心。”张哲辉翻出烟盒,想再找一根,才发觉烟盒里没烟了。

他烟瘾重,最爱抽这种脸颊的重金属了,给中华都不换。火锅店最便宜的也是二十多块钱一包,没廉价的卖。

张哲辉舔了舔嘴唇,抢过钟倩手里的烟屁股,塞进嘴里狠命吸了两口,上面还沾了不少钟倩的口水。

张哲辉没觉得有异,对面坐着的钟倩,却是满心感动。虽说白血病是造血功能障碍引起的,不具有传染性。但知道她患了白血病的人,哪个见了她不像见了鬼一样?

“没什么想不开的。”

张哲辉掐灭烟蒂,“你知道嘛!前几天我和你一样,也想去自杀,事实上,我也正准备这么干。”

“嗯?为什么啊?”

钟倩挺好奇,男人自寻短见的事情,真不多见。

张哲辉提起酒瓶,“来,走个。”

两人又干了大半瓶,张哲辉不急不缓,脸上没太大变化,像是在诉说别人的故事。“你爷爷应该给你说我是玩古董的吧?就在三天前,我跟了一年的师父,从老家找来两个远方亲戚,把他以前花重金买的一个赝品,设计以五十万的价格,转让给我。”

张哲辉自嘲的笑了笑。“我一个乡下穷小子,为了买这个赝品,让爹妈朝亲戚借了十五万,又把爹妈攒了一辈子的棺材板,也拿过来买下这个赝品。亏自己还*笔的幻想着过年回家给老人家在县城买一套房子,以为转手卖出去能赚个千八百万的,找个漂漂亮亮的女孩儿,结婚生子,这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

火锅店里,两人如同多年的知己般,相互倾诉着人生旅途中,多般的不易。正是钟倩善意的一举,让张哲辉免遭残害。

两人吃火锅喝酒时,古玩街已经闹翻了天,几帮人,手持刀棍,极为嚣张跋扈。在古玩街整整找了两个多小时,确定张哲辉不在古玩街之后,留下眼线,扬长而去。

张哲辉很少喝酒,他必须随时保持脑袋清醒,才有精神考究古玩。钟倩经常买醉,酒量比张哲辉好多了。

桌子底下,整整两箱啤酒,被他们干掉了一箱半。

意外的喝醉的是钟倩,她趴在桌子上,喃喃梦呓。

张哲辉的情况要好上不少,喝了七八瓶,也只是觉得脑袋比较重,昏昏沉沉,泛着迷糊。“倩倩,起来了,我们回家吧!”张哲辉结了账,一下又去了好几百,他拽着钟倩肋下,将她反过身背了起来。

“嗯!”

张哲辉背着钟倩出来店,冷风侵袭,趴在张哲辉背上的钟倩,稍微清醒一些,她有气无力的摆了摆手,声若蚊蝇,呢喃道。“不回去,不能回去,我们去宾馆住吧。林章肯定叫人在家门口等你,我不要你受到伤害。”

钟倩太了解林章了,这种二世子,她见得多了。

感受着后背钟倩的体温,张哲辉很是感动,醉成这样了,还惦记着自己。

这么善良的女孩儿,为什么命运如此坎坷。

阵阵晚风如刀子般刮过张哲辉的脸颊。林章二字,如同一盆冰水,从他头上浇灌下来,冻的人骨头都要裂了。

张哲辉清醒不少,钟老家是不能回去了,至少短时间之内,不能回去。

这么晚,钟倩又醉成这样,只能去宾馆了。

张哲辉就近找了一家宾馆,在前台胖子猥琐的目光中,张哲辉背着钟倩上了楼。他开了两间房,是背着个大美人,可张哲辉心里半点杂念都没有。林章的事儿,压在他心头,像一块大石头,压的他喘不过气来。

钟倩这么善良,纯洁,犹如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令人难以升起半点杂念。她得了白血病,宁愿命都不要了,也不跟一个富家子弟处对象。

张哲辉甚至感觉她不应该呆在人世间,她是天上的仙女,一点也不像大都市里爱慕虚荣的女孩儿。钟倩卷缩着身子,躺在床上无助的摸样,像只受伤的流浪猫,躺在阳光下的角落里,独自一人舔着伤口,无人问津。

“呼!”

张哲辉吐出一口气,细细打量着酣睡如猪的钟倩。

真的好美。

就是脸太白了,给人病态感。

这么漂亮,又心地善良的女人,居然得了白血病,上天真是不公,希望她能早点痊愈吧!

张哲辉屈膝半蹲,抱着钟倩的腿,帮她脱了鞋子,袜子。

谁要是娶了她,做梦都能偷笑。哎!只可惜,自己没那好命。明天打听下林章的背景,如果连钱志高也没办法罩着他话,还是尽快离开这里为好。

只要造世鼎能感知到能量,去哪儿都能赚到钱。

“别走。”

张哲辉转过身,正准备离开。一只小手搭上他的手臂,紧紧拽着。“不要离开我,做我朋友好吗?”

做我朋友好吗?

听这话,跟小孩子嘴里说出来的一样,张哲辉却明白朋友对钟倩的含义。

钟倩使劲一拽,力气不小,张哲辉没有戒备,一不小心,向后仰倒了下来。压在钟倩身上,她双眼闭着,嘟着嘴,葱葱玉手摸着胸口,不满的呢喃着。“哎哟!人家痛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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