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还是热。作为一名狙击手,陈志知道什么样的地型适合藏身,什么地型适合伏击。对手很狡猾,就要用不寻常的方法来对付他。
陈志在这个废弃的工厂潜伏了几个小时,这是去哈曼的驻地的必经之路,陈志想,如果对方要去找自已,肯定要从这里经过,而这个废弃的工厂,正好是一个最佳的狙击地点。
时间慢慢的过去,除了几个巡逻的士兵经过,没有看见一个人,陈志轻轻的移动了身子,一动不动的趴了几个小时,在这门热的环境里,皮肤也会不由自主的出汗,他添了添嘴唇,水壶就在身上,但他没有喝水,除非到渴的实在受不了,不然陈志他是不会喝水的。一名狙击手在潜伏时,如果不停的喝水,内急了就麻烦了,不吃东西可以忍,但内急忍不了,虽然可以就地解决,但是会留下气味,一名有经验的狙击手,是不会给对手留下自已的任何痕迹。
天色慢慢暗下来,太阳也慢慢退了,地面温度开始下降,让人舒服了许多,陈志的眼睛扫着前面的一切,此时没有了太阳光的反射,眼睛看清了很多。在这个几个月都不下雨的地方,陈志已经习惯和适应了这里的环境,这里虽然植被很少,满地的黄沙,但适应环境是一名狙击手生存的基本。
这是陈志生平头一回在沙漠里长时间潜伏,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和疏远。以前在野外打仗,每当把身子趴在野地上准备瞄准、射击的时候,透过枪口的准星,他的鼻子总是能闻到田野里泥土那咸津津甜津津的潮湿气息,还有野草草根那略带酸涩的香气,可这里,有的是呛人的沙尘,不过还好,他带了一块头巾,这块头巾作用很大,包在头上可防止汗水往下滴落到眼里,还可以围住口鼻防止灰尘。陈志此时倒没把这块头巾的功能用上,只让它围在自已脖子上。
此时陈志的眼睛,看着前面黄色的还算舒展起伏的优美曲线……这一切,带给他一种舒心的充实感。
就在这时,远处两盏灯跳跃着走过来,速度很快,陈志知道这是一辆车,他瞄着看了一眼,不错,正是“奎蛇”的武装人员。“奎蛇”在每一个士兵左臂上贴了一块臂标,上面有一条吐着血红舌头的眼镜蛇。
这辆汽车开的很快,像是直奔他们的大本营,车上坐着两人,陈志突然跳出一个念头,他想送柯克一个见面礼。
他调了调身子,给自已一个舒服的姿势,打开枪的保险,枪口对准了这辆车。
1000米……800米……600米……300米,陈志瞄准坐在驾驶室的一名武装分子开了枪,他看见这人的头上冒出一阵红色的雾,整个人往前一扑,又仰起来翻倒在坐位上。他旁边的开车的司机吓了一跳,明白是遇上狙击手了,他踩下油门,双手握着方向盘左一下右一下的打着圈,汽车顿时快速的以S型往前冲去。
陈志笑了一下:“想跑?”略一瞄准,一发子弹飞向这名司机,正打在他右臂上,汽车猛的甩了一下,司机趴在方向盘上,驾着车死命的向前冲去。
陈志捡起身边还在烫手的弹壳,悄悄起身离去。