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到小溪边看了一下溪水,很干净的没有污染,又看了一下周围环境,确信安全后,拿出匕首把兔子清理了,然后把不要的内脏和皮埋在土里,这样就避免了血腥味吸引其他的动物。
看着手里的清洗干净的兔子,陈志心里很有满足感,他又回到了打猎的记忆,每次猎到的野兔,如果有两只以上,他会和爷爷生起火把一只烤了,不多久,兔子的香味就在蹿进鼻子里,那种香味真是醉人得很。每次爷爷都只吃一点,会把一条兔腿给陈志,另一条带回去给他妈妈,而剩下都交给父亲吴得才,他记得父亲最喜欢烤的兔子了,他嘴上说不吃,但转头一个人就吃的干干净净……
陈志的思绪回到时了现实,肚子的空城计已经唱了很久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就算陈志是一个铁打的特种兵,一匹野狼,但如果肚子里没货,胃里没食,也会变成一只病狼。
火,必须要生火,由于之前下了大雨,林子里四处是湿漉漉的,但这难不了陈志,他从几堆高高的草丛根部找到一些没被雨水打湿的草,又找到一些干的树枝,这些是引火必须的材料。
剩下的就是怎么生火了,陈志身上没有取火的东西。没有火不可能生吃了这只兔子,吃生肉他训练时也吃过,但这要达到迫不得已为了保命而没办法的办法,现在他还没达到那种绝境,况且生吃如果兔子身上有寄生虫,这就得不尝试了。
他想到了短枪,这是身上唯一的火器,对,这是火器就可以生火。这把短枪他没打几发子弹,现在除了枪上还剩2发子弹的弹匣,还有2个满的备用弹匣。他取下枪上弹匣里的两发子弹,取下一颗子弹的弹头,把里面的发射药倒在干草上,又取下另一颗子弹的弹头,倒出一半的发射药,再往弹壳里塞了一些柔软的干草,然后把这颗子弹上膛,对着干草的上的发射药开了一枪,只听“呯”的一声,从枪口冒出一团火,引燃了干草上的发射药,“嘭”的一声腾起了很大的火光,底下的干草瞬间被点燃了。
火生起来了,他又砍了两根带叉的树枝插在火堆旁,又用一根尖木棍把兔子串起来架在火堆上。
看着面前烤着的兔子,陈志觉得,这样的处境也蛮好的。这几天来,他精神时时都紧绷着,一丝没有放松,此时他才觉得似乎有那么一点轻松了,但也只是那么一点,训练养成的警惕习惯时时让他不管处在什么环境,另一只眼和耳朵始终关注着周围的一切。
烤熟的兔子香味很快蔓延开来,他迫不及待的撕下一条兔腿大嚼起来,虽然没有佐料,但总比没有的好,毕竟体力需要恢复,前面的路还要走,能有这样的美食已经是最大收获了。
肚子是吃饱了,体力也正慢慢的恢复,但看着面前的火堆,陈志却犯难了,不知道前面还会遇见什么,这片森林也不知道什么时侯才能走出去,不可能抓到一只野兔就浪费子弹生火吧,这火也带不走,肯定不可能留在这里,他看着手里的半边野兔,想了一下说:就这样,尽量不浪费子弹,如果有需要,再做一把弓就可以了,少吃一点东西,坚持一定可以走出去的。
他把吃剩的半边野兔放进怀里,挖了一个坑把火堆埋起来,清里完了现场,又把水壶装满了水,大步向森林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