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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近乡情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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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4日。

早上七点多时,陈飞终于坐上了回家的中巴车。

近一百里的路程,车票五元,走走停停的,起码要两个小时。看到深藏于记忆深处的司机和售票员这对夫妻在卖力吆喝着,一股别样的滋味涌上心头。

曾经老家通往县城的几班车他都经常坐,所以都很熟悉。不过随着后来去了外地,加上自己有了车,这些人便接触不到了,逐渐淡出了记忆。

此时重温,别提有多亲切。

……

中巴车终于开动起来。

虽然要走至少两个小时,但天气炎热,车窗外骄阳似火,如此躲在开着空调的车子里,倒也不觉得太难熬。

反正回家嘛,赶得上吃中午饭就行了。

……

“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

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记起

时间累积这盛夏的果实

回忆里寂寞的香气

我要试着离开你不要再想你

虽然这并不是我本意

你曾说过会永远爱我

……”

【盛夏的果实】。

如今正是这首歌非常流行的时候。

经典的老歌的确如封存起来的美酒,时间越久便越醇香。当某一刻、在不经意间被人开封在面前时,光是那四溢的香味就能将人醉倒。

莫文蔚那略带伤感的歌声从喇叭里传了出来,与车厢中吱吱喳喳的乡音混杂在一起,让陈飞慢慢生出了一股难以言喻的情绪。

既有欣喜和渴望,又有抗拒和怅惘。

呵,近乡情怯,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来了。

乡,故乡。

人生可以去的地方很多,可以回的地方却很少。

故乡,永远只有一个。

无论你走到哪里,无论你愿或不愿,都甩不去她给你烙上的烙印。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富贵不回乡,如锦衣夜行。

然而在这个波澜壮阔的大时代,为了更美好的生活,人口流动成了再寻常不过之事,于是故乡便只存在于无数人的记忆里,用于酒后感慨以及舔舐伤口。

回家回家……

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或许是物非人也已非,又或许是故乡其实没那么好。之所以我们怀念我们觉得好,不过是因为她是一个文化气息太重、重到怎么也不可能抹去的符号,是我们心中的圣土乌托邦。

一块地一条河、一幢老屋一条狗、一排树几只鸡、一位蹒跚老人一座坟,荒凉凄凉悲凉但却是吾心安处和归处。

想来这便是……真正的故乡吧?

……

“我以为不露痕迹思念却满溢

或许这代表了我的心

不要刻意说你还爱我

当看尽潮起潮落

只要你记得我

如果你会梦见我

请你再抱紧我。”

一曲终了,陈飞使劲抿了抿唇。

你好,故乡。

是的,我回来了,与你阔别近二十年的游子回来了,记得替我保密噢。

……

够了够了,这么感伤这么矫情干啥呢?真是的,装啥遭雷劈,装纯遭人啥。

睡吧睡吧,一觉睡醒就全正常了。

……

“新河村到了,有要下车的赶紧下车啊。”

只有在梦中被喊醒的陈飞一个人下车。

……

好热,这鬼天气。

他掏出手机看了看。

十点半。

虽然很热,但这个点儿路上的人不少,基本上都是从农田里赶回家的。

再在太阳底下呆下去可能会中暑,而且也到了吃中午饭的时间了。

陈飞陡然发现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

路过的很多人虽然似曾相识,但他已经忘了怎么称呼。

农村人有些地方很讲究,比如打招呼方面,像陈飞这样的晚辈,如果在路上碰到人而不客气地问候上两句,绝逼会被人诟病,会认为你不尊重人,然后某某家孩子不会做人的名声便传开了。

如果你恰好赚了点钱就会更严重,人家会不由分说指责你有了几个臭钱看不起人。

在老妈的“教导”下,陈飞向来是很懂“礼貌”的。可现在,连怎么称呼都记不得……

含糊其词地问候过几位后,背着包的他埋头跑了起来。

赶紧溜。

就这么一路小跑着,直到看到自家的房子。

三间加厨房的朝南砖瓦房,青砖红瓦,记得是八十年代末盖的,算起来有十几年的房龄了。

在这时的村里,还有不少像他家这样的房子,不过后来渐渐少了,随着收入的增加都拆掉盖了楼房。不过他家的这房子始终未拆,直到他重生前,这三间砖瓦房依旧坚挺。

与钱无关,而是因为先是他后是弟弟,都在外地安了家,便把老妈给接了出去,没人住自然没必要重新起。

在老妈离开这里后,他与故乡的联系已仅限于回来祭拜先人,但这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祭拜完后不会多停留哪怕一分钟。

带着满头大汗从屋后的路上绕到门口,本想给老妈和弟弟一个超级大惊喜的他瞬间傻眼了。

仍是熟悉的布局,仍是那扇斑驳的红漆木门,仍是那只摇着尾巴迎上来的老黄狗。

可……

这些正在屋着换电线的电工是怎么回事?

堂屋里摆着的正有安装工在拆封的董小姐家的空调又是怎么回事?

他的眼睛瞪得极大。

这是我的家?

是啊,没错啊,你看那井那猪圈那木桩晾衣架,还有那门,上面还有我用小刀刻着的名字呢。

那这钱是哪来的?

难道我拿错了剧本?

他正懵着忐忑着,正在身边摇着尾巴的老黄狗陡然退了几步,朝他大声吠了起来,这让他打了个激灵。

狗……难道这条老狗竟能感觉出来他已不是那个十九岁的主人?

“去,瞎眼了你,连我都不认识了,信不信我揍你!”

老黄狗呜呜哼哼着,似乎有些委屈的意味。围着陈飞又绕了两圈后,终于重新摇起了尾巴,亲昵地在陈飞腿上拱着。

想来老黄狗是感觉到不对劲的,然而本就是同一个人,即便有差别又能有多大差别?

一个声音从厨房门口传了过来。

“陈飞?怎么就你一人?陈翔呢?你到底怎么回事?”

是老妈的声音,太熟悉太亲切了。

陈飞转过身,怔怔看着门口那位掂着锅铲系着围裙满头汗水且一脸疑惑的中年妇女。

李秀,他的老妈,今年四十二岁。

他老妈的皮肤既黑且红,这是经年累月的风吹和阳光暴晒导致的;身体瘦弱且微有佝偻,这是被生活的重担给压的。

尽管才四十二岁,但看上去却似已年过半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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