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丝毫没有意识到,风雨夜林中的这顶帐篷严格归属来说同她并无必然联系。
她就是觉得在柳河县此时此刻,能被自己不幸遭遇到的男人一定是个有情调、不够数、不细致的人。
这种人,她有信心只要稍假词色,定然能令其乖乖在帐篷外无上荣焉的放哨。
一厢情愿,受之有愧,女人充分想象着这个人费了多大劲儿才把帐篷扛进山里,在她落难的必经之处支好。而后双手顶奉着献于她,象为埃及艳后献肝献肺所做的那样。
男人拾掇完里面,将身子理直,转向外圈,不是不吃惊地发现浑身净湿,还在往下滴嗒着水,狐仙出现的年轻女子正毫不见外,深情抚摸着帐篷的纹理,摆明一幅今晚安置就靠它了的神情。
四目相触,两人同时第一刻惊然,第二眼认出了对方:“是你!”
看起来,都很高兴居然能这样重逢。幸福有时也可以同爱情感情无关,陌生偶遇的缘分也常给人以幸福的感觉。
见李璇美咧嘴笑,男人也直爽道:“咱们见过!”
虽料猜,男人应该会记得。然,直说之下,李璇美还是有些小得意地报上自家姓名,至少认为人家很想知道。
有别人这样总结过:男人五十岁以上都是老狐狸。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三四十岁的男人就已然是老狐狸了。
眼下男人就是这样不动声色打量着一上来就在气场上凌人的年轻女人。他端视李璇美,李璇美更加的回视他。
不同于沈彦蓝调贵气,也不是景朝阳的灰调奢靡。比景朝阳高,但和沈彦的身高有一比。如果把所有外在都摊开物理比兑,除了身高和有些自来卷的发质,眼前的男人除了肤质白皙之外,气质介于官商之间,并不算是沈彦那样的气质官男。
然,所有一切组合起来,万万千时光中,千千万人偶然中的偶然再次见到他时:当他不似沈彦那般计较李璇美总是凌驾于他人精神之上的小宇宙女皇特性;又不如同景朝阳全盘接受她一切优劣时,眼前这男人大气,甚至带着些顽劣地向女人做了仅两字的介绍:凌志。
应该是他的名字,毫不废话,名字是两个字,也就从嘴里吐出两个字。那天与篝火晚会上,李璇美印象中,他可是个满场飞,大开大阖,欢声笑语不断的风云人物,不该是这样惜字简洁的人。
不过,既然自报姓名,无论如何都属友好的体现。哪怕算是怎样,眼前境况不容挑剔,两个人也都不俗,只要好好配合,不故意砸场子,或许会有个经得起时光考量,多年后仍记忆犹新的美好夜晚哩。
凌志是有所预谋计划地过来露营,不同于女人落荒到此。听得李璇美是从蜡烛台上的山,男人大吃一惊:两人此刻落脚之地和蜡烛台虽还属一个山系,却早已不是同一座山。
看不出来,这个年轻女人连跑带滚还有爬的居然流窜了五个小时的里程到这里。况且,这还是直线距离,如果她还曾经上到蜡烛台顶峰再下来的话,那么至少已经十小时左右都在山里滞留着。
暗自重新打量女人,那夜在篝火晚会,只道是个小白领,现在看看,完全小黑领了。她狼狈疲倦不堪。浑身上下除了语言功能依旧照常,所有力量功能都丧失了。
见李璇美湿透,凌志示意她可以使用帐篷里唯一的睡袋。
女人欣然逾悦不客气地裹了进去,拉上尾部拉链,只余头部肩膀和两条胳膊在外面。一会儿躺着、趴着、侧翻着,无论她怎样,都丝毫不影响说话的节奏。
凌志当然也正如女人揣掇的那样很善谈,开始站在外面聊,后蹲到门口聊,再后来进到帐篷里聊。
他从学生时代聊到当老师。女人从中专聊到当导游,两人现实生活中的底儿就都透露到这里。
李璇美总在暗中比较,眼前这个男人,是什么给予了他自信和力量?
