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人是空着手来的, 走的时候却背了三袋的粮食, 不得不说这种从铁公鸡身上拔毛的感觉,真的是太爽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 简宁留下了,而且是她主动留下的,简家人也没反对。
少了一个碍眼的人在家里头晃悠, 大家也能清静清静,等过段时间,林成峰回来以后,离婚手续一办, 这包袱就算是彻底甩下去了。
林成珠也没想到事情会进展的这么顺利,既没有撕逼, 也没有打架, 而且还得了三袋粮食, 把女主留在了娘家。
全程都是她妈出面,也就最开始的时候二嫂帮衬了一把,剩下的人,包括她在内, 这次过去就是去撑个人场的, 没发挥多少作用。
“回家蒸白面馒头吃,妈再给你们来盘凉拌黄瓜、西红柿炒鸡蛋,咱们好好庆祝庆祝。”她早就想把简宁撵回去了,一天到晚那么多心眼,就知道往自家人身上使, 还想要她儿子寄回来的津贴,真是想得美,她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难道是给儿媳妇养的。
刘花猛点头,“妈,再熬个绿豆汤吧。”她都还不知道绿豆汤是什么滋味儿呢。
林母今天高兴,更何况她一直瞧老二媳妇挺顺眼的,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了。
倒是林成业,两边的腮帮子都红了,回头真得跟媳妇好好说说,不能总是跟妈要东西吃,都这么大的人了,哪有这样的,三弟和小妹还在一边看着呢。
除了林成业被臊得脸通红之外,其他人还真没什么反应,大概是因为简宁的原因,现在老林家的人,对老二媳妇的要求真的不高,只要别整天吃闲饭,也别整天使歪脑筋就行。
林成家甚至还有些高兴呢,好东西就得吃到肚子里才是好东西,放在他1妈的柜子里,吃不着,碰不到,那有什么意思。
不比来的时候着急忙慌的,回去的时候,步子就慢多了,反正大家都是请了一天的假,回去早了也没什么用。
农村都是大家庭,但凡是本家的人,那都是自己人,本家人的姻亲那也是自家的亲戚,所以这十里八村的随便找出两家人来,都能七拐八拐的扯上关系,不过那得往族谱上聊才行,大多数人见面的时候,还是挺面生的。
不过这一点对林成家来说不成立,他这张脸相当有辨识度,而且平时又喜欢四处瞎转悠,关键是长得招蜂引蝶,大姑娘小媳妇都喜欢瞧,懂得分辨美丑的小娃娃,上了年纪的老人家,那也是喜欢看长相俊俏的人。
早上来的时候正好赶上上工,路上根本就没几个行人,不过走回家的时候,路过两个村子正好赶上中午饭点儿,路上来来回回的都是人。
这可就热闹了,真认识的没几个,不过出来凑热闹的却是不少,多是女人,上了年纪的老大娘,盘起头发来的中年女同志,还有未嫁的小姑娘们。
已婚的女同志大大方方的看,未婚的女同志就羞涩多了,要么让旁人挡着,偷偷的瞧,要么低着头,斜着眼睛瞧。
林成珠一身的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没想到这个世界,看脸的人也这么多。
林成家昂首挺胸,唇角微微勾起,确实是一副好皮囊,不过这得意的样子也确实挺欠揍的。
“赶紧走,干嘛呢。”林母皱着眉头道,再这么招蜂引蝶的,还怎么说媳妇,哪家的父母愿意把女儿嫁给这样的男人,脸好有什么用,老天爷又不是看脸给饭吃。
林成家既得意又有些不耐烦,往前快走了几步,还没等他开口说话呢,手里头就被塞了一个苹果,一看就是山上摘的青苹果,特别小,关键是这时候的苹果还不甜,甚至有一部分还会发涩。
不过林成家一点都不嫌弃,仔细端详后,将其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妈,你也看见了吧,我以后不管是娶媳妇,还是养家肯定都不用你操心,彩礼钱都不用你往外拿,肯定是你四个孩子里最省心的一个。”
等什么时候想结婚了,他就找一个家里富裕又大方的对象,还得有把子力气,婚后也能养得起他。
反正没结婚的女人这么多,总会有一个有钱有力还为色所迷的。
“这可是你说的,以后等你结婚的时候,可别问我要彩礼钱,要是入赘的话,那也别问我要嫁妆。”林母扭过头来道,小孩就是容易把事情想简单了,嫁娶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儿,一张脸就够了,这又不是选电影明星。
