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的一片森林里的一棵树下,陈志从地下刨出一个迷彩防水袋,他打开,里面是一把狙击枪和一些子弹,还有两手枪和战术装备,他把一把匕首放进怀里,又带上一只手枪,把袋子埋在地下,等地面恢复成和周围的一样,他转身向森林外走去。
S市的夜晚是多彩的,但也是不眠的,在灯火辉煌的背后,在路灯照射不到的角落里,却显得阴暗。
这是一个处在闹市区的边缘的小酒吧,昏暗的灯光下,一只小乐队在舞台上唱着“海阔天空”,主唱的嗓音虽然有些苍桑,但和原唱有些相近,听着另有一番滋味。
在酒吧一个昏暗的角落,一个剃着寸头,下巴留着一绺小胡子的男青年正独自品着一瓶啤酒,眼睛扫着酒吧里进进出出的人,目光还时不时看一眼台上的乐队。
此时才到十点,酒吧里的人不断不算很多,唱完了3首歌的主唱走下了舞台,直接走向男青年的桌前,从桌上拿起一瓶啤酒用牙咬开了,和男青年碰了瓶,扬头一口喝了半瓶,他放下瓶子对男青年说:“欢哥,今天来得这么早?”
男青年笑了一下:“阿布你真是好酒量,我这不是没事嘛,早点来听你唱歌,你唱BEYOND的歌真的不错,我第一次来就被你的歌声吸引了。”
听了男青年的话,阿布笑了起来,甩了一下长发,坐在了桌前,他说:“欢哥,我们才认识3天,可就如同是老朋友了一样,我觉得你这个人不错。”
欢哥笑道:“何以见得。”
阿布拿起酒瓶干完剩下的酒:“第一次看见你,你就上台来敬我酒,还请我们乐队喝酒,在这个酒吧里,还没有人这样做过,关键是你懂我们的音乐,所以我觉得你人不错。”
“我才到这里工作,晚上没事出来闲逛,看见这个酒吧,听见歌声就进来了。”
“欢哥你一定是做大生意的人,从你的打扮得看,和不酒吧消遣的其他人不同。”
欢哥笑道:“我只是做点小生意的人。”
阿布摇头道:“我看你不像做生意的,倒像是条子。”
欢哥脸色微变,马上笑起来说:“你说条子会来这种地方吗?不信,你看。”欢哥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工作证,递了过去。
昏暗的灯光下,阿布看了一眼工作证,还给欢哥:“欢哥,我是和你开玩笑的。”
欢哥收起工作证笑了一下说:“这酒吧虽小,但是生意不错,可能是因为你们乐队在吧。”
阿布又开了一瓶啤酒,说:“这只是一个原因,其实生意好的另一个原因,是老板会做生意。”
“我看这里的酒也差不多,而且还比别家贵一些,怎么生意还好呢。”
阿卡左右看了一眼说:“因为这里有‘白的’。”
欢哥眉头皱了一下:“什么‘白的’。”
“就是那个了呀。”阿卡做了一个鼻子吸的样子。
“喔,明白了。”
这时,鼓手叫阿卡上台准备了。
“欢哥,如果你需要,可以找那边的黄头发,他叫蛇头。”
阿卡上起身前对欢哥小声的说:“千万不要说出去,不然我会丢饭碗的。”
欢哥笑道:“我都不懂你在说什么,快去唱歌吧,我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