沈彦自信,源于一直以来顺风顺水,平步青云。
沈彦骨子里为了怕失去,甚至可以不得到。是有此种心理素质的,至少李璇美这样认为,农民的孩子,得到了这么多,不容失去。
凌志。同样是农民的孩子。自信,却不是沈彦顺境中的那型,而是逆势飞扬,逆水而上的气场。
凌志有着极其复杂的多重性格吧,虽不是典型斯德哥尔摩的那种,却也是勇往直前忧郁浓烈闪亮矛盾着的。
两人陌生熟悉地说着从未对旁人讲过的话,李璇美:小时候和母亲去帝都舅舅家做客,舅舅家住在帝都空军大院,表妹有着公主一样阔大柔软的床。睡惯硬板床,李璇美在煦暖轻薄的被子下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只得搭地铺,睡到硬朗坚实的地板上才安身。
表妹真实而又轻蔑的那句“农村人”,那口气李璇美永远记得,是亲戚又怎样?亲戚不过是靠人性最近的那一群人,帝都人永远可以认为除却帝都城以外的所有人都是农村人。
离开帝都的前日,母亲悄悄装走表妹许多压箱底,恐怕不大穿,在李璇美看来却依然闪耀着的衣服。
回到家,打开装得鼓鼓囊囊的旅行袋,李璇美既爱又惊地将一件件放下,又一件件拎起来。
她太爱这些衣服了,穿上的心情却是复杂挣扎着的。
同学们夸赞衣服好看时,李璇美理解了表妹的态度。一切皆有因,不是没理由的吧。对那个去石景山游乐场,将单车骑得飞快,故意甩下不识路的李璇美,只有买最贵的冰淇淋,才能换得须臾笑脸的表妹,李璇美回到中都,看到那些不翼而飞从帝都来到身边的衣服时,理解了。
从前看《红楼梦》里的探春,多数人道她强,有见识,识时务大体上位。然,李璇美却有着更感同身受般体恤。在已然无法改变的环境出身中,探春只是不可以软弱,她不允许自己无奈,而已!
突然间的凌志,也对一棵树的李璇美说起:小时候家里出身不好,母亲和父亲划清界限,改嫁到别家。妹妹留给父亲,自己跟母亲来到继父家中。
继父是个寻常人,对顽劣的自己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一路同行的夫妻都诸多困苦,离异再婚的家庭中怎能如此轻易感受到幸福呢?
哪怕再苦再难,继父也没亏过凌志的小肚子和求学。只是,有些关系,从根子上就错了,怎么做都是错。
某次,母亲和继父斗架,是夫妻哪有不磕碰的,从前,原配之间也不是没动嘴动手。然,和继父的这一场,在凌志少年思想中迅速上升为仇恨,不得不出手以助母亲。
正值壮年的继父,未必揍不动小继子。凌志一动手,两个大人的战事反倒平息了。
继父凌全华从那一次伤大了心,一再对家中其他人念叨,不是亲生的,就不一样啊,若非我种,其心必异,等等。
至此,不光凌志和继父生分,继父也同他生分起来,凌全华那颗心再未被继子捂热过。
当然,凌志心是软的,言行上却没有竭力挽回过什么。出一家门,又进一家人,不是可以事事全乎无任何后遗症的。
凌志在母亲改嫁前叫陈志,姓了那么多年的姓,喊了那么多年,突然就不能继续用了。其间的复杂情绪,未必是敏感时期的少年可以轻松扛起的。
缺处有补,凌志的学习在全乡拔头筹。虽然高考失利,理科见长得他在最擅长的数学考试中解错两道大题,却仍然以全乡第一成绩考入当时省内重点职业中专。
终于远离了让他不堪,爱怨交织的家乡。新环境里,没有人知道他曾经姓“陈”而今姓“凌”的复杂心情。也不会觉得总有人私下用异样的眼神看他,议论评判他的家庭。
最后,也是唯一的一次尽孝,是在继父葬礼上为他披麻戴孝。凌全华无后,只得他这一个继子。能为继父身后做这一件大事,凌志得到全村人的肯定,大家都在最后这一刻认为凌全华替人家养儿子值了。
只有凌志替继父不值。除了给这个风雨飘摇重新组合的家庭添堵,其余的凌志基本什么都没有做过。
最悲哀的莫过于,哪怕他们的父子缘分再如此这般重来一遍,凌志遗憾的自问,恐怕仍然是前番的复制。
这是人与人之间关系无可回避的哀伤,是人性的死胡同。不光继父继子之间,还广泛存在于夫妻、宗教、政见之间。难解难分难尽人心意。完全消弭的时刻,恐就是生命终结的那一天。
自顾自对着更深林密说完,李璇美但见凌志眼神忽远忽近,似乎可以洞悉他偶发的忧郁来自于此,却又不全是。
凌志黯然短暂埋首讪讪,不过很快就重新抬起头,对李璇美道:“饿不饿?今天到现在吃几顿饭了?”
此话一出,象根竹竿,将李璇美从背后捅倒。不用说,到目前一直都是那顿丰富的早餐在胃里顶着呢,怪不得随时都有晕过去的迹象。(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