林成家还处在对自己盛世美颜的迷恋里,“我说的,妈你就等着瞧吧,你儿子靠脸就能活。”
“那今天回去你也不用吃饭了,照着镜子看脸就行了。”林成珠忍不住凉凉的道,如今可不是后世,小鲜肉靠颜粉就能吃饭。
“这怎么能一样,就像妈觉得你读书好,以后会有出息,但是现在读书也不能填饱肚子,总不能他们吃饭,给我一块镜子,给你一本书吧。”林成家反驳道,别欺负他读书少,多吃了好几年的饭,难道他还说不过林成珠这个小丫头。
林成珠哑口无言,仔细想想三哥说的还挺有道理的,脑子里储备的知识是一项能力,脸长得好同样也是一项能力,区别就是,前者是后天努力得来的,后者则是得天独厚,生来就有的。
作为一个外貌上没有被上天厚爱的人,她也只能老老实实的读书了。
林成珠一边想着,一边自己就乐了,眉眼弯弯,唇角勾起,脸颊上还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林母忍不住揽过闺女,“妈瞧着还是我闺女最好看。”
林母说这话不是为了安慰闺女,也不是为了打击老三,而是她心里头就是这么想的,老三确实是人高马大,脸也长得精致,比电影海报上的明星都好看。
不过她闺女也不差呀,虽然不如老三长得精致,但是眼睛大大的,脸和五官都小小的,虽然两腮看起来有些肉嘟嘟的样子,不过很是可爱,而且还特别耐看。
应该是这两年喜欢上读书的关系,闺女整个人看上去跟以前都不太一样了,有点呆,有点软,说话都斯斯文文的,她有时候都怕学校里会有坏同学欺负她闺女,也难怪老大上次回来抽空教了闺女两招,实在是放心不下。
林成珠有些害羞,被妈妈揽在怀里的时候,脸颊都有些发热,这样的经历对她来说真的太少了。
林成家重重地叹了口气,迈开大长腿越过众人,走在前面,眼不见心不烦。
回家之后,虽然是林母安排的伙食,不过做饭的却是刘花,她的手艺比不上简宁,但是跟林母比起来,还是略胜一筹的。
凉拌黄瓜、西红柿炒鸡蛋,还有一盘凉拌蓬蓬芽,配上白面馒头和绿豆汤,饭菜也算得上是丰盛了。
简家人就惨多了,今天拿出去三袋粮食,而且还领回来一个吃闲饭的,自然就得省着点儿吃了,杂粮馒头都没有,直接水煮南瓜,一人一大碗的南瓜,既能当菜吃,也能当干粮吃,煮南瓜的水直接就当汤喝。
简宁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简陋的饭了,本来在林家吃的饭菜跟重生之前比起来就差多了,娘家的饭比林家的饭还要差出一大截来。
简宁根本就没把自己碗里的南瓜吃完,不过怕饿肚子也是吃了一大半。
“家里头就这样的饭菜,要不是赔出去三袋粮食,妈怎么着也得给你做顿馒头,但是现在不行了,有南瓜吃就不错了,年底的时候说不定还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呢。”简母直接把女儿碗里剩下的南瓜倒进自己碗里,嘴上还在哭穷。
“姐,不是我这个当弟妹的说你,做人家儿媳妇就不能那么懒,我嫁给一傻子,都每天那么勤快,你可是嫁给了一个连长,不好好伺候公公婆婆,反而让公公婆婆去伺候你,你可真行,现在好了,你是没在婆家受什么罪,我们被你连累的每天都要吃糠咽菜。”对于这种生在福中不知福的人,她真想上去抽几巴掌。
简宁脸色铁青,心里头恨极,不过整个人却是出奇的冷静,她早就看清楚这几个人了,全都是狠心的。
“我知道你们在怕什么,放心吧,我不会赖在家里白吃白喝的,现在我就去镇上看看,我就不信我一个高中生除了下地干活,就找不到别的事情做了。”简宁说完直接就去拿包袱走人。
原本属于她的房间现在已经满了杂物,想住都没地方住,不过这样也好,反正她对娘家这几个人也不信任,还不如搬出去呢,山洞里、桥洞底下,哪儿不能住人,先慢慢做点小生意,熬过了这几年,她的机会就来了。
上辈子她什么苦没吃过,这辈子也行,老天爷让她重活一世,肯定会善待她的。
“妈,就让她这么走了,万一林家来要人怎么办?”撒泼打滚闹一场倒没什么,就怕人家告她们骗婚,要把当初那600块钱彩礼钱要回去,那可就糟了。
简母并不在意,“工作是那么好找的?你姐就是读书读傻了,城里那么多人都找不着工作呢,更何况她一个农村人,要不了两天肯定回来,到时候就老实了。”
自己闺女自己还不了解吗,心气儿挺高的,但是本事配不上心气儿,要不了几天肯定就灰溜溜的回来了,等心气压下去了,不管是在娘家,还是在婆家,就都老实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