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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章:生物电灯,萤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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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极强的耐心,林书航成功的制服了马群中桀骜不驯的斑马王,威望值暴涨。

这有了坐骑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就连自信心都达到了顶点状态。

虽然成功地驯服了斑马王,不过可惜的是,只能供林书航一人骑行,因为野斑马这种生物是非常认主的,除了自己的主人外,不认任何人。

但身为自己的跟班,林书航也不愿抛下疯将军自己骑马穿越巨草原,就考虑着为他挑选一匹坐骑。

林书航想到了马王,决定让他召集一些斑马过来。想到这林书航将手放在了斑马王的脑袋上,轻轻的抚摸着。

“小可爱,我需要挑选一匹好马,快快把你的马群召集过来。”

对于抚摸脑袋这种方式,那马王似乎显得极为享用,喉咙里发出一种奇怪的呜鸣声。

马王轻甩着尾巴,站在荒凉的大草原上,对着远方嘶鸣了起来。

由于体型巨大,马王的声音很洪亮,能像电磁波一样传到几十公里外的远方,而马王也通常是依靠这种方式来召集自己的马群的。

虽然畏惧那一人一熊,但王命难违,受到马王的召唤,之前那些逃走的野斑马一番犹豫之后,陆陆续续都从远方赶了回来。

一匹,两匹,三匹……

地平线上出现了很多巨斑马的身影。

那些巨斑马如同雨滴一样,在大地上慢慢汇聚,最后组成一道洪流,一支规模庞大的野马群就这样出现在了辽阔的大草原上。

万马奔腾的场面是极其的震撼的,尽管距离还很遥远,可林书航和疯将军还是能感受在地面上的震动。

“快看,那是什么!”

有人发现了远方那片贴着草地快速飞驰的乌云。

“是马群!”有人看出了那是一群野斑马,兴奋地大叫:“是斑马王召唤出来的马群!”

汇聚而成的马群如同一片庞大的乌云,紧紧地贴着草地快速的向着这边奔来,场面犹如科幻大片。

“天啊,这么多斑马,我从未见过如此震撼的场面!”

“是啊,好壮观的景象啊!”

林书航的史前直播间里因此而炸开了锅,不断有人在为他贡献着震惊值。

被马王召唤过来的野斑马们静静地站在大草原上,等待着林书航的挑选。

这些斑马们的体型大多都在60~80米左右,尽管这些斑马体型巨大,可作为一头正在疯狂生长的史前泰坦巨熊,疯将军的体重已经逼近50吨大关,马群中没有任何一匹斑马能够驮动如此的重量,林书航就考虑着做个草垫子,用两匹或者三匹马来拉疯将军。

草原上最不缺的就是茅草,林书航就地取材,用那些巨茅草为疯将军编织了一个草垫子和两条结实的草绳。

试着让疯将军坐在草垫子上试了一下,两匹斑马刚好能将疯将军拉动。

一切准备就绪,林书航和疯将军开始意气风发地朝着辽阔的大草原进发了。

这些史前时期的巨型野斑马速度很快,最高时速能达到每小时200公里,半天时间不到,林书航和疯将军就在草原上移动了近千公里。

往前继续行了数百公里后,天色渐渐暗淡了下来。

傍晚来临了!

傍晚的草原景色很美,夕阳像是一张巨大的鸡蛋饼斜斜的挂在天边,昏黄的余晖将整片草原镀上了一层金光,看起来如诗如画,令人陶醉。

相比白天,其实夜晚才是草原上最震撼人心的时候,因为夜晚的草原上将会出现一种神奇的生物——萤火虫。

随着黑夜的来临,草地上开始发了另外一幅景象。

一只只巨型史前萤火虫挥舞着翅膀,从草丛中飞上了天空。

这些史前萤火虫个头很大,每一只都有四五斤重量。

它们的腹部散发着幽幽绿光,像是绿色的电灯泡一样,照的周围三米以内恍如白昼。

萤火虫又叫火焰虫,是一种完全变态的昆虫。也就是说在萤火虫的一生当中,会经历卵,幼虫,蛹及成虫四个时期。

成虫交配之后,雌虫会在草地,水边的苔藓植物或潮湿的地面产卵,卵大约经过两周时间的孵化。

幼虫的外表和毛虫很相似,身体扁长会发光,通常以蜗牛,螺贝类或是蚯蚓为主食。成长过中会经过5-7次的蜕皮,然后化蛹。

在蛹期间,萤火虫看起来是完全静止的,不过它们的内部则渐渐进行著从幼虫的形态变化到成虫的过程。

当萤火虫的幼虫成长到要化蛹的阶段时,它们会在栖地附近找松软的岩穴,土缝建造蛹室,在蛹室内化蛹以减少蛹期行动不便所增加的危险性。

萤火虫的蛹期一般一两个星期的时间,也有一些萤火虫种类的蛹期持续一个月的时间之久。

蜕变为成虫的过程称为“羽化”,萤火虫羽化为成虫之后的两三天内,就会爬出地面开始找寻配偶。

虽然其他时期的萤火虫也能发光,不过,成虫却是萤火虫生活史中唯一具有飞行能力的时期,林书航和疯将军遇到的这些萤火虫就是这时期的萤火虫。

美好的事物总是很有限的,萤火虫也是一样,这种神奇的发光昆虫生命周期仅有十几天的时间,一旦受光干扰不能正常求偶,等待他们的最终只能是默默的死去。

“快看,萤火虫!好多萤火虫啊!”

随着萤火虫的出现,林书航的史前直播间里再一次炸开了锅。

“天啊,竟然能幸运的看到这么多萤火虫,实在是太开心了。”

“漂亮,实在是太漂亮了。”

“这场景,真是震撼人心啊!”

“是啊,好梦幻的场景啊,好想在这里举行一场婚礼,想想就很浪漫……”

古人称萤火之光为“流萤”,不能更美。一个“流”字,便把那种稍纵即逝、不可捉摸、如梦似幻的隐约和飘曳全勾勒出来了。

大概就是出于这种朦胧的意境,人们很不舍得用“虫”来称呼这提灯的精灵,给它们起了很多很有诗意的名字,比如耀夜,景天,熠熠,丹良,磷,丹鸟,宵烛。每一个名字,都美得让人怦然心动。

但是萤火虫却并不是那么好抓的,它们长有翅膀,一会儿飞高,一会儿飞低,就像故意逗林书航和疯将军似的,有时候对着一群萤火虫追了半天,还是一无所获。

这一夜,和很多场外观众一样,林书航也舍不的睡觉,一直在追逐与观赏那些美丽的萤火虫。

不过,再怎么美丽的夜晚也终将会被白天取代。

新的一天来临了!

新升的朝阳下,林书航跨上了自己的高头大马,带领着疯将军一起向着草原深处继续进发。

今天行进的速度加快了很多,朝着一个方向继续向前行进了大约1000多公里后,周围的地貌渐渐发生了变化,这说明林书航和疯将军已经快要走完这片大草原了。

果不其然,几个小时后林书航和疯将军来到了草原的边缘地带。

一道巨大的裂谷拦在了林书航和疯将军的面前。

这道裂谷宽有四五百米,深有两三百米,像是大地的伤口一样,十分震撼。

根据地图的提示,穿越这道裂谷后再往前走一千多公里,就能回到自己种族的势力范围了。

“就快回到我以前的巢穴了,想想还是挺让人激动的。”林书航想起来在巨人巢穴生活的那段时光。

“不过,我该如何穿越这道大裂谷?”看着宽深皆达几百米的大裂谷,林书航不由皱紧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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