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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5:116、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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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的梳头手艺真不是一般的差,以前在林家坳的时候,林媛的头发都是自己梳得。

后来有了林薇和小林霜,先是大姐给她们梳头,再后来,就是几个小姑娘自己梳自己的了。

若说刘氏的手艺的话,恐怕也只停步于简单地扎个辫子,或者给林家信梳个简单的发髻而已,若是让她动手盘发,那简直是要人命啊!

林媛其实是不想让刘氏给自己盘发的,一是时间紧迫,二是,她真的不想再去体验一把被娘亲扯着头皮嗷嗷直叫的感受了。

那种疼,真的是痛彻心扉啊!

只是这次,即便是痛,她也只能笑着让刘氏拿过了梳子。

自己要出嫁了,身为娘亲,她肯定是想为女儿做点什么的。

既然如此,便是忍着剧痛,林媛也甘之如饴。

可是,当她做好了忍痛的打算时,预想中的疼痛却根本没有出现!

刘氏轻柔地用梳子在她长长的秀发间穿梭,手指也十分灵巧轻便。

只是,在镜子里看着刘氏那一丝不苟的认真模样,还有她额角微微紧绷的青筋,林媛还是能够感受得到娘亲的紧张和不安的。

“娘,您梳头的手艺真的有很大进步哦!”

看着刘氏将一缕发丝盘上她的头顶,手指微微挑动了几下便在那里固定了一个十分精巧的小发髻,林媛忍不住笑着赞了一句。

“臭丫头!”

刘氏正专心致志地给林媛盘发,冷不丁听到闺女这样一句话,弄得她哭笑不得。

范氏最是了解女儿的,自然知道女儿的手有多笨,不禁打趣道:“说起来也是奇了怪了,你娘啊,从小手巧,却只对刺绣一样儿,别的简直笨到家了。什么做饭洗衣梳头的,能做完就行了,可别强求她做好!”

被范氏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揭老底,刘氏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急得直跺脚:“娘!大丫都成亲了,您怎么又说我年轻时候的事?”

“好好,不说了不说了,给你在孩子们面前留点面子!”

范氏抿唇笑了起来,脸上的皱纹愈发深了几分,但是一双眼睛却是明亮异常。

正在旁边聊天的严如春几人突然抬起头来,一脸古怪地看着林媛。

许幕晴更是直截了当地叫了出来:“呀!大丫?原来媛儿你的小名儿叫大丫啊?这个名字好可爱啊!”

林媛一头冷汗。

扯着女儿头发的刘氏也不小心使大了力气,早就说好了不再叫闺女们的小名的,结果……

咳咳!

见几人有些尴尬,海棠赶忙笑着岔开了话题:“小姐是不是也觉得夫人的手艺越发好了?这一个多月啊,夫人可是天天在房里跟张妈妈学梳头呢!这可苦了奴婢了,夫人找不到练习对象,只能在奴婢头上练,奴婢的头发都被扯下来了好一大把呢!”

噗!

众人看刘氏的眼神更多了几分好笑。

“还有我,还有我!”

不知道什么时候钻进房间里来的小永严突然举着小手儿一脸悲愤地抗议了起来:“娘亲白天在海棠姐姐头上练习,晚上就在我头上练习,弄得我的头发都不长了呢!”

噗嗤!

林媛第一个笑了出来,这次就连刘氏自己也实在是忍不住笑出了声。

“怪不得永严的头发看着这么少了呢,敢情是被你娘给揪掉了啊!来来来,到外婆这里来,外婆帮你看看还能不能长出来。”

范氏好笑地将小永严抱在了怀里,亲昵地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

正在帮闺女梳头的刘氏也哭笑不得,看着儿子的小脸儿,逗道:“傻孩子,娘是在帮你把头发长得长一些快一些呢,哪里是在揪你的头发?你难道没有听说过拔苗助长的故事吗?娘这是在为你好。”

“才不是!”

一听拔苗助长四个字,小永严的小脸儿顿时就严肃了起来:“爹说了,拔苗助长是不对的,娘你这是想要让我的头发变成田里的禾苗,让它们都枯萎了呢!”

哈哈,哈哈!

房间里的人们都被小永严的话逗得哈哈大笑起来,连一向脾气内敛的金玉儿都忍不住笑出了声来。

不得不说,林媛家的这几个小弟弟小妹妹都实在是太可爱了。

刘氏这一个月的练习可不是没有成效的,虽然动作慢了一些,但是给林媛梳的头发绝对堪称一流。

只见她高耸的云髻被梳得一丝不苟,别说碎头发了,就是一点儿不平顺的地方都已经被刘氏用梳子细心地梳理平整了。

再加上林媛自己设计的那一套金蝶头面,此时的林媛,漂亮地就跟从画里走出来的仙女儿一般。

“果然是我的女儿,就是标致!”

