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我们到底啥时候能到啊?”小桃满脸的疲惫,来到无妄沙漠的短短六天里,她经历了毒蛇的袭击和狼群的围攻,虽然最后都有惊无险,但是现在她已经都这片沙漠充满了恐惧。
“小桃,再忍忍吧,我听戈枭他们说,最迟明天我们一定可以走出这片沙漠的。”杜南歌安慰着明显情绪很低落的小桃,她也知道现在大家已经过了初入沙漠的兴奋期了,每日都这样的赶路赶路,所有人都只剩下了疲惫。
突然,前面的戈枭突然大喊了一声,“兄弟们,大家伙给我提起精神来,最迟明天我们就会走出这片沙漠,我们一定不能输在最后关头,都给我打起精神来,明天出了沙漠我请兄弟们喝酒吃肉。”
本来还因多日的赶路而感到疲惫的众人,被自家首领这一鼓舞人心的话说的顿时昂首挺胸,连腿似乎迈的更有力气。
从正午一直休息到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戈枭让人把晒干的狼尸拿出来三分之二,留下三分之一留着明天吃,因为明天就要走出沙漠了,所以他决定今天这个晚餐,大家要好好吃一顿。
戈枭也要邀请了杜南歌一行人,他早就把杜南歌和阴雍水当成了自己的朋友,如今要举办一个小型的篝火晚会,怎么也少不了自己的朋友,没错,他决定今晚不赶路了,让大家吃好喝好好好休息养足精神明日出发。
大汉们直接从自己中午搭好的帐篷钻了出来,几个人围在一起商量了一下,各自订好了自己的任务后就开始分开。
只见石头带着两个人朝着灌木丛走了去,随意响起了噼里啪啦的声响,他们去砍今晚篝火晚会要用的柴火去了,另外一群人也没闲着,他们把挂在骆驼上已经在路途中被晒成肉干的狼尸取了下来,然后从被人抵回来的的灌木里面找出比较长的枝干,将狼肉横穿而过,然后又用绳子将三根比较长的棍子绑在一起,做了两个三角支架,然后将串着狼尸的棍子架在上面,最后将一些零零散散的灌木按照一定的规律的摆成塔状,放在狼肉的正下方。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大汉们已经准备了足够多的柴火,今晚的狂欢也在戈枭的话语中正式开始了:
“兄弟们,明天我们就要走出无妄沙漠,虽然我们有些弟兄无缘再跟我们一起回到家去,但是之后,他们的家人也是我们的家人,今晚大家不要客气,吃好喝好。”
说完就将手中的火把丢到了柴火堆上,轰的一下,火堆点燃了,今晚的狂欢正式开始了。
戈枭说完话,还来到了杜南歌他们一群人旁边,示意她们也跟着一起参加活动,在篝火晚会上她们也可以表演节目,让大家欣赏,说着对面的大汉就有人唱起了独具特色的地方歌曲,杜南歌几人听着觉得特别有意思,在对方结束后,还大声叫了一声好。
“南歌,好听吧,这是我们无妄小镇一直流传下来的民谣的,我们大家都会唱的。”戈亚在旁边向着杜南歌介绍到,随机拉着杜南歌凑到了火堆让,让她坐下,自己站了起来也大声的唱了起来,唱完后,所有的大汉都鼓起了掌声:
“好,小姐唱的真好听,再来一个再来一个。”还有人在旁边起着哄,杜南歌也在旁边鼓起了掌,夸道:“戈亚,你唱的真好听。”戈亚一脸自豪。
随后旁边又有人喊道“肉好了,兄弟们,吃起来啊!”众人开始用小刀割着狼肉,身后陆续有人上去接肉块,戈枭用刀砍下了一只狼腿,递给了杜南歌,说道:
“杜姑娘,尝一下我们这的特色美食烤狼肉。”
小桃连忙接过戈枭递过来的烤肉,然后用小刀一片一片的将肉片好,装进盘子递给杜南歌,杜南歌拿起尝了一块,就一脸满足,太香了,虽然狼肉有些柴但是加上这边人秘制的调料,去掉了它的骚臭味,留下的只有香味。
“阴雍水,快过来,快来尝尝,这个狼肉味道真的超级好吃。”杜南歌想到阴雍水还没有过来,冲着马车上的阴雍水喊到。
等到阴雍水走了过来,杜南歌已经吃了整整一盘子了,肚子都撑得有些远,她听到有人在自己旁边坐了下来。
