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遇见三只老鼠和一只夜晚出来觅食的兔子,羽都把它们抓了起来挂在腰间。他敏捷的身手让陈志觉得他做一名特种兵都不错,特别是他们手里的弓,这个古老的武器在羽的手里运用得无比熟练精准,几乎都是箭无虚发,猎物随着他出手就手到擒来。
他们一路走,羽时不时抻手在身旁这抓了一把草就往嘴里塞,他只要看一眼就能分辩什么草可以吃不可以吃,羽还递给陈志和皮特一些,说这些草可以解渴,陈志摇摇头,说他不吃这个东西,皮特更是把头摇得甩起来,他说人怎么能吃草,只有动物才会吃草。
羽笑了笑,手里拿着一只老鼠,一口咬下头,把皮剥了后就在嘴里嚼了起来,皮特看得心里直反胃,他对陈志说:“布须曼人的生活就是这样,他们喜欢生食的肉,而且必须是鲜血淋漓的才有味道,而且在打猎时,打到的猎物他们会马上割了吃,因为猎物的肉一旦冷却就不能生吃了,越是血腥的部位越受欢迎。”
陈志看过布须曼人捕猎,但对于生吃肉来说,确实太原始了,他觉除非迫不得已,一般人是不会生吃肉的,布须曼人的生活还停留在他们原始的方式,他越发觉得这个原始的民族既让人感到同情,又让人感慨。特别是陈志呆的这几天,他发现这个特别的民族真的很原始,他们的居室可谓家徒四壁,就算我们认为必不可少的衣服、洗漱用品,他们一样都没有。布须曼人从来没有过穿鞋的概念,清一色的赤脚,男女都只在下身裹一块布遮羞。陈志想,如果让他们融入现代社会,不知道能不能改变他们生活,但这不是他想的,他觉得也许这样的生活方式才是他们最自由的吧。
羽和他两个兄弟边走边吃了一只老鼠后,带着陈志和皮特绕了一个大圈,直走得皮特好几次想停下来休息,但他看陈志和这三个“原始人”没有想休息的意思,只有硬着头皮跟着走。
草原上的夜风吹着野草不断的摇晃,正在咬牙走路的皮特发现可以看清前面的景物了,他高兴的叫起来:“天亮了,天亮了,我们可以休息一下了吧。”
羽停脚步,对后面的两名布须曼人说了什么,又指着前面说了几句,陈志向前看去,只见前面出现了一个林子,他明白了羽的意思,让大家走到林子里后再休息。
皮特高兴的叫起来:“终于可以休息了,走了半夜可把人累死了。”
陈志看了皮特一眼说:“我看你并不是很累的样子,你是心累吧。”
皮特愣了一下:“陈,你为什么这样说我,我真的早就走不动了,你看我的脚,在这里又没鞋穿,这可是我唯一的一双鞋,这几个月来都没舍得穿,没想到要走了穿它却不好穿了,你看把我的脚弄的破皮了,真是见鬼。”
陈志看他脚真的破了两块皮,抻手扶住他说:“走吧,到林子里休息一下。”
五人快步走向前面的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