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天热的很, 村子里很多人都在外面纳凉, 这里没有水泥路,村子里的路基本上都是用土和石块垫起来的, 别说是开过去一辆汽车了,就是一辆马车过去,都会扬起一地的灰尘。
不过现如今汽车还稀罕的很, 村子里的马这会儿也都在马圈里拴着呢,唯一驶过的车子就是老林家这辆自行车了,上面满载着东西,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他婶子, 这是从哪捉来的老母鸡?可真够肥了。”
“这袋子里装的是什么?这么大一布袋。”
“这是你们家老大从部队寄过来了吗?”
……
林母挺直了腰杆,刚想说话呢, 就被老头子抢先了, “是我们家闺女买的, 写的文章被印在书上了,人家得给我闺女稿费,知道啥是稿费不?”
这嘚瑟模样,林母都没眼看了, 是她闺女写的文章, 是她闺女赚的钱,瞧老头子那幅模样,跟他写文章赚了钱一样。
“行了行了,赶紧回家,我还得给我闺女炖母鸡汤呢, 写文章这事儿费脑子,必须得好好补补,而且下周就是升学考试了,镇中学还指望我闺女再考个全县第一呢。”林母的嗓门那叫一个大,手里头还抓着老母鸡的两只爪子,看上去特别威武。
不过林母再是威武,手里抓的老母鸡再是肥硕,小姑娘们看的还是推着自行车的林成家,哪怕天已经完全黑下去了,但是在璀璨的星光下,仍旧能够将轮廓看得清楚,更别提那双无处安放的大长腿了。
在女生眼里,仅从外貌来评判的话,脸好占一半,腿长占一半,刚好林成家这两项都占上了。
小姑娘们都比较注重外貌,其他人可就不是了,尤其是上了年纪的大叔大婶,对于赚钱的事情可以说是相当重视,虽然写稿子这事儿他们办不了,不过家里头总有识字的人,也可以试一试。
就算试不成,林家丫头今年也十五六岁了,这个年纪亲事已经可以相看起来了,再过几年也就可以结婚了,这孩子要是娶回家,那不就相当于娶回家一个金疙瘩。
动心思的人还真不少,只不过林母赶着要回家,所以其他人才没来得及打听那么仔细,不过来日方长,都在一个村子里住着,哪还有打听不到的事情。
家里的晚饭早就已经做好了,玉米粥、菜窝窝、凉拌黄瓜、清炒豆角。
“这顿饭都别吃得太饱,我现在就把这鸡杀了,晚上炖出来,别到时候撑的睡不着觉。”林母道,进了院子之后根本就没把手里的鸡放下,直接去厨房把菜刀拿出来,杀鸡、放血、去毛、开膛、破肚,整个过程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说是熬母鸡汤,但是也不可能只往里面放鸡肉,先是往锅里倒油,油热了之后往里放葱姜,然后倒入切好的鸡肉和土豆块儿,翻炒一会之后再加水。
之后就是慢功夫了,要想把鸡肉炖烂糊,起码要两个小时。
除了除夕夜以外,一家人很少有这种晚上一起熬夜的机会,不过被鸡肉的香味勾着,每个人都精神奕奕,没有一点想要睡觉的意思。
林成珠被要求念了一遍自己的小说——月牙姑娘,再一次庆幸自己写的不是青春言情类小说,而是这种光伟正的风格,不然的话,她还真的会念不出口。
一篇只刊登了6000字的小说,从头到尾念完也花不了多长时间,林成珠剩下的时间基本上都用来看杂志上的其他小说了,不得不说,穿越不是万能的,她的文笔跟小说月刊上的其他作者比起来,连中上都排不到,唯一的亮点就是题材了,这本月刊上十篇有九篇都是批判性很强的小说,像月牙姑娘这种‘平淡风’的,实在是少得可怜。
果然,她还是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的,暑假除了提前预习功课之外,还得好好练习文笔,争取以后能靠写东西生活。
林母拿着碗大的勺子,从厨房走到堂屋,再从堂屋走到厨房,就没有停下来的时候,看着众人的馋样,心里头得意的很,以前还都觉得她做饭不好吃呢,现在看来不是她的手艺不好,而是食材不够好,要是整天能大鱼大肉的吃,谁还会嫌她做饭不好吃。
“妈,应该熬的差不多了吧。”刘花实在忍不住了,从吃完饭到现在,她都喝了两大碗凉白开了,再喝下去,肚子都要喝成水饱了。
林成珠也有些熬不住了,上辈子晚自习下课就得十点钟了,上床睡觉差不多得到11点多,但是照样有精神,现在习惯了早睡,一过十点就开始打哈欠,要不是怕辜负她妈一番心意,她早就想去睡了。
林母其实也不太能精准的把握住火候,毕竟她也没熬过几回母鸡汤,不过听人说这样的汤熬得越久就越入味,本来她是打算再多熬一会儿的,刚想说话,就见闺女打了个秀气的哈欠。
“行,那就先盛出来一人一碗,明天早上我再往里加一些土豆继续熬。”
这回不用林母说,一家人全都起身去厨房端碗,各拿各的站成一排,至于给每个人分多少鸡肉和土豆,那就全凭林母的心意了。
不管是林父,还是刚进门没多久的刘花,对此都没有任何意见。
不过林母做事情也是相当的敞亮,每个人碗里都是满的,锅里的土豆全都盛出来了,至于鸡肉,每个人两块,其中俩鸡腿儿是老头和闺女的,俩鸡翅膀是老二和老三的,其他的肉块就随意了,舀到哪块是哪块。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就这些了,明天两更奉上,晚安,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