闻到熟悉的味道,她知道是阴雍水,杜南歌举起手上的最后一片肉,抬起手估计了一个大概的方向送了出去想递给阴雍水让他吃,“阴雍水,快尝尝,真的好好吃哦。”
阴雍水看到送到自己脸边上那个油腻腻的小手,也没有嫌弃凑过去就一口咬下了杜南歌手中的那块肉,离开前还用舌头舔了舔杜南歌的手,杜南歌没意料到阴雍水会那样做,愣了一下猛的就收回了手。
缩回手的杜南歌坐在那里,脸上一片绯红,连带着耳根都有些红,阴雍水慢慢的嚼着狼肉,一边有戏谑的看着杜南歌,然后才开头道:
“味道是很不错。”他以前也吃过狼肉,但是那个时候狼肉特别的膻,味道没有那么好,这次他本来也不准备过来,要不是杜南歌叫他他也不会过来。
夜慢慢的深了下去,狂欢过后的人们也渐渐的陷入了熟睡当中,每个人嘴角都带着浅浅的微笑,一切都很美好。
第二日一大早,所有人都已经收拾妥当了,今天就要走出这片危险而又神秘的无妄沙漠了,众人的感情都有些复杂,庆幸自己活着走出了鬼门关也伤心着永远留在哪里的兄弟。
走了一会,众人慢慢的发现了绿色的植物越来越多了,草地也慢慢的出现了,视野当中不再是黄沙遍地,戈枭在前头说道:“兄弟们,前面就是南国的边城南宁城,我们马上就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头,到时候带我们好好潇洒潇洒。”身后有人起哄到,“等换完我们这次的货,我一定请兄弟们好好潇洒潇洒。”这次他们的货物平安无恙,戈枭还是很好说话的。
“小姐小姐,我们马上就要走出沙漠了,地上已经慢慢的出现了草地啦。”小桃兴奋的对着杜南歌说道,杜南歌也有些小兴奋,这些天过的真的是太累了。
马车慢慢走着,快到南宁城的时候她们遇到了一片红柳林,所有人都惊叹这这片树林的美丽,戈枭看众人看呆了,又像他们介绍道:
“红柳是沙漠上最普通、最常见的一种植物.红柳遍地生根、开花、结果.沙丘下的红柳,根扎得更深,把触须伸得很长,最深、最长的可达三十多米,以汲取水分.红柳把被流沙掩埋的枝干变成根须,再从沙层的表面冒出来,正因为如此红柳才能在沙漠中生活下来,这种红柳也是南宁城这边独有的植物。”
杜南歌静静的听着戈枭的介绍,虽然她看不见这种植物,但这丝毫不影响她从戈枭的话中感受红柳的美丽。
众人终于来到了南宁城的城门口,戈枭走到杜南歌阴雍水面前,戈亚跟在他的身后,戈枭说道:
“杜姑娘,这位公子,我们就在这就此分别吧,你们去办你们的事我们也要去卖我们的货了,诸位的救命之恩我戈枭没齿难忘,之后你们有要是用得着我戈枭的地方,可以到南宁城顺风街的戈家杂货店来找我,这是我家开的。”
戈亚也跟在哥哥后面对杜南歌说道“南歌,你一定记得要过来找我玩哦!”
杜南歌抿唇一笑,“戈兄弟真的不比客气,戈亚,以后有时间,我一定会去找你玩的。”
听到她的回复,戈枭对着她们一抱拳就转身离开了,戈亚笑嘻嘻的对着她们说了一声“再见”就蹦蹦跳跳跟着自己哥哥离开了。
跟戈枭他们分开后,杜南歌和阴雍水来到一家客栈,洛河上前“小二,来两间上房。”
“好嘞,客官这边请。”
小二在前面带着她们往上走,可能是看他们浑身狼狈,风尘仆仆的就明白过来了,开口道:“各位客官,小店有热水提供。”洛河点了点头,让他们提了一些热水上来了。
杜南歌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个澡以后,躺在床上,“小姐,可要用晚饭?”
小桃自己也收拾妥当了,准备去拿晚饭上来,杜南歌迷迷糊糊的说“小桃,我不想吃,我要睡觉。”
然后就不说话了,小桃看自家小姐累惨了,便轻轻的退了出去。
阴雍水洗漱完了之后听到小桃说杜南歌已经睡着了,点了点头,就对着洛河说道:
“洛河你出去打探一下背涯坡的消息吧。”洛河听到后点了点头,转身就出了房门出去打探消息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