刘氏捧着已经梳妆打扮好的女儿的脸蛋儿,好一阵赞美,羞得林媛脸上红通通的。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突如其来的鞭炮声惊醒了房间里还在欣赏林媛美貌的众人。

“呀!吉时到了,快给新娘子穿礼服啊!”

不知道谁高声叫了一句,众人赶紧手忙脚乱地拾掇起来。

刚刚都在关注着刘氏给女儿亲手梳头了,甚至都忘记了去注意时辰,没想到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夫,迎亲队伍已经到府门口了。

“快,快!赶紧穿衣服!盖头呢?盖头呢?快去找盖头!”

刘氏也急得不行,一边叮嘱着下人们赶紧动作,一边自责地拍着自己的手心儿:“都怪我动作太慢,差点耽误了吉时!”

范氏几人也都忙碌了起来,大家像是没头苍蝇一样帮林媛找着自己能想到的一切东西。

刘丽敏手里捧着一只红彤彤的大苹果,从外边跑了进来,一边跑还一边往那只苹果上贴喜字:“苹果来了,苹果来了!”

贴好了喜字,她一把将苹果塞进了林媛的手里,郑重叮嘱道:“这是平安福果,一定要拿好了,记住没有!”

林媛点点头,可能是刘丽敏太过紧张的缘故,从她手里接过苹果的时候,那上边还残留着一些她的温度。

“红盖头找到了,什么时候盖上?”

严如春捧着绣有龙凤呈祥的红盖头快步跑到刘氏面前,将红盖头给了刘氏。

“等会儿新郎进了院子再盖上!”

刘氏将红盖头接过来,以防等下又找不到,这次她直接就将红盖头半搭在林媛的肩头。

要不是那东西是红色的,只怕林媛都要以为自己是顶着一块布巾的跑堂小倌儿了。

“夫人,小姐还没有吃东西呢,赶紧先吃点东西吧!奴婢刚刚去看过了,新郎刚到府门口,还没有进门呢!有小小姐她们守着,没那么快进来的!”

海棠捧着一直托盘匆忙奔进来,那上边是一碗鸡丝龙须面,里边还放着两只圆圆的水灵灵的水煮蛋。

一看到面条,林媛的肚子不自觉地就咕噜咕噜响了起来,她早上天不亮就起床了,折腾到现在,别说吃饭了,就是连口水都没有喝呢,早就饿得不行了。

看到女儿这急切的小模样,刘氏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赶紧让她吃了起来,一边吃还一边叮嘱:“别着急,你妹妹她们负责独门呢!娘跟她说了,没有娘的信儿,不能放新郎他们进门呢!”

“嗯嗯。”

时辰马上就到了,林媛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了,一边噗噜噗噜往嘴里塞面条,一边连连点头,心里盼着小林霜她们几个能够多顶一会儿,自己这里还没吃够呢!

只是,这个念头才刚刚兴起来,门外便响起了一个清脆而欣喜的声音。

“娘!你们好了没有?大姐夫已经进了二门了哦!”

噗!

林媛一口没忍住,将嘴里的面条吐了出来!

这个声音,是小林霜!

再一抬头,小林霜和小石头儿笑盈盈的脸已经出现在房间里,正邀功似的举着手里沉甸甸的红包向他们显摆。

刘氏真是连削了这两个熊孩子的心都有了,不是说好了堵门的吗?不是说没有自己的信儿不能开门的吗?怎么突然,就到了二进门了?

林媛呆呆地衔着一口还来不及咬断的面条,愣愣地看看小林霜和小石头儿,又愣愣地看向娘亲,顿时欲哭无泪。

好嘛,一个红包啊,这小丫头就把自己的亲姐姐给卖了!

“你这个死丫头!谁让你放他们进来的?不是说好了等消息的?你是不是把娘的话又给就着点心吃进去了?”

房间里顿时响起了刘氏声嘶力竭的大吼,小林霜和小石头儿两人见势不妙,蹭地转过身去一溜烟儿就给跑没了影儿。

微微晃动的帘子仿佛还在提醒大家,刚刚房间里来过两个小叛徒!

范氏等人面面相觑,还没有从刚才的震惊和诧异中回过神来。

最好还是小永严小大人儿似的扶额叹气:“我就说嘛,小姐姐最是靠不住的,偏娘亲你还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她!瞧吧,一个红包就给收买了,还不如让我去呢!”

至少我不会只要一个红包,怎么着也得两个啊!

“赶紧给大姐姐戴红盖头吧,瞧她还穿着拖鞋呢!”

见自己的提醒没有引起众人的注意,小永严无可奈何地指着林媛的脚丫子,摇头叹气地走出门去了。

“呀!真的!居然忘记换鞋子了!”

水仙一低头,果然看到林媛的脚上还蹬着一双米黄色的软底绣鞋,根本不是小姐自己设计的那双跟马蹄子一样的小红鞋!

“快,快去把我的箱子抱过来,就是里边放着红色高跟鞋的那个!”

