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张狗子被掏空了,难道是因为这个人嗜血,又或者是因为这个人就是一个具有多重变态人格的精神病患者吗?
按照以往的对精神性疾病的理解,这个精神分裂疾病一般是分裂为几种人格,你原先性格很弱的可以分裂为一种性格很强势的,你原先性格很强的还可以分成一种性格很弱势的,这个只是一种人分裂人。
我以前还见到过人分裂成为动物人格的,咳~~咳~~那个分裂的应该是兽格了,那是我见到过一个很吓人的案子,那个人在没有变成精神病之前,是一个十分中规中矩的人,他是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环卫工人,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的生活相当之规律,性格也是十分的老实,老实到了什么程度呢?
你自己就算是朝他的旁边扔一个东西,他也不会说你,他只是默默地将那个东西扫到了旁边的垃圾桶里面,别的人以为他是一个傻子,他其实并不是傻,只不过是变得麻木起来了,麻木得失去了存在感,甚至是麻木得对四周的人失去感右了。
这个人的名字就叫做雷风,雷风和雷锋一样读音是一样的,前面的雷风活得比狗还要累,拿得社会上面最低薪的工资,后面的雷锋却成为60年代人民英雄劳模。
雷锋就算是死掉了,他的精神还是永远流传下来了,因为现在雷锋的语录早就流传到国外去了,雷锋当之无愧地当选了世界名人行列的。
雷风的家里面也贴着雷锋的图像,有的时候,当他下班的时候回到家里面,他就开始抱怨起来,为什么他这一辈子要做环卫工人,一个月只能拿两千多一点的工资,这一点钱够他干什么呢?他是一个喜欢喝酒还有吃肉的人,这一点钱够他每一个月喝上几蛊白酒吃几顿牛肉就没有了。
喝酒的时候他是觉得十分之痛快的,然而痛快之后,就是一晚上的昏睡,醉酒的昏睡里面,他常常会梦到自己变成了亿万富翁,当然这一个现象顶多停留在他的睡梦里面,等到他从睡梦里面醒过来的时候,他重新变成了穷光蛋。
梦里面实在是太美好了,现实却太TM的残忍了,残忍得让他都要抓狂,后来他为了让自己过得更愉快一点点,多做一点点梦,所以就天天喝酒,他可以在美梦里面不断的驾驭别人,还可以让自己在梦里面醉生梦死。
等到他到30岁的时候,还是一个穷光蛋,这个时候的他已经不能够再像以前那样子疯狂喝酒了,因为他已经得了酒精肝了,酒精肝还伴随着那一种脂肪肝,这两种疾病如果再发展下去那就会变成了肝硬化,肝硬化到底是啥病,我想不用明说其余的人都是知道的。
雷风最后连酒都不敢喝了,正因为没有酒,所以他连梦都没有了,一个人如果没有了美梦,那么这个人到底会有多么的可怕呢?他的心里面还会有希望吗?
雷风最后的希望已经没有了,他想到了死,他才30岁,死掉了会有什么?死掉了他的尸体会有人管吗?最后送到了火葬场里面,直接变成了一堆黑灰,还有四周人的歧视,为什么他要去当环卫工人,难道是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吗?
孤儿是什么意思?从小没爹没娘,他是从孤儿院里面长大的,华夏的孤儿院本来就不多,所以那一种孤儿院的制度肯定很差,他是一个身体瘦弱之人,从小都长着一副鸡肋一般的身材,就算是被孤儿院里面收养,那么他是是一个被人欺负的命,他是从小被人打到大的,他的身体在出孤儿院的时候。
身体上面是伤痕累累的,出孤儿院那一天他15岁了,照理说,15岁并不具有那一种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他自己非要出院,因为他觉得孤儿院就是地狱,他要到外面讨生活,自己去养活着自己,他觉得外面的花花世界肯定对他是充满着莫大诱惑的,如果他可以出去,肯定可以花自己的钞票,甚至是活出一番别有滋味的。
然而~~~~当他自己出去的时候,他才知道错了,他到外面同样是一个弱势群体,他自己手无缚鸡之力,不管是他到任何工厂,工厂看到他这一副身子骨之后,就觉得他不堪忍受苦力活,所以就是直接的不要他,然后他想要到外面去学一个手艺。
学手艺不要路子么?现在不管是学什么泥瓦匠还有那一种汽修还有摩修的手艺,都需要亲戚还有嫡亲的关系,不然的话别人凭什么带你,刚刚走出社会的雷风哪里有社会关系,他觉得出来混生活实在是太难太难了,在他自己觉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突然之间想回去,他想回到哪里呢?
