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上辈子在江湖上混得风生水起, 若不是最后被沈浪强制性打包带走, 隐居蓬莱岛, 后期说不得把江湖搅得血雨腥风, 百年内势必流传着他的神话传说。
王怜花的才华性情,注定了他的不平凡。
虽然对拜相封侯没有什么兴趣,但是人活一辈子不能庸庸碌碌, 一成不变的平静生活虽好, 却没有挑战性, 这一世朝着自己不曾涉及的领域奋斗也挺好玩的。
决定日后做官走上人生赢家巅峰道路的王小公子, 开始发愤图强读书了。
不过, 在此之前有些小事需要解决。
发现身上被汗水浸湿,黏腻难受的王小公子开口唤了丫鬟进来服侍他沐浴。
两个小丫鬟敛着眸子, 轻手轻脚地走入房间, 目光落在小公子冰雪可爱的脸上微微一怔, 只见小公子那头鸦羽般乌黑发亮的头发被汗水打湿, 湿漉漉地贴在颊侧,带点婴儿肥的小脸蛋上苍白无血色,光洁的脑门密密麻麻布满了冷汗。
“公子身上可有不舒服的地方?”
说话的丫鬟名唤萃伊, 身着翠绿色对襟双织缠花轻纱裳, 语调轻轻柔柔像一阵清风,听在耳中甚是舒服, 望向小公子的杏眸中闪过一抹担忧之色。
王怜花替自己把了下脉,道:“天气太热,些微中暑。”
萃伊:“……”
小公子不是才学习医术吗?
把脉倒是像模像样, 就是不知是不是装模作样。
王怜花自然不是装模作样,他打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天赋极佳,无论习武还是其它方面,即便不怎么下苦功夫,皆能轻而易举取得别人不敢想象的成果。所以他的人生事事如意,在遇到朱七七和沈浪这对夫妇之前,基本上没吃过什么苦头和受到过挫折。
即便刚开始涉及学习医术,把脉这项艰难的,不容有一丝差错的诊断手法他也能够在短短时间内掌握住。这不,他随便给自己这么一把脉,就把出问题来了。
现在的他才七岁,一身皮肤精心呵护下比女孩子还白皙娇嫩,而他又最是怕热。
房间里放了好几盆冰降温,还让自己热出了病来,王怜花不免在心中嘀咕着现在还不是正夏就中了暑,自己的身体未免太娇气了些。
烈日当空,蝉鸣不断。
空气闷热的令人窒息,王怜花在房中待了一下午,直到太阳落山,热气驱散了些,才迈着小短腿到药园中查看自己种下的草药。
草药长势不错,一看就知道有人精心打理过。
王怜花耳朵微动,倏地听到后方花丛中传来细微的声音,他带着几分好奇与警惕剥开花丛,微微上挑的桃花眼中闪过一丝奇异的色彩。
一朵形如风车,色泽玉白的花朵上,趴着一只巴掌大的银色蝴蝶,优美的蝶翼呈现一种晶莹剔透的美感。此时,这只落在云金花上的银色蝴蝶双翼扑扇,像是喝了酒的醉汉东倒西歪,怎么都飞不起来。
云金花花香浓郁,便是成年人闻久了它的香气也会头昏眼花,醉到不省人事。
所以,云金花又是酿酒的极佳材料。
这只银色蝴蝶确确实实醉了,还醉得不轻。
王怜花算是见多识广了,但是他从来没见过这种蝴蝶,恰好夺来的金手指及时为他解惑,自主开启了鉴别功能。
【“冰银蝶”,低级灵兽,经系统扫描已开智,资质一般,可收服为灵宠。】
王怜花:“怎么收服?”