林媛哪里还有心情吃面条?三两口将荷包蛋扒拉进嘴巴里,就赶紧接过箱子来,取出了自己设计的简易版高跟鞋。

虽然是简易版,但是也十分漂亮。

鞋底是用硬猪皮做的,大概三公分高的鞋跟儿则是一根小小的细铁管儿,只是为了跟整个鞋子相配,林媛特意用染成了红色的硬猪皮将细铁管儿给包了起来,还在上边贴了不少红色花朵形状的绣片。

而鞋面则是红彤彤的蕾丝绣布,上边缀满了红色的小花绣片,还用珍珠点缀了了一个心形的装饰。

这双红色高跟鞋也是出自林媛之手,是她花费了整整十天的时间才研究出来的。

因为这里的人们基本都是穿平底鞋的,就算是有高跟的,也跟松糕鞋一样,是大厚底。

这样的鞋子穿起来十分笨重,林媛还是比较怀念她以前穿的细高跟儿的高跟鞋,又漂亮又显气质。

所以,她便自己动手改造了这样一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细高跟儿红色高跟鞋。

她之前已经在房间里偷偷试穿过很多次了,别看这鞋子的用料十分简陋,但是因为自己设计的还算精巧,所以穿起来竟然也不是很累脚。

除了水仙和银杏,在场众人还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鞋子,就连刘氏这个当娘的,也是头一次见到女儿的绣鞋。

看到女儿穿上这双鞋子后,明显高了不知多少的个子,还有那陡然变得不一样的气质,刘氏惊得都快要合不拢嘴了。

第一次知道,一双鞋,也能让一个人有这么大的变化!

“这,这是鞋子吗?居然还有这样的鞋子!真是,太漂亮了!”

田萱已经不顾形象地蹲在了地上,仔细去看林媛的脚丫子了。

严如春也目不转睛地盯着她脚上的鞋子,左看看右看看地,十分稀奇:“我只见过那种厚底的鞋子,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高跟鞋呢!媛儿,这,应该是你自己设计的吧?你怎么这么厉害!啧啧,咱们打个商量好不好?那戏园子不开了,咱们改成了鞋铺行不行?专门卖这种鞋子,保证能够赚大钱!”

林媛噗嗤一乐,她当然知道自己这样的鞋子穿出来以后会引起怎样的轰动,所以昨天严如春几人过来看她的首饰和礼服的时候,她才没有将这双鞋子拿出来。

不过,因为这鞋子也是她自己想出来的,穿在脚上到底合不合适,到底能穿多久才不会累脚,她自己也没有把握。

所以,林媛并不打算开一个鞋铺卖这样的鞋子。

更重要的是,这双鞋子是她为自己的婚礼特意制作的,为了不让旁人知道自己鞋子的制作过程,鞋底鞋面都是找人分开做的,然后她自己再亲自动手缝制到一起的。

这样大费周章地制作出来的鞋子,她能舍得让别人一起享用?

她想要一个独一无二的婚礼,自然是希望自己的一切东西都是独一无二的,又怎会为了一些银子将自己的高跟鞋公之于众?

她要好好地保管好这双鞋子,让这双鞋子成为这个世界的绝唱,只有她自己才拥有的绝唱。

林媛笑着摇摇头,随便扯了个谎:“这鞋子不是我做的,是夏征花了大价钱从一个善于手工的异国人手里买来的,他自己也只是做出了这么一双而已。所以,我也不能做出来哦!”

果然,这样一个借口立即打消了严如春开鞋铺的念头,异国人在大雍出现的几率小之又小,更不要说还精通手工的异国人了。

光是在大雍,想要寻到一位拥有精湛手工技艺的匠人都很少,更不要说异国人了。

本就对这双鞋子十分喜欢,又因为它的难得,众人更是倍感珍惜了。

不过在长辈们看来,却是另一种想法。

夏征居然会为了一双鞋子而费心,可见对林媛是多么地上心了。

范氏杨氏几人都为林媛能找到一个真心实意对待自己的男人而由衷地欣慰。

看着林媛光鲜亮丽地穿着红色礼服,戴着红色盖头,还穿着大雍独一无二的漂亮鞋子,风风光光地出嫁到将军府做郡王妃,马氏不由得想起了自己那惨死的女儿。

说起来,林媛的容貌可是比不上女儿林思语的,只是,都怪自己眼光太过短浅,居然为了两个儿子的前程将女儿送给一个老头子做妾,最终害得女儿那么惨。

唉!

在心里叹了口气,马氏的眼圈忍不住红了红,女儿儿子都死了,现在身边也就只有这两个小家伙了。

扭头看了一眼正关切地看着自己的两个双胞胎兄弟,马氏心中一阵欣慰,虽然不是亲儿子,但是这两个孩子对待自己却比亲儿子还要关心。

把他们好好拉扯长大,这也算是一种救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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