孤儿院肯定是他的第一首选,然而孤儿院还会收他吗?他一个月之前出去了,是他自己要强烈要求出去的,当时的那个孤儿院的院长就和雷风打了包票,他们让雷风不要出去,雷风硬是和他们赌着气,说他在这个孤儿院里面已经受够了,所以他自己想要出去的。
这一次如果他自己回来,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所以当他就要回到门口的时候,他自己又打了退堂鼓,他自己心里面嘀咕起来了:“我这么样回去肯定要遭到别人笑话,不行,能让别人笑话我,我一定要回去,哪怕是在社会上面去流浪,哪怕是去当那一种乞丐也比在那个孤儿院里面苟且偷生要强呢?”雷风最后还是咬着牙回去了。
此时的他已经花完了院长给他的盘缠,这些钱他住的是最廉价的旅馆,还吃着最低价的那一种快餐,300块钱真是不够用,当钱没有的时候,他能够怎么办?去找工作行吗?
现在没有人要他,去偷行吗?监狱里面也许会有牢饭吃,还有着免费的房子住,但是他偷东西手脚似乎不够快,因为身边还有扒手,这些扒手看到他第一次偷东西之后,就将雷风挤到了一个死胡同旮旯里面去了,将他打了一个半死,等到他重新活过来的的时候,他突然之间意识到了:原来我不是一个做贼的命,那么自己就贱贱地活下去吧。
贱贱的活就是赖活,赖活总比糊里糊涂地死着更要好的,最起码的,自己可以去赚一点点钱养活自己,可以用自己赚的钱买几件像样的衣服,又或者是到馆子里面去潇洒的吃上一顿,还可以去那一种昏黄的红灯区去发泄一下下男人的欲望。
他决定活下去了,因为没有钱,不能偷又不能够去抢,所以他决定去卖血,他虽然是一个瘦弱的人,但是好在他的身体健康,当男人健康的时候,卖血可以得钱,甚至还要以去捐精。
据说捐一次精的钱还要比那些超负荷的建筑工人来得还要快来得猛呢?他先去卖了一次血,身体抽虚了,得了1000块,后来用这些钱在旅馆里面住了五天,吃好的喝好的,身体很快就恢复过来了,后来又去捐了一次精,得了1500块,他现在突然之间变得好有钱了。
虽然这些钱比起许多人的工资来说狗屁都不是的,但是对于他自己来说这可是一笔巨款,有了巨款的他突然之间有了成就感,他跟自己买了一套漂亮的衣服,然后在那个餐馆里面好好地吃上一顿,这一顿酒足饭饱之后。
他重新开始找上工作了,这一种工作很好找,因为社会上面十分的稀缺,这个工作一个月2000来块,说累也不算累,每天劳动四到五个小时,将指定的区域清扫干净的,等到这些东西扫干净的时候,他才可以休息了,甚至可以经营自己剩余的时间了。
并不是每一天都是轻松的,因为他还需要负责将外面那些无聊的人,那些在墙壁上面张贴广告的那些个贴纸都给清除掉的,有一些广告纸是用那一种强胶粘到墙上面去的。
就算是用手也很难将那个玩意儿给抠干净的,所以需要用那一种特制的小铲子,让小铲子一点又一点地将四方形的广告纸给铲干净,有的时候他还会碰到一些个素质低劣的人,他们看着他在地上面做着清洁,一边故意乱扔那一种果皮纸屑,另外一边还对他恶语相加,这帮狗日的实在是欺人太甚了,他其实很想去修理他们的。
但是每一次修理前还有修理后根本就是两个样子,因为他自己的体力实在是太逊了,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第一次还有第二次的时候,他还可以对他们进行着分庭抗礼,到第三次以后,他麻木地选择了忍让,让这些人去欺负着自己,他自己不可能去换回什么?他也不渴求能够得到什么?
他只希望自己能够平平淡淡地过下去得了,也许他自己就是一个当环卫工人的料,他的人生乐趣就是每一次发工资之后,可以拿着工资去肆意地挥霍一番,要么去酒馆里面小搓一顿,又或者是到外面的那个发廊里面当上一次男人的,每一个月他都需要去找小姐,因为他已经成年了,需要发泄男人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