【打包带走。】
王怜花:“……”
打包带走时,冰银蝶没有挣扎,反而相当配合,瞅着王小公子形如羊角的发髻,扇动着晶莹剔透的漂亮翅膀,终于歪歪扭扭地飞了起来,在左边髻上安家落户。乍一看,就像一只做工精致,生动逼真的装饰品。
王怜花:“…………”
于是,王小公子带着一只醉醺醺的灵宠打道回府。
三天后,王怜花一脸放空地看着泡在酒碗中的蝴蝶,后悔不迭。
不知道是不是很喜欢那种醉醺醺的状态,自那日将冰银蝶带回家中,这只漂亮的银色蝴蝶便爱上了酒水的滋味,尤其热衷于烈酒。
你不给它喝,它就使劲儿闹腾,在你面前飞来飞去。
你不理他,它就绕着你脑袋飞,非要弄得你眼花缭乱,正视它的存在不可。
饶是王怜花这样手段颇多的人,也拿这只该死的蝴蝶没有办法。
不好处置,只好满足它的要求,让它泡死在酒水中。
外面淅淅沥沥下着小雨。
雨停了,带走了一阵闷热。
午睡醒来,王怜花伸了个懒腰,跑到外面呼吸新鲜空气。至于冰银蝶……
实在不想看到那只奇葩的蝴蝶,若是可以的话,还想将它打包送人。
认识到自己走眼后,王怜花连忙把蝴蝶带回到药园,希望它打哪儿来,打哪儿去。不曾想一回房,冰银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早早赶了回来,依旧泡在它自己专属的酒碗中。
王怜花:“……”
你骂它,即便它听懂了,也装做不懂,脸皮堪比铜墙厚。
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
“小花哥哥。”
隔壁墙头冒出一颗乌黑的小脑袋,梳着双平髻,小脸蛋红扑扑粉嫩嫩的,可爱的不得了。见王怜花抬眼看来,两颊飞起两抹嫣红,淡色的唇瓣抿了抿,露出一个羞答答的笑容,圆圆的小脸蛋瞧着像只鲜嫩可口的红苹果。
王怜花:“……”
=对于小花哥哥这个娘们兮兮的称呼,王怜花是拒绝的。
无奈隔壁小姑娘看着羞羞涩涩,爆发力却惊人,听他说不许叫他小花哥哥,便嚎啕大哭,其威力惊天地泣鬼神,振聋发聩,震得人三魂七魄几乎脱离身躯,魂不附体,心惊肉跳,心悸的要命。打那儿后,王怜花便随她去了。
看着白白嫩嫩的小姑娘,王怜花心下疑惑,上辈子他家似乎没这个邻居。
难道是因为他重生引起的变数?
“你找我有什么事?”
小姑娘叫喜儿,自半年前隔壁搬来了一对母子,无意间看到了脸蛋精致漂亮的王怜花,便一见钟情,发誓此生非他不嫁。
喜儿如今6岁,别看她小,聪明伶俐的她可谓深谙“近水楼台先得月”“女追男隔层纱”的道理,所以有事没事就找她的小花哥哥,使劲儿在他面前刷存在感,经过半年的不(死)懈(缠)努(烂)力(打),果然和小花哥哥拉近了关系。
今日没找存在感,倒是真有事。
她胞弟乐儿发现了一只后脚受伤的小白狗,而小花哥哥懂得医术,这不就找来了。
情人眼中出西施的喜儿压根不去想她的小花哥哥前不久才学得医术,且不是兽医,能否治好小白狗真难说。拥有恋爱脑的小姑娘比较单纯而自信,对她而言,小花哥哥无所不能,最最最厉害!不就给只小狗狗处理伤口,还能难道才思敏捷的小花哥哥不成?
“乐儿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小白狗,小花哥哥能帮忙医治好它吗?”
幸亏王怜花重生了,医术了得,不然还真被一只小狗给难倒。
面对喜儿的疑问,王怜花秀眉轻挑,艳如桃花的唇角勾起一抹弧度,眉目间流露出的自信衬得他神采飞扬,落在七岁小童的脸上显得诙谐好笑,以及萌萌哒。
“不就是一只小狗,别说它腿受了伤,即便它断了腿,我也能够医治好。”
喜儿一脸崇拜地看着心目中的天神,未来的相公。
王怜花:“……”
被盯得头皮发麻的王小公子咳嗽一声,为自己魅力太大感到头疼。
若是放在真七岁的自己身上,来段早恋也无妨,但是王怜花心理年龄近两百,都说十岁一代沟,小姑娘的年龄连他零头都不到,这代沟大到海里去了。
双手背在身后,王怜花无视小姑娘灼热的视线,抬脚走出门外。
离家不远处的林子中,一个六岁大的男童蹲在地上,抬手轻轻摸着小白狗。
小白狗的品相真好,一身毛发光滑柔软仿佛缎子般,触感那叫一个好。
又白又嫩的脸蛋上浮现一个志得意满的可爱笑容,男童奶声奶气道:“小狗狗,我养你好不好?”
去你的小狗狗,狐大爷是狐狸,才不是狗呢!
狗有我皮毛漂亮,有我身材妖娆,有我美吗?!
后腿受伤被人按住使劲儿撸毛的银狐时不时冲天翻个白眼,幸而男童沉浸在撸狐的美好氛围中,没有注意到手中小狐狸人性化的表情,否则铁定大叫一声“狐狸精”,掉头逃命。
王怜花来时,小狐狸冲天翻白眼的人性化模样恰好落在他眼中,而后来了个四目相对。
王怜花:“……”这是狐狸精吧!
小狐狸:“……”我去,露陷啦!
露陷的小狐狸狭长的狐狸眼瞪圆了,两边翘起的小胡子动了动,似乎想开口解释点什么。
最终,小狐狸心一横,干脆装傻。
瞪得圆溜溜的狐狸眼一片迷茫,仿佛在说,我在哪里?我是个什么东西?我在干什么?
王怜花:“……”
果然是只狐狸精。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沈浪就是王怜花的克星,好不容易情敌离开中原,结果一言不合,被他带包带走了2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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